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评估表

附件1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填表说明:

1.第6条:按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安排体育与健康课时;

2.第19条:体育教师数量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测算;

3.第22条:体育教师组织开展课外体育活动每周计2课时,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含统计、整理、上报),每班每学年计8课时。

4.第25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达标情况,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测算;

5.第30条:上级教育部门拨付公用经费中,安排用于开展学校体育活动、比赛以及易耗体育器材购置费用数额和比例;

6.第32条:保留各年级《国家学生体育健康标准登记卡》原件备查;

7.第34条:以各学段毕业年级学生测试结果为例。

加分条件:

1.创新体育活动内容、方式和载体,增强体育活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2.每年在一次校级运动会中,设计全体学生参加的项目;

3.每年组织不少于10次的校级单项体育比赛;

4.学校有体育代表队,每周训练不得少于两次,积极参加上级教育或体育部门组织的竞赛。

凡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每项加2分,最多加8分。

附件2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

单位全称(公章):               

请对应《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并填写此表。此表一式两份,报送上级教育部门一份,学校存档一份。

校长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学校评估表

香河县教师(教学)学校评估表

被评估人: 学校 : 学科(专、兼): 年级: 班级人数:

学校评估表

学校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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