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农场项目方案

生态农场项目开发计划书

一、总体思路和初步方案

   生态农场位于交通方便、城乡结合的平原地区,面积约为500亩,采用种植、养殖结合,长短互补,产销互动的模式,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封闭的,循环式的有机生态农业场。按国家生态有机食品要求,生产各类高端有机疏菜,水果,肉类,蛋类,奶类,粮食类。农业园能把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达到资源再利用,能源自足、无污染排放。农业园能恢复土壤肥力,恢复土壤生态健慷,达到提高土壤生产力(恢复土壤有机质含量到2-5%)。农业园能降低农场工人劳动强度,提高农场工人生产效率(通过机械化操作),恢复劳动者的自信心。有效解决社会的垃圾问题(通过蚯蚓消化垃圾,生产有机肥)。农业园将成为为社会培养有机农业人才的培训基地。从根本上解决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当有足够多的有机农业人才经营有机农业,有机农业成为主流农业后)

1、项目背景

   首先,过去20至30年来,中国农民们持续施用大量化肥而极少施用有机肥,造成大部份土地土壤贫瘠,土壤肥力降低,南方土壤有机质含量都在 0.5% 以下。目前中国农业生产主要靠化肥支撑,长此以往土壤的肥力只会越来越低,土壤板结愈加严重,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将受到严重影响。提高农业生产力的首要任务就是大量增加有机肥施用量,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 在 3 - 5 年内把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到 2% - 5%的肥沃土壤标准。

土壤有机质的作用:1)提供给农作物所需的大量元素:氮、磷、钾和微量元素:钙、镁、硼等。2)改良土壤结构,增加土壤离子交换量,提高土壤保肥能力。保肥能力强的土壤才能保证土壤中的大量元素和微量元素不被雨水或灌溉水冲走。反之,有机质含量低的土壤无团粒结构,土壤离子交换量低, 能吸附和储存的元素少, 下雨后或灌溉后,流失水容易带走氮、磷、钾和其他微量元素,造成污染环境。而且肥料利用率低。3)提高土壤保水能力,土壤有机质含量越高,土壤总储水量就越高,就越不易干旱。下雨时,能吸收和储存更多的水,并能把水保留在土壤中。反之,有机质含量低的土壤能吸收和储存的水很少,所以容易干旱。下雨后或灌溉后,水容易流失。为了尽快把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到肥沃土壤标准,需为有机种植园提供大量的,优质的,低成本的无有害物质残留的有机肥。这就需要建立一个有机养殖场。用以精粮组成的蘑菇下脚料为主料喂养,配予菜园的废弃水果和蔬菜进行有机养殖。

   其次,化学肥料和农药的长期滥用,使农业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土壤的农药残留越来越高,农产品的质量得不到保障,甚至严重威胁到大众的健康。发展有机生态农业才能降低农产品有毒物质的残留量,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同时有机农产品具有更高的商品价值。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食品安全以及健康的关注度不断加强,以天然、健康、无污染、无添加为理念的有机食品大受欢迎。由于工业化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为满足人民对能源的需求,大量发电(特别是火力发电)的同时污染了环境。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每天生产出天量的垃圾也污染了环境。我们必须找出有效的方法解决能源和环境污染问题。

   目前国家提倡新型农业现代化,然而新型农业现代化是以粮食优质高产为前提,以绿色生态安全、集约化标准化组织化产业化程度高为主要标志,基础设施、机械装备、服务体系、科学技术和农民素质支撑有力的农业现代化。生态有机农业是依赖于轮作,绿肥,有机肥和生物控制病虫技术来保持土壤的生产力的一种耕作形式。有机农业不使用或严格限制使用化肥,杀虫剂,荷尔蒙等植物生长调节剂,畜禽抗生素,食品添加剂以及转基因生物。有机食品是指按照有机的耕作方式生产和加工的;产品符合国际或国家有机食品要求和标准;并通过国家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禽畜产品、水产品等。

2、项目目标

   可持续发展有机生态农业是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本项目方案是综合种(有机种植),养(有机养殖),沼(气),肥(有机肥),机(机械化操作),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生态农业园。农业园将根据市场需求,生产各类高端有机疏菜、水果、肉类、蛋类、粮食类。其目的是为社会提供安全健慷的有机食品,作到资源再利用,无污染排放,无有毒排放,低碳或碳中性,能源自足,恢复土壤肥力,恢复土壤生态健慷,达到提高土壤生产力,降低农场工人劳动强度,提高农场工人生产效率(通过机械化操作),恢复劳动者的自信心,有效解决垃圾问题 (通过蚯蚓消化有机垃圾),从根本上解决中国食品安全问题。

3、项目建设

1、大规模的生态有机稻种植示范中心

为了给社会提供安全健康的有机蔬菜,水果和粮食,拟建立一个封闭式有机种植园。有机种植园选址要求在具有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的地区。连片种植园约500亩大小,本计划就按500亩有机农场设计。农场将根据市场需求,生产各类高端有机疏菜,水果和粮食。拟用50亩来种有机疏菜,50亩来种有机水果,350亩来种有机水稻,50亩来做生活区,加工区和养殖区。地租按4-500元/亩,共20-25万元。

根据实地情况,将连片土地进行平整和规划,做成长方形条田,长约300-500米,宽50-100米。在农场中间配以硬化道路和蓄水排水沟(底宽2.5-3.0米,深2.0-2.5米,顶宽5.0-6.0米,用来养殖水产品)。便于机械化操作。可用厚薄膜铺底和边来保水。费用根据土地连片情况。

在农场四周约5米范围内,设立隔离带,种桔子,桃子等当地水果和牧草。

在生活区后沿农场地边挖一条废水处理沟,处理轻微污染生活废水(澡堂水)。头20-30 米封闭(三面光,底宽0.5-1.0米,深1.0-1.5米,顶宽1.0-1.5米),其余开放(底宽1.5-2.0米,深1.5-2.0米,顶宽2.5-3.0米)。沟内放水草和水胡芦、鱼来净化水。下游约30-50米无水草,经处理后的水可用来灌溉水果。

排灌:平整和规划过的土地能排,能灌。配有滴灌,喷灌设备。费用约4 - 6万元(400 - 600元/亩,共120亩)。如果沟中蓄水量不够整个农场用,可在接待游客区附近挖一个水塘(长50米,宽40米,深2.5–3.0米=5000 –6000m³),除供灌溉外,也养鱼供垂钓。

育苗大棚:在种植园内将根据需要建有一定面积的大棚,用于育苗和种植冬季露天无法种植的作物。可将大棚盖在沼气池上面,以便冬季给沼气池增温保温。简易大棚造价约8,000 元/亩,先建10亩,共需8万元。

有机肥:有机种植园内将主要施用有机复混肥(每亩每年施用5吨以上)。有机复混肥是在有机肥发酵过程中,根据种植需要(蔬菜,水果种类,测土数据)加入氮,磷矿粉,钾和其它微量元素配制成养分全面的有机复混肥。在转换期的2-3年内,施用少量化肥,转换期过后,将严格执行不用化肥,以保证有机产品的质量。

  人员配置:7(第一年)---后期根据实际情况招聘人员。

经理1名:一位负责整个种植园运作

蔬菜种植管理技术员1名

果树种植管理技术员1名

大田作物种养技术员1名

农场作物销售员1名

农机管理员工2名:包括犁,耙,旋耕,中耕,施肥,灌溉,铺地膜,铺滴管,播种,移苗,喷药,除草,和管理大棚生产。

 工资加奖金总额:400000元/年。

    基础建设 (整个示范园)

采后深加工厂房(100m²),仓库(100m²),小冷库(50m²),接待处(200m²),工人宿舍 (950m²),办公室(200m²)。总费用:960000 元 (建筑结构造价约600元/m²,共1600 m²,小冷库80000元,折旧按5%)。

   高端有机疏菜和水果生产:农场将根据会员和市场需求,生产各类高端有机疏菜、水果、米。 拟用50亩来种有机疏菜(二十种以上),50亩来种有机水果(葡萄,番石榴, 杨桃,甜瓜,草莓,早熟枇杷、西瓜,油桃、猕猴桃)以当地适宜水果为主。300-350亩来种有机水稻。 考虑到示范园将接待各类参观学习者。果园建设将选择不同季节成熟的水果种类和品种以便能满足常年采摘的要求。部分疏菜,水果种在简易大棚中可常年采摘。有机种植园内将实施测土配方精准施肥,主要施用含有氮,磷,钾和其它微量元素组成养分全面的有机复混肥。每亩每年施用5吨以上。机械化施肥。速效元素主要由沼液提供。

   病虫害和杂草的防治主要通过综合防治:作物轮作,禄肥,沼液,机械,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轮作在生产有机蔬菜中,通常有一个包括蔬菜、大田作物和牧草等作物的相对固定的轮作周期,一个轮作周期可以3~11年,一般为5~6年。

2、大规模的发展循环养殖鸡或养猪;

3、规划种、养套作示范中心;

4、因地适宜培育风景树林;

5、利用现有的设施搞农庄餐饮。农业园将成为为社会培养有机农业人才的培训基地

生态农场建成后,该场地将成为这样一个“世外桃源”:满地的草,到处是果树,群鸡觅虫吃草,野兔跳跃穿梭,不论是来参观的、游玩的、避暑的,还是来学习的、开办会议的,住的是宽敞明亮、宁静舒适、绿色环抱、空气新鲜的乡村小房,吃的荤食有放养的、没有任何污染的、现抓的鸡、兔、猪、羊肉,还有没有任何污染的野菜和野菜饺子、野菜和鸡肉兔肉饺子或昆虫宴。(注:养猪场及鸡场经微生物处理后基本没有臭味)。看有看头,吃有吃头,玩有玩头,学有学头,走时还可以带一些市场上买不到的绿色食品。

 

第二篇:金溪镇生态移民项目方案1

黔江区金溪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生态移民项目

工作方案

为加强农村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推进我镇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土地基本国策和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繁荣农村经济,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加快实现“万元增收”工程,为实现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生态移民项目,结合金土工程、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农村示范片建设、万元增收工程、扶贫搬迁项目等,开展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集中成片整体打造、整体推进,最终达到基础设施基本配套、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村庄风貌整洁优美、农民素质整体提高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

成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生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粟尧林任组长,镇政府人大主席王兆平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镇乡建办、财政所、国土房管所、农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民政办、扶贫办、供电所等相关部门以及项目所涉及的村(居委)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乡建办,由乡建办李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项目所涉及村(居委)建立相应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生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 1

(二)明确责任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生态移民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责,齐心协力,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项目所涉及的村(居委):负责做好项目区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协助做好项目区内农民搬迁房屋的现场丈量、登记造册、计算原房补偿费用和还地建房面积、工程建设中组、农户的协调工作、协助新建居民点的规划及实施。

乡建办:负责资料收集统计上报工作。提供农户建房的各种户型的建筑施工设计图,研究制定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按照新农村建设和“四性”(发展性、相融性、多样性、共享性)要求,负责审查项目区村庄建设规划方案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总方案。负责项目区的生态环境保护。

财政所:负责研究制定全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生态移民工作总体资金运作平衡方案,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全程监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审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国土房管所:负责全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生态移民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农用地整理、宅基地复垦、集体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搞好基本农田保护;农村新型社区和聚居点建设竣工后,负责办理《农村房地产权证》;协助组织项目验收;协助集体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地票交易。

农业服务中心:研究制定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生态移民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方案及流转管理方法;做好项目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以及实施后的农业产业化配套发展工作;做好产权流转的监管和服务工作。负责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及人畜饮水的建设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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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负责提供项目区扶贫搬迁资金。负责研究制定项目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供电所:负责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生态移民项目区施工工程涉及的电力线路和变压器的迁改及农村新型社区用电设施完善,按期迁改完毕;确保农户进场建房搭好临时用电线路,保证项目区用电。

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自身职能职责,积极主动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生态移民工作。

(三)组织实施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生态移民项目按照申请、审核、审批、实施的程序办理。

1、申请

(1)农民自愿向村(居委)提出申请,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其要件包括:

①集体建设用地复垦申请表(统一制作);

②《农村房地产权证》;

③居民家庭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

④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村(居委)向所在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审核

(1)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对农户的相关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

(2)初审合格的,由镇人民政府对农户家庭人员情况和宅基地及建(构)筑物进行清理丈量、登记造册。同时由基层国土所抽调人员负责核查。

(3)镇人民政府将相关资料上报区农村土地整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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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区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对符合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及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要求的,统一规划。并与镇人民政府签订复垦协议书。

(5)项目在市国土房管局备案后,由镇人民政府根据申请人产权证所记载的面积或现场丈量的面积、家庭人口数,计算出各申请人的补偿费用金额以及还地建房面积,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组和项目区较集中的地点造册张榜公示,公示期3天,接收群众监督。

(6)公示无异议后,镇人民政府报区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审查。(统一表格)

(7)区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审查合格的,报区国土房管局审批。

3、审批

区农村土地整治中心统一登记造册管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区国土房管局审批。

4、实施

(1)拆旧区

①经区国土房管局审批的,由镇人民政府与申请人签订复垦协议。

②镇人民政府在协议签订后项目准备实施时先行支付申请人补偿款的50%(补偿款可由镇人民政府先行垫资或在区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借支,支付后凭支付给农民补偿款的花名册到区土地整治中心抵冲借款),待申请人自行拆除房屋及构(附)着物并经验收合格后或者由申请人放弃残值、办理移交手续后支付剩余的全部价款。

③对拆除的宅基地及其他附属设施用地、林盘等由区国土房管局负责项目的备案入库、实施监管以及验收和地票交易等工作,并委托黔江区现代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复垦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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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建区

新建居民点的用地及相关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和“三通一平”建设,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统一实施。

①新建居民点的用地由政府统一征用,其用地指标采用集体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方式解决;征地费用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造册,按实际发生额与区农村土地整治中心进行结算。(统一表格)

②新建居民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由镇人民政府委托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首先进行1:500的地形图测量,然后进行规划,其规划预算送财政审查,规划实施方案送区规划局审查。

③新建居民点的建设参照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其资金一方面可由镇人民政府先自行垫资,完工后凭区财政审核的项目费用,到区国土房管局进行结算;另一方面也可由区国土局借支一定的工程价款给镇人民政府,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凭区财政审核的工程费用进行结算。

④项目实施完成后,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送财政审查,进行结算,但实际总投资额不得超过财政预算投资。

⑤新建区的房屋由农户自行修建,严格按照乡建办提供的新居户型图自行修建房屋。对于部分建新房有困难的农户,可按规划申请先预发《农村房地产权证》做抵押,向银行贷款不高于6万元,期限8年,用于新居建设。

⑥由区城乡建委负责对新建房屋的竣工验收。

(四)相关标准

1、拆除房屋补偿标准

拆除房屋的面积以区国土房管部门颁发的《农村房地产权证》或实地丈量的合法面积为准,拆除房屋补偿标准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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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宅基地及其他附属设施用地、林盘补偿标准

宅基地(扣除新建居民点占地面积)、其他附属设施用地及林盘占地按8000元/亩进行补偿,构(附)筑物及零星树木按2000元/亩进行补偿。

3、新建居民点征地补偿标准及还地建房标准

新建居民点所需土地补偿标准为土地18400元/亩、青苗补偿1000元/亩、附着物综合补偿2000元/亩。

新建居民点房屋按60平方米、90平方米和120平方米3种户型统一规划设计,以申请人户口簿和《农村房地产权证》为依据,每户可申请一处宅基地,其中2人及以下户还地建房面积为60平方米、3人户和4人户还地建房面积为90平方米,5人及以上户还地建房面积为120平方米。

四、工作要求

1、乡建、国土、农业、财政等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地票收益资金的监管。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侵犯农民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有关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以隐瞒、欺骗、编造等手段获得补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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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拆除房屋补偿标准

金溪镇生态移民项目方案1

说明:

一、房屋层高在2.4米(不含2.4米)以下,1.5米(含1.5米)以上的,按同类标准的70%计算补偿。

二、房屋层高在1.5米以下的,按同类标准的50%计算补偿;在1米以下的,按同类房屋标准的40%计算补偿。

三、外阳台按同类房屋的50%计算。

四、房屋面积以外墙尺寸计算。

五、农房辅助用房(如猪、牛圈),按同类结构的80%补偿。

六、烤烟房(土)结构按每平方米60元补偿,砖(石)结构的按每平方米135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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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生态移民

项目流程图

金溪镇生态移民项目方案1

金溪镇生态移民项目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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