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简介

微商(微盟去中心化零售电商模式)

微商是由微盟CEO孙涛勇提出的一种社会化移动社交电商模式。它是企业或者个人基于社会化媒体开店的新型电商,主要分为两种:基于微信公众号的微商成为B2C微商,基于朋友圈开店的成为C2C微商。微商和淘宝一样,有天猫平台(B2C微商)也有淘宝集市(C2C微商)。所不同的是微商基于微信“连接一切”的能力,实现商品的社交分享、熟人推荐与朋友圈展示。

微商模式

微商是基于微信生态集移动与社交为一体的新型电商模式,主要分为两个环节:B2C环节、C2C环节。

微商B2C环节:

由货物供应者(包括厂商、供货商、品牌商)提供一个微信上搭建的统一移动商城直接面向消费者,负责产品的管理、发货与产品售后服务。

整个B2C微商成熟的基础条件,首先要有一个完善的基础交易平台,淘宝有一个完善的交易体系,而微信里面是没有的。二是需要完善的社会化分销体系(SDP),现在来说这个体系非常乱,很多微商品牌分销体系,已经接近传销的界限了。三是完善社会化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来管理企业会员。四是有完善的售后维权机制,跟消费者直接沟通。

微商C2C环节:微商C2C环节是由微客个人端实现商品的社交分享、熟人推荐与朋友圈展示等。微客属于移动端商城插入的个人分销的功能,可以去除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隔阂,开启一个人人电商的时代。微客分享商品链接到朋友圈、微博、QQ空间等社会化媒体上,通过熟人关系链实现口碑传播,一旦有人通过该链接进行交易,微客就能获得佣金,且佣金无需人力结算,SDP自动进行分账。

微商的作用

微商最大的好处在于沉淀用户,实现分散的线上线下流量完全聚合。事实上,微信的原点是社交而非营销工具,这就决定了微商比传统电商更能精准找到用户群和互联大数据,从而大幅提升企业服务和订单量。

对企业而言,微商是去中心化的电商形态。淘宝是PC时代的产物,大多数传统零售企业在淘宝基本不赚钱,而且面临如何沉淀用户等难题。一方面,无论是B店还是C店,为商家带来订单的用户属于淘宝平台,并非商家所有;另一方面,用户主要通过搜索完成下单,商家缺乏与用户直接沟通的渠道,无法了解用户真实需求。

微商模式最大的好处便是将N种渠道所接触的客户通通汇聚起来,形成一个属于企业自己的大数据库,从而实现个性推荐、精准营销。而微信是一个绝佳的客户管理平台,将各渠道的客户汇聚进来后便能实现畅通无阻的通道模式,直接消除了一切中间障碍,商家在公众号上就能和消费者建立直接接触的能力。

微商与朋友圈卖货

微商绝非简单的朋友圈卖货,单纯的朋友圈卖货在产品的质量、品类的选择,物流、维权等方面几乎为零,充斥着大量非法暴力的三无产品。这批人只是借助了早期朋友圈的红利期在过度的开发一炮走红,C2C发展到最后最终都会面临洗牌。他们借助朋友圈入口的第一波红利迅速致富,由于这种代理分销的裂变效应和低门槛、零成本式的病毒营销,微商在朋友圈内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因此朋友圈形成了最早的微商C2C雏形。随着微信官方对朋友圈恶意营销的严厉打击和用户对微商广告的深恶痛疾,新的移动电商平台的崛起使朋友圈卖货必将走向消亡。

而在微商模式下,朋友圈只是C2C阶段的一个方面,微商C2C在产品的质量、品类的选择,物流、维权等方面均交由B端货物供应者(包括厂商、供货商、品牌商)来解决。当消费者使用企业的产品后,发觉价格、效果均不错,可以通过企业统一搭建的微信商城入口申请成为微客,微客可以分享商品链接到朋友圈、微博、QQ空间等社会化媒体上,实现基于熟人推荐方式的裂变式分销。同时,每一件由微客销售的商品,均可获得一定的分佣——优质正品+分佣奖励双重机制激发微客的分享动力。

微商与传销

微商模式是否有触犯法律底线的可能,这个是很多人所密切关心的问题。 什么是传销?《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很多人之所以认为微商可能触犯传销底线是因为他们将微商误以为就是朋友圈卖货的那批人。朋友圈卖货层层发展代理有触发传销的法律风险,他们都是层级管理,不断发展下线(代理),下线一般都是亲朋好友,下线一般都要先购买商品;都是用轻松赚钱来作为宣传口号。

微商则不会有踩法律红线的风险。鉴别传销重要依据是其奖金制度是否具备金字塔分配。微商虽然在生产商——分销商——微客上具有一定的层级关系,但是根本目的是为了卖货赚钱,不是通过诈骗赚钱。而且在形式上,无论是分销商还是微客,他们推销的产品都是企业唯一的统一移动商城上的产品,微客所拿佣金为对应的企业或分销商直接提供而非层层代理的盘剥方式。

微商未来趋势

随着淘宝弊端日益凸显,传统零售将陆续走上搭建自营体系之路,无论是官方商城还是官方微信,逐渐把淘宝平台用户导入微信平台,同时建立会员体系,通过积分、优惠等多种手段深度拓展用户群。微盟CEO孙涛勇预测,未来3—5年微商将迎来大爆发。

未来零售行业将呈现电商、微商和传统零售三种形态,比例依次为3:3:4,没有任何一股势力能完全占主导地位,淘宝不可能完全颠覆传统零售,微商也不可能颠覆淘宝,三者一定是长期共存关系。

就电商发展趋势看,现在人人可以快递,人人可以卖房,未来人人也可以电商,未来基于朋友圈信任的推荐是非常有价值的,因此B2C微商才是真正的未来。

完善的基础交易平台、社会化分销体系、社会化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和售后维权机制是B2C微商成熟的基础条件。在以后零售销售渠道比例上,微商可能占到30%,2015将是微商元年,是微商创业大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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