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协议(三方四方)全套整理

大学生就业协议(三方/四方)全套整理

简介:很多应届毕业生对于就业协议,也就是所谓的三方(有些地方是四方协议)缺乏了解,认为三方是可有可无的——这种观念是危险的,事实上三方协议是重要性远超大部分毕业生的认识,希望以下整理的关于就业协议的知识对于大家有所帮助。

目录:

第一章、关于就业协议

第二章、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三章、经济补偿金

第四章、劳动争议解决的四种途径

第五章、户口全面解析

【毕业生就业程序】

1、大四开始投简历找工作

2、和单位达成意向

3、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团委领取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和单位签订协议书

(1)、个人填写个人情况和就业意愿并签名,后交给单位

(2)、单位填写单位情况和招用意向并签章。同时填写当档案转寄的单位和地址。

(3)、单位将就业协议书交由其所在属的省/市/区/县的人事局盖章后,邮寄回本人。

(4)、本人收到三份协议书后,到就业指导中心或院团委盖章确认。

(5)、学校盖章后,一份协议交给学校,一份寄回给单位,一份自己保留。 注:双方在协议书上有补充协议的,要在学校盖章前,写明。

5、签完后,要实习的去实习,不用实习的就慢慢堕落准备毕业报到了

6、签完又要违约的,需先和已签单位解除,在向学校领取新的就业协议,按上述程序办理。

7、无违约的,在领取毕业证当天,同时领取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单位报到。

第一期、【关于就业协议】

一、就业协议书图片【见附件浙江省的】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什么作用?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依据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vs劳动合同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四、了解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上后,均须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定,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统一翻印,各学院集体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或者由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四份。

3、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翻印《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书时,如果《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破损等情况而不能使用时,可持原件到招生就业工作处申请更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得挪用、转借、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4、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之后,用人单位或学校两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毕业生即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的签订工作。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招生就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5、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到毕业派遣时,毕业生回生源地参加二次分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招生就业工作处调查并研究之后酌情处理。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时,招生就业工作处方予受理:

(1)、经核查,协议书确实属于遗失者;

(2)、招生就业工作处收到毕业生的申请书两个星期以上。

(3)、毕业生须交纳相当于违约金数额的费用。

6、凡是通过地方或部委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签约时可使用他们提供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是毕业生回校后,必须与学校补签《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果另有选择,则必须与原签约单位解除所签订的协议。

五、《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程序。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后,签约程序是:

1、毕业生认真如实填写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调配部门签定意见。

3、用人单位一定将档案详细转递地址填好。

4、各院系签意见。

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意见。

6、省就业指导中心签证。

需要说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学校签章,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毕业生合法利益。有些毕业生图方便,要求学校先签章,再交用人单位,容易写上有损毕业生权益的条款,产生不利后果。学校把关,意义还在于确认签约手续是否完备,否则由于手续不齐等原因,导致报方案时通不过,或派走后到用人单位无法报到,会加大毕业生心理负担。

六、我要违约,怎么办?

l、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花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做了大量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违约,一切工作付之东流,全得另起炉灶,造成工作被动。

(2)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对学校怀疑,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现在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没有需求,也就没有毕业生的就业。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将成培增加,学校作为签字方之一不会为极个别人的利益影响到明年乃至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

(3)对其他毕业生有影响。一个单位,你不去,别人可以去,用人单位不录用你,完全可录用别人,录用你,就不能录用其他毕业生,日后违约,当初想去的毕业生也不一定能补缺,造成信息浪费。高校大学生应是讲诚信、讲法制的践行者, 因此学校再次强调毕业生在签约过程中要做到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2、对违约毕业生的处理规定

"违约"特指"三方签约",学校强调毕业生要讲诚信、讲法治、认真履约。但毕业生一旦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交纳违约金后才可重新签约。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交纳完毕违约金),然后将原协议书上交还招生就业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七、需要注意的问题

就业协议书主要两个作用,一是规范公司和学生的行为。二是户口、转档用。而实际上第二个作用才是主要的作用。如果单位不能解决户口,实际上就没有权利签就业协议书,如果签了,只会让学生浪费申报户口的机会!! 更大的麻烦是:提出不给你办户口却要和你签就业协议书的要求的单位,往往是对应届毕业生就业制度一无所知

 

第二篇:大学生就业指导作业

大学生就业指导作业

班级:10208502 学号:1020850203 姓名:李新宇

一、 报到证的含义、作用。

(一)报到证的含义:报到证的全程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报到证分为上下两联,其中上联《报到证》由毕业生持有,到指定单位报到,下联《通知书》存入毕业生档案。报到证是一个从学生身份转变为工作者身份的标志性材料,是人事关系正是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

(二)报到证的作用:

1、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授权各省区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发,毕业生凭此证到单位报到,其他证件无效;

2、它是毕业生迁移人事档案、户口关系及到接收单位办理落户手续的凭证;

3、到单位报到,并开始计算工龄;

4、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5、变更单位时需要。

二、 改派的条件、程序及时限规定。

(一)条件:

1、错派。没有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

2、择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要求不一致;

3、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二)程序:

1、毕业生向原分配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将毕业生改派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公函;

3、属调配不当的毕业生,由学校为其重新联系接收单位,或经学校同意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接收。

(三)时限规定:

1、根据有关规定,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的期限应在毕业生自第一次派遣离校之日起的一年之内;

2、已在京或京外就业的京外生源毕业生,只能在京外地区调整改派。

三、 什么叫择业代理及如何办理。

(一)什么是择业代理:择业代理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的一项举措,毕业生通过办理择业代理,可以获得更为广阔的择业空间与充足的择业时间。 (二)如何办理择业代理:

1、 应届毕业生可委托学校集中办理,也可个人到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现场办理;

2、 历届毕业生可持择业代理申请表到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现场办理;

3、 外省高校毕业生可凭就业《报到证》到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现场办理。

四、 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及联系。

(一)区别:

1、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2、内容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就业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4、目的不同: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对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发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5、适用法律不同:

就业协议发生争议,除根据协议本身内容之外,主要依据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法律对合同的一般规定来加以解决,尚没有专门的一部分法律对毕业生就业协议加以调整。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依据《劳动法》来处理。

(二)联系:

就业协议书有关服务期、试用期、基本收入、福利、违约金等,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可以作为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但这些条款必须有列入劳动合同,在双方都认可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以继续生效。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在某种意义上,劳动合同可以视为就业协议书的延伸。例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可以在就业协议书中约定试用期和试用期待遇,上岗后签订劳动合同时试用期条款按此约定执行;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中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和确定。 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其身份多为学生,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劳动者,尚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所以,毕业生应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待取得毕业资格去单位报到后,再尽快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避免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还要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尽可能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并注明在今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予确认。

五、大学生毕业生档案派遣的种类及其作用。

(一)种类:

1、回生源地就业

这有两种情况,一是毕业生派遣时未找单位,默认派遣回生源地再谋职业(或者是毕业生找到非生源地的工作单位,但单位不能接收其档案、户口,也不愿意借助其本 人挂靠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二是毕业生需提供与生源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者签约单位的接收证明。

对应会有两种格式的报到证:一种是直接回生源地人事局报到(档案、户口转回生源地);另一种是有单位,生源地与单位所在地一致。

2、省内跨地区就业

必须有单位所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或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 省内跨地区就业是指毕业生到非生源地就业,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取得用人单位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函。

3、到省直及中央驻某省单位就业

必须有省直及中央驻某省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函证明或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

4、到省外就业

有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或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

5、出国(出境)与升学就业

毕业生申请出国(出境)、升学的必须由本人通过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

.cn进行申请。 A毕业生在网站上注册、绑定后,在“就业派遣申请”菜单下选择“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申请”或“升学不参加就业申请”的项目,详细阅读申请说明。 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规定: ①“应届毕业生申请出国(出境),经批准后,学校不再负责其就业,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直接转回生源地。申请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不得申请暂 缓就业,省就业主管部门不再签发就业报到证。” ②申请升学(含攻读博士、硕士、双学士学位及专插本)的学生,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上报给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在制定就业方案后提出不再升学的,应回家庭所在地就业,省就业主管部门不再补发就业报到证。 B毕业生填写申请,并根据提交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签证或升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到学校就业主管部门。

6、国防生、民族生及定向生

国防生到定向培养的部队就业,报到证签发到部队。民族生回生源地就业,报到证签发到生源地就业,报到证签发到定向单位或生源地人事局。如在读期间与定向单位解除定向协议的,还需提供教育部民族司的同意解 除协议批复,经学校所在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后方可到其它单位就业。

7、不纳入就业方案

外籍学生(含台、港、澳生)、留级生、休学、退学、结业生不纳入就业方案。 ①外籍学生、留级生、休学、退学和结业生不签发报到证,不能申请暂缓就业。 ②结业生 A.不能正常毕业,但仍想继续修完学业取得毕业证,这种情况可被视为延长学制处理。结业生如果能取得毕业证且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凭协议书、接收函、毕 业证书原件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按广东省教育厅规定,在取得毕业资格三个月内找到就业单位或要求回生源地就业的,可以纳入当年就业方案派遗, 签发当年的报到证。三个月后省教育厅不再受理该生的派遣申请;B.结业生如果找到就业单位且单位确实需要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的,凭单位接收证 明可签发报到证,并在报到证备注栏注明“结业生”字样。 (二)作用:

1、档案的作用:

能证明学习、工作经历。档案里面有你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还有你的党团材料、工龄、工资定级资料等。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而且按国家规定,档案不能由个人保管。专家建议:毕业生切勿忽视自己的档案管理,免得给将来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档案与工龄:

很多大学毕业生找到工作后,没有及时办理参加工作手续(即档案托管),

工作几年后仍然是学生身份,从而影响了自己的转正定级,也影响到工龄和退休金的计算。

3、档案与福利:

毕业生在个人办理养老保险、继续深造(如出国、考研)、考公务员、当兵 事关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时,都要用到档案。

3.档案与因公出国政审:

因公出国政审也必定要依据人事档案进行政治审查,如果档案材料不全,政 审机构就会拒绝审查。

4.补办档案与原始材料:

虽然现在有的单位可以补办新档案,但以前的经历、工资、职称等历史原始 材料将不复存在,势必造成一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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