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讲稿

化工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 化工投资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办法 化工投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办法

专题讲座

200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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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文件摘录(2004.7.26) 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

(一)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相应改进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下放给企业的投资决策权利。

(二)规范政府核准制。要严格限定实行政府核准制的范围,并根据变化的情况适时调整。《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减《目录》规定的范围。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 2

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严格规范的核准制度,明确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效率,增强透明度。

(三)健全备案制。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要对备案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

(四)扩大大型企业集团的投资决策权。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大型企业集团,投资建设《目录》内的项目,可以按项目单独申报核准,也可编制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规划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规划中属于《目录》内的项目不再另行申报核准,只须办理备案手续。企业集团要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规划执行和项目建设情况。

(五)鼓励社会投资。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逐步理顺公共产品价格,通过注入资本金、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于涉及国家垄断资源开发利用、需要统一规划布局的项目,政府在确定建设规划后,可向社 3

会公开招标选定项目业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各种所有制企业进行境外投资。

(六)进一步拓宽企业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允许各类企业以股权融资方式筹集投资资金,逐步建立起多种募集方式相互补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证券监管机构批准,选择一些收益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试点,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在严格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改革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制度,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增加企业债券品种。按照市场化原则改进和完善银行的固定资产贷款审批和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运用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财务顾问等多种业务方式,支持项目建设。允许各种所有制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国外贷款。制定相关法规,组织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体系,鼓励银行和各类合格担保机构对项目融资的担保方式进行研究创新,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担保机构资本实力,推动设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机制。规范发展各类投资基金。鼓励和促进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七)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各类企业都应严格遵守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不得投资建设国家禁止发展的项目;应诚信守法,维护公共利益,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投资风险约束机制、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制度和重大投资 4

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的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一)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够由社会投资建设的项目,尽可能利用社会资金建设。合理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投资事权。中央政府投资除本级政权等建设外,主要安排跨地区、跨流域以及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二)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坚持科学的决策规则和程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都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的评估论证,咨询评估要引入竞争机制,并制定合理的竞争规则;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规范政府投资资金管理。编制政府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包括预算内投资、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等。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根据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调控需要,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要确 5

定出资人代表。要针对不同的资金类型和资金运用方式,确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逐步实现政府投资的决策程序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简化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合理划分审批权限。按照项目性质、资金来源和事权划分,合理确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的项目审批权限。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具体的权限划分和审批程序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颁布实施。

(五)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标准,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按项目建设进度下达投资资金计划。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中介服务管理,对咨询评估、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实行资质管理,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机制。

(六)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效益。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 6

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于具有垄断性的项目,试行特许经营,通过业主招标制度,开展公平竞争,保护公众利益。已经建成的政府投资项目,具备条件的经过批准可以依法转让产权或经营权,以回收的资金滚动投资于社会公益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和改进投资的监督管理

(一)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工程咨询、投资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都应有相应的责任约束,对不遵守法律法规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完善政府投资制衡机制,投资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能分工,对政府投资的管理进行相互监督。审计机关要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完善重大项目稽察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

(二)建立健全协同配合的企业投资监管体系。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质量监督、银行监管、证券监管、外汇管理、工商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管,凡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部门要责令其及时改正,并依法严 7

肃处理。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的项目,以及不按规定履行相应核准或许可手续而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审计机关依法对国有企业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企业投资诚信制度,对于在项目申报和建设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予以惩处,并公开披露,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投资建设活动。

(三)加强对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各类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均须与政府部门脱钩,坚持诚信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中介服务。鼓励各种投资中介服务机构采取合伙制、股份制等多种形式改组改造。健全和完善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业协会,确立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行业管理体制。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中介服务市场,强化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

二、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六大关注点

关注点之一:

非政府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

[原文]:“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解读]: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这是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极大拓宽了企业自主投资 8

“施展拳脚”的空间。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投资领域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模式,但确实也还存在着一些企业投资决策权不落实等问题。

《决定》中明确指出,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 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 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 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关注点之二:

不得擅自增减《目录》规定范围

[原文]:“《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 施。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减《目录》规定的 范围。”

[解读]:《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xx年本)》作为《决 定》的附件,此次一并发布,这备令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人士所关 注。

《决定》明确指出,要严格限定实行政府核准制的范围,并适时 调整。《目录》中所列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 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分为农林水利、能源、交通运输、 信息产业、原材料等13个类别。按照规定,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 9

投资建设本目录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目录所列项目是具有动态性的,将根据情况 变化适时调整。有专家指出,这一目录将根据国民经济运行情况,适 时动态调整,有利于强化和完善投资宏观调控手段。

关注点之三:

放宽社会资本投资领域

[原文]:“放宽社会资本的投资领域,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 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

[解读]:“非禁地,即可进”,《决定》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 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这将极大调 动社会资本进行投资的积极性。

《决定》明确提出,能够由社会投资建设的项目,尽可能利用社 会资金建设。《决定》还指出,逐步理顺公共产品价格,通过注入资 本金、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合 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基础设 施项目建设。对于涉及国家垄断资源开发利用、需要统一规划布局的 项目,政府在确定建设规划后,可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项目业主。鼓 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各种所有制企业进行境外投资。

关注点之四:

推行“代建制”规范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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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 [解读]:所谓“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 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 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代建制”突破了政府工程旧有方式,投资行为受到了规范。不 少人将“代建制”看成是抑制腐败、克服“三超”(概算超估算、预 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现象的有效武器,这将有效地预防部分政府 投资项目中的不廉政和腐败行为。

目前,北京市、山东省等不少地方都在推行或开展“代建制”的 试点工程。各地对“代建制”大多持积极乐观态度。

关注点之五:

改进投资宏观调控方式

[原文]:“改进投资宏观调控方式。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 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全社会投资进行以间接调控方式为主的有效调 控。”

[解读]:《决定》直接对政府投资行为,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 革,改革更是对政府部门提出了很大的挑战。相比过去对投资项目的 层层审批,政府部门今后将主要通过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 段,对全社会的投资进行间接调控,切实做到“微观上该放的一定要 放开,宏观上该管的一定要管住”,保持国家对全社会投资的积极引 导和有效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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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达到这一目的,就需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灵活运用投资补助、贴息、价格、利率、税收等多种手段,来引导社 会投资、优化投资的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

关注点之六:

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原文]:“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工程咨询、投资项目 决策、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都应有相应的责任约束,对 不遵守法律法规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 政和法律责任。”

[解读]:近几年,不少地方领导推崇的“政绩工程”、“形象 工程”林林总总,最后“官”是升了,但其身后却落下了一大堆“花 架子、无效益”的工程,劳民伤财。随着投资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相关 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今后将有效抑制盲目投资,乱花钱的行为。

三、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摘录

第三条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送项目核准机关。项目核准机关应依法进行核准,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五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其中由国 12

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第六条 项目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二)拟建项目情况。

(三)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四)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五)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六)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第八条 项目申报单位在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申请报告时,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附送以下文件:

(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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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暂行办法》鲁经贸改字〔2006〕49号”摘录

第四条技术改造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检测手段的更新改造;工程设施、建筑物的更新改造,以及与生产性主体工程配套设施的建设;

(二)现有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技术水平或产品档次而建设的新的生产装置和生产线;

(三)现有企业为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治理“三废”污染、资源综合利用或防止职业病而建设的工程设施;

(四)现有企业由于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或专业化协作的需要而进行的迁建工程。

第六条各级经贸部门负责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工作。需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经贸委审核后,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上报。

第七条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技改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第八条实行核准制管理的国内投资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内资技改项目),除明确规定由国家核准的以外,其余项目由省经贸委负责核准。 实行备案制管理的技改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和中央、省属企业技改项目由省经贸委备案,其余技改项目由市经贸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商投资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外资技改项目),包括中外 14

合资、中外合作、外商购并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等,一律实行核准管理。

第十条项目申请核准,企业应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与相关附件报项目核准部门。企业应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一条内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项目由企业委托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企业委托乙级或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项目可以由企业委托丙级或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并对其内容真实性负责。

企业报送申请报告时,还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附以下文件:

(一)项目需新选址建设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二)项目需新征土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意见;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四十四条咨询评估机构及其人员,在评估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应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四十五条项目申请单位以拆分项目、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 15

段取得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和确认书的,项目管理机关应依法撤消对该项目的核准、备案和确认文件。

五、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xx年本)摘录

简要说明:

(一)本目录所列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本目录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管理。

(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专门规定的项目的审批或核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目录对政府核准权限作出了规定。其中:

1.目录规定“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其中重要项目报国务院核准。

2.目录规定“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省级政府可根据当地情况和项目性质,具体划分各级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但目录明确规定“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其核准权限不得下放。

3.根据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可对特大型企业的投资决策权限特别授权。

(一)电力。

热电站:燃煤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 16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三)石油、天然气。

原油: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新油田开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项目由具有石油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天然气: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上新气田开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项目由具有天然气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国家原油存储设施: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跨省(区、市)或年输气能力5亿立方米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有色:新增生产能力的电解铝项目、新建氧化铝项目和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矿山开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矿山开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石化: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新建乙烯及改扩建新增能力超过年产20万吨乙烯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17

化工原料:新建PTA(对苯二甲酸)、PX(对二甲苯)、MDI、TDI项目,以及PTA、PX改造能力超过年产10万吨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化肥:年产50万吨及以上钾矿肥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磷、钾矿肥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和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稀土深加工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稀土深加工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变性燃料乙醇: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聚酯:日产300吨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制盐: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六、几点要说明的问题

1、三个编制办法的实施日期

20xx年4月17日实施,原化工部426号、427号文同时作废。 要求我院从培训之后,新开工的化工咨询项目,都要按照三个编制办法的内容深度要求来做。

2、哪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审批?

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技改项目,还需要审批。

3、哪些项目需要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3.1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3.2 国土资源部门需要审核的项目,要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18

国土资发〔2004〕232号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从严控制供地。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工艺流程、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时应提供有关论证材料,确属合理的,方可通过预审或批准用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供地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3.3 有一些不在核准里面的地方项目,如果没有土地指标,这时需要申请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虽然不在核准目录里面,仍需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3.4 对不在核准目录里面的一些特殊行业的项目,国家可能要出一些相关文件,进行项目核准。比如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就规定了一些煤化工项目需要核准。

工程咨询单位要重视核准内容,即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6个方面为重点。

4、哪些项目需要编制资金申请报告?

企业使用政府性资金补助、转贷、贴息、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 19

国政府贷款的投资项目,要编制资金申请报告。

此类投资项目要从资金使用合理性角度,向政府主管部门回答项目财务上的可行性及项目对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和贡献。

5、不进行审查的可研报告,如何申报优秀咨询项目?

没有答复,只是强调了:以后评选优秀咨询项目要求咨询单位上报材料必须达到三个编制办法的内容深度。

6、在配套的手册和软件还未出来之前,如何按照本编制办法来编制三个报告?

财务分析仍使用原来的软件,其它部分按照新的编制办法的要求来编写。

协会答复:配套资料和计算软件年底前出版

配套资料主要为:

投资估算编制办法,价值评估办法

经济评价方法,方案比选方法,风险分析方法

经济评价参数

市场预测方法,竞争力分析方法

厂址选择方法

相关法规与案例

7、为什么编制办法称“化工投资项目”,而不称“化工建设项目”?

化工投资项目涉及的面要比化工建设项目要广,化工建设项目是化工投资项目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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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的划分:

从性质上划分:

——新建项目

——技改项目

——改扩建项目

——更新改造项目

——搬迁改造项目

从融资主题上划分:

——新设项目法人项目

——既有项目法人项目

从投资规模上划分:大、中、小

从资金性质上划分:

——一般国内建设项目

——外商投资建设项目

——境外建设项目

——资本运作项目(联合、兼并、收购、重组等) 从投资主题上划分:

——政府投资项目

——私人投资项目

——审批项目

——核准项目

——备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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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项目

8、新的投资体制环境下,如何理解可行性研究报告?

8.1 可行性研究的定义:

是对拟建项目从有关的所有方面进行研究和综合论证,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从而保证所有投资项目在技术上先进可靠、经济上合理有利、操作上合法可行。

——可行性研究不是可批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报告不是可行性报告

——技术经济不是技术+经济

8.2 可行性研究要围绕着“有、利、源、满”来做工作。

有:有市场

利:利益,股东(企业)利益最大化

源:原材料、动力、技术、交通、环境、人力、资金、政策、社会等资源

满:满足投资者、政府有关部门(国土、环保、安全卫生、消防等)、金融机构、利益群体等

8.3 新形势下不同利益群体对内容深度的要求:

政府机构:规范性、政策性、可批性

金融机构:规范性、科学性、真实性

投资者:科学性、操作性、严谨性

咨询机构:规范性、操作性、灵活性

9、谁需要做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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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投资者)

——政府投资(委托投资者)

——债权人

是投资决策者的需要(股东),不是政府的需要(政府投资除外)

10、有投资要求的章节,如环保、节能、安全卫生等,其投资比例各为多少?

除环境保护外,其它没有比例要求,但必须单列投资数额。

七、本可研报告编制办法内容深度的主要变化

1、灵活性:在总则和相关内容中,明确了使用的灵活性,不做硬性规定。

2、指导性:内容条文很细,体现出指导如何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3、增加竞争力分析,强调目标市场预测,是可研报告的重点。

市场所以是可研报告的重点,主要应体现出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确保经济资源得到有效利用。项目目标和功能定位、目标市场的选择、竞争力分析、投资模式、建设规模、产品方案、融资方案的制定,风险分析,都与市场有密切关系。

4、减少中外合资项目内容和项目建议书内容,全文按照股份制企业的模式写,增加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境外投资、资本运作项目特点。

5、应重视风险分析

要通过不断识别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寻找能够规避各种风 23

险的方案。可以说风险分析贯穿可研的各个环节和整个过程。预测、预报、预警存在的潜在风险因素和风险程度及危害,提出规避各种风险的对策措施,建立健全风险决策机制,为项目的全过程风险管理奠定基础。

6、要重视融资方案的分析

为适应融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融资方式复杂化的需要,可研必须重视融资方案的分析论证,对资金筹措进行资金结构分析、融资成本分析、融资风险分析以及融资方案的比选和择优,达到融资渠道合理、融资成本较底、融资风险较小的融资方案。这直接影响到投资项目的成效。

对于政府投资的项目,还应分析论证政府介入的必要性及介入的途径和方式。

7、强调安全卫生与消防

8、强化节能,增加节水

9、强化土地利用与拆迁安置,增加土地利用相关指标

10、强调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增加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市场预测

11、强化运输措施与方案,强化储运

12、强调多方案比选

编制可研报告普遍认为的难点:

——目标市场

——竞争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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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清单,尤其引进项目

——融资分析

——风险分析

八、《化工投资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办法》与过去的《可研报告内容深度》最大不同之处

1、 由《内容深度》的指令性法规文件,变为指导性的《编制办法》;

2、 由《内容深度》提纲式的编制要求,变为《编制办法》的详细可研报告的方法及内容;

3、《编制办法》增加了5项内容:

目标市场、竞争力分析、主要原材料供应分析、融资分析、风险分析等内容;

4、《编制办法》强化了5项内容:

市场分析、建厂条件分析、技术方案的比选及优化、主要设备方案分析、财务分析等内容;

5、《编制办法》弱化了2项内容:

公用工程、生活福利等配套工程内容;

九、编制《化工投资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理解及注意点

1、使用范围

所有按照规定需要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化工投资项目。

2、项目申请报告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异同点

2.1 相同点

——项目申请报告上的部分内容是从可研报告的内容上提取出来的。 25

2.2 不同点

——摘录的可研报告的内容都是确定的方案,不需进行方案比较和选择(厂址选择除外)

—从性质上来说项目申请报告是从宏观角度,向政府主管部门回答项目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和贡献。具有较强的政策性。 ——具有强制性,核准项目必须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要难于可研。

3、项目申请报告强调的主要内容

——反对垄断,防止是否构成过度竞争

——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包括土地资源

——符合产业政策和重大布局规划

——环境与生态保护,符合循环经济

——经济安全性,产业安全,更加注重风险的防范

——社会分配与公众利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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