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准则和新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坚持不懈,听党指挥

、《廉政准则》学习体会 陈叶斌

通过《廉政准则》和《处分条例》的认真学习,我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下面谈谈我的主要体会:

现行《中国共 产 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主要约束对象为中国共 产 党党员领导干部,未能涵盖8700多万党员,适用对象过窄。更名后的《中国共 产 党廉洁自律准则》,对象为中国共 产 党,即所有共 产 党员,充分体现了全面反腐的覆盖程度之广。不光是对象的变化,从字面看,以前是廉洁从政,现在是廉洁自律,延伸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不仅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同时也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新修订的《处分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正所谓:

廉耻,士君子之大节。—宋·欧阳修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 ——张居正

廉洁自律是古往今来的重要课题,时至今日仍然是为政标杆。制度的建立并非难事,困难的是如何施行。这其中,以身作则当是重中之重。

一是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掌握纪律处分条例;三是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 产 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做为一名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要时刻牢记工作职责,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我们教育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阻碍教育队伍建设和事业健康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如党性原则淡漠问题、服务宗旨意识淡化、缺乏责任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责任心不强等普遍性问题。

近年来,发生的几起领导干部腐化堕落、违纪违法案件,使得党的形象受到了不好的影响,我们应当引以为戒,高度警觉,深刻认识“民心所向”乃立党之根本。对于有违公道、民意的事情,坚决抵制,不为利益所诱惑,时刻怀民于心。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一些腐败思想文化对我们党员干部的侵蚀也不断加剧,特别是教育在目前越来越表现出的腐化态势。有的家长为了使孩子能进好的学校和好的班级,以及某些地产、商家为了推销产品等,拉拢腐蚀学校相关办事人员、领导干部。如果不能以身作则,就很可能迷失方向,走向腐败深渊。因此,各级干部必须加强学习,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经常用《准则》和《条例》来自省,如此才能立信天下,让老百姓安居乐业。

另外,通过系统地学习《廉政准则》、《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使我更深入地了解到:《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包括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更是与我们工作和生活都密切相关,因此,我们必须把《准则》和《条例》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学习入耳、入脑、入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要认真对照《准则》和《条例》要求,自觉践行,做到身体力行、令行禁止。将其精神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贯彻到廉洁从政的全过程。

同时,干部成员要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切实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廉政准则》的要求上来,在做好管理工作的同时,廉政建设也时时不放松,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一项重要而长久的政治任务。

最后,通过这次学习,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首先,学习和掌握的业务知识还不够扎实,把握政策水平还不高,缺乏刻苦钻研的精神;其次,对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把政治学习只是作为简单的学习和了解,没有自觉地去关心政治,关心国家大事;再次,学习廉政知识还不够,甚至有时还会认为,腐败离我还很远。

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后,我将更加努力地学习廉政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尽职尽责,时刻为民着想,为党的发展壮大做贡献。

 

第二篇:廉政准则 学习心得2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王振林

通过学习,我认为:《廉政准则》是党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筑起的一道“防腐墙”,目的是为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近几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没有遵守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走上了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道路,这些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我们有理由相信,《廉政准则》的正式实施,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装上了“防腐墙”,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越雷池一步,就能远离腐败。

《廉政准则》共有52个“不准”,犹如52条鲜红的“警戒线”,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区”。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

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一、要做到“知”与“行”结合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这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首先必须抓好对《廉政准则》的宣传学习,要逐条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要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

《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主要掌握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对于少数不能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从而自觉遵

守《廉政准则》。

三、要做到“勤小物,治其微”

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 产 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总之,通过学习,我认为《廉政准则》就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一场及时雨,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作为教育系统的一名领导干部,我还要对照《廉政准则》做好他律,监督管理好我们身边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中提出的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及52个“不准”,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廉政准则》的执行力度,为施甸教育的健康和谐发展营造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氛围。从而让“52个不准”筑成一道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防洪堤,成为一条政治生命的高压线,成为领导干部的人生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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