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计算机学院实验报告3-1

中国矿业大学计算机学院实验报告

 

第二篇:中国矿业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xx(1)

中国矿业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细则

(修订版)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xx年8月修订)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推荐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中国矿业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细则》。 一、参评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的计算机学院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除了公派出国及优秀博士培养计划的研究生外,其余类型的延期毕业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优秀,其中必修课程(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85及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不得参与评奖活动。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者;

(2)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

(3)考试作弊者;

(4)有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者;

(5)考核期内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三、评选办法

1.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评审推荐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

2.计算机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计算机学院国家奖学金的组织、审核及推荐等工作。

3.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以该研究生层次身份在上一学年期间(去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之间)的科研实践和创新能力情况方面进行评定。

三、评分办法

1. 发表的论文:

中国矿业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xx1

2. 研究生主持科研项目计分标准如下:

中国矿业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xx1

中国矿业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xx1

3. 专利、软件著作权计分标准

中国矿业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xx1

4. 科研获奖

中国矿业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xx1

5. 科技活动

课外科技和活动计分标准表

中国矿业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xx1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交复印件,带原件审核。 中国矿业大学计算机学院

20xx年12月25日

中国矿业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x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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