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3-08-01 15:44

(20xx年12月19日)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 产 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各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工作部门的党组(党委)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及党委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政府工作部门的党组(党委)成员;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派出机关、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班子中的党员干部。相当于上述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成员。

上述单位中的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党委(党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条 述职述廉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没有届期的领导班子参照有届期的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可以从实际出发,适当扩大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人员范围。

第六条 在述职述廉前,党委(党组)要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并由主要负责人如实反馈给本人。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意见,由上一级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反馈。领导干部本人也要通过谈心等形式,充分听取意见。

第七条 党委(党组)于本地区本单位的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述职述廉工作总结报上一级党委(党组),并分别抄送上一级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

第八条 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开展述职述廉工作的督促指导。要派人参加述职述廉会议,了解有关情况;述职述廉后,结合当年的年度考核组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发现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以及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改正的,根据党委(党组)意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第九条 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应当分别在任职的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上述职述廉。

在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可以在任主要领导职务的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上述职述廉。

第十条 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的述职述廉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党委组织部根据《中国共 产 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规定,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商中央纪委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20xx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

教育培训中心 副主任 艾买尔江.艾力

2011-6-13

今年,我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心党支部的支持指导下我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牢记“两个务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廉洁从政为重点,坚持解放思想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尤其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针对工作中所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新目标,紧紧围绕教育工作的总体工作要求,在切实做好自身廉政建设。现按照县委的有关通知精神,就本人今年来执行廉洁自律等情况,向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今年来,我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两个条例”、“规定”、“工作规划”、“实施纲要”

及地、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工作中处处发挥先锋表率作用,树立了良好形象。在廉政建设方面,能够严格按照党风廉政若干规划,深入贯彻“两个条例”,通过坚持日常学习,使自身在思想上、理论上有了新的提高,努力做到文化知识、政治理论、实践经验等方面的与时俱进。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筑牢反腐拒变防线,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二是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三是坚持严以律已,不搞以权谋私。

二、认真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扎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本人在以身作则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基础上,还始终把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基础,自觉贯彻落实,通过经常性的学习教育,使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一是工作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党支部管理。

三、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我们牢记“两个务必”,全面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然要求。今年以来,我在加强自律的同时,按照要求全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无论是重大问题决策,还是其它工作都和领导班子成员商量决定。同时工作中坚持严以律已,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总之今年本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和广大干部和班子正确领导是分不开的。但是,我在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和改进。今后,我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同时树立起为广大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找差距、找问题,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让教育培训中心的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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