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密举报受理制度

XXX泄密举报受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州保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州保密委员会工作要点中关于建立泄密举报受理制度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泄密事件的发现和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泄密事件概定

泄密事件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故意或过失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事件.

二、泄密举报受理

XXX国家保密局受理辖区内干部群众对泄密行为或事件的举报.重要的及跨县的泄密事项也可直接向州国家保密局举报.

三、泄密举报的主要形式

举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州、县国家保密局设立泄密举报电话(电话举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四、泄密举报事项的查处

受理的泄密举报,县国家保密局本着从进从快的原则及时处理,需立案声查的,及时按泄密事件查处程序办理.重要的及跨县的泄密事项由州国家保密局协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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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查处结果的反馈

对于查处的结果,尤其是是否构成泄密事件,县国家保密局在查处结束后以适当方式向举报人通报.

六、严格泄密举报的保密工作

县国家保密局要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宣传报导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时,除本人同意外,不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相关部门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奖励泄密举报有功人员

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使泄密责任人受到应有处理,并避免国家、集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对举报人酌情给予表彰和奖励.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将泄密举报制度有关事项传达到本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并正确引导,避免盲目举报.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干部群众举报,协助保密工作部门做好泄密举报查处工作,切实维护好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我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附:XXX保密委员会泄密举报电话:xxxx

XXX国家保密局泄密举报电话:xxxx

XXX国家保密局地址: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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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国家保密局泄密举报电话:xxxxx xxxx国家保密局地址:xxxxx 保密局业务科,邮编:xxxxx 中共XXX委保密委员会

20xx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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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举报制度

举报制度

一、为使公司所有员工和所有与公司产生关系的客户、机构或个人能够通过有效

的渠道,举报违反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制度(如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的异常事项,公司特制定《举报制度》,以兴利防弊,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问题,维护企业整体利益,激励员工为公司忠诚服务。

二、举报范围要求

1、如果公司有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举报人可进行举报

(1)贪污、受贿、盗窃、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行为。

(2)出卖、泄密等危害企业行为。

(3)滥用职权,对举报者有重大不公正行为。

(4)违章指挥会造成严重事故隐患,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

(5)企业行政处分侵犯职工合法权益。

(6)其它严重不合理行为。

(7)举报人认为有必要举报的其它问题。

2、举报内容应尽可能满足以下条件

(1)被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和职务、所属单位和直接主管单位的准确名

称;

(2)描述基本事实、现状及已经或将要产生的危害;

(3)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

(4)书面举报字迹要清楚。

3、举报人对上述情况的举报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三、举报方式与途径

1、举报人可以自己或委托他人采取正式文件、面谈、信函(署名或不署名)、Email、电话(传真)或举报人认为合适的方式向大陆稽核室进行举报。

(1)地址:

(2)邮编:

(3)电话:

(4)传真:

(5)Email:

2、对于来访的举报人,接待人员应当有2名以上,并应当做好记录,将记

录向举报人宣读或者交其阅读,经确认无误后,请举报人签字;如果需要录音的,须事先征得举报人同意。无关人员不得接待、旁听或询问。

3、公司为保护举报,免受打击报复,对于举报人及举报数据保密。

四、举报处理原则

1、举报信件,由 指派专人负责登记保存,处理时应注意下列原则:

(1)告发投书或舆论指摘某某员工违法、违规之案件应进行调查,但匿名或假名控告之“无具体事实者”,谨作参考。

(2)不管具不具名,由投书内容判断。

(3)针对事,必列入查核。

(4)针对人,需判断是否提供明确证据,如有提供明确证据,应立即进行查核,如未提供明确证据,谨陈述内容,应先旁敲侧击,分辨可信度高否。

可信度不高:说明不续查理由提报主管核准-存查(免打击士气)。

可信度高:先进行制度内控查核,了解是否有漏洞或不严谨之地方;有漏洞或不严谨,再针对人去查舞弊之可能性;要多方访谈及查证(并给受查当事人解释机会);解释完仍应查证其解释之合理性。

2、处理举报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要本着迅捷、保密、客观的原则进行,相关

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凡被调查的人员必须据实出证,并对调查事项保

密。

3、调查案件应先与有关单位接洽,查明案情真相,并搜集确实之证据,非

有必要应尽量避免先行询问当事人。

4、当事人或检举人、证人谈话时,应避免刺激。

5、涉嫌员工请求有利于已之调查,应予接受不得拒绝。

6、 受理举报,有权代表举报人向有关部门了解有关细节,对于举报的

核查工作一般应当在15日内完成稽核报告,并转呈至董事会审批处

理意见。

五、 举报及举报处理的责任

1、举报人必须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全责,严禁捏造或恶意夸大事实。如经查实与事实不符,公司对举报人可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受理举报人必须对处理举报的过程和结果负责,经查有不公正或泄密行为,公司可对直接受理人和受理部门主管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凡涉及到的被调查人员经查有出具伪证或有隐瞒、泄密行为,公司对其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任何人不得对举报人合法举报给予打击报复,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负责受理和处理举报的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举报材料,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情况。凡与举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6、对匿名的举报材料和电话录音,除上级允许,不得鉴定笔迹和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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