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

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

1、党员每半年要将本人的思想、工作情况向支部和党小组汇报一次。

2、外出的流动党员及离退休党员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外出时间较长的,要用书面形式每季度与党组织联系一次。

3、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4、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及时反馈,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和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5、党员领导干部更应模范遵守“党管干部、党管党”的原则,主动向所在党小组和支部汇报思想,参加其组织生活。

 

第二篇: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制度

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制度

一、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党委请示报告的有关制度。

二、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

三、请示报告的方法是:

(一)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口头或书面汇报。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

(二)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党员外出超过一年的,每半年应向党支部提交书面(电子邮件)思想汇报;

(三)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四)党员对支部指定的联系对象的情况应按要求定期报告。

四、党小组向党支部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

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

(二)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四)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调研情况。

五、党小组长应代表党小组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请示汇报一次。

六、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与党小组请示汇报的内容大体相同。

七、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党支部还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八、党支部应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委请示汇报一次,由支部书记或支委会指定的成员代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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