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店面租赁合同范本

店面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有价有偿的原则下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店面租赁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于 店面租赁给乙方使用,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方同意乙方所租赁房屋作为经营使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三、租期两年,自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xx年10月10日止.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四、甲方

(一)乙方确保房屋整体结构的完整性和完好性,以保障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整改时进行监督审查并给予意见。

(三)为乙方办理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五、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与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缴纳租金和相关费用。

第四条 租金、相关费用及缴纳方式

六、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为人民币肆万贰仟元整(¥42000),乙方按年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在每年将租金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租,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收租凭证。如乙方逾期交纳,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月租金1%加收滞纳金。

七、水电费:由乙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直至合同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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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由乙方负责维修。

九、 乙方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须自行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十、店面“门前三包”管理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一、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店面有关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

第五条 房屋维护:

十二、乙方确保房屋整体结构的完整性和完好性,以保障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选或增设他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正常供应,乙方应自觉遵守市政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的,甲方按所停水、电天数的日租金赔偿乙方。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和缴纳。

十四、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十五、租赁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承租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十六、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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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或转让承租房屋。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三)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五)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六)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七)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

十八、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九、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二十、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第三者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若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全额押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不予退还;若甲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需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同时,违约方还须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九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

二十一、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二十二、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清洁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免责条件:

二十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十四、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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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二十六、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及第三方原因等客观原因”。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补充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书面的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签 印: 签 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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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简单店面租赁合同范本

店面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有价有偿的原则下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店面租赁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于 店面租赁给乙方使用,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方同意乙方所租赁房屋作为经营使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三、租期两年,自20xx年01月01日起至20xx年01月01日止.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四、甲方

(一)乙方确保房屋整体结构的完整性和完好性,以保障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整改时进行监督审查并给予意见。

(三)为乙方办理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五、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与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缴纳租金和相关费用。

第四条 租金、相关费用及缴纳方式

六、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为人民币肆万贰仟元整(¥42000),乙方按年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在每年将租金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租,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收租凭证。如乙方逾期交纳,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月租金1%加收滞纳金。

七、水电费:由乙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直至合同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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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由乙方负责维修。

九、 乙方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须自行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十、店面“门前三包”管理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一、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店面有关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

第五条 房屋维护:

十二、乙方确保房屋整体结构的完整性和完好性,以保障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选或增设他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正常供应,乙方应自觉遵守市政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的,甲方按所停水、电天数的日租金赔偿乙方。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和缴纳。

十四、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十五、租赁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承租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十六、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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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或转让承租房屋。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三)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五)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六)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七)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

十八、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九、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二十、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第三者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若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全额押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不予退还;若甲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需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同时,违约方还须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九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

二十一、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二十二、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清洁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免责条件:

二十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十四、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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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

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二十六、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及第三方原因等客

观原因”。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补充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书面的补充

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

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

律、法规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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