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学院就业协议书及违约改派管理办法

陕西理工学院就业协议书及违约改派管理办法

陕理工招就2011[5]号

为了加强毕业生就业过程管理,规范毕业生就业行为,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权益,维护学校声誉,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及陕西省相关就业政策,结合学校就业工作实际,特制定《陕西理工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违约改派管理办法》。

一、协议书的管理

1、协议书的功能

⑴《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⑵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确定录用关系的文本形式,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它体现着双方的责、权、利等关系,不得转借。

⑶协议书是认定毕业生就业的原始材料,也是毕业派遣的重要依据。

2、协议书的发放

⑴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议书的发放、审核、管理工作。

⑵学校依据教务部门核准的具备毕业资格的毕业生信息,上报教育厅核准后按每位毕业生一人一号发放协议书。

⑶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好协议书,防止丢失等现象发生。

3、协议书的签订

⑴毕业生应认真、如实、客观地填写协议书中的相关栏目和内容,如因填写不实被用人单位解约,后果自负。

⑵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协议书的备注(底页)中以书面形式反映,口头约定一概无效。

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完订协议书后,应及时到招生就业处审批并留存协议书。若是单位邮寄,毕业生应敦促用人单位及时邮寄,若因协议书送交滞后而造成派遣失误,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⑷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字、用人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后即视为生效。

⑸学校原则上不先在协议书上盖章,但毕业生已完成协议书中相关内容的签字并要求学校先盖章者,即使用人单位未盖章,若毕业生不愿意到申请先盖章时提供的拟录取单位,仍按违约程序办理。

⑹毕业生已与单位签订协议书且单位已签字盖章,虽然院系和学校尚未填字盖章,毕业生重新变更工作单位者,仍然按违约办理手续。

二、协议书丢失补办及破损换发的规定

1、协议书丢失补办

⑴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要讲诚信,严禁不经过原签约单位同意以协议书丢失为由申办新协议书,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

⑵协议书丢失补办应提交的材料: ①写出书面的丢失补办申请,所在院系党

总支书记审批签字盖章。②地市级及其以上政府报纸登报申明原协议书作废的报纸。

⑶协议书丢失补办的程序: ①毕业生持协议书申明作废的报纸、学生证和补办协议书申请到招生就业处填写丢失补办申请表。②招生就业处根据学生的申请,学校公示一周,无异议的情况下,上报审批后补发新的协议书。

2、协议书破损、损坏及填写错误换发的规定

⑴协议书发放时毕业生本人发现破损、内容不全或缺页少字现象者,应在至发放之日起15天内,送本院系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学办主任(副主任)或辅导员,统一到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更换新协议书,逾期按人为损坏办理协议书更换手续。

⑵就业协议书损坏需要重新换发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①提交已损坏三方协议书原件(3份);②本人提出换发协议书申请,并经所在院系党总支签字盖章。毕业生提供以上材料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协议书更换手续。

⑶毕业生因签写就业协议书错误需要重新换发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应按以下程序办理:①提交原三方协议书原件(3份);②拟向就业单位接收证明;③本人提出更换协议书申请,并经所在院系党总支签字盖章。毕业生提供以上材料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协议书更换手续。

三、违约毕业生协议书换发的规定

1、违约的规定

⑴协议书签订后,学校原则上不允许违约,特别是由于学生个人原因提出的违约。

⑵毕业生确因工作单位变动需违约的,必须报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违约。

⑶考取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以及专升本的学生,在征得原签约单位(录取学校)的同意后,学校同意学生违约。

⑷为了保证就业协议的严肃性,每位毕业生只能申请办理一次违约。

2、办理毕业生违约协议书换发应提交的材料

⑴毕业生写出书面违约申请,报所在院系党总支书记审批盖章。

⑵毕业生征得用人单位谅解并由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协议的书面函件;专升本的毕业生,若申请就业,须征得学校和所升入的本科学校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派遣的证明材料。

⑶毕业生与拟接收单位达成意向,由拟接收单位出具同意接收的书面函件。 ⑷原签约协议书(一式三份)。

3、违约毕业生协议书换发的程序

⑴毕业生持学生证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违约应提供的全部材料,填写违约审批表。

⑵招生就业处负责人审核并在违约审批表签署意见,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⑶毕业生持学生证到就业中心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四、毕业生改派

1、毕业生改派政策

⑴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毕业生在毕业派遣后就业单位或就业去向发生了变化,学生提出申请,经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可

以进行就业计划调整。

⑵毕业生就业计划上报后,若有个别毕业生因工作变动需要改派的,毕业生本人必须在派遣之日起一年内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改派材料,经学校审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新的报到证。

⑶申请改派的毕业生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⑷申请改派的毕业生若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者,仍回原派遣单位就业。

2、改派的相关规定

⑴毕业生改派期限为毕业后一年,即从派遣当年9月初至次年的5月底。学校每个月集中一次到省教育厅办理毕业生改派手续。

⑵每位毕业生只能办理一次改派。

⑶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不受理其改派事宜:

①毕业生坚持个人无理要求,经多方教育仍拒不改正者;

②毕业生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到就业单位报到者; ③毕业生报到后,向单位提出无理要求或拒不服从单位安排被用人单位退回者;

④毕业生已经办理过改派或毕业前违约者;

⑤结业生;

⑥专升本学生派遣后不愿继续就读者;

⑦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者。

3、改派应提交的材料

⑴毕业生本人写出书面改派申请,并经院系党总支审批同意签字盖章。 ⑵毕业生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材料,没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毕业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改派时应出具当地人事部门同意退档的证明材料。

⑶毕业生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考取公务员、选调生的应出具录用通知。

⑷毕业生提交原就业报到证原件。

4、改派办理程序

⑴毕业生持改派应提交的全部材料到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填写改派审批表。

⑵学校统一审查上报教育厅批准后办理改派,毕业生根据学校就业信息网上公布的改派学生名单,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及时领取改派后的就业报到证。

五、原陕西理工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管理办法(陕理工招就2008[07]号)从本文件执行起废止。

六、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第二篇: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武夷学院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就业文书,它在客观上明确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也为毕业生办理各种手续提供了客观详实的材料。就业协议书一旦签订,即成为一份有效的法律文书。

为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行为,提高学校学生就业工作水平,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各学院要本着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工作。

一、就业协议书的发放办法与使用原则

1、学校统一发放的就业协议书由学院于每年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签名领取。

2、学院领取后对就业协议书实行编号管理。每位毕业生对应一个协议书编号,并在协议书上写明学生姓名和就业学号后予以发放。 3、协议书只发放给非定向委培的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就读研究生、专升本、出国留学以及其他不需用到协议书的毕业生不予发放。

4、。

5、延期毕业的学生需凭原协议书至学院换领当年就业协议书。

6、。

7、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书面填写就业协议书,并各自签字盖章,就业协议书即生效。毕业生将生效的就业协议书送至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鉴证盖章登记,并上交学院。

8、就业协议书一式四联,学校鉴证盖章后,用人单位、学生、所在学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各执一联。

二、办理就业协议书违约换领手续:

(1)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换领新协议书,首先须征得原签约单位的同意,并由签约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解除协议证明。

(2)持解约证明至所在学院,由学院就业工作负责老师签署意见。

(3)持解约证明和学院意见书至就业指导中心换领新协议书。

(4)毕业生由于事先未征得原签约单位同意而单方面违约的,由此而引起的各种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签订就业协议书是对毕业生求职权益的基本保证,毕业生应正确认识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重要性。签约各方必须认真审阅协议内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字盖章生效。

1、协议书上需加盖具体用人单位的公章和该单位所属地人事主管部门的公章。其中,在北京市、广州市、上海市、厦门市等地区就业并签订协议书的毕业生,必须有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以及市人事局批复。

2、在中央及各部委直属单位就业,就业协议书上需加盖相应级别的人事公章。

3、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条款中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就业政策和损害学校声誉及权益的,不予办理。情节严重的,取消派遣资格。

四、关于遗失协议书的相关规定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文书,毕业生必须认真保管。如遇特殊情况的毕业生按以下程序办理:

1、因本人不慎遗失的须及时向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告,并在校外报社登报声明遗失作废。凭报纸至就业指导中心补办协议书。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不得以丢失或其他方式欺骗学校申领第二份就业协议书用以重新择业。一经发现,学校将追究毕业生的责任,直至取消其派遣资格。由此而引起的各种责任由毕业生个人承担。

五、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

(1)、单位填写项目:

1、用人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特殊要求的请向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说明,不要简写;

2、单位性质:请在协议书上相关栏内划勾;

3、档案接收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应为县级以上有档案接收权的人事主管部门(大型国企除外)及能保证准确投递的地址;

4、其它情况请按协议书式样要求如实填写。

(2)、学生填写项目:

1、学号:就业学号

2、专业名称:应与学校所发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一致,不简写;

3、学校代码:10397

4、毕业生同意用人单位应聘要求,须亲笔签名;

5、其它基本情况如实填写。

(3)、建议内容:

1、服务期、见习期等条款;

2、各项福利,或者有与无,最好注明;

3、写清楚违约金具体金额,一旦发生纠纷,有利于保护双方;

4、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可就考研等其它有关事项协商达成附加条款,填写清楚。口头约定不予认可。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武夷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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