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劳动合同

驾 驶 员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上海同净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玉树路1155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李家梅               职务 :董事长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址:                                   

联系方式: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任务

第二条  乙方负责牌号为               的汽车驾驶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爱惜公司的车辆,注意车辆的平时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护机件的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条  乙方应每天清理所驾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五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车灯、刹车系统、轮胎及其它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维修。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

第六条  乙方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主管,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第七条  乙方对所驾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乙方需机动作业。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九条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按国家规定休假。

四、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元。

五、社会保险

第十一条  甲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应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乙方缴纳,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或定期生活补助费等,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及奖惩

第十五条  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出车,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十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乙方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十七条  乙方在晚间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严禁酒后驾车。

第十八条  乙方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九条  乙方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如属用车人执意所为,则乙方和用车人共同负担。

因乙方违章导致的赔偿费用超过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因违章造成的其它后果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二十条  上班时间内乙方未被派出车的,应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随时等候出车,不得擅自外出;出车回来,应立即向主管报到。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身带手机,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络。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未经甲方领导批准,不得将所驾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甲方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按照甲方有关劳动规章制度进行处罚,“万公里行车安全奖”参照铜川供电局驾驶员安全行车奖有关考核办法执行。

七、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续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甲、乙双方应将终止或续订本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都有续订合同的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即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有关手续。当事人愿意续订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当事人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因履行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十六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劳动合同(驾驶员)

合同类别:

编 号:

有 限 公 司

劳 动 合 同 书

(驾驶员专用)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驾驶证号

身 份 证

住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不再另行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二、工作任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驾驶员工作,同时亦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活动或其它工作需要另行安排乙方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加补贴的工资制度,即月基本工资为 元,按车辆行程每公里补贴 元,午餐补贴每月 元。

前款所述工资制度具体执行标准甲方有权适当调整,但调整后总额不得低于前款约定数额。

四、甲方根据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乙方在安全、卫生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五、双方都必须遵守国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制定的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法规,不超限、不疲劳驾驶等,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六、劳保福利待遇:

1. 按驾驶员岗位要求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 乙方安全行车,不出现机械或道路交通肇事事故,甲方每月发安全奖 元。

3. 甲方按驾驶员岗位要求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

4. 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甲方为乙方办理基本养老保险。

5. 乙方工伤,甲方按国家规定标准给予工伤待遇。

6.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驾驶员岗位工作的可以请病假,病假期间停发工资,改按日计算,每日补助生活费 元,如病假超过三

个月仍不能正常从事驾驶员工作,甲方可安排乙方从事其它力所能及

的工作。并相应调整乙方工资报酬。

7.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自理,甲方可酌情予以补助。

七、乙方工作纪律:

1. 自觉遵守国家交通运输及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度,积极劳动,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2. 按甲方规定维护保养车辆,非因特殊情况并经甲方认可不得让车辆带病运行。

3. 未经甲方事先认可,不得有偿或无偿为家庭、亲友或他人(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客带货。

4. 不得为增加里程而绕道行使。

5. 不得在甲方公司以外任何单位组织兼职。

6. 不得泄露甲方客户名单和其它商业秘密。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构成违约:

(1)乙方经试用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

(2)乙方因失职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甲方壹万

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含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超过三个月同时又不能胜任

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岗位工作的。

(4)公司经营亏损或因其它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确需裁减人

员的。

(5)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劳动教养行政处罚的。

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构成违约:

(1)乙方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或违规作业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4)乙方可以正常从事驾驶工作,但甲方不提供车辆或拒不安

排乙方从事驾驶工作的(临时性安排做其它工作除外)。

九、除前面第八条所列情形外,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即为违约,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没有造成损失或损失难以计算的,应偿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十、除前述第九条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都是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具体数额由守约方根据对方违约的情节,后果等实际情况酌定。

十一、乙方在履行甲方公司职务或执行公司任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民事权利由甲方享有,民事责任也由甲方承担,但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乙方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甲方在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在公司内部依照有关规定向乙方追偿。

乙方在履行公司职务和执行公司任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均由其本人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甲方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出示的规章制度均系本合同附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十三、担保:为确保本合同全面履行,乙方自愿提供 元为货物保证金,保证金保证的范围是本合同项下乙方全部债务(违约赔偿、经济处罚、第三者责任等等)以及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而实际发生的必要费用。

乙方保证人承诺同意前次所述保证事项且保证责任形式为连带保证。

十四、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如经协商双方同意延续本合同的,可以延续本合同,但应经双方签字明确延续期限。

十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也可以增、减、变更本合同内容,但均应立文字根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和乙方保证人签字生效,共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乙方保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保证人: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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