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关于就业协议书:

1、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又叫三方协议。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就业协议的效力仅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约定和相关手续的办理,一旦正式入职工作,毕业生必须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存入人事档案中统一管理。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人仅有一份(一式四份), 是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必须认真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一旦丢失需公开登报申明,并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方能补办。手续会相当麻烦,请大家本着诚信负责原则,不要轻易签约和毁约,否则后果自负

3、 就业协议书填写规范见学校就业网站

http://job./jmu/policy/policyInfo.jsp?TypeID=4&policyID=316

请严格按照规范填写,一旦出错,后果自负。

(注:学校名称那行联系人填钱丹丹 电话填05926291153)

4、盖章流程:

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后,填写就业协议书,最好让用人单位先盖章————送到实验楼10号楼204辅导员办公室找辅导员签字,领取学工处用章申请表————送到实验楼10号楼系办公室找系秘书张斌老师盖院系章————到学校行政楼三楼就业科签“同意”, 凭用章申请表盖学校章。

注意:关于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的章:

如果用人单位无用人自主权及户口档案托管权,则此栏须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 所在地人事或人才服务中心等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南方人才市场、厦门人才中心、福州人事局

大致可以遵循以下的要求:

(1)中央直属单位、省属单位,比如国企一般不需要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2)厦门生源与厦门企业达成就业意向,并签署就业协议书,一般不需要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3)市属单位,一般需要加盖当地主管部门公章,基本上是当地人事局;

(4)其它类型的单位,比如各种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需要加盖当地人事部门的公章或者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人才市场的公章。

如果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这栏没盖章,又不符合1、2条,表示你仍然处于待就业状态,将不能如期派遣,会影响到你的工龄。学校根据信息填写完整、印章齐全的就业协议书(厦门地区根据《就业申报表》)办理毕业生档案转接,人才服务机构据此为毕业生提供一系列人事档案管理和服务。

提醒:敲定工作的同学请尽快将就业协议书盖章并交到我这边来,并注意:

1、不在厦门就业一定要盖上级主管部门的章,如果没盖的话就一定要提供就业申报表。

2、在厦门就业的非厦门籍同学一定要提供就业申报表(好处是户口档案可以进厦门)

3、在厦门就业的厦门籍同学只要盖公司章就可以了

只有满足上述条件,才能拿到已就业报到证,这样自己的档案就可以转化为人事档案,形成工龄,对于评职称什么的才有帮助。

请在厦门就业的非厦门籍同学注意下,如果你只是盖了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章,还需

要交就业申报表,这样你的户口档案才能进厦门。

那个就业申报表每个地方叫法不一样,厦门的全称是《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这个是用人单位通过“厦门人事网”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单位签章后报送市人事局签章确认的。

5、 一式四份的就业协议全部章盖完后,用人单位会保留一份就业协议书,返还的三份就业

协议书,一份自己保管好,一份送到辅导员办公室,一份送到学校就业科。

需要说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学校签章,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毕业生合法利益。有些毕业生图方便,要求学校先签章,再交用人单位,容易写上有损毕业生权益的条款,产生不利后果。学校把关,意义还在于确认签约手续是否完备,否则由于手续不齐等原因,导致报方案时通不过,或派走后到用人单位无法报到,会加大毕业生心理负担。

关于违约金:

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应该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需要提请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履行了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的劳动者,都可以在三十天届满后免责离开,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以及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况,还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附:就业协议书应知道的注意事项: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基本概念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依据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三、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均须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定,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统一翻印,各学院集体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或者由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通常每套一式四份。

3、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翻印《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时,如果《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破损等情况而不能使用,可持原件到招生就业工作处申请更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得挪用、转借、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4、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之后,用人单位或学校两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毕业生即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的签订工作。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招生就业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5、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到毕业派遣时,毕业生回生源地参加二次分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招生就业工作处调查并研究之后酌情处理。

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时,招生就业工作处方予受理:

(1)经核查,协议书确实属于遗失者,

(2)招生就业工作处收到毕业生的申请书两个星期以

(3)毕业生须交纳相当于违约金数额的费用。

6、凡是通过地方或部委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签约时可使用他们提供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是毕业生回校后,必须与学校补签《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果另有选择,则必须与原签约单位解除所签订的协议。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程序

1、毕业生认真如实填写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调配部门签定意见。

3、用人单位一定将档案详细转递地址填好。

4、各院系签意见。

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意见

6、省就业指导中心签证。

需要说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学校签章,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毕业生合法利益。有些毕业生图方便,要求学校先签章,再交用人单位,容易写上有损毕业生权益的条款,产生不利后果。学校把关,意义还在于确认签约手续是否完备,否则由于手续不齐等原因,导致报方案时通不过,或派走后到用人单位无法报到,会加大毕业生心理负担。

五、毕业生签约时要注意的问题

1、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

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3、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4、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

5、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6、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由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7、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应该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8、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9、学生在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鉴证盖章。有的学生偷懒,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不满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无力。要不逆来顺受,要不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你不妨问清几个问题:

1、你的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税前工资是包含了你依法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你实际拿到的工资还要扣除个人所得税金额。如果用人单位答应支付你税后工资,则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予以明确,否则发生争议时将被认定为税前工资。

2、明确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即明确用人单位将为你交“城保”还是“镇保” 。如是“镇保”,工资中就不必扣除个人负担部分。如果是“城保”,你要与用人单位明确你的工资当中是否包含社会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

如果用人单位答应为你承担社会保险金的个人承担部分,则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予以明确。

3、确认你的工资中是否包括住房公积金。你的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按照你被录用后首月的工资金额的7%计算。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么你的工资一般都包含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都会代扣代缴。

工资:劳动报酬包括试用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但不应低于法定标准,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培训费:在用人单位为特定劳动者提供某些特殊待遇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以与享受这些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约定一个附属期限,即服务期。在这个期限内,劳动者不得随意跳槽,否则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这些特殊待遇通常是单位花费了一定的成本提供的,并且这些特殊待遇不是普遍提供给其他劳动者的。试用期内单位出资提供了各类技术培训,若是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单位不得要求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在试用期满后辞职的,则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篇: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

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

发布单位:研究生处 | 发布时间:2010-10-26

河南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填写注意事项

一、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研究生推荐表(一份);

二、认真阅读协议书、签约须知以及签订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三、填写协议书首页编号即本人学号;

毕业生情况栏、各类情况要如实填写。

特别要求:出生年月为6位(如197708);

专业:按实际专业全称填写;

学制:3年; 学位类别:工学(管理学、医学等)硕士;

培养方式:非定向、定向或自筹经费;

结业方式:毕业;

毕业时间:20070701;

生源地区:按研究生籍贯:省、市、县(区)填写。

四、用人单位情况栏:要求填写详细、完整,符合签订协议书注意事项的规范要求,否则不予派遣。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栏:务必要求用人单位认真填写,否则无法转寄档案。

五、培养单位栏:

培养单位名称:河南科技大学

联系人:张 静

联系电话:(0379)64231448

邮政编码:471003

学校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48号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处

六、定向、委培毕业生不发协议书。

七、已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在10日内,将协议书交研究生就业办公室进行核查后到河南省就业办公室办理就业报到证;逾期不交者,不予办理派遣手续。

八、未尽事宜,见研究生处就业办公室有关通知。

研究生处就业办公室 201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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