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20xx国家励志之星事迹材料

2012-2013学年国家励志之星事迹材料

我是来自x学院2011级护理学2班的xx,汉族,共青团员,是一个活泼,阳光的女孩子。自小生活在农村家庭,家乡所在地交通闭塞,经济发展落后,人们生活水平较低。父母都是农民,家中还有正在上高中的弟弟和年过八旬的爷爷。整个家庭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务农,经济来源单一,并且多年以来土地贫瘠,连年干旱,农作物产量较低,效益较差,导致家庭收入明显减少,生活拮据。而家境贫寒的我,并没有自暴自弃,自从踏进大学校园的那一刻起,我就立志要努力学习,在大学这个人生舞台上演绎出自己的精彩。并时刻鼓励自己绝不做人穷志短、自甘平庸的人,我要通过自己的自立自强改变贫穷和无助。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从小就很懂事的我,一直很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况且,父母身体状况都很差,父亲几年前就患有慢性病,母亲也体弱多病,所以我更能体会这样的机会来之不易。三年以来的学费、住宿费主要靠国家助学贷款,平时的部分生活费虽然是由父母提供,但自己从未完全依靠父母,经常在课余时间找一些适合自己的兼职来补贴生活费,减轻家庭负担,让父母不再那么辛苦。生活上,我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勤劳自强,从不抱怨生活的苦与累,时刻以饱满的热情迎接每一天,不断磨砺自己,挑战自己,充实自己。

我没有显赫的家庭背景,也没有富足的生活条件,但是我并没有因此而自卑,因为我始终坚信:知识改变命运。再多的困境也不能泯灭我对学习的热情。自入学以来,我刻苦努力,勤学好问,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加强专业技能训练的同时,我经常通过图书馆学习其他知识,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增长见识。经过自己的努力,通过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全国计算机二级、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考试,并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工作上,我一丝不苟,兢兢业业,认真完成老师所下达的任务,深刻的认识到作为一名学生干部所肩负的责任,注重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观念,积极带领部门干事策划、组织各项活动,为营造同学们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献出了绵薄之力。在工作中吃苦耐劳,表现突出,曾获得优秀学生会干事、优秀团干部、昆明学院医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优秀十佳工作人员”、 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思想上积极进取,团结奋进,与时俱进,积极参加学校的党课培训,认真贯彻落

实党的方针政策。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贫穷不是我们赢得别人同情的资本,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取得的成绩是对自己最大的肯定和鼓励,通过自己不断奋斗争取到的励志奖学金是我勇往直前的动力。不但为自己争取到了荣誉,而且大大的减轻了父母的负担。我能有今天的成就,离不开老师、同学、父母的鼓励支持,他们让我增添了坚强和自信、执著和勇气、达观和内敛。但我相信,成功只属于过去,我不可以改变自己的出生,但可以改变面对生活的态度。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我会一如既往,不骄不躁,心存感激之情,用自己的行动证明自己,回报父母、国家,回报社会的救助,感激身边的每个人,改变自己所能改变的!

 

第二篇:20xx-20xx国家励志奖学通知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关于开展

2012-201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74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2007〕175号)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进一步做好我院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决定开展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资助种类对象、资助人数和金额

20xx20xx国家励志奖学通知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

2、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2012-2013学年综合考评获三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积极筹措资金缴纳学杂费,生活俭朴。

(二)评审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各系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申请的理由。学院组织班主任及班级学生进行评议,并写出明确的评议意见;

2、学生处根据班级评议意见,进行评审并初步确定名单,无异议后报请学院领导审批。并由学院组织申请者填写申请表;

3、学生处对申请学生及有关材料进行复审,再报学院领导审批同意;

4、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准。

(三)公示情况

全院公示五天,公示形式:张贴在校园宣传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并逐级报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审批;教育部批复并公告。

四、各系按照班级比例推荐名额

20xx20xx国家励志奖学通知

五、申请时间

10月16-18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材料报送

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请到“学院网站-学工在线”中下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请严格参照“样表”要求填写申请表,然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各系,各系负责老师如下:

金融与统计系:王茵茵老师(办公室28-116,联系电话:183xxxxxxxx∕663548)

会计系:徐婧老师(办公室28-114,联系电话:187xxxxxxxx∕620090)

工商管理系:李文明老师(办公室28-121,联系电话:138xxxxxxxx∕679050)

外语系:程佳元老师(办公室28-116,联系电话:188xxxxxxxx∕673400)

经济系:何伟峰老师(办公室28-119,联系电话:136xxxxxxxx∕678857)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生处

20xx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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