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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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车辆管理制度规定

《规定》指出,军车运行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落实军车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军车驾驶员遵纪守法教育,实施军车运行检查,维护军车运行秩序和军队声誉,确保行车安全。《规定》明确了各级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联勤)机关和装备机关在军车运行管理方面的职责,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军车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军车运行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制。各级军务和军事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军车运行检查监督的组织领导,督促落实军车运行检查制度,保持良好的军车运行秩序;警备部门、军车监理机构要依照相关规定对外出军车实施检查纠察和监理检查。

《规定》强调,军车驾驶员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军队条令条例和军车管理有关规定,自觉做到不准闯红灯、走禁行路、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十个不准”。军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被抄告的,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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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来源莲山课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车辆管理登记表》

3 要求

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3.1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销售部主管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3.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销售部主管申请调派,销售部主管应事先得到董事长批准,销售主管或董事长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3 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3.4 未经销售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3.5 费用报销

3.5.1 公务车油料由销售部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销售部主管批准后,凭#5@p实报实销。

3.6 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销售部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3.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销售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销售部主管批准。

3.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

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3.10 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3.11 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3.12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销售部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3.13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3.14 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5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6 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3.17 在销售部领导下,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3.18 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销售部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3.19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3.20 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3.21 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3.22 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3.23 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24 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3.25 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3.26 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

所出租车费。

3.27 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3.28 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3.29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30 本制度经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对其负有解释权。

莲山课件 原文地址:/Article/cygwgzzd/22918.htm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车辆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提高公司车辆有效运用,保障公司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所有办公用车由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

二、各部门有用车需求应提前填写“派车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审批调派用车。办公室应依据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三、从严控制因私用车和车辆外借,凡本公司遇有特殊情况与办公室联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照顾派车。

四、公司行政办公车辆相关证件及保险资料全部交由办公室保管;办公室根据现有车辆资料按车建立管理、费用档案。

五、公司行政办公用车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月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如造成公司财产损坏,驾驶员全额赔偿。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六、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七、办公室对车辆统一安排调度,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应在公司待命,接到出车任务不得无故推诿,经发现查实,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给予停驶检查,停驶期间,取消司机享受的一切待遇。

八、严禁出私车(凡未经领导同意,司机擅自将车辆开出,均视为出私车),凡发现出私车,第一次予以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停驶检查。因擅自出车,造成一切后果,由司机自负。

九、严禁虚报冒领停车费、过路费,发现一次全额退赔,发现二次以上,停驶检查。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严禁私自用车。

十、处罚规定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罚款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所引起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果自付。

(4)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公司办公室。如属小事故,可进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由办公室解释并修改,经总经理审批后严格执行。 附表: 公司派车单

及时间

用车事由

前往地点

附注 使用部门

1、起止时间、前往地点需详细填写

2、必须预留车辆时,事先将本单交由办公室以预留车辆 3、本单经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4、本单由办公室保存定期汇集备查 5、为保证行车安全,严禁超载 主管: 使用人:

管理部门

主管: 经办人:

用车日期 起止点

部门

车号

司机

行车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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