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业务约定书(新)

审计业务约定书

编号:

委托方全称(甲方):

受托方(乙 方):佛山市南海骏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业务,签订本约定书。

一、被审计单位:

二、审计目的和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或其他制度)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的目的在于就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是否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和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发表意见。

其他事项:

三、审计时间范围:

四、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五、收费:

大写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正

小写 元正

六、支付方式:

支付 元

支付 元

交付报告前结清费用。

七、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3.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4.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5.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以及乙方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可能垫付的费用,包括差旅费、函证费和其他杂费等相关费用。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3.乙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使乙方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甲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4.乙方有责任在审计报告中指明所发现的甲方在重大方面没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

5.由于测试的性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在审计后可能仍然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

6. 乙方的审计是建立在对所审数据进行抽样测试的基础上,因此可能无法发现可能存在的某些由于错误或欺诈造成的不实陈述。同样,由于欺诈的特点,包括试图通过共谋和伪造进行隐瞒,即使一个经适当设计和实施的审计也可能无法发现由于违法行为(包括欺诈在内)而造成的重大的不实陈述,也不能保证发现所有的违法行为。

7.乙方的审计不能取代、减轻或免除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不合法的要求,可以拒绝,而不被视为违约。

9.就审计责任方面,乙方不应该被视为已经知悉甲方向承担非审计工作的乙方其他员工提供的资料(例如就会计、税务或其他服务而提供的资料)。

10.在审计报告签发日之后,乙方已无进一步直接责任去考虑或查明可能影响该期间的会计报表的期后事项。但是,我们希望甲方能将在审计报告签发日之后可能影响会计报表的任何重大事项或任何重大事实的发现通知乙方。

11.由于乙方的审计旨在对甲方提供的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本事务所的审计测试通常不包括那些存放在被审计单位但归他人所有的资产或有关这些资产的产权文件或有关交易记录。

12.乙方所计划和执行的审计工作并非旨在让任何第三者可以依赖于此,也并非针对某一具体会计业务或交易。因此,我们不会特别提及第三者可能感兴趣的事项,可能存在第三者将作出不同评价的情况。

13.如甲方有所要求,乙方将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更深入的评价,提出建议,或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程度进行测试。双方将就此项服务的范围另外商谈收费事宜。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常规管理和质量检查、调查以及乙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

九、审计收费

1.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乙方的工作量为基础计算的。

2.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工作量较本约定书签订时的预计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审计费用。

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人员抵达甲方的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不再进行,甲方不得要求退还预付的审计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生于乙方人员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离开甲方的工作现场之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少于总审计费用的80%的费用,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叁日内支付。

十、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出具审计报告。

2.乙方向甲方出具审计报告一式份。

3. 甲方有责任确保审计报告的适当使用。任何由于对审计报告的使用不当所引起的后果,本事务所概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提交或以任何媒介复制、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必须附上完整的会计报表和附注,不得修改或删节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得修改或删除重要的会计数据、重要的报表附注和所作的重要说明。

4. 如果甲方计划在其他文件中引用乙方及其注册会计师的名称,甲方管理层同意在该文件定稿和公布之前向乙方提供文稿;并征得乙方的同意。

十一、审计档案的所有权

在审计过程产生的工作底稿和审计档案(包括电子文件和档案)所有权归属于乙方。

十二、信息沟通

在整个审计过程中,除非甲方有专门的书面的限制约定,我们可能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电子通讯方式进行交流。但是正如贵公司所知,电子信息的传输不能保证绝对安全无差错,而且该信息可能被截取、破坏、迟到或不完整,而遭受不良影响。

十三、责任解除及豁免

甲方同意,除因乙方故意的不当行为或欺诈行为所引起的索赔事项外,乙方无义务向甲方赔偿任何超出本约定书中所约定的专业服务费的金额,乙方也无义务对任何与本约定书中所提及的服务有关直接、间接的损失、利润损失或未能实现的预期节支负责。

十四、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十五、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终止条款

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时,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2.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审计费用。

十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八、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

十九、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

负责人: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章) 佛山市南海骏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负责人: 地 址:佛山市南海桂城南海大道兴业新邨 兴业大楼B座3楼 联系人: 电 话:86263139 86264245 传 真:86251465 86263139 年 月 日

 

第二篇:清算审计业务约定书

清算审计业务约定书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清算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清算会计处理的规定编制的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年___月___日的清算资产负债表和清算期间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的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及财产分配表进行审计。

2、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清算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清算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清算会计处理的规定编制;(2)清算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______年___月___日的财务状况以及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的清算损益、债务清偿情况和财产分配情况。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清算公司清算基准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债务清偿情况和财产分配情况。

2、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清算会计处理的规定编制清算财务报表是甲方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清算期间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以使清算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恰当处理债权、债务,公平处置财产;(3)合理支付清算费用。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3、甲方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4、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5、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以及乙方人员在审计期间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关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编制的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清算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清算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清算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清算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3、乙方需要合理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使乙方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甲方编制的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清算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4、乙方有责任在审计报告中指明所发现的甲方在某重大方面没有遵循《企业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清算会计处理的规定编制清算财务报表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

5、由于测试的性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在审计后可能仍然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

6、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的责任。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

(1)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

四、审计收费

1、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颁发的验证资本收费标准,乙方预计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2、甲方应于本约定书签署之日起日内支付的审计费用,其余款项于审计报告草稿完成日结清。

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人员抵达甲方的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不再进行,甲方不得要求退还预付的审计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生于乙方人员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离开甲方的工作现场之后,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 日内支付。

4、与本次审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由甲方承担。

五、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

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份。

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计清算财务报表。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发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二)2、四、五、八、九、十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终止条款

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时,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2、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审计费用。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有限公司清算组 乙方:*****会计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