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拍卖申请书

评估申请补充说明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XXX与朱XX、宋XX、XXXXXXXXX有限公司借款担保执行一案,申请人XX借款XXX万给被执行人朱XX、宋XX用于XXXXXXXX有限公司经营,被执行人XXXXXXXXX有限公司与XXXX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租房合同一份,该合同签订时间为20XX年11月23日,该合同租赁期为20XX年6月23日至20XX年6月22日,租期为XX年,面积为XXXX平方米,现申请人XXXX请求XXX中级人民法院将属于被申请人XXXXXXX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剩余XX年使用权进行评估、拍卖,偿付申请人本金XXXX万及利息。

XX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 20xx年7月21 日

 

第二篇:房屋拍卖申请书

房屋拍卖申请书

申请人:刘正华,身份证号:52xxxxxxxxxxxx,住址:花溪区小河长江路328号附1号。

被申请人:詹泽友,身份证号:52xxxxxxxxxxxx,住址:息峰县九庄镇柏茂村大坡组。

请求事项:

请求拍卖被申请人詹泽友名下座落在贵阳市云岩区煤矿村旭东路164号6楼34.65平方的房屋进行拍卖。

事实及理由:

花民初字第724号民事判决书和花民初字第7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詹泽友十日内偿还刘正华借款人民币125000元,刘正富165000元,共计290000元,并支付本判决确定的还款利息。

此 致

花溪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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