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

业户全称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填报日期                                     

深圳市交通局印制

申 办 指 南

一、递交本申请书时,需同时出具下列文件:

1、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验正本,并交一份复印件备存)

2、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验正本,并各交一份复印件备存)

3、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验正本,各交一份备存)

4、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措施

5、新开业的,提供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消防、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变更经营类别的,提供原经营许可证原件;增加经营范围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验正本,交复印件备存)

二、生产厂房和停车场应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规定。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发动机修理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200 m2㎡,接待室面积不少于2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车身维修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120m2,接待室面积不少于2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电气系统维修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120m2,接待室面积不少于2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自动变速器修理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200 m2,接待室面积不少于2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车身清洁维护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4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涂漆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12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40 m2;轮胎动平衡及修补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3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四轮定位检测调整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4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供油系统维护及油品更换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4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喷油泵、喷油器维修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3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曲轴修磨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6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气缸镗磨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6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散热器维修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3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空调维修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4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汽车装璜(蓬布、座垫及内装饰)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3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汽车玻璃安装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3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场地应能满足所规定设备的工位布置和正常作业要求,消防通道畅通,不同性质的作业工位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维修作业应在生产厂房内进行,不得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作业和停车。

三、维修设备按照《三类汽车专项维修业户主要机具仪器设备一览表》的要求配备,配备的设备应与生产作业规模及生产工艺相适应,其技术状况应完好,符合相应的产品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的要求和使用要求。检测设备及量具应按规定经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四、人员条件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五、组织管理条件必须达到以下要求:1、企业应有与其维修作业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2、应具有相关的法规、标准、规章等文件以及相关的维修技术资料和工艺文件等,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3、应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并明示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用户抱怨受理制度等。4、应具有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等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六、环境保护措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1、企业的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标准的要求;2、使用、存储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作业环境以及按生产工艺安装、配置的处理“三废”(废油、废液、废气)、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七、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主修车型、作业项目、工时定额及单价、质量保证承诺及服务承诺、用户抱怨受理制度及主管部门投诉电话等,并应有客户休息的设施。

八、申请从事车身清洁维护,应配备节水或少水洗车设备,安装循环用水设施。

九、此申办指南中所提到的要求,如遇国家更新条件、要求或标准,则按国家最新的条件、要求或标准核准。

十、请认真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业户基本情况

注:选填项目在相应栏内的□打“√”,填写项目在相应栏内填写。

注:1、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技术工人要按其职称或技术等级高、中、初级顺序填写;

2、此页不够填写的,可按此页篇幅复制或通过网络下载。

    

注:1、计量检测仪器设备应按规定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2、此页不够填写的,可按此页篇幅复制或通过网络下载。

作业场地地址示意图

                                                   N(正北方向)

 

注:如有实图,可按比例缩小后粘贴。

作业场所工位布局示意图

                                                            

注:如有实图,可按比例缩小后粘贴。

1、         企业正门(面)全貌

注:照片必须是近期、如实、清晰、清洁的照片,不够粘贴可另附页。

1、    主要作业车间全貌

1、业务接待室、电脑操作平台全貌

三类汽车专项维修业户主要作业设备一览表

   

注:如国家更新标准,则按最新国标要求配备。

 

第二篇: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交通行政可申请书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注:1、本申请书由交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负责免费提供;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教学设施设备明细表

(代查验记录表)

表一  必须具备的设施设备

表二  可选教具、设备

注: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机动车构造、机动车维护、常见故

障诊断和排除、货物装卸保管、医学救护、消防器材等教学设施设备;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还应当配备常见危险化学品样本、包装容器、教学挂图、

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等教学设施设备;

3、各种设备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4、学员人均使用教室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理论教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二、拟聘用管理人员明细表

(代查验记录表)

注:1、理论教学负责人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机

动车驾驶证;

2、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机

动车驾驶证,有10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3、教练车管理人员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机动车

驾驶证;

4、结业考核人员应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教练员工作

5年以上,且具有8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5、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具有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

三、拟聘用教练员明细表

(代查验记录表)

注:1、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理论、驾驶操作教练员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第十条第三款的要求;

2、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教练员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

款的要求;

3、本表不足时可另附页。

四、教学车辆明细表

(代查验记录表)

注:1、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教学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五款的

要求;

2、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教学车辆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

款的要求;

3、表中的“四副”是指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副加速踏板、副离合器踏板;

4、教学车辆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5、本表不足时可另附页。

五、教学车辆明细表

(代查验记录表)

注:各种道路、设施设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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