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协议书

房屋赠与协议书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甲方系 ,甲方 自愿将共同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的房屋一套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

二、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同时,甲方承诺所赠房屋不存在权属纠纷,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将来此房产所涉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声明该赠与的房屋只归乙方个人所有,不受乙方婚姻家庭状态影响。

四、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赠与的房屋交付乙方(包括购房合同、交款手续,房屋产权证及钥匙等)。

五、乙方受赠房屋须用于合法的生活和投资经营行为,并遵守公认的道德规范,否则甲方有依法收回赠与物的权利。

六、乙方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情形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依法撤销该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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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甲方赠与乙方房产,如有所需,可以将本协议在双方签订后经公证处公正。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共有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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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新房屋赠与协议书

房屋协议书

甲方: 父亲: ,身份证号:

母亲: ,身份证号:

乙方: 长子: ,身份证号:

长媳: ,身份证号:

丙方 次子: ,身份证号:

次媳: ,身份证号:

甲方、乙方、丙方系父母与儿子、儿媳关系。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三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郯城县李庄镇华埠四村(自建住宅)的房屋,赠与丙方。

二、1、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见附件。

2、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房屋所有权证。

三、乙方同意甲方将坐落在郯城县李庄镇华埠四村(自建住宅)的房屋,赠与丙方。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电脑打印)。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丙方留执一份。

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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