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工伤员工离职)

协 议 书

甲方:深圳市嘉恒五金模具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杨善明,男,身份证号码﹕

乙方于 年 月 日入职,任 职位,已签订劳动合同,已参加工伤保险。 年 月 日,乙方在工作中受伤,经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并经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十级伤残,医疗终结日期为 年 月 日。乙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以及其他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已全部由甲方承担并支付完毕。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主动向甲方提出辞职,依照相关法律規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自愿于 年 月 日办理离职手续,双方劳动关系正式解除。乙方离职之前的未结算工资由甲方核算后支付(详见工资单)。

2﹑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人民币 元(小写 元)。

3﹑上述款项,在签订本协议后 日内支付。乙方领款后不再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经济款项的要求,自愿放弃其他请求及补偿其他差额的权利,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所有权利义务终结。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双方签订协议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员工离职协议书 (简易)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 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从乙方入职到乙方 年 月 日离职的综合报酬 元(包含但不限于各种应得劳动报酬、加班费、补贴、补偿金和其他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因工或非因工部分的报酬)。

二、在甲方履行上述第一项协议后,甲方与乙方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的所有权利义务终结,乙方收到此笔款项之后无权通过任何途径向甲方要求支付任何费用。

三、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人: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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