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样本与审批制度-20xx

1.0 目的

为加强公司采购合同管理工作,防范合同采购风险,维护公司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运营管理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2.0原则

本办法规定采购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审批管理流程和审批权限,明确采购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规定采购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

3.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生产产品(项目)所需要原材料及日常所需要各种物资的对外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

4.0合同形式

采购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经签约双方协商的有关修改采购合同的文书、传真、电报图表、电子邮件、报价单和会签表等,均属于合同管理的范围。

5.0合同内容要求

5.1合同内容必须完整,合同基本要素必须齐全。

5.2条款应当明确、具体、文字表达严谨,书写工整。

6.0管理组织

采购部负责具体采购合同的谈判、起草、执行、变更,采购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副经理、总经理对采购合同进行程序流程的审核和审批。

7.0合同的签订

7.1签订合同

物资采购的供方,按照公司批准的合格供应商目录,由采购部采购工程师与物资供方商定后提交物资报价单,采购工程师在提交物资报价单时,要选择2-3家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按照“单位价格最低、付款账期最长、物资质量最优”的原则,确定本批次合格物资供应商并起草采购合同后,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工作流程和审批权限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经批准后与供方签订合同,见附件一、附件二。

7.2合同账期

公司对供应商付款采取月结支付(30-90天),延期支票(1-3个月)、银行承兑(商业承兑)、账期支付(电汇、网银)等。

7.3职责划分

7.3.1、采购部负责合同签署前合同询价、议价、定价工作。

7.3.2、财务部配合信息检验付款方式及发票等商务条款。

7.3.3、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部门职责范围内对采购合同的管理提供支持。

8.0合同履行

8.1履行合同

8.1.1合同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规定的义务,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8.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部应对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履约管理台账的形式作详细全面的书面记录,并保留相关能够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原始凭证。遇履行困难的合同,必须及时向相关参与合同管理的部门通报,并报告相关公司领导。

8.2合同变更及纠纷处理

8.2.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维护公司权利和履行公司义务。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下例情况之一,采购部应及时报告公司,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8.2.1.1、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8.2.1.2由于对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8.2.1.3由于情况变更,致使我方无法按约定履行合同,或虽能履行但会导致我方重大损失的。

8.2.1.4其他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

8.2.2合同发生纠纷时,应会同法律顾问与合同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进行仲裁或诉讼的,应协助法律顾问办理有关事宜。

9.0合同的保管

采购部对采购合同要有专人管理,采购部每次签订合同后将原始合同交给计划财务部归档保管;采购部留存采购合同的复印件,并建立采购合同台账。

10.0本办法自公司总经理批准之日起生效。

11.0本办法解释权归采购部。

12.0相关文件

12.1采购合同签订及审核流程

12.2采购合同审批表

12.3采购合同范本(参考)

附件一:

附件二:

采购合同审批

附件三:

采购合同(参考)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甲方采购的物品名称和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二条货款结算
1、结算依据:在结算时应提交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
2、结算方式:

3、 运输方式:

4、运费:

第三条 质量技术标准及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的是全新的合格产品。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以及甲方技术协议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产品的质保期为甲方对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乙方应当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基本原理、操作方法和维修保养。

5、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乙方将定期派员工对甲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测,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6.在质保期内,产品自然损坏的所有零配件甲方均应以快递方式寄回乙方,邮寄费用、零配件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出现重大问题,无法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解决,乙方须派工程师到甲方处查看指导,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7.质保期满后,乙方提供终生有偿维修服务,服务价格(包括但不限于零配件价格、维修费用)不得高于市场同等价格。

8、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更换或者修复。如因乙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或产品缺陷导致甲方及(或)任何第三方受损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为此不得不向受损害的第三方支付了任何费用或赔偿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支付的金额全额向甲方进行赔偿。

9.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无法区分双方责任的,甲方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产品进行质检,双方同意以质检结果来认定责任方,质检费用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条  安装与调试

1.乙方应负责对产品进行安装及调试,应当提供安装调试的全部图纸和技术资料,直至产品正常运行,产品调试后由甲方进行验收。

2.乙方应当自带产品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零部件。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款到后发货 ;交付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2、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产品设计图纸和技术协议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立即进行修改或重做。如经两次修改或重做仍不能通过验收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产品出厂检测(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第六条  产品包装

乙方负责对产品进行包装,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表面储运注意事项,以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完好,由于包装不当或未作出警示说明造成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其他原因发生损坏或丢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图纸等相关资料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

2.乙方不得私自留存、复制或使用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为除甲方之外的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产品加工。如甲方提供了图纸进行加工的,乙方应在在产品交付时同时返回。

3.甲、乙双方对产品的技术资料、产品用途、产品数量等与本合同相关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如果泄露这些信息,要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未付货款。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迟延交付一日,按总价款的0.5%计算。迟延超过日的,除按前述标准支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无法修复或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可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货款。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附件:

 

第二篇: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黑龙江省采购合同》文本

一般货物类

采购单位(甲方) 黑龙江广播影视产业圆      采 购 计 划 号2011010    

供 应 商(乙方)哈尔滨市金都锅炉有限公司    招  标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哈尔滨市金都锅炉有限公司   签 订 时 间2011年10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汽车吊运。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运输费由供应商负责。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2011年10月30日、地点:黑龙江影视城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交工后现场指导司炉人员操作。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2011年11月15日-20##年5月12日。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自筹资金

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  151091付款期限为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九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2.5%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合 同 附 件

一般货物类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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