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常见问题解答

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

关于2013届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常见问题的说明

一、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根据国务院要求为大中专及研究生毕业后签订就业协议而设计下发的。协议书为一人一号,不可串填。协议书是学生办理派遣改签手续的必备证明。协议书补办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解约,毕业生若与原单位解除关系需要新协议书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就业科(后图楼325室)申请补办;二是丢失,毕业生不慎将协议书丢失的,需填写固定格式的书面申请,辅导员签字确认,五日(公示期)后携带申请书、毕业证、报到证到就业科(后图楼325室)申领新协议书。

二、报到证及改派

报到证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人社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签发的用于证明毕业生人事关系的证书。一般每年六月份制作完成,学生毕业时和毕业证一并下发(无毕业证则无报到证)。报到证的内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报到证印制前已经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的,报到证将开到学生所签的用人单位;二是报到证印制前未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的,报到证将开到生源所在地地市级人社局,有效期2年,外省学生将开到省级的毕分办,有效期为2个月。

(一)报到证作用

报到证是毕业生毕业后到单位报到和办理各类就业手续的重要凭证(又称派遣证),需妥善保管,切不可遗失。它的作用是: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

3、凭报到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

4、可证明毕业生具有毕业资格。

5、档案内存档的证明。

(二)报到证补办程序

报到证应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毕业生先到辅导员处开具丢失证明,并持有辅导员签字的证明到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然后持证明到《河北日报》登报声明作废,声明需注明姓名、学校、专业、报到证号等,待报纸出版后,凭报纸声明和学校出据的证明到省人社厅毕业生就业办办理补办手续,补办的报到证与丢失前的报到证单位一致,补办的报到证将不能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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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改派(又可称为改签)

改派即根据毕业生的工作单位或人事关系变更要求,对其报到证进行变更的一种人事行政行为。学校为应届毕业生提供改派服务期限为毕业之日起至毕业当年12月31日止。原则上毕业生一次改派期限为2年,二次改派期限为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如有变化需根据河北省人社厅指示办理。

毕业生毕业后常见的改派情况有:

1、在择业期内(毕业后2年),毕业生与生源市属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凭协议书和报到证直接到生源市人事局办理报到证的改派手续,无需来学校办理,改派完毕后,将协议书中的两联交至就业指导中心,由就业指导中心转档案室转档。如:某毕业生系保定市生源,毕业时报到证上派遣地为保定市人事局,后在保定市属企业就业的,该生可直接前往保定市人社局办理改派手续,再将其协议书中的两联转交学校,办理转档手续。

2、省内签约市属单位的毕业生直接到单位所在地地级市人社局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中直、省直、出省就业的由学院集中到省人社厅办理,考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毕业生将相关手续提交到用人单位,由单位人事部门集中办理。改派完毕后,将协议书中的两联交至就业指导中心,由就业指导中心转档案室转档。例如:某毕业生为石家庄生源,离校后与唐山某市属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凭报到证和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直接到唐山市人社局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3、非河北省生源的毕业生毕业后在生源省就业的,如需改派可携协议书和报到证直接到生源省毕分办办理改派手续。

4、河北省生源若跨省就业,改派除需出具两联协议书和报到证外,还需要有工作所在地地级市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或章或进市审批手续等,如:某毕业生系河北省生源,毕业后到山东省青岛工作,需要改派,他的协议书上必须有用人单位的公章和青岛市人社局的公章。

5、改派时已过毕业当年12月31日的,由毕业生自行前往河北省人社厅办理改派。外省生源的毕业生回生源地就业,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不予改派的,也可到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改派。

(四)毕业生在准备改派材料时,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与驻石的中、省直企业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须附有“20xx年驻石中直、省直单位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函”。最常见的情况为毕业生与河北省人才市场签订的就业协议的,都应有接收函。(国有电力、五大商业银行、铁路系统、电信通讯等国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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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毕业生与河北省内非驻石的中央直属企业签约就业的,改派时协议书上必须要有单位的公章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则无须盖章,如首钢等)。

3、毕业生与河北省内非驻石的省直属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改派时协议书上必须要有单位的公章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并附上“20xx年中直单位、省直企业及其他单位毕业生就业接收函”。(如:省烟草公司及下属分公司、省邮政、省内电力公司、五大商业银行在省内各地的分行等)

4、跨生源地与市属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加盖地市级人社局公章。如,某学生系承德的生源,前往唐山工作,且工作单位为唐山市属企业或其它性质的单位,其协议书上不但要有工作单位的公章还必须有唐山市人社局公章;又或某毕业生系石家庄生源,与西安市某市属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其协议书上需有单位公章和西安市人社局公章才可改派。同时,学生如果与任何市属私营企业签协议书的,需要有单位公章、人才市场公章和人社局公章方可改派和转档。特别是与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全境、南京、珠海、杭州、大连这八所城市和地区的用人单位签约的,如需改派则必须要有该市毕业生就业部门统一印制的接收函或进市审批手续。

5、考取公务员或选调生的毕业生需要改派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录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为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

特别提示:毕业生需要学校为其办理改派手续的一定要提供两联协议书(一联用于改派、一联用于转档),并根据以上1—4项改派情形准备好材料,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毕业当年的9月—12月的每月5、20号为改派日,暑期改派时间另行网上通知)及时上交材料至招生就业处。

6、毕业生升研相关事宜

毕业生须在20xx年10月30日前确定是否升学,如果升学,将报到证退交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退回学校,否则将影响其研究生毕业。如果放弃升学,申领就业报到证需要提供升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升学院校(或研究机构)的招生部门出具未录取证明原件,个人申请说明(需所在学院主管书记审批签字),然后上报省厅审批。20xx年11月起,不再受理升学毕业生转就业事宜,不再办理退学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

学校改派工作联系电话:0311—80659068 郝老师

三、档 案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毕业生档案未确定接收单位或机构的,档案由学校免费为其保管2年(在此期间,学校不为其开具毕业后表现、政审和其他各类社会证明)。毕业生应在档案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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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满2年前三个月需主动与学校联系,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否则学校有权做出适当处理(超期存放档案的自超期日起收取每月5元的保管费,不满一个月按整月计算)。

只有获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方可办理档案转迁或自取。

毕业生转出、提取档案需提供的材料情形:

1、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可凭两联协议书办理档案转递手续。(档案需转递的由学校档案室统一报送机要局办理,档案需自取的要求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带上毕业证复印件)。毕业生考取研究生调档,须出具录取院校提供的调档函,并在调档函上注明自己本科专业名称、班级学号和协议书号码。

2、毕业生如不签协议只需提取档案,可持接受其档案的相关部门开具的正式调档函、毕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复印件和报到证复印件来学校转迁或自取档案。

3、(特别强调)学校以机要方式寄出的档案请务必在寄出后三个月内到档案接收部门查询档案信息;如三个月内没有档案信息需及时与学校联系。机要局只能查询到一年以内的档案邮寄信息。

代取档案除携带相关材料外,还须出示代取档案委托书(学院网站下载)并交档案室存档。 档案室联系电话:0311-80659068 李老师 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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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xx届应届毕业生就业手续解读

2013届应届毕业生就业手续解读

作者:就业管理办公室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1579 添加时间:2012-10-19 10:35:02

2013届应届毕业生就业手续解读

一、就业工作程序

(一)总体时间安排

1、9月—10月:就业指导;建立基础数据库;推荐表发放和盖章;协议书发放(根据教育厅下发时间而定)。 2、10月—次年6月:专场招聘会和大型双选会;协议书盖章、回生源地、升学等各项就业手续办理。

3、次年6月—7月:整理派遣数据;办理、发放报到证(具体时间以教育厅安排为准)。

(二)信息发布平台

1、太原理工大学就业信息服务网http://jiuye.

2、电子屏

3、招就处办公自动化系统(OA)短信通知

二、常见就业手续

(一)签订协议书(签约)

1、 签订程序

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盖章→登陆学校就业信息网就业综合管理系统输入个人信息和签约信息(用人单位信息)并提交→学院学工办网上审核、盖章、留存协议→学院定期将本学院学生就业材料报招就处就业管理办公室审核。

2、 常见情况

(1)手续不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南京、无锡、杭州、厦门、广州、珠海等城市需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开具的接收函,接收函未到之前不能办理派遣手续,称手续不全。(在系统备注栏中可查询)

(2)合同就业:单位不解决户口则不能按单位派遣,如单位同意(需书面证明)回生源地或签约人才市场,可办理回生源地或去人才市场的派遣手续。

(二)申请回生源地

办理程序

就业信息网资料下载专区下载《回生源地申请表》→就业信息网下载专区及政策法规专区查询生源地接收单位名称→登陆学校就业信息网就业综合管理系统输入个人信息和回生源地信息并提交→学院学工办网上审核、留存《回生源地申请表》→学院定期将本院学生回生源地申请表报招就处就业管理办公室审核。

(三)升学

1、 材料

升学院校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调档通知单、空白就业协议书(没有发过协议书的保研学生除外)

2、 办理程序

备齐以上材料→登陆学校就业信息网就业综合管理系统输入个人信息和升学信息并提交→携带升学材料到学院学工办网上审核并在调档通知单上盖章→学校审核、调档通知单盖章(交回协议书的同学退10元派遣费)→档案室调档

3、 常见情况

已签约或协议书丢失的同学办理升学手续需先办理解约或挂失手续。

(四)就业形式及就业率统计

1、就业形式(系统中显示为就业状况)

(1)协议

与用人单位签订手续齐全的就业协议书。

(2)合同

用人单位只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但不解决学生档、户。

(3)定委

国防生、煤企青年(回原单位工作)、三校生(只能签约煤炭企业)、其他定向(定向研究生不派遣,省筹毕业生提交原单位解约函后可签约其他单位)。

(4)灵活

择业代理(如:山西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等择业代理机构)或提供就业证明材料。

(5)升学

(6)出国

(7)项目

西部计划、预征入伍、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

(8)其他(未就业)

2、就业率统计

除“其他”外,其余各项就业形式都算就业。

三、日常事务管理:

(一)协议书管理

1、发放:一式三份,按号发放,不得串号,国防生、保研学生、煤企青年不发,研究生只发给非定向毕业生和提交原单位解约函的省筹毕业生(名单由研究生院提供)。

2、条形码:一式三份,显示学生姓名、学院、专业、学号、届次、协议书号信息,对应发放协议书,确认无误后,贴于协议书左上角。

3、污损或填错:携带旧协议书、条形码直接更换。

4、解约:携带单位解约函、原协议书、登陆学校就业网下载并填写《解约换发协议申请表》,招就处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可换发新协议书。(没有原单位解约函不可以申领新协议,签订就业协议后没有单位解约函必须派遣 )

5、丢失:登陆学校就业网下载并填写《丢失协议补发申请表》,学院学工办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招就处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在学校就业网公示两周后可补发。

(二)推荐表管理

1、《推荐表》由学校统一印制,一人三份。择业阶段学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因此《推荐表》是在毕业生择业阶段用来证明身份及基本情况的有效凭证。用人单位一般根据《推荐表》有关内容了解毕业生的基本情况。

2、 填写《推荐表》务必美观、清晰、如实,《推荐表》需妥善保存,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时,需要将《推荐表》交给用人单位。

3、国防生、保研学生、煤企青年不发,研究生只发给非定向毕业生和提交原单位解约函的省筹毕业生。

4、推荐表污损或填错,需携带原推荐表,到学校就业管理办公室换领。

5、 毕业生如果遗失了推荐表或因特殊情况需要补领,从所在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处开具证明,加盖学院公章后,到学校就业管理办公室补领。

(三)报到证管理

一派报到证:由学院统一领取并发放,办理完离校手续并领取了毕业证书的同学可领报到证。

其余批次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凭毕业证原件或学院盖章的毕业证复印件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毕业证原件或学院盖章的毕业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同时代领者需出示身份证件。

报到证丢失补办:按山西省教育厅规定,毕业6个月内如未报到而丢失的,凭派遣单位出具的未报到证

明、本人所写遗失补办申请,可补发报到证,省教育厅收费100元;毕业两年内未报到而丢失的,凭派遣单位出具的未报到证明、本人所写遗失补办申请,可出具报到证明,省教育厅收费50元;超过两年或已到单位报到后丢失的不予补办,可到山西省教育厅学生处档案室复印派遣底簿。

四、常见问题

(一)录入和审核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名称即为毕业后报到证上的单位名称,请严格按照公章录入,但填写时切勿加上人事处或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字眼。

2、如有部分单位要求报到证开至上级单位、下级单位或为单位代理档、户手续的人才市场,请与单位核实清楚后再录入。

3、部分单位如联通、移动、邮政局、铁路局等单位,一般盖总公司的章,但将来落户地一般是分公司,要核实清楚户口迁入地。

4、派遣单位所在地:同户口迁入地(xx省xx市)。

5、就业协议手续齐全的将派遣到用人单位,手续不全的将暂缓派遣,会在系统备注栏说明,请及时提醒学生完善手续,经常有学生拿着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出具的接收函或审批表不交,导致不能正常派遣。

(二)结业生派遣

结业生:经补考通过,拿到毕业证书,接收派遣数据后才可派遣。学生领到毕业证后需到招就处就业管理办公室确认派遣手续。

(三)报到证

报到证以前也叫做“派遣证”,是一个从学生身份转变为工作者的标志性材料,是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是毕业生就业时的重要凭证,由省教育厅统一负责印制并签发,毕业生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的工作。报到证和通知书为一式两联,本专科毕业生的报到证为蓝色(研究生的为粉色)由毕业生持有,到单位报到时交给单位;通知书为白色一般由学校负责放进毕业生的档案并通过机要转发到单位。

(四)回生源地毕业生的报到证

回生源地毕业生和签约毕业生都有报到证,回生源地毕业生的报到证上的单位名称为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升学学生不发报到证。

如毕业生登录系统后发现生源地有误,本科生需与教务处联系更改,研究生需要与研究生院联系更改。

(五)调整和改派

调整:派遣回生源地后签订就业协议书要求派遣者,如签约单位为生源地所属单位可在生源地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如签约单位不是生源地所属单位,需返校办理相关手续。期限为毕业后四年之内。需提交的材料为原报到证蓝(粉)白两联、就业协议书。

改派:派遣至用人单位后解约,要求重新派遣的,有正当理由,经招就处分管领导同意,在毕业一年之内可以办理。需提交的材料为原单位解约函、学生本人改派申请、新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报到证蓝(粉)白两联。

(六)档案和户口暂时保留在学校与人事代理的区别

档案和户口暂时保留在学校两年之内,不计工龄和档案工资,不能进行职称评定,毕业生无法与企业建立合法劳动关系,企业无法为其购买社保,户口关系暂留在学校集体户(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除外)。

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身份为干部(见习期满后办理转正手续),工龄从毕业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根据工龄及职务调整工资级别,本科毕业满一年职称评定为助理级,毕业生能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用工手续,能够享受社保福利,户口为永久性户口,人才市场收取档案管理和人事代理费用。

(七)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件,分别签订于毕业生就业过程的不同阶段。

1、区别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还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

(1)法律依据不同:就业协议的依据是19xx年3月2日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19xx年国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而劳动合同则依据于19xx年实施的《劳动法》。前者属于部颁规章,后者属于国家基本法律,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低于国家劳动基本法律。

(2)签订内容不同:就业协议书主要是毕业生和单位的工作约定。劳动合同是学生和单位的从事具体工作和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内容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签订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先,劳动合同签订在后(一般是学生到单位报到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签订目的不同:就业协议书是对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的认定,是确定学生工作意向、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学校编制就业计划和负责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5)签订主体不同:就业协议书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学校见证后列入就业方案;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

(6)时效性不同:就业协议的效力始于签订之日,终于学生到工作岗位报到之时。就业协议的作用仅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约定,一旦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就业协议的使命也就完成了。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不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凭证。

2、联系

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联系在于:就业协议书主要是毕业生和单位的工作约定。但可以在备注中就服务期、试用期、基本收入、福利、违约金等涉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就业协议书有关服务期、试用期、基本收入、福利、违约金等,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可以作为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但这些条款必须列入劳动合同,在双方都认可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以继续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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