行政复议答辩书

行政复议答辩书

【制作依据】

行政复议答辩书是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提出的复议申请进行回答或辩解的一种法律文书。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后,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就要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全面审查。为了弄清案件的事实,就需要了解被申请人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采信的证据材料,并对其运用的法律依据等进行分析研究。特别是被申请人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采信的证据,它不仅是申请人质疑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适当性的基础,也是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重要根据。只有掌握被申请人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才能保证行政复议案件的正确处理。从实际工作来看,这些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书证,指记载或者表达某些情况并以其内容或者涵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文字、符号、图画等材料。通常情况下,书证的载体多为纸张,例如书函、单据、#5@p、合同书等,但有时布帛、金属、石材、木片也可以成为书证的载体。书证的形成方式一般为书写、印刷、绘刻等。(2)物证,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部分或者全部的物品,。例如未经批准生产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盗窃的文物等。(3)视听资料,指用录音、录像或者信息压缩等方式记录的证明案件事实的有关材料。如录音带、录像带、电影胶片、光盘等。(4)证人证言,指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5)当事人的陈述,指当事人在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作的有关案件事实的陈述。(6)鉴定结论,指法律法规认可的鉴定机构运用专业手段,对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检验和鉴别后所作出的结论,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笔迹鉴定结论、产品质量检验结论等。(7)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前者指被申请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对能够证明案情事实的现场或者不便于移动的物品就地进行勘查、检测后形式的图文记录,如山林边界勘验笔录、火灾现场勘验笔录等,后者指被申请人在进行当场处罚、采取行政措施或者送达有关文书时所作的记录,如封存违法物品笔录。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证据并不当然地成为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根据,行政复议机关还必须对这些证据进行审查,确认属实的,才能作为行政复议的根据。

行政复议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而这个具体行政行为又是被申请人以自己的单方面意志作出的,许多时候,行政管理相对人并不了解。按照依法行政原则的要求,行政机关作出任何具体行政行为,既要有事实根据,又要有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范性件的根据。因此,在行政复议中,由被申请人承担对其具体行政行为的举证责任是符合法制原则的。这就是说,被申请人必须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证明其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的事实和法律证据,如果提不出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充分,就要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这种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的做法,突出了行政机关一方所负的义务,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行政复议工作的正常开展而言,这又是被申请人对行政复议机关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因此,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

作的机构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就要在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同时要求被申请人依法履行对其具体行政行为的答辩和举证义务。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后,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行政复议机关的要求,在1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基本情况和理由,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被申请人逾期不答辩,不影响复议,并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没有依据,应由复议机关予以撤销。

被申请人提出答辩书是阐明自己的主要求,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有助于复议机关兼听双方的意见,全面地查清案情,正确行使复议权。

【文书样式】

行政复议答辩书

答辩人:

因___________对答辩人作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现对___________(申请人)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提出的复议要求和理由,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复议机关)

答辩人:

年 月 日

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 份。

【填写说明】

1. “答辩人”栏,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这里的答辩人与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列明的被申请人是一致的。

2.针对申请人的复议要求和理由;阐明被申请人的主要求,以及相应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答辩应从澄清事实真相出发,交代案件发生的经过,说明行政机关采取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的、适当的,是有法律依据的,反驳申请人的要求和主张,提出自己的要求和主张。

3.致送机关。写明答辩书送交复议机关的名称,与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相同。

4.答辩人盖章。

5.提出答辩的日期。

6.附项。写明随文附送的依据材料的份数。

 

第二篇:行政复议答辩书

行政复议答复书

答辩人:**市公路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职务:****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 职务:****

我局 年 月 日收到**市交通局送来,*某不服**市公路管理局

**超限运输检测站行政处罚( 罚[ ] 号)一案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现答辩如下:

一、我局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1)申请人的强行闯站,违法拒不接受超限运输检测,严重扰乱治

超检测秩序事实不容置疑。

我局****超限运输检测站, 年 月 日开展“查处违法超限运

输车辆强行闯站专项治理活动”期间,现场发现申请人***某,驾驶车牌

号为*****、*****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辆拉运货物,于 年 月 日, 时 分左右途径我站时,无视路政执法人员引导进站,进行超限运输检测的交通手势,强行闯站通过,拒不接受超限检测,严重扰乱正常检测秩序。后经我局****超限运输检测站流动治超稽查人员,于*****道*****K + ***M处将其拦截、引导至站内进行超限检测,并告知申请人*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六十七条,以及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对此,申请人*某没有异议。在路政执法人员进行耐心的教育和批评后,申请人*某,充分认识到自己强行闯

站,违法拒不接受超限运输检测的危害性和危险性,当场承认错误并自觉写下检讨书和今后再不强行闯站的保证。

(2)被申请人未超越权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34条是铁的事实。

被申请人在对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伍佰元的同时,一并向申请人出具了《陕西省超限运输违法行为通知书》和《陕西省超限运输处罚决定书》并有申请人*某在《陕西省超限运输文书送达回证》收件人签章一栏,签名、印指模为证。

(3)申请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235号令《罚款决定与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理解片面,断章取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国务院235号令《罚款决定与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第三条,都有适合当场收缴罚款情形明的确规定。我局*****超限运输检测站位于********处,距离***市城区****余公里,检测站周边****余公里内无金融机构,申请人强行闯站,拒不接受超限检测,严重扰乱正常超限检测秩序的违法事实发生在夜间**:**分左右 ,当时已无公交车辆运营,交通极为不便,加之夜间**市城区内已无金融机构正常营业,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某到指定银行(**银行**支行营业)交纳罚款,而申请人深知上述情况,在陈述、申辩的过程中提出当场交纳罚款的要求,并填写当场缴纳罚款书面申请,被申请人本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原则方才同意。

二、我局******超限运输检测站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

我局****超限运输检测站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出示了执法证件,制作了询问笔录和法律文书,依法对证据进行了登记保存,并在作出处罚前向申请人送达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通知书》、《超限运输处罚决定书》,并由其进行了陈述、申辩,在作出处罚决定前进行了合议,采用了申请人当场交纳罚款的申请,整个行政处罚程序合法。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被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国务院令235号《罚款决定与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对申请人处以*****元的罚款处罚,同意申请人当场缴纳罚款的申请,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该处罚适用法律法规依据正确,内容是适当的。应当指出的是以上法律法规均不是今年才颁发的新法规,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235号令《罚款决定与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已颁发多年,而申请人作为国家公民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不反思自己的违法行为,而是固执与法律抗衡,实不应该。说明申请人认识不足,自身管理松懈,思想上、认识上和行动上还未统一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命令第593号的法规精神上来。

我局****超限运输检测站在开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强行闯站专项治理活动”中,发现申请人强行闯站通过,无视路政执法人员引导进站,进行超限运输检测的交通手势,拒不接受超限检测,严重扰乱正常检测秩序的违法行为,理应根据“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处罚,这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立法宗旨和精神的。我局****超限运输检测站在对申请人进行处罚过程中,在依法对申请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 已充分考虑了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和困难,本来罚款额最高可达三万元,但《超限运输处罚决定书》只拟予**元罚款,

并采纳了申请人的部分陈述申辩理由,最终给予了申请人伍佰元的罚款处罚,并同意申请人当场缴纳罚款的申请,也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综上所述,本案被申请人作出的( 罚[ ] 号)《超限运输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望复议机关,秉公执法,切实维护国家路产路权安全,全面规范司乘人员守法经营行为,确保治超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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