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道德风尚奖标准

金山中学校运会“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为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营造“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良好氛围,使本届校运会各项比赛工作有条不紊,运动场和教室整洁卫生、秩序井然,体现我校师生良好的精神道德风貌。经组委会研究,拟实施以下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标准:

备注:   1、总分为130分,其中第2项为一票否决,第10项为附加分。

         2、请各部门、竞赛组、事务组在每场结束后及时将评比结果送交政教处;

 3、本届“体育道德风尚奖”每个年段各设2个;

    

         金山中学校运会组委会

20##年10月18日

 

第二篇: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条件及办法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条件及办法

体育竞赛是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窗口,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的好精神面貌和道德作风是搞好竞赛的保证,也将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为了突出教育特色,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宗旨,发挥团结拼搏、公正竞赛的社会主义体育道德风尚。决定在襄樊市第二十四中学二零一一年秋季运动会期间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评选的条件及办法如下:

一、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的条件及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代表队参加入场式时,队容整齐,能体现出二十四中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严格遵守《运动员守则》,遵守大会规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2、遵守赛会的各项纪律,尊重裁判,尊重对方,尊重观众。做到互帮、互学、互谅、 互 让、语言文明。

3、认真对待比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胜不轿,败不馁。

4、尊重赛会组织人员,遵守运动会比赛秩序,爱护学校公物。 5、代表队认真负责,严格管理,组织纪律性强。

(二)评比办法

采了以各代表队,各裁判组,组委会各部填写推荐表进行推荐和召开评委会议的办法。

襄樊二十四中运动会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委员会

20xx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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