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公司”或“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信息沟通,形成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从而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宏华公司以及所属各控股子公司(宏天、友信、科贸等)。分公司若未特别提及,等同于子公司运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报告单位包括:宏华公司各部门、办公室;控股子公司各部门、综合部。

 第四条  本制度实施的条件:宏华公司整体上已经形成了基本完备的IT管理平台,相关信息的报送可以在内网进行。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五条  宏华公司办公室负责整个公司的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1) 制定《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发送宏华公司各职能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综合部;

(2) 收集宏华公司各职能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的原始信息周报,进行汇总和整理后编制“宏华公司信息周报”,每周六15:00前编制“宏华公司信息周报”,报送宏华公司领导,经行政总裁审批后将全部或部分周报信息在局域网和外网上公示,同时发送到各子公司综合部和宏华公司各职能部门;

(3) 对“宏华公司信息周报”进一步汇总整理,每月编制“宏华公司信息月报”,办公室主任审核报送总经理审批后,在局域网上公示;

(4) 有权向宏华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催收、质询、核实和确认相关信息。

 第六条  控股子公司综合部主任应确定专人将本公司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核实和整理后编制“信息周报”,每周五17:00前上报子公司领导和宏华公司办公室,同时发送到子公司各部门。

 第七条  宏华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确定专人将本部门收集的信息进行汇总、核实和整理后编制“信息周报”,每周五17:00前报送宏华公司办公室。

 第八条  宏华公司办公室主任、子公司综合部主任分别是相应的信息周报签发责任人。

 第九条  以上规定适用于常规重要信息周报,不适用于重大信息的报告。

 第十条  对于重大信息,应以最快的速度即时汇报,不能延迟到信息周报中报告。

(1)  报告责任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报告各类重大事项信息,因故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2)  宏华公司有关领导对需要办理的重大事项报告,在3个工作日内要做出处理批复。对突发重大事件和事故等应急报告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不得延误处理。

(3)  重大事项在按照领导的批复意见办结后,宏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责任人要把办理情况向宏华公司办公室主任及时汇报反馈,由办公室主任上报公司领导。

第三章  信息报告的内容

第十一条 信息周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报告单位的重要工作动态、重要活动,包括重要会议、重大培训、重大人事变动、组织结构变动、重要制度和流程的变动等;

(2)  宏华公司重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会议结束后一周内报告);

(3)  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情况;

(4)  地市级及以上的领导和重要外宾到各子公司视察、访问等活动的计划及实际情况;

(5)  宏华公司各类规章制度中已明确需要报告的企业资本金变更,增资扩股;新账户的设立;对外借款、对外担保、资产租赁;对外投资入股、并购外部企业;对外捐赠;设备、汽车等生产性或非生产性重大资产购置或处置等重大事项,按照规定和程序请示报告

(6)  其他内部信息。

第十二条 需要即时上报的重大信息包括:

(1)  法院批准立案诉讼标的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案件;

(2)  单位银行账号被法院查封,银行还贷出现逾期,发生1小时内报告;

(3)  重伤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1小时内报告;

(4)  因各类纠纷引发的民工、职工和社会人员的上访、斗殴等群发性重大事件,1小时内报告;

(5)  各类新闻媒体上涉及到的有关企业的重大负面报道,发现2小时内报告。

(6)  其他重大信息。

第十三条 信息报告内容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部分,参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纪律与考核

第十四条 各报告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信息报告工作,尤其是重大信息的及时报告,对所辖报告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给予必要的工作支持。

第十五条 信息报告程序中所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必须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及时报送,并严格遵守公司相关保密纪律。

第十六条 宏华公司对信息报告程序中所涉及的相关责任人,执行宏华公司制定的奖惩办法,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对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宏华公司办公室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此前宏华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凡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宏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信息周报

备注:每周五17:00前上报宏华公司办公室。

 

第二篇: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疫情管理制度汇编

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xx年1月

目 录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 突发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2 用户权限分配管理制度――――――――――――――7 传染病疫情分析制度―――――――――――――――13 传染病疫情信息查询、使用制度――――――――――17 基础资料登记制度――――――――――――――――18 网络安全保密制度――――――――――――――――19 疫情信息报告制度――――――――――――――――20

1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目的

传染病疫情报告是为各级政府提供传染病发生、发展信息的重要渠道。只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传染病报告制度,并且保证其正常运转,才能保证信息的通畅。这是政府决策者准确掌握事件动态、及时正确进行决策与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重要前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农场、林场、煤矿、劳教及其所有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3、报告病种

甲、乙、丙类及其它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 2

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手足口病、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5)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6)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常规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特殊疫情报告(暴发疫情、重大疫情、灾区疫情、新发现的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 3

(1)甲、乙、丙类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传染病告卡》的要求填报。报告卡统一用A4纸印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项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对鼠疫、霍乱、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未进行发病报告的死亡病例,在填写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填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

(2)传染病专项监测、专项调查信息的报告

对于开展专项报告的传染病(性病、结核、艾滋病及HIV感染者),除专病报告机构外,其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诊断病例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3)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做好认真记录与调查核实。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接到任何单位 4

和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后,要认真做好疫情记录,登记报告人、报告电话、报告事件、疫情发生时间、地点、发病人数、发病原因等。并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进行调查核实。

(5)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

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之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后要在1小时内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5、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医院内诊断的传染病病例的报告卡由首诊医生负责填写,由医院预防保健科的专业人员负责进行网络直报。暴发疫情现场调查的院外传染病病例报告卡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并由疾控机构进行报告。

(1)乡镇卫生院与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收集和报告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信息。有条件的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方式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实行网络直报。要建立预防保健科,要有专人负责网络直报工作。

(3)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以 5

及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报告方式、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4)部队、武警等部门的医疗卫生机构接诊地方居民传染病病人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6、报告时限

(1)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疫情报告单位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他暴发传染病、新发传染病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电话)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2)尚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它暴发传染病、新发或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城镇2小时内、农村6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 6

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于传染病报告卡未及时报告、传染病漏报,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在现场监测时发现漏报的应该及时或随时补报,按初次报告进行报告和录入。

7

突发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要求,本中心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暴发及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疫情,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突发传染病疫情报告与处理程序》要求,于2小时内向疾控中心主要领导报告。

三、相关科室接到突发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暴发疫情进行核查诊断,并指导下级疾控专业人员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同时上报州卫生局和省疾控中心,并指导县级疾控中心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四、疫情报告人和值班人员,对突发疫情应及时作好登记、报告,书面写出处理记录。流调处理人员对疫情作出流调处理后应及时书面写出调查处理报告,并及时上报。

8

用户权限分配管理制度

一、用户权限管理

(一)用户类型

1.系统管理员:

是指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以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的《用户权限管理系统》,为各级责任报告单位和各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帐号及分配权限的用户,每级有且只有一个。

2.本级用户:

是指根据科室或单位的业务分工,由本级系统管理员分配的具有不同权限和业务操作功能的用户。

3.直报用户:

指由县(市)级系统管理员分配的可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报告各类报告卡的用户。

(二)用户职责

本系统采用的是用户集中管理和用户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州、县(市)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须指定专门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帐户管理与各应用子系统的用户分配。鼠疫、结核病、艾滋病管理系统由专病报告管理部门(机构) 9

负责,其他专病管理系统由负责网络直报的疫情管理部门负责。

1.州级系统管理员

负责为本级用户建立帐号,并对其和下级系统管理员进行管理,利用上级授予的权限定制适合本级使用的角色,将系统默认角色或创建的角色授予相应的本级用户和下级系统管理员,使其有权实施相应业务活动。

2.县级系统管理员

负责为本级用户和直报用户建立帐号并对其进行管理;利用上级授予的权限定制适合本级使用的角色,将系统默认角色或创建的角色授予相应的本级用户和直报用户,使其有权实施相应业务活动。

(三)用户建立

1.建立的原则

(1)不同类型用户的建立应遵循满足其工作需要的原则,而用户的权限分配则应以保障数据直报的高效、准确、安全为原则。

(2)用户的权限分配应尽量使用系统提供的角色划分。如需特殊的操作权限,应在准确理解其各项操作内容的基础上,尽量避免和减少权限相互抵触、交叉及嵌套情况的发生, 10

经调试成功后,再创建相应的角色赋予本级用户或直报用户。所有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不论其是否具备网络直报条件均有相应的直报用户帐号。

(3)通过对用户进行角色划分,分配报告用户权限,合理限制对个案数据的修改权限,将数据报告与数据利用剥离,即原始数据报告与统计加工后信息利用分开。

(4)系统内所有涉及报告数据的帐户信息均必须采用真实信息,即实名制登记。

2.建立的程序

(1)用户申请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如需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可由负责传染病报告的相关部门,填写网络直报用户申请表,经本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向属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交申请。

各级疾病控制机构的业务管理部门,如需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业务管理,可由使用部门使用人填写网络直报用户申请表,经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向本单位负责网络直报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外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如需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查询,可由使用单位使用人填写网络直报用户申请表,经本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向本级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 11

网络直报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2)用户创建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网络直报的相关部门在收到用户申请表后,系统管理员根据用户申请的内容和实际的工作范围,为其建立用户帐号并授予相应的角色,再填写用户申请回执表,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反馈给申请单位。

二、用户安全

(一)系统安全

1.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单位规章制度,不得参加任何非法组织和发布任何反动言论;严守单位机密,不得对外散布、传播本系统内部信息;不得有诋毁、诽谤、破坏本系统声誉的行为。

2.用户必须按“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对系统进行操作,尽量做到专人、专机运行使用本系统,并避免使用公共场所(如网吧)的计算机使用网络直报系统。

3.用户应在运行本系统的计算机上安装杀毒软件、防火墙,定期杀毒;禁止在运行本系统的计算机上安装、运行含有病毒、恶意代码、木马的程序,不得运行黑客程序及进行黑客操作。

4.网络直报信息系统分正式版和测试版,所有正式报告 12

数据必须且只能在正式版中报告,测试版仅供学习和测试使用,测试版的登录用户由各级疾控机构网络直报系统管理员严格管理,具备正式版使用权限的用户才可以使用测试版。

(二)帐户安全

1.用户帐号的使用密码,一般应在8位以上,并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每月至少更改一次。

2.用户如发现帐户信息泄露,须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最长不超过24小时)通知本级系统管理员。本级系统管理员在查明情况前,应暂停该用户的使用权限,并同时对该帐户所报数据进行核查,待确认没有造成对报告数据的破坏后,通过修改密码,恢复该帐户的报告权限,同时保留书面情况记录。

3.各级系统管理员须加强职权范围内的帐户信息管理,经常检查用户权限系统,如发现本级用户或直报用户信息被恶意盗取或被改变,应立即取消该用户的帐户,对数据进行核查,以期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将危害程度降至最低。同时确定其带来的社会危害和泄密的级别,以最快的可行方式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真实情况,其后写出完整的书面报告,并重建该报告用户的帐户信息。

4.如果系统管理员帐户信息发生泄露或遗失,应立即向上级系统管理员报告,暂停其系统管理员帐户权限,同时对系统帐户管理及数据安全进行核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13

在最终确认系统安全后,方可恢复其系统管理员帐户功能。

5.各级系统管理员应形成有效的用户创建流程,保存详细、真实的用户信息及原始表单;定期整理帐户信息,并进行有效的备份;定期检查用户使用情况,必要时关闭用户或取消相关功能授权。

6.各级系统管理员的初始帐户信息由上级系统管理员统一创建,初次登录时应强制性修改本级系统管理员帐户密码。系统管理员有权变更下级系统管理员帐户密码,但每次变更生效后须形成书面资料并妥善保存、留档。

7.各级系统管理员必须相对固定,如该系统管理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无法继续从事本级系统管理员工作时,应与有关人员现场核对其帐户信息、密码以及当时系统中的各类用户信息及文档,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交接并报告上一级疾控机构系统管理员。新任系统管理员应及时变更本级系统管理员帐户信息及密码,并重复上述第6条之步骤。

8.如有本级用户或直报用户调离岗位时,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请其修改原帐户信息后,方才继续使用。

14

传染病疫情分析制度

疫情分析是对收集的传染病病例个案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后,应用流行病学和统计学分析方法,描述传染病在人群中的分布特点,发展情况及其影响因素,评估疾病预防控制措施效果的过程。并及时将分析结果发送、反馈给相关的机构和人员,用于传染病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的制定、调整和评价。

传染病日、周、月、年的报告统计分析以《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统计数据为准。疫情分析所需的人口资料使用《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的数据(来自当地统计局公布的数据)。

1、常规分析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每日动态地监视辖区内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的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高度关注辖区内的聚集性病例、可能的传染病暴发疫情、不明原因病例或死亡病例等异常情况,对其三间分布特点、流行病学史及可能的流行趋势进行分析与预测。

州、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周、月、年进行常规动态分析报告。

15

(1)传染病监测日分析

分析内容:当日疫情概况、聚集性病例分析以及重点疫情分析。

疫情概况:分析汇总当日法定传染病的报告发病和死亡情况,包括分地区传染病报告病例数和死亡数,以及报告的主要病种。

重点疫情:近期关注的传染病报告情况分析,可根据季节变化关注不同的传染病,对当日或近1周来报告的具有明显聚集性(发病地点或人群等具有聚集性特点)的传染病进行分析。

分析目的:通过地理信息及与历史同期发病水平相比较的方法,识别传染病暴发疫情,实现传染病早期预警。并及时上传省卫生厅与疾控中心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

(2)传染病监测周分析

分析内容:一周疫情概况、周重点疫情分析、省内外疫情情报、周传染病发病与死亡小结。

周疫情概况:分析汇总一周传染病的发病、死亡情况,包括分地区各传染病的报告病例数及死亡数,报告发病率及死亡率,以及与上一周及去年同期监测水平的比较分析。并结合统计图与统计表进行表示与描述。

周重点疫情:根据近期需要关注的传染病(如冬春季节重点关注呼吸道传染病、夏秋季节关注肠道传染病)以及根 16

据本周实际的传染病监测数据、以及呈聚集性报告的传染病,确定本周重点分析的传染病。

分析内容包括与上一周历史同期发病水平的比较,本周病例的三间分布及其流行特点分析。同时关注省内外疫情情报并进行摘录。

周疫情小结:根据周分析的各项内容作出本周疫情小结,针对疫情发生的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以及其它疫情特点,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和必要的预防控制建议。

分析目的:汇总分析周重点传染病的流行特点,早期识别传染病暴发疫情,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和必要的预防控制建议。

(3)传染病监测月分析

分析内容:对本月疫情监测情况进行全面概述,除对本月的重点疫情进行描述外,需要对本月内传染病发病和死亡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全州网络直报传染病信息的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并作为传染病疫情监测历史资料进行归档。

月疫情概况: 分析汇总本月传染病的发病、死亡情况,包括分地区各种传染病的报告病例数及死亡数,报告发病率死亡率及病死率,以及与上月及去年同期监测水平的比较分析。并结合统计图与统计表进行表示与描述。

月重点疫情:根据传染病监测日、周分析,对本月报告的重点传染病进行总结分析,描述其流行病学三间分布特点 17

及影响因素,应用统计学方法建立传染病预测的统计学模型。

月报告质量评价:分别从县(区)零、缺报率,报告卡的审核情况,重复报告卡的删除情况,报告及时性等几个方面对当月传染病监测信息的报告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4)传染病监测年度分析

传染病监测年度分析是对全年传染病疫情监测数据进行总结描述,对年内发生的重要传染病暴发流行事件进行总结,对其它传染病的流行特点进行高度概括。可结合大量的统计图与统计表进行统计分析。同时年度分析报告还包括全年疫情监测信息的质量评价。

传染病监测年度分析报告主要作为传染病疫情监测的历史资料进行归档,为今后传染病监测部门及其他信息使用部门或科研部门的查询。与传染病监测的日、周、月分析不同的是,年度分析按照病例的发病日期进行统计,反应年度内实际新发病水平。

2、专题分析

专题分析内容一般包括传染病的历史发病流行水平描述、近期流行特点,结合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描述其流行全貌,并提出合理的预防控制措施。

在发现甲类或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其它乙类和丙类传染病发生暴发或流行,其它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暴发 18

流行时,根据其流行特点及疾病控制工作的需要应随时进行专题分析,为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可评价预防控制疾病的效果。

19

传染病疫情信息查询、使用制度

一、疫情报告管理人员负责本级相关传染病资料的保

密、保存工作,未经许可,不得向任何单位及个人公布疫情。

二、疫情信息查询、使用实行按等级审批制度,并严格

进行登记。

三、本科室内其他工作人员若需查询、使用疫情数据,

必须向科长提出口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由疫情报告管理人员提供数据。登记内容包括查询人员、查询内容和查询时间等。

四、本单位其他科室人员,若需使用相关疫情信息,必

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科室科长签字审核并请分管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由疫情报告管理人员提供数据,按规定登记。

五、本系统外单位人员若需查询相关疫情信息,必须携

带该单位介绍信,经由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查询。

六、非本系统外单位人员若需查询疫情数据,必须经由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经由本制度第5条程序后方可进行查询。

七、系统管理员负责对各级网络疫情直报单位的权限和

功能进行严格审核,不得私自扩大中心相关科室的使用权限、查询功能及查询范围。其他授权用户(浏览用户)同样负有疫情保密义务但不具备提供疫情信息的权利。

20

基础资料登记制度

一、为了保证疫情监测和分析工作的开展,通过常规途径,系统地收集整理疫情报告资料和疫情分析所需的基本资料。

二、每年应定集收集的资料包括:人口资料、死因资料、自然因素资料、社会因素资料、有关疾病危险因子资料、重要的传染病流行史料及疫情资料等八大基础资料,并作好整理,装订成册进行归档。

三、对疫情报告卡、专用登记簿、各类疫情报表、疫情统计资料、传染病监测资料、疫情报告监督资料和疫情分析资料等基本信息资料,通过统一、系统管理,进行严格规范登记、汇总、上报、存档和利用。

21

网络安全保密制度

一、树立保密意识,执行安全规章。遵守国家关于计算机及网络的一切法律法规。

二、用于疫情管理计算机要专人专用,无关人员不得使用。

三、疫情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发现账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否则由此导致的系统安全问题,由个人承担。

22

疫情信息报告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每天及时收集本所辖单位传染病报告卡。对收集的卡片按规定时限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进行上网录入、上传。

二、疫情管理人员每天上网进行卡片审核,(包括法定节假日)对辖区内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经核对无误后,及时通过网络确认上报。对出现异常疫情、突发事件及时作出反应。

三、在调查或审核中发现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有误或排除病例时,须当日通过网络进行订正或删除。

四、录卡前,对填写的报告卡,须进行重卡检查,确认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标记,不再通过网络录入。对已确认的卡片,发现年龄、性别、现住址及诊断病种名称相同的报告卡时,要进行排查,对重报的报告卡,通过网络进行删除标记。

五、对辖区内信息资料进行备案,交档案室保管。

六、负责对辖区内信息报告系统用户权限的维护,加强对信息报告系统的账户安全管理。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发现账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并向上级疾病控制机构报告;否则由此导致的系统安全 23

问题,由个人承担。

疫情值班制度

一、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二、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无故脱岗、串岗,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班换班,认真做好交接班签字手续。

三、 值班人员必须做好来电接待,对来电咨询要耐心细致解答,并认真做好来电详细记录。

四、 对来电报告的疑似病例、重大疫情,突发公共事件在做好详细登记后,要立即报告领导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五、 值班人员要实行网上监控,发现突发事件立即上报领导并作好相关处理。

六、 当班人员对值班工作认真负责,若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