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师法》心得

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开学初,我们全体教师对《教师法》的进行看系统性的学习,又一次让我倍受鼓舞,再次感受到教师职业的神圣和教师职业的荣耀。

《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知识的认识,而且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教师法>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为提高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教师学习了《教师法》。通过学习《教师法》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为人师表,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个性魅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

我提高”等义务。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通过学习《教师法》,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

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总之,要想成为一名优秀教师,关键要有较高的素质,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孩子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华 峥 燕

2012.9.2

 

第二篇:我对学习《教师法》的几点体会

我对学习《教师法》的几点体会

在参加郑州大学远程教育的进修学习当中,我学到了一门及其有实际意义的课程,它就是《教育法学》。其中让我感触颇深的是<教师法>这一章。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它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专门为教师制定的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教师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确立了教师资格制度,对教师的培养、考核、待遇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对我国建设一支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教师队伍,对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面学习了《教师法》,我深深地体会到,作为新时代的教师,知法是我们主要的权利和义务,学法是我们主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我们主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我们主要的基本权利,护法是我们主要的基本职责。为什么这样说呢?

首先,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国家制定和施行《教师法》,是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使教师成为社会上受人尊敬的职业群体。教师是现代化建设最重要的人力资源,尊师

重教是民族兴旺、国家发达的重要标志。重视教育必须从尊重教师开始,振兴教育必须以尊重教师为本。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仍有相当一部分的教师特别是一些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经济待遇和工作条件还不尽如人意,而且,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现象如侮辱和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干扰教师正常工作、无故开除教师等屡见不鲜。国家制定和施行《教师法》,在法律上明确规定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对于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具有重大而深刻的现实意义。可是,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即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因此,我感到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主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其次,在没有教师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主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

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还有,我们中国一直以来都被西方国家批评为"人治"的国家。现在国家既然下决心要从原来的"人治"改革为"法治",于是每一个公民自然而然肩负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重责。

教师法全面系统地总结了新中国5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经验,对教师队伍建设作了比较系统全面的规定,并使教师管理的各项制度相互配套和相互衔接,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为我国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实现依法治教提供了法律保障。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学习教师法的课很有实际的必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权利和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的,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学习了《教师法》,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让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 。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讥讽、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依照教师法来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

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以上是我对学习《教师法》的一些体会。今后,我会进一步学习教育法规,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教育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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