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20xx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协议

南京农业大学20xx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协议

甲方: 南京农业大学

乙方(考生): 身份证号码:

根据甲方20xx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方案,经乙方本人申请、甲方考核,乙方被确定为甲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对象。按照教育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双方应遵守如下条款:

一、甲方将乙方上报教育部,经教育部审批生效后,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乙方即取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二、乙方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省(市、区)重点本科线,且平行志愿A志愿或传统志愿一志愿报考甲方,甲方按照《南京农业大学20xx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录取方案录取乙方并满足考生所填专业志愿。

三、乙方高考对应批次志愿所报专业与本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所报专业须保持一致。乙方志愿报考甲方专业为: 。

四、乙方签署协议后,本着诚信原则,不得再与其它高校签订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协议。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乙方签字后,两份协议应于20xx年5月25日(以邮戳为准)前用EMS寄回甲方,我校收到签署后寄回一份。逾期未签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协议解释权属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甲方:南京农业大学 乙方(签字):

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代章 乙方监护人(签字):

电话:025-84395708 电话:

20xx年5月18日 年 月 日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95。

我校回寄协议书地址:

收件人姓名: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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