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xx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情况的通报1

关于我校20xx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相关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xx年度集中受理期项目的评审工作已完成,我校20xx年集中受理期申请项目1013项,获批199项,经费8048.28万元。其中,理学院伍歆教授和第二附属医院洪葵教授分别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空间科学与技术研究院周猛教授获得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另共获批面上项目14项,青年基金30项,地区基金152项。详细资助名单见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近期将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及专家评审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申请人在申请书中填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关于下一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任务书的填写要求及相关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不服,可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受理及审查工作程序和要求见基金委官方网站。

特此通报。

科学技术处

20xx年8月18日

 

第二篇:20xx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申请通知

限项申请规定

1. 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2.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

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仪器类项目总数限1项: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总数限1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前不得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3. 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4.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

(1)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2)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5. 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本规定第一条限制)、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注意事项

(1)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3)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4)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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