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司财务分析案例

东方公司财务分析案例

东方公司20##年有关财务比率如下表所示。

东方公司部分财务比率

(20##年)

该企业的流动比率的月平均值为2.1,速动比率的月平均值为0.98,这两个比率说明企业资金周转正常,资产流动性较好,短期债务偿还能力较强,短期债务风险低。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的不同主要是由存货、待摊费用、预付账款引起的。该公司生产经营具有较强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第2、3季为旺季,第1、4季为淡季。该公司的存货在淡季较多,说明,为迎接旺季的来临,公司会在淡季里提前几个月就开始生产创造大批存货。7月之后,企业为采购原材料开始需要支付预付账款,而速动比率没有把预付账款计入速动资产,因此速动比率下降而流动比率上升。

一般认为我国理想化的资产负债率是40%左右.上市公司略微偏高些,但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一般也不超过60%.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在40%-60%之间,负债率属于适度范围,比较合理。

由表可知公司的流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变动趋势一致,1-3月流动比率不断上升,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也在增加,说明负债也增加,公司有借入债务,该公司流动比率大于1,如果该债务是短期债务的话,流动负债增加,流动比率会不断的降低,而由表中可知,1-3月流动比率下降,说明该债务不可能是短期债务,而应该为长期负债。3-7月,负债总额不变,存货销售出去,销售价必然大于成本价,所以资产必然是增加的,资产负债率会减少,流动比率应该增加,但表中显示,流动比率下降,说明3-7月之间,公司可能购置了固定资产,或者用部分流动资产进行了其他某些投资导致流动资产下降,从而使流动比率下降,7-12月份流动比率继续上升,资产负债率也上升。

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从1-12月份先下降后上升,七月份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最小,符合销售旺季存货较少的特点。

资产报酬率=净利润/总资产=销售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净收益/销售总额)*(销售净额/总资产)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净额

资产报酬率与销售净利率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在上半年二者不断升高,下半年则下降,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变化趋势,可能是因为,前期随着销售旺季的到来,市场上产品的需求量增加,出现供不应求,产品售价提高,净利润增加使资产负债率和销售净利率增加,而随着商品需求量增加,总资产的周转率也在增加。后期,随着旺季渐入淡季,供大于求,售价降低,净利润减少,资产负债率和销售净利率降低,总资产的周转率也随之降低。

比较资产报酬率和销售净利率二者的变动程度,1-3,9-12月销售净利率高于资产报酬率,3-9月销售净利率低于资产报酬率,由资产报酬率=销售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可知,1-3月和9-12月,总资产周转率低于1,而3-9月高于与,在3、9月两率相交处,总资产周转率等于1。

 

第二篇:东方电子公司审计案例基本情况分析

江西财大继教会计与审计案例分析作业(二)

一、 东方电子公司审计案例基本情况

东方电子一度被誉为经典蓝筹股、中国最优秀的上市公司,是中国配电自动化的龙头企业,当地纳税大户,拥有员工2000多名。然而这种号称“东方不败神话”的实际情况是东方电子高管们以虚构的“主营收入”使得东方电子的20xx年会计报表上“利润”高达4.73亿元,增长了6.7倍,并依托“好”业绩,与大庄家联手制造“题材”恶意操纵上市公司自身的股价,攫取巨额利益。20xx年7月证监会调查证实了东方电子的会计造假大案,是由东方电子的董事长、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主管以及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各路“业界精英”联手参与。20xx年1月17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董事长隋元柏、董事会秘书高峰有期徒刑两年和一年,并分别处以罚金5万元和2.5万元,总会计师方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然而令人费解的是此案涉及的大庄家及会计师事务所则未受到牵连。

东方电子公司全称为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其证券简称为东方电子(000682)。19xx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7.88元。公司股票于19xx年1月21日在深交所首次挂牌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06820(后改为000682),初次流通1720万股(含内部职工股690万股),内部职工股上市比例为20%,其余2760万股内部职工股按国家有关规定自新股发行之日起满三年后,可在二级市场上上市流通。自上市以来一直是电力行业的明星企业,在股本高速扩张的基础上,东方电子会计报表显示连续三年实现业绩翻番,一度被全国各家权威机构评为中国最优秀的上市公司,股票价格4年累计飙升60倍以上。

然而20xx年7月,东方电子接受中国证监会调查,调查组发现19xx年至20xx年期间,东方电子的高管人员,在二级市场利用东方电子的资金,通过69个居民身份证对东方电子股票进行炒作,然后通过其在华夏银行开设的过桥账户“东方电子技术服务公司”,将大部分股市收益分散成多笔分别进人到东方电子账户,共计虚增主营业务收人17.0475亿元。经过“重大会计差错”的追溯调整,扣税后的10.39亿元被暂挂在其他应付款帐下,致使每股净资产为0.595元,不足1元面值,深交所发布通知,从4月30日起,被ST特别处理,股票简称ST东方。20xx年12月29日,震惊全国的东方电子三高管即原董事长、总经理隋元柏,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峰,原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方跃涉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被山东省烟台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至此,东方电子重大会计造假案件彻底被曝光。耐人寻味的是负责审计东方电子公司财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其自东方电子上市时起一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但在东方电子长达五年的造假过程中,该所一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直到现在还称其审计工作是尽职尽责的。

(一)东方不败神话

东方电子一度被誉为经典蓝筹股、中国最优秀的上市公司,是中国配电自动化的龙头企业,当地纳税大户,拥有员工2000多名。按照东方电子公告的数字,19xx年1月上市以来,在股本大幅扩张的同时,每股收益一直保持在0.5元以上,每年利润率保持50%以上的增长速度,20xx年主营业务利润率奇迹般地定格在43%左右。主营业务收入也成倍上涨:19xx年为1.37亿元,19xx年即上升到2.36亿元,19xx年为4.5亿元,19xx年为8.55亿元,20xx年上升到13.75亿元。东方电子19xx年—20xx年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就达27亿元,而整个农网电力系统自动化改造市场的份额才50亿元,占到60%。

(二)市场对优良业绩的质疑

1主业的配角地位

东方电子对外称公司涉足电力、通讯、计算机行业,实际上真正给公司带来丰厚收益的是电

力自动化,其中电网调度自动化是东方电子起家之本。要加快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新增装机容量,增加发电量;二是尽快提高电网调度自动化管理水平,后者与计算机应用技术的深层次延伸产品——电网调度自动化设备分不开,这为东方电子公司的拳头产品——“无人值守电网自动化管理系统”的推广施展了空间。在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中,东方电子究竟居于什么状态呢?调度自动化,涉及的市场范围很广,从上到下可以有五级宝塔状划分,包括国调(国家范围内调度)、网调(几个省之间的调度)、省调(一个省之内的调度)、地调(一个地区的调度)、县调(一个县的调度)。其中,省调以上的市场份额比较容易统计,其数量少、技术要求高、利润也高。东方电子多数参与的是县调和地调,也就是说,其产品服务于宝塔下方领域。在调度自动化行业中,有清华大学、电科院、南瑞、东方电子等几十家企业从事此项业务。高级软件开发上,清华大学占龙头地位:硬件系统开发上,南瑞和电科院居首;东方电子在行业中只是充当配角。在调度自动化中,东方电子究竟占领多大的份额?虽然统计很难有一个明确的定数,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东方电子根本不可能占有半壁江山。

2不现实的利润率

清华大学电力系统自动化领域的专家得出过如下结论:“单从电力系统自动化工业企业的角度来说,百分之三十几的利润还是显得有点过高。一般来说,利润率在百分之八到百分之十几还是比较实事求是的。”在19xx年之后,即使利润率较高的高压电网自动化改造领域,利润率也不过10%到30%;在利润率较低的农村电网自动化改造领域,这个数字还不到10%。 3.低价接单和高人力成本

在产品报价中,东方电子的报价往往比正常报价低许多,如一项400万元的标的,东方电子的报价就会低50万元左右。北京四方和东方电子在地市级电力调度市场有限的几次交锋中,东方电子几乎都以北京四方报价60%左右的价格拿走了订单。北京四方在地市级电网自动化改造领域的投标报价一般只能维持10%左右的利润率,而东方电子比四方的报价还低40%,高利润从何而来?东方电子的另一个特征是人力成本奇高。东方电子在人力资源上舍得下工夫,高薪聘请,最早采取期权期股制度,拥有3000名左右的员工,1800多名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而四方公司只有员工300名左右,不及东方电子的一个部门的人员多。 4惊人的存款数额

东方电子从19xx年配股完成开始,存款数额一直很惊人,19xx年为6亿多元,20xx年为8亿多元,到20xx年上半年,存款余额还有5.5亿元,而贷款和融资需求却又特别的旺盛。如果真是正当的投资和资金缺口,东方电子完全可以用企业的自有现金,没有必要贷款和为此支付财务费用。这种反常现象暗示着可能存在一种逻辑:如果上市公司的资金被挪做他用,而这种投资又不便于披露,那么它的报表势必很难平衡,除非银行给它出具原本不存在的存款证明,但此路基本不通。但是,如果是企业到银行贷款,就很容易找到合理的理由,至于怎么用,银行在这方面的监管非常有限。正如企业到股市圈钱,招股书中的项目多半是假的,只要钱到了手,可以立刻改变资金的用途,甚至去委托理财!以存款抵押为条件贷款,就能得到资金,不仅企业可大胆投资,同时真金白银的存款也可以光明正大地出现在报表中。根据公开披露的情况来看,东方电子正是形成了一个在董事长指挥下的由证券部、财务部和经营销售部门分工合作组成的“造假小组”,取得高达10.35亿元的变卖内部职工股和炒股收益,然后注入主营业务,包装成主营业务收入,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正式的财务报表当中。

(三)事实真相

1主营收入恶性会计造假

20xx年7月,中国证监会对东方电子展开调查。9月7日,东方电子披露正在接受证监会调查,令公司违规炒股、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大案曝光。东方电子会计造假案件的真相是东方电子高管们以虚构的“主营收入”为道具使得东方电子的20xx年会计报表上“利润”高达4.73

亿元,增长了6.7倍,并依托“好”业绩,进行4次高比例的送配扩张,使得20xx年总股本扩张了13.4倍,股本流通增长了35倍。与此同时,他们与庄家联手,制造“题材”恶炒股价。自19xx年至20xx年,在东方电子高管隋柏元、高峰直接指挥下,东方电子累计投入6.8亿元资金,利用私自开设的近百个账户,累计购入股票8500万股,抛出1.57亿股,内幕交易额高达51亿元。4年之内,复权后股价累计飙升了六十多倍,而内部职工股更是增长了二百多倍!东方电子高管们推高股价,是为了“引君入瓮”,引诱蒙在鼓里的股民高位接盘。在实现其期望的两亿股职工股以不可思议的高市价成功“上市套现”后,又与坐庄东方电子的庄家们联手,使股价又增长了150%以上!早期染指东方电子的大小庄家和个人发了大财,而在“击鼓传花”游戏中接最后一棒的投资者,赔得倾家荡产。

东方电子会计造假案东窗事发后,东方电子股价便从20xx年5月的19.64元一路下跌到20xx年1月3日的3.5元最低点。20xx年11月8日,东方电子发布因重大会计差错可能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预警公告。20xx年4月30日,东方电子公告将最近几年出售股票收入10.39亿元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将全部收入扣除税金以外的部分暂挂其他应付款科目,待证监会的处理决定下达后,再进行调整。东方电子也因10.39亿元列为其他应付款,使得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被打入ST。经查验证实,并经司法判定、司法审计、会计鉴定,东方电子自19xx年至20xx年,共计虚增主营收入17.0475亿元。扣除股票收入所得之后,公司往年的收入和利润等指标与20xx年相差悬殊,19xx年甚至是亏损的。以20xx年和20xx年的指标对比,主营业务利润减少了5.14亿元,营业利润减少5.4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减少了5.74亿元,利润总额减少了4.789亿元,净利润减少了4.07亿元,每股收益由连续三年平均0.5元多降到了0.068元,营业利润出现了亏损。

2违规操纵股票内幕交易

东方电子的神话是在证券市场中造就的,而这神话的源头与其内部职工股密不可分。东方电子是由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于19xx年3月采用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东方电子于19xx年1月正式创立,总股本5800万元,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1.60元。其中国家股2200万股,社会法人股150万股,1月8日至10日三天向内部职工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3450万股。

检察机关查明,在19xx年初向内部职工定向募集期间,1月9日,即定向募集第二天,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隋元柏与当时负责股票发行的董秘高峰等人商议,由公司自己购买部分内部职工股,减小公司分红压力。东方电子当时发行股票时承诺,内部职工股发行后,公司每年将进行不低于30%的现金分红。

于是,隋元柏就让当时的财务处负责人以烟台振东高新技术发展公司名义购买公司内部职工股1000万股,每股价格为1.6元。

隋元柏当庭承认,烟台振东高新技术发展公司是专门为购买内部职工股成立的一家空壳公司,注册资本52万元,主要管理人员均为东方电子职工。公司名称系“振兴东方”之意。该公司在购买股票时尚未成立,购买股票所需资金是以东方电子的名义在银行借贷的1600万元。

振东公司也只是过眼烟云。隋元柏交待,19xx年东方电子报送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材料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需要对公司当时存在的“二化”现象(法人股个人化、内部职工股社会化)进行规范。隋元柏、高峰找到原担任股票主承销商的烟台某证券公司老总商量对策,决定将1000万股内部职工股过户至个人账户。隋元柏从老家山东文登收集了40个身份证,在原山东证券公司北马路营业部开立了40个自然人账户,将振东公司持有的1000万股内部职工股分别过户至这40个自然人账户中。

隋元柏还交待,为了奖励部分优秀职工,东方电子在19xx年前从一级半市场上另行购买了44万股内部职工股。为处理好这部分股票,由高峰回老家龙口,收集了4个身份证,在山

东证券公司北马路营业部开立账户,将44万股内部职工股过户至这些人个人名下,此后分散在44个个人账户中的1044万股内部职工股,交由公司证券部掌管,此事在公司内部只有隋元柏、高峰等极少数人知情。

19xx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030万股,发行价7.88元,总股本变为6830万股,其中国家股2200万股,社会法人股150万股,社会公众股1720万股(包括原内部职工股690万股),内部职工股2760万股。19xx年1月21日,公司1720万股社会公众股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其余的内部职工股2760万股,三年后上市交易。

检察机关查明,从19xx年至20xx年长达五年的时间,在主要高管人员精心策划下,东方电子编造虚假经营业绩达17亿元之巨,来换取绩优高成长的形象。其时间跨度之长,造假手段之隐蔽,涉及金额之大,堪称中国证券市场之最。

公司上市伊始就开始了业绩造假。19xx年东方电子上市前夕,隋元柏、高峰等就认为它盘子小,流动性强,具有较大的升值空间,公司自己也应该买一点。于是在19xx年1月20日,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前一天,隋元柏指使财务人员将公司自有资金5000多万元打进了公司掌控的上述44个账户中。1月24日,亦即公司股票上市流通的第2个交易日,买入了200多万股,耗资近5000万元。该批股票于当年11月底抛出,获利5000多万元,全部计入了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当年大比例分红送股打下基础。

首次试水成功,公司主要负责人开始策划如何利用证券市场完成公司的原始积累。隋元柏、高峰当庭供述,公司上市后,他们就商议,为提高公司业绩和企业形象,利用公司掌控的大量内部职工股,将内部职工股出售,再将出售后的收入装进主营业务利润,利润上升和股本的扩张会刺激股价的上涨和股票数量的增加,又为公司业绩的增长提供了基础,形成所谓的“良性循环”。

东方电子上市后,每年初都制定了一个年增长速度在50%以上的发展计划和利润目标,而按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是不可能完成的,于是在每年年中和年底,根据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目标的差异,由抛售股票收入来弥补。

为此,公司形成了一个在隋元柏指挥下的由证券部、财务部和经营销售部门分工合作组成的“造假小组”。首先,东方电子的证券部负责抛售股票提供资金。高峰当庭供述,公司从19xx年开始抛售持有的内部职工股,一直到20xx年8月份,每年抛售的时间大约都集中在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披露前,每次抛售的数量由公司业绩的需要而定。隋元柏每次告诉高峰需要多少资金,并限定在一定的时间和指定的价位范围内卖出,高峰再给证券部的两名工作人员下指令,在证券公司抛售股票,并将所得收入转入公司在银行的账户。其次,公司经营销售部门负责伪造合同与#5@p。隋元柏指使销售部门人员采取修改客户合同、私刻客户印章,向客户索要空白合同、粘贴复印伪造合同等四种手段,从19xx年开始,先后伪造销售合同1242份,合同金额17.2968亿元,虚开销售#5@p2079张,金额17.0823亿元。同时为了应付审计,销售部门还伪造客户的函证。最后,东方电子财务部负责拆分资金和做假账。为掩盖资金的真实来源,方跃等通过在烟台某银行南大街分理处设立的东方电子户头、账户,在该行工作人员配合下,中转、拆分由证券公司所得的收入,并根据伪造的客户合同、#5@p,伪造了1509份银行进账单,以及相应的对账单,金额共计17.0475亿元。为了把假象做得更真实,隋元柏还指使销售部门人员与个别客户串通,通过向客户汇款,再由客户汇回的方式,虚增销售收入。不仅如此,自19xx年股票上市至20xx年8月间,公司还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中期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以及成立北京东方网络管理公司等内幕消息,进行大量内幕交易。他们利用在某证券公司烟台分公司开立的44个个人账户,某证券公司烟台分公司提供的10个个人账户,某证券公司烟台分公司提供的15个个人账户,累计投入公司自有资金及卖出原始股所套现资金共计6.8亿元,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它公司股票,其中19xx年初投入约5000万元,19xx年5月份投入约2亿元,20xx年初投入约2亿元,20xx年12月份投入约

3亿元。其收益也用同样的手法做进公司利润。在此基础上,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收入等数据制作各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虚假财务报表,由证券办据此编制虚拟的公司中报、年报,提供给股东和社会公众。

检察机关在公诉书中指控,经查证核实,并经司法、会计审计,东方电子自19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共计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7.0499亿元,占历年销售收入总额的47%,也就是说,东方电子一半的主营收入是虚假的。

伴随着一系列巨额虚假业绩,东方电子在证券市场上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神话。资料显示,自19xx年1月21日上市以来,东方电子股本连年高速扩张,19xx年度每10股送4股转增6股,19xx年度每10股配1.667股,19xx年中期每10股送8股,19xx年中期和年终连续推出每10股送6股转增4股和每10股送2.5股转增3.5股。而在股本大比例扩张的基础上,公司业绩与股本扩张保持了同步增长,19xx年至20xx年中期,公司的每股收益分别为0.51元、0.56元、0.53元、0.52元、0.26元,成为证券市场上极为罕见的“东方电子现象”。 东方电子历经三次大比例送股,待内部职工股上市时,原来的1股变成了8.4股,1万股的原始股到上市时市值达200多万元,东方电子一夜之间造就了数百个百万富翁。隋元柏个人持股达73.9万股,至今仍名列东方电子前十大股东,其所持股票市值最高时达1780多万元。与此同时,东方电子二级市场股价也连年翻番,最高时复权价高达330.6元,其市值在深市中仅次于深发展,名列第二,在市场上树立了绩优高成长的蓝筹股形象。

然而,这一光辉形象自20xx年7月份开始的股价下跌而终结。从20xx年7月16日至8月6日,短短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价从17.5元最低跌至10.28元,跌幅达41%。股价异动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20xx年7月中国证监会对东方电子进行调查。正是在公司发布公告的前后,公司经营部门一位知悉公司造假情况的人员向监管部门进行了举报,证监会的调查很快切入正题,直指公司财务报表造假。随着对东方电子调查的不断深入,虚增巨额销售收入的违法事实浮出水面。

20xx年5月13日,隋元柏被烟台市公安局在烟台刑事拘留,6月20日经烟台市检察院批准逮捕,高峰、方跃也相继在上海和深圳落入法网。20xx年10月,烟台市检察院在对烟台市公安局的侦查审查后认为,东方电子编制虚假财务报告并提供给社会公众,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隋元柏、高峰、方跃身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对此负有重大责任,其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追究刑事责任。在随后的法庭审理中隋元柏、高峰、方跃在对公诉人当庭出具的三人蓄意造假的大量材料、银行对账单、虚假财务报表、虚假合同以及证人证言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董事长隋元柏在法庭承认,由于自己对法律法规学习不够,认为将巨额股票收益做成主营业务收入,收益是实实在在的,并没有虚增,是不违法的。这样做既提高了公司形象,为公司发展做原始积累,又给广大股东分配了优厚的红利,而且分文没有装入自己腰包,自己本人和亲属并没有炒作股票而获利,没有为自己谋任何私利。没有想到会有今天的结果。同时,隋元柏在庭审中陈述,长达五年的造假过程中,虽然知情人不多,但前后也有近十人知道,竟然没有一个人提出反对。例如公司的年报、中报每次都要由董事会、监事会讨论通过,部分董、监事虽然不知道详情,但对公司业绩的不真实是知道的,只是心照不宣,从没人表示抵制。同时庭审中的一些事实表明,从开始给公司出主意将内部职工股过户到个人名下,到为公司提供25个股东账号,再到帮助公司划转资金,几家证券公司在造假过程中的作用不可或缺。银行方面,从起初购买原始股时为公司贷款,到帮助公司中转、拆分资金、伪造对账单、进账单,几家银行也处处提供方便。东方电子另一名高管高峰在庭审中也承认,在20xx年东方电子投资1亿元成立北京东方网络有限公司的过程中,当时的中经开老总先是亲赴烟台,质询公司为什么对网络热无动于衷,随后又邀请公司有关人员在北京召开了网络

研讨会,许多机构和基金的头面人物均到场捧场,声势颇为浩大,帮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兴风作浪。在公布成立网络公司的前一天,即20xx年3月6日,东方电子自己先买入了840万股,其他机构当然也不无收获。

20xx年11月29日,东方电子虚假财务报告案由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昌邑市异地开庭公开审理。东方电子原董事长、总经理隋元柏,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峰,原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方跃等涉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受到审判。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东方电子编制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了广大股东利益,扰乱了证券市场正常秩序。隋元柏、高峰、方跃作为东方电子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应对东方电子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承担刑事责任,其行为均已构成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隋元柏被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高峰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方跃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在法定的10天上诉期限内,3人均未上诉 ,故该刑事判决于20xx年1月28日起生效。

20xx年1月10日,曹小妹等七名投资者向青岛中院提起的针对东方电子的民事诉讼,7位投资人将6个法人或自然人列为被告,分别是:东方电子、隋元柏、高峰、方跃、中经开、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他们依据的是20xx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证券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其中对于投资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前置条件,除证监会的处罚决定外,又增加了“虚假陈述行为人未受行政处罚,但已被人民法院认定有罪的,做出刑事判决之日生效”,东方电子的民事诉讼案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1月9日公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后认定的第一起案件。市场人士普遍认为东方电子案的开庭和审理,对后续的系列案件审理将带来示范影响。

20xx年12月21日,已经被ST掉的东方电子(简称ST东方)收到集团公司通知,以及转送的烟台市审计局关于集团公司20xx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决定。烟台审计局进行审计处理所依据的是《审计法》第43、44条:“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转移、隐匿违法取得的资产的,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有权予以制止,或者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处理。”烟台市审计局调查认定,当初被用来炒作股票的烟台振动高新技术发展公司是空壳公司,属于集团公司的全资公司。《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所以,在19xx年其被解散后相应的债权债务,都应该归其母公司集团公司所有,这笔10亿多元的巨款应该划到集团公司名下,而并非为上市公司所有。

20xx年2月20日,ST东方发布公告称,经烟台审计局(主管部门是省级审计机关和地方政府)审计,认定原在公司反映的出售股票收入扣除税收以外的10.39亿元,应归集团公司(指ST东方控股股东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并要求集团公司和公司据此调账。调账后,形成公司对集团公司的债务为10.39亿元。公告还称,集团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豁免公司因出售股票收入形成的对集团公司的债务10.031亿元。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该收入将记入公司资本公积金。这就是说,10多亿元的巨款划归ST东方,一笔10亿元非法所得的处置权,由监管部门下放给省政府,省政府又下放市政府,最后经过地方审计局的审计,最终判还给上市公司。历时两年之久的东方电子案终于以这样一种形式展现:公司高管一干人等被判处徒刑和罚金若干,而上市公司却突获10亿元 ——如果隋元柏们不犯罪,就不可能得到飞来之财。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将由0.239元增至1.33元,至此东方电子摘除了戴了两年的“ST”帽子。

3会计师事务所推卸责任

东方电子这起由高管人员精心编造的骗局,令众多的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如检察机关所指控,从20xx年7月中国证监会对东方电子展开调查开始,到东方电子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事发,其股票价格连续下跌,市值缩水逾百亿元,给股东带来重大损失,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许多东方电子的投资者纷纷质疑负责审计东方电子公司财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何长达几年都未发现东方电子管理层的会计造假行为,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这家自东方电子上市时起一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但在东方电子长达五年的造假过程中,该所一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直到现在还称其审计工作是尽职尽责的,实在令人费解。

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是烟台市唯一一家有资格给上市公司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东方电子出具的审计报告历年都是无保留意见。然而据报道东方电子造假案的记者调查发现,19xx年8月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刚刚拿到从业资格,就一头扎进东方电子的怀抱,连续5年“审计”其财务年报,负责对该公司产品销售、银行回款、财务报表等情况的真实性“把关”。大众日报记者万晋在《齐鲁晚报》发表文章《谁导演了东方电子神话》指出,在一次次的审计过程中,面对一堆堆盖满假印章的假合同和一份份破绽百出的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并未认真复核,便一次次以单位的名义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由东方电子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布,并为此从东方电子获取获得240万元审计费用。然而,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负责审计东方电子财务报告时存在诸多瑕疵嫌疑。首先在函证审计程序方面,按惯例,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应要求东方电子向其提供所有牵涉当期完成合同的原件,并进行核对,方法之一就是函证: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当期的原始凭证抽样,并函寄给相关单位,进行确认。如果回函情况不好,会计师事务所要么采取其他方式进一步确认,否则就必须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然而山东乾聚声称,它们曾选择一些客户进行函证(接近200封),发函比例在70%以上,但回函情况不是很理想(大概100封左右)。然而据大众日报报道,该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违规放权嫌疑,使得东方电子演出了一幕幕“自己造假,自己调查”的闹剧:按照审计注册会计师有关职责规定,审计人员应亲自向银行和第三方发询证函,以验证被审计企业财会状况的真实性。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该所负责审计的有关人员却把应亲自进行的调查、询证等工作交由东方电子公司自己去做,对部分回函印章不规范和多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不正常情况,不认真审查便大笔一挥,草草放行。

其次,东方电子的公司治理存在重大缺陷,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应保持高度职业谨慎去审计调查东方电子财务业绩情况。从公开资料看,东方电子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和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同是一个人,集团公司和上市公司在同一个楼里办公,与上市公司保持密切业务关系的集团公司子公司烟台东方玉麟电子有限公司的总经理高峰,同时又是上市公司东方电子的总经理助理、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办主任。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为何过度轻信东方电子高管签发的财务报告呢?最后,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合理怀疑态度似乎在东方电子身上消失了,因为就东方电子这样的收入,这样的利润,只要稍加走访就会发现。它的同行对此普遍表示难以置信,难道会计师事务所竟对此毫无感觉吗?对此,山东乾聚将自东方电子上市后一直担任年报审计工作,一直没有发现东方电子靠炒股收入来垫高主营收益的原因归之于《独立审计准则》的缺陷:对合同签署完毕,并且款项已经收回的合同,并没有要求落实合同的真伪情况,而该公司以往提供的有关供货合同、银行资金到账情况等都是没有任何疑义的。按照正常的审计程序,很难发现公司体外运行的真实情况。

20xx年3月,对于记者们提出的种种疑问,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一直并没有给出清楚的解释,不过就东方电子案爆发后的20xx年东方电子公司年报审计看,负责审计的仍是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似乎暗示着监管层认定这家会计师事务所不需要为东方电子业绩作假负责。但对于投资者来说,从年报中可以实实在在看到的是:主要产品电力系统自动化设备的毛利率从东方电子原来所声称的35%~50%,回归到行业水平15%左右。山东乾聚同时出具

了有保留意见的20xx年度审计报告,原因是:公司将近几年出售股票收入作为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将全部收入扣除税收以外的其他部分暂挂“其他应付款”科目,待证监会的处理决定下达后再行调整。东方电子于20xx年9月开始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调查,调查结果尚未公布,对上述收入的取得及其涉及的金额无法核实。另外,与上述收入有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返还,仍列示在公司利润表的相关项目中。20xx年4月,ST东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聘请20xx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称,因山东烟台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期满和工作任务已经完成,董事会决定不再继续聘请该所担任审计机构,改聘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xx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至此,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担任东方电子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东方电子审计案件到此画上一个句号。

二 案例内容分析

东方电子的审计师为山东乾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它是当时烟台市唯一一家有资格给上市公司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东方电子出具的审计报告历年都是无保留意见。具体而言,负责东方电子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在此案例中存在如下过失嫌疑: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未达到审计目标

对独立审计来说,审计目标主要有两个,“第一是就公司财务报表是否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的要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表审计意见 第二是揭露财务报表中可能存在的重大欺诈舞弊行为和非法行为”。可见,若未出具一个正确的审计意见,未能揭露重大的错误、舞弊和非法行为,就是未达到审计目标。未达到审计目标是审计失败的结果,若不存在这个结果,就不能认为审计工作是失败的。

东方电子19xx年至20xx年的均由山东烟台乾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情况,而乾聚会计师事务所19xx年至20xx年也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20xx年年报仍由乾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非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未发现会计报表中有重大的错误及舞弊。事实上,自19xx年上市以后,东方电子便开始疯狂炒作资本二级市场。5年间,东方电子先后利用卖出本公司一部分个人原始股所套现的资金和投入公司资金6.8亿元用来买卖本公司股票,总计违法交易金额高达51亿余元。同时,他们利用炒股收益来粉饰会计报表。5年内,先后将炒股收益中的15.95亿元(后证监会核查为10.39亿元税后收益)通过虚开销售#5@p、伪造销售合同等手段,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如此重大的会计舞弊和非法行为,乾聚会计师事务所竟丝毫未发现,还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就涉及的金额及性质,乾聚会计师事务所应出具保留意见甚至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从审计结果看,对东方电子19xx年至20xx年的审计是不成功的。

(二)注册会计师未履行审计职责,应承担法律责任

审计责任包括审计的职业责任(简称审计职责)和法律责任两部分。

首先,审计职责与审计目标密切相关,审计目标决定了审计职责,审计的职业责任在于“运用恰当的审计技术和方法保质保量地实现审计目标”(徐政旦、谢荣,2002)。围绕审计目标,审计职责主要有两大方面:第一,审计人员必须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否按《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反映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的评价 第二,审计人员必须揭露出对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错报、漏报和舞弊行为。否则,有可能被认为审计是失败的。

其次,若被认定为审计失败,审计人员一般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因缺少应有的合理的谨慎而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审计人员应承担普通过失或重大过失责任 对于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故意的错误行为,则要承担欺诈责任。

从东方电子的财务报表审计来看,乾聚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们既没有对会计报表的反映情况作出正确的评价,也没有揭露出重大的错报,可以认为他们并没有很好地履行审计职责。鉴于涉及事项的影响十分重大,对东方电子实施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至少应承担过失责任。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方法不当或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

在运用一定的审计方法获取审计证据的基础上才能表示审计意见,审计失败往往跟采用不恰当的审计方法联系在一起。审计方法一般包括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几种。审计方法运用不当会给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行为留下空间。对于一些科目的审计,有些审计程序是必须的,例如应收账款的函证、存货的监盘等。缺少这些必要的审计程序,一些重大的错报漏报、会计舞弊等行为就很难被发现。

东方电子主要是采用私刻客户印章、粘贴复印等方法伪造销售合同、虚开销售#5@p,以将炒股收益洗成主营业务收入。按惯例,审计人员应要求企业向其提供所有与当期有关的销售合同原件,然后抽取部分进行函证。对于重大事项,如果回函情况不好,会计师事务所要么采取其他方式进一步确认,要么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乾聚会计师事务所在一次接受采访时称,它们曾选择一些客户进行函证(接近200封),发函比例在70%以上,但回函情况不是很理想(大概100封左右)。而接下来注册会计师是否实行了替代审计程序我们无从所知道,但至少在乾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没有关于这方面的任何说明。事实上,乾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具体的函证程序也极不规范。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审计人员应亲自向银行和第三方发询证函,以验证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的真实性。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该所负责审计的有关人员却把应亲自进行的调查、询证等工作交由东方电子去完成,对部分回函印章不规范以及回函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不正常情况亦未认真审查。这使得函证这一重要的审计程序流于形式而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成为最后发表错误审计意见的最重要原因。

此外,未认真执行三级复核程序也是发表错误审计意见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一次次的审计过程中,面对一堆堆盖满假印章的假合同和一份份破绽百出的会计报表,该事务所各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未认真复核,便一次次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我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3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也就是说,审计人员在执业时应抱着怀疑的态度,不放过任何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疑问。主营业务收入是衡量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但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在审计这一科目时却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东方电子历年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率如下:

19xx年 19xx年 19xx年 20xx年

主营业务收入 2.37亿元 4.5亿元 8.56亿元 13.75亿元

主营业务毛利率 47.30% 47.30% 52.90% 47.10%

从东方电子的主营业务收入看,其收入中电力自动化系统销售收入占了大头,20xx年达到94.5%.而根据《20xx年中国电力年鉴》,19xx年以来我国农网电力系统自动化改造的投资有50亿元左右,按照东方电子公告的数字,仅其一家3年(19xx年至20xx年)的主营收入(达27亿元)就占市场总额的近60%.目前我国农村电网自动化改造领域发展的企业已多达200多家,竞争十分激烈,东方电子有这样的市场占有率是决不可能的。

此外,东方电子的高利润率在逻辑上也讲不通。从账面上看,“东方电子”主营业务利润率一直维持在47.1%~52.9%的水平,而19xx年之后,即使利润率较高的高压电网自动化改造领域利润率也不过10%到30%,而在利润率较低的农村电网自动化改造领域,这个数字还不到10%.况且,东方电子低价接单在业界几乎是众所周知。例如,北京四方和东方电子在争夺地市级电力调度市场的几次交锋中,东方电子几乎都以北京四方报价60%左右的价格拿走了定单。北京四方在地市级电网自动化改造领域的投标报价一般只能维持10%左右的利润率,而东方电子比北京四方的报价还低40%,高利润从何而来?面对种种疑问,乾聚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竟丝毫“没有”察觉,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极大地丧失,直接的后果便是出具错误的审计意见。

(五)注册会计师丧失审计独立性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灵魂,独立性包括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与客户间若存在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关系或外界压力等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因素,就很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立场,难以完全按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工作。我国一系列审计失败案例中,审计失败的事务所几乎都与相关客户存在各种经济利益,这不能不说是判断审计失败要考虑的一条重要因素。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连续5年为东方电子提供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因此获得204万元的审计费用,二者密切的经济利益关系不能不让人对乾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立场提出置疑。

三 问题(问题回答不得少于800字。)

1.结合本案例讨论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公司审计中如何保持独立性(30分)

2. 结合本案例讨论注册会计师在制度审计计划及实施审计程序时如何有效贯彻审计职业谨慎原则,以发现企业重大错报风险(30分)

3. 结合本案例讨论会计师事务所应如何实施有效分析程序识别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40分)

1答: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灵魂,独立性包括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与客户间若存在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关系或外界压力等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因素,就很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立场,难以完全按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工作。我国一系列审计失败案例中,审计失败的事务所几乎都与相关客户存在各种经济利益,这不能不说是判断审计失败要考虑的一条重要因素。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连续5年为东方电子提供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因此获得204万元的审计费用,二者密切的经济利益关系不能不让人对乾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立场提出置疑。

改革我国现有的审计制度 为了避免会计师事务所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与维护审计独立性发生冲突而影响审计独立性, 可以考虑成立专门的行业监管部门来组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审计时与被审计单位保持独立,也可以考虑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资源库,由相关的管理部门在被审计单位相适应的范围内随机抽取,委派审计,这样也可以保证 CPA 审计相对于被审计单位的独立性。 鼓励和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非审计业务,加强监管 目前,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结构基本上是单一的审计服务,此种服务结构不仅没有带来审计的高独立性, 而且也不利于事务所的稳定和长远发展。因此,应鼓励和引导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咨询等非审计业务。 同时,应加强对非审计服务的监管。有效发挥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审计委员会可由公司董事会中推选几位成员组成, 负责帮助审计人员保持对管理当局的独立性。加强行业自律监管作用,研究细化 CPA 职业道德准则,加强对独立性的行业监管。充分发挥联合监管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例如,有关部门在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披露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标准外, 还可适当考虑增加披露非审计服务收费以及要求委托人定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的体制,推行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与一般公司存在区别,通常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产不高,但是破产时, 会给相关利益人带来巨大的损失。这种行业的实际情况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合

伙制这种组织形式才是最佳选择。合伙制事务所需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的个人利益与事务所业绩紧密相联,使其在承担风险和责任上更有压力,在增强质量和诚信意识上更有动力。因此,我国应推行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变有限责任制为合伙制。这样可以使 CPA 真正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体,承担无限责任,从而迫使 CPA 强化风险意识,提高执业水平,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真正做到“独立执业” 。 加强 CPA 的职业道德和价值观念培训 独立性是 CPA 保证和提高自身执业水平的基石,是 CPA 职业的核心价值所在,为了实现自己的审计工作能满足社会公众利益的要求,CPA 必须把独立性作为自己的一种职业素养,提高自身素质。 优化 CPA 执业环境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多方面的因素影响 CPA 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与审计质量背离的现象表明,要提高 CPA 审计的执业水平,单靠 CPA 行业自身进行改革是不够的,还必须培育和完善对高质量审计需求的支撑环境。因此,应优化CPA 执业环境,加快改革步伐,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证券市场和金融市场,为保证审计独立性,提供一个健康、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

2答:审计人员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我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3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也就是说,审计人员在执业时应抱着怀疑的态度,不放过任何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疑问。主营业务收入是衡量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但山东乾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在审计这一科目时却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东方电子历年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率如下:

┌──────────┬─────┬─────┬─────┬─────┐ │ │19xx年 │19xx年 │19xx年 │20xx年 │ ├──────────┼─────┼─────┼─────┼─────┤ │ │ │ │ │ │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 2.37 │ 4.50 │ 8.56 │ 13.75 │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47.3 │ 47.3 │ 52.9 │ 47.1 │ └──────────┴─────┴─────┴─────┴─────┘ 首先,东方电子的主营业务收入中,电力自动化系统销售占了大头,20xx年达到94.5%。而根据《20xx年中国电力年鉴》,19xx年以来我国农网电力系统自动化改造的投资有50亿元左右,按照东方电子公告的数字,仅其一家3年(19xx年至20xx年)的主营收入(达27亿元)就占市场总额的近60%。目前我国农村电网自动化改造领域发展的企业已多达200多家,竞争十分激烈,东方电子有这样的市场占有率是决不可能的。

此外,东方电子的高利润率在逻辑上也讲不通。从账面上看,“东方电子”主营业务利润率一直维持在47.1%~52.9%的水平,而19xx年之后,即使利润率较高的高压电网自动化改造领域利润率也不过10%到30%,而在利润率较低的农村电网自动化改造领域,这个数字还不到10%。况且,东方电子低价接单在业界几乎是众所周知。例如,北京四方和东方电子在争夺地市级电力调度市场的几次交锋中,东方电子几乎都以北京四方报价60%左右的价格拿走了定单。北京四方在地市级电网自动化改造领域的投标报价一般只能维持10%左右的利润率,而东方电子比北京四方的报价还低40%,高利润从何而来?

面对种种疑问,乾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竟丝毫“没有”察觉,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极大地丧失,直接的后果便是出具错误的审计意见。

3答:对于一些科目的审计,有些审计程序是必须的,例如应收账款的函证、存货的监盘等。

缺少这些必要的审计程序,一些重大的错报漏报、会计舞弊等行为就很难被发现。

东方电子主要是采用私刻客户印章、粘贴复印等方法伪造销售合同、虚开销售#5@p,以将炒股收益洗成主营业务收入。按惯例,审计人员应要求企业向其提供所有与当期有关的销售合同原件,然后抽取部分进行函证。对于重大事项,如果回函情况不好,会计师事务所要么采取其他方式进一步确认,要么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乾聚会计师事务所在一次接受采访时称,它们曾选择一些客户进行函证(接近200封),发函比例在70%以上,但回函情况不是很理想(大概100封左右)。而接下来注册会计师是否实行了替代审计程序我们无从所知道,但至少在乾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没有关于这方面的任何说明。事实上,乾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具体的函证程序也极不规范。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审计人员应亲自向银行和第三方发询证函,以验证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的真实性。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该所负责审计的有关人员却把应亲自进行的调查、询证等工作交由东方电子去完成,对部分回函印章不规范以及回函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不正常情况亦未认真审查。这使得函证这一重要的审计程序流于形式而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成为最后发表错误审计意见的最重要原因。

此外,未认真执行三级复核程序也是发表错误审计意见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一次次的审计过程中,面对一堆堆盖满假印章的假合同和一份份破绽百出的会计报表,该事务所各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未认真复核,便一次次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分析程序是指审计人员通过研究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加强分析程序运用对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就分析程序在财务报表审计中的运用谈一下自己的认识。

一、实施分析程序,识别、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首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是现代风险导向理念的体现。审计人员应当采用询问、分析、观察和检查等程序,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在此阶段,审计人员运用风险分析程序,可以有效识别、评估被审计单位异常的交易、事项及对财务报表和审计产生影响的金额、比率和趋势,以确定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审计人员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时,应首先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状况、法律环境及监管环境、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以及相关的经营风险、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等信息。在了解上述信息的基础上,审计人员运用风险分析性测试的技术和方法对这些信息进行加工和整理,使之成为评估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的有用信息。例如,单纯几张财务报表不容易说明问题,审计人员可以通过一系列财务比率计算,将财务报表中呆板的数据转变为盈利能力、资产流动性和资本结构等方面的财务比率,通过这些比率,审计人员就比较容易得出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总体的概念。审计人员通过对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的比较,就可以从劳动生产率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更加深入地了解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或市场上的定位,利用非财务信息来印证财务数据的有效性或可靠性。如果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连续审计时,那么还可以通过与以前年度审计过的财务数据或比率进行比较,运用分析程序的技术和方法,概略地推断审计当年的情况,如果从被审计单位了解到的当年实际情况,与前期的或设想和推断情况有重大差异,审计人员可以初步判断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是否应对其给予高度重视。

审计人员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后,应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实施一次以风险评估为目的分析程序,寻找实际数与预期值有较大差异的项目,以判定这些项目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例如,经了解被审计单位当年固定资产的购置和清理都只有很小的金额,而当年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也和上年基本持平,这种情况下,对固定资产项目的审计,就可以初步确定为

非重点项目;如果经了解被审计单位当年销售收入增长不多,但销售成本增长迅速,被审计单位毛利率迅速下跌,而企业员工人数还有所增长,产品价格并没有重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就可以得出销售收入是否存在漏列的风险,并评估其重要性,进而考虑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程序加以证实,以降低审计风险。因此,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中,分析程序适用作风险评估程序加以使用,可以帮助审计人员有效识别、评估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二、分析程序可以作为实质性程序加以运用

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控制测试程序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一般不使用分析程序。实质性测试程序是包括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细节测试以及实质性分析程序。在实质性测试中,运用实质性分析程序比单独使用细节测试,能更有效地将认定的检查风险降至可接受水平。尽管相对于细节测试而言,实质性分析程序能够达到的精确度可能受到种种限制,所提供的证据在很大程度上是间接证据,证明力相对较弱。但是审计理论认为,实质性分析程序是解决低估类问题的有效手段,一般认为,对于高估问题,如资产和收益的高估,审计人员可以在抽查的基础上,以账实核对、账证核对、函证、监盘和重新计算等方法,揭露高估的错误。但对于低估问题检查,如销售收入和费用的低估,审计人员很难找到一种科学和完整的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检查有关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就成为一种比较有效的方法。例如对销售收入的低估往往是审计的难点,审计人员通常无法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销售记录、账簿和报表中发现低估的线索,只能通过收集以前的销售收入变化规律、生产、运输、包装、原材料消耗、员工奖励、合同执行等相关信息,利用实质性分析程序,检查销售收入的合理性,合理确定销售收入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风险。另外,实质性分析程序还是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的有效途径,因为对于一些比较有规律的项目,如利息支出、折旧费等项目,审计人员往往可以满足于单独运用实质性分析程序的结果,通过计算和分析,来判断业务金额或账户余额的合理性,达到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的目的。

三、分析程序在审计结束时的运用

在审计结束时,审计人员应当运用分析程序,主要是在已搜集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的合理性作最终把握。首先,对审计调整后财务报表的总体合理性进行检查,一是检查整个审计工作的质量,如审计调整后财务报表是否还存在难以解释的地方,是否还存在重大的会计、审计问题尚未解决,需进一步加以证实;二是通过对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实施分析程序,实现财务报表的总体合理性目标,判断财务报表是否还存在未被发现的重大错报的可能,考虑是否需要追加审计程序,以便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合理基础。其次,被审计单位最初提供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可能存在多种错误,审计人员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凭借职业判断发现了一些疑点,也在控制测试及实质性测试中对这些疑点进行了证实。但总还有一些重要的问题往往被其他表面现象所掩盖,直到审计结束,审计人员在对审计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实施分析时,才能暴露出来。在此阶段实施分析程序,应特别关注是否存在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的重大经营、财务风险。在现实中,人们往往只满足对于审计中发现问题的归集和总结,却忽视了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和评价,结果导致签署无保留审计意见不久,就出现被审计单位宣布破产的尴尬局面。

四、实施分析程序应注意的问题

1、明确实施分析程序的目标,有针对性地实施分析程序。尽管分析程序可以运用于审计的全过程,但是在不同的审计阶段实施分析程序的目的不同,分析程序所采用的具体方法也就不同。因此,审计人员应当针对各阶段不同的审计目的,实施相应分析程序,达到审计目的的要求。

2、关注审计资料之间的联系与可比,合理实施分析程序。运用分析程序进行分析比较,其

前提是审计资料之间有重要关系及可比性。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会收集到被审计单位大量的财务资料和非财务资料,这些资料之间,有的存在必然联系,有的没有必然联系,如果将不存在必然联系的资料进行比较和分析,必然无法得出正确的结论,甚至发生错误。

3、鉴别资料的可靠性和独立性。对于准确性较低的项目,不应过多地依赖分析程序;如果分析程序使用的是内部控制生成的信息,而内部控制失效,审计人员不应过分信赖这些信息及分析程序的结果。

4、对特定的数据、比率或关系预期值的合理性进行判断。这是分析程序的一个关键,如果没有预期值,任何比较的结果都无法进行判断;如果预期值不合理,任何比较的结果都会带来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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