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移交协议书(20xx-06)

工作交接协议书

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为了保护甲方和乙方在实际工作岗位中的合法权益,并针对其岗位特性进行工作移交或岗位工具申领,目的是让乙方能迅速投入工作中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交接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 针对该岗位特点,甲方特向乙方提交如下资料或工具(见附件清单)。

2. 甲方应保障移交给乙方的资料或工具完整且无损毁,同时告之乙方其使用方法或操作说明。

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资料或工具,如为易损工具、按公司规定以旧换新;如有价资料或工具,将按其有价金额进行赔偿)。

4. 乙方在离职时办理工作移交是法定义务。乙方在与甲方发生纠纷或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拒绝与甲方办理移交工作、拒不交还甲方财物,甚至以藏匿财务印章等手段要挟甲方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作法,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5. 甲方向乙方支付离职工资的时间,是办结工作交接后的第二个月。如乙方拒不依法进行工作交接,甲方有权以此为由拒不支付任何乙方离职工资。如乙方事后及时补办了工作移交,该离职工作将在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之日起至第二个自然月发薪日支付乙方离职工资。

6.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劳务/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20xx工作移交清单

工作移交清单

20xx工作移交清单

说明:此表单适用于行政、营销、车间班组长及文员岗位的离职、长期脱岗(产假、长期事假等)、岗位轮换等的工作移交。

记录保存年限: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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