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20xx年艺术硕士专业型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20xx年艺术硕士专业型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xx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xx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考试

(一)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和统考网上报名(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

1.网上报名时间:

20xx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

20xx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二)考试内容与时间:

1. 初试:(1)政治;(2)外语(英语二、日语、俄语);(3)音乐专业基础(中国民族

民间音乐、曲式分析);(4)音乐专业主课。(专业科目考试要求与参考书目参见附件

二)。

2. 复试:(1)专业主课;(2)面试。

3. 考试时间:

(1) 初试:20xx年1月4日至1月6日。

(2) 准考证获取:20xx年12月25日-20xx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四、录取

(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政治、外语、总分达到国家下达的分数线。专业主课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随后按专业主课高低分专业排名、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人数以拟招生名额为依据。

(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生。定向、委托培养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有关合同。

五、学习与学位授予

(一)学制为三年。

(二)须完成毕业学位音乐会(不低于60分钟)。

(三)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者,经音乐学

院教授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六、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xx年所有录取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校将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公布学费标准,实施奖助制度。

七、其他

有关其他事宜可关注音乐学院网站。

音乐学院 201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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