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报告工作制度20xx.0002

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一、报告的主要内容

1、学校民主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包括: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计划落实情况等)。

2、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包括学校发展情况、党组织发展情况、以及其他由教育局统一部署的中心工作完成情况等)。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职责的情况;在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等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组织实施责任制考核、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状况以及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情况)。

二、报告的形式

1、党员大会报告:学校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党员大会,学校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支部工作情况;校长报告学校工作情况。

2、教师代表大会报告:学校支部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教师代表大会,校长向教师代表报告学校工作情况。

3、述职述廉大会报告:学校支部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述职述廉大会,按述职述廉大会的要求向参会人员报告岗位职责工作

完成情况、本人抓党风廉政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遵守廉洁自律情况等。

三、报告会的具体要求

1、学校党支部在报告前,必须认真做好会前准备,然后发出会议通知书,按照报告会议的议程和内容进行报告。

2、报告会的会场布置要严肃,报告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态度要诚恳,不得以走过场形式或弄虚作假进行报告。

3、召开会议前,学校支部委员会要邀请教育局挂点领导参加,会议后要将会议情况报告给教育局纪检组及县委组织部。

 

第二篇:学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白马滩中学

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为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措施,努力开创我校反腐倡廉新局面,为教育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特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

学校党政干部廉洁勤政守则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等。

三、自觉遵守财务纪律和财务管理使用规定,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

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办事,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他们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之谋取利益。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

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配合上级执法执纪机关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无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

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经常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关心群众疾苦,处理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无与民争利、侵害教师利益的行为。同时,每个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

学校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认真履行全面领导职责,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校长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支部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支部委员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确定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五、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六、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七、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八、履行监督职能,对党风廉政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九、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廉洁自律和纠正不正之风等项工作。

校长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者。

2、负责抓好领导班子成员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出现严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案件,负直接领导责任。

3、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主持召开办公会,对重大事项、工作

的失误和不正之风,负直接领导责任。

4、教育和监督本单位行政干部,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负责教育,督促整改。模范执行《党章》、《廉政准则》,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廉洁勤政。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协助支部做好廉政建设工作。

5、未尽到上述责任,出现严重问题时,要向党(党支部)写出检查报告,并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处理。

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对支部因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不力,造成工作失误负主要责任。

2、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负责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和监督检查,对本单位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的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

3、负责召集支委会和以加强党风廉政为内容的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指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协调班子成员团结,组织有关人员专题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措施,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

4、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对违反党纪政纪等案件的查处,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5、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挥表率作用。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政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6、未尽到上述职责,出现问题时,要在支委会上做检查,并向上级组织写出检查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查处理。

副校长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1、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对因工作失误、以权谋私所造成

的重大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领导干部的党规、党法和政纪、政风教育,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案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调查。要不定期的组织检查分管范围内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强化监督机制,堵塞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漏洞,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对其分管范围内出现的不廉洁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负直接领导责任。

4、协助校长定期检查分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认真解决所分管范围内的教职工要求迫切的问题,并对发现和遇到的矛盾,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解决。

5、负责抓好所分管范围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因监督检查不力,违反制度、失误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领导责任。

6、贯彻执行《党章》、《廉政准则》,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抓好分管范围内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协助党政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7、未尽到上述责任,出现严重问题时,要向党(党支部)写出检查报告。

工会主席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1、负责对学校工会委员进行党规、党法、政风、政纪教育,并协助支部对工会系统出现的不正之风进行治理。对工会委员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案件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工会发放的各类奖品、劳保待遇、职工救济、资金使用等情况,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把关并定期进行检查,防止和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3、积极参政议政,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并从民主管理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定期组织职工代表评议干部,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4、负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

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5、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对安全及师生反映热点问题的监督检查活动,发挥民主监督作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安全等重大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提出批评,并及时制止。

6、模范执行《党章》、《廉政准则》,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协助党支部廉政建设工作。

7、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配合支部抓好本单位不正之风的治理,及时解决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

8、未尽到上述责任,出现严重问题时,要接受党组织的检查处理。

20xx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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