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

崇义县质监局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自查报告

(二〇一〇年三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xx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我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食品安全法》的公布施行,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我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

自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以来,我县共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12家(另2家分厂),13本生产许可证,涉及大米5家、茶叶3家、饮用水2家及蜜饯、糖果、罐头各1家。《食品安全法》颁发后,我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从源头把关,促使政府负责、企业主体责任,将行政管理与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局党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将其摆在全局工作的重点。主要领导多次在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上部署《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和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副局长经常与食品办工作人员深入现场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1 -

二是制订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法》及上级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制订了本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两节两会食品专项整治及问题奶粉清查工作,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建立完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为整顿措施。要求生产经营者切实承担起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在经费、人员、车辆不足的条件下,我局还配备专职食品监管人员2人,行政执法车1辆,优先保障食品监管经费支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我局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监管责任制的高度,深化对《食品安全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宣传培训力度,将《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教育阶段分为集中学习宣传阶段和宣传贯彻实施阶段。

在第一时间印发《食品安全法》全局人手一份,并由食品办组织统一学习和知识竞赛, 江西齐云山食品有限公司等食品企业企业职工也参与了国家质检总局举办的“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活动。在20xx年5月25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前,我 - 2 -

局通过崇义县人民政府网站“在线交流”平台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零距离共话“效能 质量 安全”,对网友关注的食品安全法有关知识问答一一解答。20xx年3月,我局组织江西齐云山食品有限公司组队参加了赣州市食品质量安全3.15电视知识竞赛。

同时,我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主要做法:一是印制《崇义质监》、《质量技术监督宣传资料》、食品安全法专刊,共5期,发放各相关单位、食品企业840余份。二是充分利用20xx年9月4日“质量月”现场咨询活动等系列活动,采取悬挂横幅、现场咨询、质量月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实物比较、电视报道等形式,广泛开展了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食品安全法宣教工作。三是积极报道、协调食品安全工作,在市质监局网站、刊物、县政府门户网站、各简报上刊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和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向社会普及法规知识,不仅增强了消费者的了解认知度,同时形成公众监督网,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的社会监督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强化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我局从立法宗旨、目的、重要性及意义、企业首责等方面对食品加工单位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20xx年6月,我们组织了一次企业负责人参加市局举办的《食品安全法》培训班,13家企业共16人参加学习。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局又再次组织了一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第 - 3 -

一责任专项行动,期间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单行本发至每个食品生产企业法人手中,在包括食品加工小作坊在内的所有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大力宣传。1月15日-2月10日两节行动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6(人次),检查企业9家、检查小作坊6家;回访企业4家、回访小作坊3家。检查中共发现问题22个,整改到位18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责令停产1家,立案查处2起。

我局在对企业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第一责任人责任、许可证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即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生产过程管理记录制度、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召回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警示,进一步提升企业主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将食品安全落实到源头。

四、突出重点,依法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监管工作

20xx年下半年,我局食品办对全县12家食品加工企业及小作坊86人次,通过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9处,下达整改通知书9份,移交稽查查处7件,将食品生产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我局对巡查中存在问题都做了回访,督促企业按要求整改,我们坚持做到“三个不放过”,即对企业违法违规的情况不放过,对企业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不放过,对企业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不放过。

我局已对全县食品企业和小作坊使用的11类127种食品添 - 4 -

加剂进行了备案登记,我县食品生产单位没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我局还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认真执行产品定期监督抽样检验免收检验费规定,20xx年我县完成食品定期监督检验计划25个样,合格率为96%,对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增加企业对产品送检频次,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我办还组织8家企业9名相关人员参加市质检中心举办的检验人员培训班,学习相关法规以及技术性检验规程,进一步提高了相关人员素质。

五、意见、建议

(一)积极筹措经费,保障执法工作。在省、市局投入专项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县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食品安全专项经费纳入每年度本级财政经费预算,安排解决部分专项经费,确保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到位。

(二)健全完善机制,部门乡镇联动。一是建立加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二是建议各乡镇配备专兼职食品协管员,完善食品大安全监管网络,在人员、经费上给予保证。

(三)加大扶持力度,做强做优食品产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对申办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在厂址、厂房、设备等方面提出了较高要求,厂区选址和厂房建设是我县食品小作坊申#b@2难普遍面临的问题,建议县委政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规划食品企业园区建设,并对我县食品企业政策倾斜。

(四)强化宣教力度,完善培训机制。今明两年,紧密结合《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全面增强企业第一责任人和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 5 -

防范意识。

总之,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今后,我们将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市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宣传贯彻好《食品安全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好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的长效管理,使人民群众能吃上放心的食品。

崇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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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食药监食[2009]3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已于20xx年7月20日起施行。为切实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就做好贯彻落实《实施条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抓紧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实施条例》对《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做了必要的补充和细化,提出了更具有操作性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进一步落实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事先预防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的可追溯。各地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为依法行政、科学监管打下坚实基础。

各地要制定方案,开展专题培训,组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深入学习《实施条例》,对监管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努力提高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要指导相关行业协会,组织餐饮服务经营者学习贯彻《实施条例》,落实《实施条例》提出的各项要求,

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自律,自觉守法经营,深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二、按照《实施条例》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切实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目前,省级政府机构改革正在进行中,部分省以下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尚未交接到位,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调整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1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做好职责交接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09〕22号)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地研究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办法,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要认真研究《实施条例》的相关要求。目前,个别地区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经营者仍然核发《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应当立即停止发放,严格依法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机构改革尚未到位,职能尚未交接的地区,由原监管部门负责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加盖核发部门公章。各地应严格按照《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有效期的要求,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要继续抓紧开展本地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的调研,掌握基本情况,摸清存在问题,研究加强监管措施。要认真研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保障措施,在增强食品检验能力,提高执法专业技术水平等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经费、人力资源的保障和支持,特别要注重提高基层监管能力,打牢基层监管基础。 要加强合作,搞好协调,既避免职责不清、交叉重复,又防止监管空白。对监管工作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要通过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加以解决,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三、抓紧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规制度的制修订工作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抓紧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和监督管理的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地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国办发 〔2009〕25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和本地实际情况,一方面积极向立法部门提出制定和修订本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认真研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具体要求,明确开展制定、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规制度的工作原则和工作步骤。

四、以学习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扎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至今已有近半年时间。各地要认真对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餐饮服务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总结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以来的好做法,认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按要求报告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的工作信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在下半年开展督查工作。

餐饮服务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已纳入为期2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计划中,各地要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确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得到及时惩处,食品添加剂的采购、使用、保管更加规范。

各地要结合《食品安全法》和《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监管工作制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管,完善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及

时查处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重大案件。

各地学习贯彻《实施条例》的相关信息和工作动态,请及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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