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xx年11月12日在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各位代表:

我受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州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五年工作的回顾

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甘南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在中共甘南州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在州“一府两院”的大力支持和各位代表的监督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藏区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五年来,修订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制定修改了6件单行条例,听取审议州“一府两院”34项工作报告,检查21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组织代表开展9次集中视察,评议了12名州政府工作部门人员的工作,任免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我州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服务发展大局,推动中心工作

州人大常委会从自身工作特点出发,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服从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贯彻落实州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力推动了中心工作。

一是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过去的五年,是甘南发展史上经受各种重大风险和挑战最多的五年。“3·14”不稳定事件使全州发展和稳定蒙受了沉重灾难,“5·12”特大地震、舟曲“8·8”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在应对各种重大风险和挑战面前,常委会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迅速反应,紧急行动,深入一线,靠前指挥,采取有力措施,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州各级人大代表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带领群众进行处突维稳、抢险救灾,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州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表现出了较高的政治觉悟,在抵御自然灾害和应对复杂局面中,经受了锻炼,接受了考验。

二是切实推动全州中心工作。常委会领导从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全局出发,统筹兼顾,积极配合,参与全州中心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担任了州旅游经济、水电资源开发、新农牧村建设、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学校教育整顿、千名干部下乡活动等工作领导小组的负责人,承担了重点工作任务,包抓重点项目,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狠抓主管和协管领域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扎实开展旅游业二次创业行动,旅游综合收入在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有较大提高;水电资源开

发势头强劲;农牧互补“一特四化”稳步推进;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学校教育整顿、千名干部下乡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坚持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有力推动了主管或协管领域的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制定修订并重,加强民族立法

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民族立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认真行使立法权,制定了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按照以人为本、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制定修订并重,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圆满完成了本届人大常委会确定的立法任务。一是公布实施《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以下简称《自治条例》)。《自治条例》的修订工作,州委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十分关注,全州各族人民充满期待。20xx年底,州委决定修订《自治条例》并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开展工作。经过多年努力,数易其稿,经20xx年3月31日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20xx年4月16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布实施。《自治条例(修订)》的公布实施是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一大亮点,是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大成果。二是制定了两件单行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拉卜楞寺保护与管理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牲畜引进防检疫管理条例》,分别经州十四届人大六次、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颁布实施。三是认真开展单行条例的清理。20xx年,吴邦国委员长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清理工作的要求,成立了单行条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指导,认真分析审查,完成了18件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清理工作任务,决定保留13件,修改4件,废止1件。决定修改的《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旅游管理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条例》四件单行条例修改草案,经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决定废止的《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予以废止。四是修订完善了工作制度。制定和修订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工作制度》等制度,为民族立法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障。五是认真做好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调研。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的要求,对制定的《甘肃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修订的代表法、选举法、《甘肃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21部法律法规草案,结合我州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及时上报了修改意见。

三、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本届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监督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为目标,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工作调研等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加强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一)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开展工作监督

一是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扩内需、保增长、保稳定、保和谐”和支持藏区加快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每年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计划、财政和审计三个报告,及时审批财政支出预算变动和财政预决算。在审议中,常委会组

成人员针对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强调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发展意识、机遇意识,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切实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作为主攻方向,认真研究编制好“十二五”规划,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为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拉动内需,根据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投资项目配套建设等情况,批准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甘肃省地方政府债券转贷甘南州额度分配计划及州级预算调整方案,重点对农牧村安全饮水、沼气工程、天然林保护等项目的资金予以足额安排。

二是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农牧民增收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新农牧村建设试点工作的汇报,提出要抓住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机遇,全面规划,周密部署,确保投入,抓好试点,稳步推进新农牧村建设等意见。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农牧村劳务输转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州人民政府从“服务、培训、输出、维权”四个环节入手,做好“四个转变”,即:教育引导推动型向管理服务维权型转变,体力输出型向技术输出型转变,自发分散短期型向有组织常年稳定型转变,盲目输出型向订单输出型转变,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做大做强劳务经济。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农牧村沼气建设情况的汇报,就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建设范围和规模、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补助标准、推进“一池三改”、搞好后续管理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审议意见,引起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完善配套政策,全面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发展民族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是民族发展进步的基础,常委会分别在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听取了全州教育“两基”攻坚工作情况和学校结构布局调整工作情况的汇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全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要突出医改重点,完善配套政策,加大政府财政保障力度,优化配置资源,高度重视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等意见。

为了促进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要不断提高审判监督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各类二审案件的公开开庭审理比率,以公开、公正取信于民等意见。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全州法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情况的汇报,督促全州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规范陪审员选任程序,建立陪审员经费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三是加强代表视察监督。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开展代表视察,是加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本届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部分州、县(市)人大代表对全州新型农牧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公路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农牧村电网升级改造、农牧互补“一特四化”、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和贯彻实施《甘南藏族自治州旅游管理条例》情况等进行了集中视察,形成的视察报告分别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了审议,产生的审议意见及时转交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分析研究,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了一些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如通过公路建设视察调研后,州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门积极争取,总投资达1.33亿元的两河口至舟曲县城二级公路和总投资1.5亿元的舟曲县城至黑水沟三级公路及时得以立项建设,20xx年落实全

州农村公路灾后重建资金9188万元。州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农牧互补“一特四化”视察意见,及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深入分析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从资金落实、科技服务、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等方面加强督促协调,整合资金,加大投入,有力推动了全州农牧互补“一特四化”实施进程。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院工作和检察机关走访人大代表”的规定和要求,先后两次组织部分省、州人大代表对州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了视察。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检务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建议,推动了全州检察机关工作的创新发展。

四是加强跟踪监督。突出重点,抓住难点,有计划地对州“一府两院”办理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整改落实工作评议意见情况,加强跟踪监督,分别在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上听取办理落实情况的专题汇报,使监督工作更有深度和力度,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绝大部分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增强了常委会监督实效。如州、县(市)政府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标准从人均0.15元提高到0.5元,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社会综治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州水务水电局经过积极争取,我州农牧村安全饮水项目资金标准从20xx年的每人425元提高到550元,国家补助从每人289元提高到438元。州卫生局将新农合筹资标准从20xx年的人均120元提高到230元,协调成立了县(市)卫生应急办公室,加强应急装备和队伍建设,提高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防范处置能力。

五是增强人大信访监督。常委会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平台,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做好信访件的转办、交办、督办,定期分析信访特点,总结督办经验,改进方法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53件(次)、2231人(次),都进行了认真督办。对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和常委会主要领导交办的43件信访件,经督办、催办全部上报了办理结果。通过信访渠道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解决了群众反映的不少困难和问题,纠正了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是探索引入舆论监督。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本届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以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为切入点,在工作监督中引入了舆论监督,把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人大工作和新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邀请省州各大媒体记者组成采访团,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以关注自然保护、关注节能减排、关注农村环境等多个主题的活动,对自然环境功能区域的保护建设、全州节能减排工作的成效及问题、当前农村环境现状等做了深度采访报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丰富了工作监督形式。

(二)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目标,加强法律监督。

一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本届常委会把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现实问题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突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筑法、环境保护法、体育法、统计法、安全生产法、动物防疫法、传染病防治法、残疾人保障法、草原法、审计法、食品安全法、检察官法、水土保持法、人民警察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21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年初对本年度进行执法检查的法律进行集中培训,在认真学习法律条文的同时,邀请州内外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员,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辅导讲解,把握法律的基本精神和要义。每次执法检查,常委会都组织执法检查组,深入部分县(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提交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客观反映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较强的审议意见,既促进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了全州经

济社会秩序,又促进了州人民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的工作,推动了州“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更有针对性、更有实效性。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在法律监督上增添了新的内容和形式。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精神,结合我州人大工作实际,制定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规定》,举办了州、县(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培训班,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业务培训,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程序和具体要求。对州人民政府、各县(市)人大常委会报备的8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综合审查,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州人大常委会产生的规范性文件21件,维护了法制统一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对州人大常委会关于“五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的同时,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普法经验,认真分析普法特点的基础上,在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并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甘南藏族自治州“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规划》的汇报,作出了甘南州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促进了全民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与此同时,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畜牧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14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对农牧民增收、城镇化建设、民族地区“双语”教学等工作进行了工作调研,结合我州实际,上报了执法检查报告和工作调研报告。

四、依法人事任免,开展工作评议

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一致性,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完善任免程序,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按照地方组织法和《甘南州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接受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州人民政府州长、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辞职14名;依法决定任免副州长10名;任免州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工作人员32名;决定任免州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81名;任免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17名;任免州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23名;批准任免县(市)检察院检察长20名。还对提请任命的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州“一府两院”组成人员71名进行了任前法律考试,召开了隆重的颁发任命书大会,进一步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

坚持工作监督、法律监督与人事监督相结合,认真开展工作评议。修订完善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经州人大代表推荐,组织工作评议组对州民政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水务水电局、州广电局、州交通局、州卫生局、州环保局、州司法局、州安监局、州人口与计生委、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名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工作或专项工作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了评议。既对任职期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又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民主测评结果和书面评议意见转交州人民政府及被评议部门办理和整改。通过工作评议,进一步提高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激发了工作热情,推动了工作开展。

五、加强代表工作,保障依法履职

坚持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代表服务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是完善代表工作制度。报请州委批转了《甘南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州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意见》,制定修订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

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等3项工作制度,对进一步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制度保障,促进了代表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二是加大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力度。本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不断规范办理程序,采取常委会主任重点督办、邀请代表现场办理等措施和办法,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加大督办力度,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质量、效果和满意率有了较大提高,解决了一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问题。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们共提出意见建议771件,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416件,占总数的54%;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245件,占31.8%;因政策因素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C)类110件,占14.2%,建议办理情况及时答复了代表。召开了州十四届人大优秀代表和承办意见建议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会,对20名优秀人大代表、7个承办意见建议先进单位和1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三是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本届常委会先后举办4期610名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参加的培训班,邀请省、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系统讲解了有关法律和履职知识,交流履职经验和体会,提高了代表的素质,增强了参政议政的能力。四是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代表联络,坚持“两联系”制度,给代表订阅寄送《中国人大》、《人民之声报》、《甘南人大》等杂志和有关学习资料,使代表更多地了解全局情况,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五是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范围。共邀请62名州人大代表列席了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吸收290多名州、县(市)人大代表参与了常委会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工作调研、工作评议等活动,进一步调动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了代表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行使。六是指导县(市)、乡(镇)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和中央、省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了《中共甘南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县(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举办了全州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培训班,建立了县(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新闻发言人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派出检查指导组加强协调和指导,及时掌握换届选举动态,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顺利完成了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自身建设事关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正确行使和作用的充分发挥。本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正确引领各项工作向前发展。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重大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先后在常委会机关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讲理想、重品行、促和谐、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五好班子”创建活动等重大教育实践活动,以“四联一带”为抓手,认真落实常委会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指导学校维稳和党建工作。开展“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大力推进机关全体干部开展“2213”结对帮扶活动,形成了共建齐抓激活力的工作机制,促进了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二是强化法律学习实践,完善工作制度。在机关扎实开展以“学法律、强素质、增实效”为主题的法律学习实践活动,全员覆盖,强化学习,注重实践,每年学习10部法律,年底严格考核,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与此同时,从推动科学发展,创新体制机制入手,制定和修订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严肃常务委员会会议纪律的规定》等15项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推动各项工作,形成规范、高效、运转协调的良好局面。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总结和探索人大工作的规律性,保证常委会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成效地顺利开展。每次常委会前都组织执法检查组和工作调研组,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集中民智,形成有份量的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报告,提高了常委会审议质量。不论常委会审议,还是主任会议研究讨论,都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法定程序和议事规则办事,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廉政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保持清正廉洁。加强人大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密切与上下级人大和外地人大的联系,重视人大工作的交流和研讨。加强

机关建设,改善办公接待条件,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各位代表,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共组织召开7次人民代表大会、33次常委会、55次主任会议,认真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各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中共甘南州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州“一府两院”积极配合和县(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团结努力、各位代表认真履职和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州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还有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民族立法过程中公民有序参与还需进一步扩大,衔接报批力度还需加大,立法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监督重点还不够突出,监督工作机制还需要不断完善,监督实效还要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还需要不断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代表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这些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努力加以解决。

五年工作的几点体会

本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甘南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和重要贡献,主要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州人大常委会能够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效地行使职权,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就是坚持和依靠了党委的领导,始终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和全州大局开展工作。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省州委保持高度一致。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二、服务科学发展,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根本任务

推动科学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奋斗目标,也是全州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必须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才能取得实效。要牢牢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全面部署和统筹安排民族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保证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保障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推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三、依法行使职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关键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重要职权,只有严格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集体行使职权、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办事,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必须遵循的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关键。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主题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就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保障依法履行职权,努力提高代表素质,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增强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意识,调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永恒主题。

五、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时代要求

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履行好职权,发挥好作用,必须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和人大工作面临的新任务,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要正确处理依法履行职权与改革创新的关系,不断赋予新的内涵,准确把握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和阶段性工作任务,认真谋划工作的新思路,研究推进工作的新举措,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有作为、有地位。

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即将选举产生的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城乡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为目标,以保护生态环境、推动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为主要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藏区工作会议和甘南州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保护、发展、稳定”并重的原则,认真实施“生态立州、旅游兴州、文化撑州、产业富州、稳定安州”五大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注重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文化建设,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贡献。

一、贯彻决策部署,推动科学发展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自觉性,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服务和保障全州工作大局的主动性。特别是要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促进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全面部署和统筹安排民族立法、监督工作、决定重大事项等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州工作大局,积极承担州委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坚持在监督中参与,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支持,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加强民族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以保发展、保稳定、促和谐为重点,着眼于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不抵触、有特色、急需先立的原则,坚持废、改、立并重,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立法调研和论证,准确把握立法需求,科学制定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推行和规范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立法制度,改进和完善单行条例的提出、论证、起草、

征求意见、衔接和审议机制,充分发挥立法顾问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发挥单行条例在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三、突出工作重点,增强监督实效

全面贯彻监督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方式、促发展、保民生为目标,以推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规范监督程序,坚持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建设上,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调研视察、跟踪督查等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四、加强调研决策,依法人事任免

进一步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和规则,以服从全州发展大局有序推进,保证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重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适时作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决议、决定。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积极探索和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按照《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的规定,选择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对州“一府两院”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评议。

五、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目标,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不断研究探索和推进代表工作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代表在管理国家事务中的作用。认真督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继续落实常委会主任督办制度,切实提高办理质量。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络工作,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两联系”制度,组织开展好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尽力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加大代表培训力度,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进一步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范围,保障代表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表达权的行使。

六、抓好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程序办事,提高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和水平。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调查研究,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切实为人民办实事、解难题。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勇于实践,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把我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0xx年,新的一届人大常委会要继续推动全州中心工作跨越式发展,加强民族立法,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适时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争取各项工作有新进展、新成效。

各位代表,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圆满完成了肩负的历史使命,愿新的一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甘南

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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