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严治警的几点思考

关于从严治警的几点思考

武警西安市支队参谋长 武宏昌

胡主席多次强调指出,要坚决贯彻从严治警治军方针,把从严治军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紧抓不放。这一重要指示,既是对党的三代领导治军思想的继承,也是对新形势下从严治军地位作用的新定位。结合武警部队特点,要贯彻落实胡主席的重要指示,就必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从严治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完成各项任务的能力。

一、目前基层在从严治警方面的误区

(一)简单的把从严治警等同于单纯抓行政管理。

从严治警是我军的优良传统,也是一贯坚持的治军方针原则,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有着丰富的内容。不仅体现在思想教育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上,也反映在党组织建设、军事训练、政治工作、经常性管理教育和后勤保障各个方面,更体现在军人举止、行动规范的具体要求上,最终体现在部队战斗力提高上。而在目前部分同志在认识上失之于浅,目光上失之于短,力度上失之于软,范围上失之于窄,不能着眼全局,立足长远,树立大教育、大管理的思想,把狠抓管理当成从严治警,一味地强管严抓,使从严治警简单化,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和质量,也不能使从严治警 - 1 -

的要求转化为官兵的自觉行为。

(二)片面地认为从严治警就是保稳定、保安全。

从严治警是我军建设的基本方针,但有官兵片面地认为从严治警就是抓安全、保稳定,把它看“偏”了。因为没有把握从严治警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所以在抓工作过程中就事论事,抓表面现象多,抓实质内容少,使许多问题治标不治本。贯彻落实从严治警方针要把从严治警贯穿到执勤训练、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和后勤建设的全过程,渗透到各个环节,努力形成从严治教、从严治训、从严治官的良好局面。

(三)对“严”于“法”的关系把握不准确,简单的认为从严治警就是越严越好。

从严治警的实质是依法治警,就是要严格落实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严之有理,严之有据,严之有度,严之有效。但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干部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抓部队建设不是看条令条例是如何规定的,而是凭个人意志办事。有的凭经验代替法规,凭感情执行法规,对战士想严就严,往往视战士“表现”而定,甚至根据自己的情绪而定;有的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层层加码,随意制订“土政策、土规定”;有的把从严执纪当成是惩罚,认为处罚的越重越好,处理人数越多越好。凡此种种,都是把“从严”看作是树立个人威严,以强调“从严”来代替深 - 2 -

入细致的工作。

(四)错误的理解从严治警就是从严执罚。

有的干部把从严执“罚”当作从严治警的全部,轻视了以情带兵。我们强调从严治警要严管理,严纪律、严制度,一切依据条令条例办事。平时要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依照条令条例办事,防患于未然,把“严”放在发生问题之前。对问题的发生,在实施奖惩时也应该严格依据条令条例,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不能根据个人好恶,一味的从重处理,使当事人接受不了,承受不了,产生逆反心理,走向极端,导致更为严重问题的发生。

(五)消极地认为从严治警就是领导和机关的事,与自己无关。

从严治警是各级的共同职责,要严在合力上,而一些干部认为,从严治警是领导和机关的事,与基层关系不大。有了这种推卸责任的想法,因而在各项工作中要求不严,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对本单位发生的问题,遮遮掩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掩盖矛盾,严重败坏部队风气。

(六)认为从严治警是短期行为,就是搞整顿,不能严在经常上。

一些同声总是把从严治警当作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重突 - 3 -

击轻经常。我们都知道,长期和平环境,容易使部队产生麻痹思想和懈怠、懒惰之气,必须不断地解决思想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驰的问题。现在的问题解决了,将来的还会存在。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官兵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不断地受到来自社会、家庭等各方面的影响,因此防止行为失控、思想失控、组织失控与管理失控任务十分艰巨,单靠一两次整顿是不能解决的,也是不现实的。所以,必须持之以恒的经常抓落实。

二、全面贯彻从严治警的要求,促进部队建设更快更好的发展。

(一)以人为本,调动官兵的积极因素,提高从严治警的质量。

首先深入开展思想动员,增强从严治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针对官兵中存在的从严治警是上级的事,与我无关等模糊认识,通过集中教育和讨论交流等方式,及时纠正思想上的偏差,提高官兵从严治警的自觉性。开展以学职责、知职责、尽职责为主要内容的条令学习,组织条令训练,统一规范内务设臵、勤务组织,请求报告、会议组织等方面内容,充分利用小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大造从严治警的声势,努力使从严治警的要求进入官兵思想,落实到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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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要抓好教育,打牢从严治警的思想基础。要深化法规教育,紧密联系官兵的思想实际,进行经常性的法规教育,强化官兵的条令意识。坚决纠正以权代法、以官代法、以土政策代法等有勃于条令条例的作法,严格按照条令条例规范部队执勤训练、工作和训练秩序,维护条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讲清民主与法制、纪律与自由的关系,是官兵明白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从而自觉地臵于法规约束之中,主动投身于部队各项建设之中。

再次,要树立重在育人的观念。当前部队管理教育中,片面强调把人管住,简单的切断了官兵与外界的一切联系。这种作法既违背了启发自觉的原则,又曲解了“封闭式管理”的本意,真正的解决外界不良环境给部队带来的影响,最根本的是提高人员素质,把官兵教育好,提高官兵的基本觉悟和自控能力,增强官兵自身免疫力,由管住人向管好人转变。

最后,确立战斗力标准的观念。按照战斗力的标准,端正工作方向,把主要精力放在促进部队战斗力生成与提高上,放在扎扎实实打基础、抓根本、谋打赢上,以不断增强从严治警的实效。同时,切实把思想和作风建设作为从严治警重点突出出来,总结工作、部署工作要把问题讲够、讲透;要把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找准、查实;把干部的精力和时间集中到部队建设上。这样才能促 - 5 -

进部队各项工作的落实,使部队整体建设保持稳步、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从严治警必须从干部严起。

干部是部队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地位重要,责任重大,应把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作为从严治警的首要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促进从严治警要求的全面落实。

一是严思想,通过管思想管住人的行为。长期和平的环境,经济体制转轨出现的无序现象,以及各种错误思想的影响,导致少数干部是非不分,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移,理想信念产生动摇,纪律观念有所淡化。因此,要把普遍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加强干部对“三个代表”思想的学习,坚持弘扬主旋律,牢固筑牢思想防线,帮助干部增强自我约束力,提高免疫力。要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纪律上、制度上、作风上、生活上全面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切实把干部的形象树起来,把风气搞端正,带动和促进从严治警的落实。

二要严作风。教育干部克服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和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报喜藏忧等不良风气,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工作上,放在部队建设上,自觉养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深入群众,讲实情、说实话、办实事,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自觉同“人情风”、“虚假风”、“漂浮风”作斗争,以良好的作风和扎 - 6 -

实的工作作风带动部队,促进从严治警的落实。

三严精神状态。目前个别干部有的心浮气躁,精力不集中,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留不安心,走不甘心,干不尽心,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有的贪图安逸,不愿到艰苦偏远的地主去;有的盯着利益,盯着位臵,盯着领导干工作,整天琢磨歪门邪道,跑官要官。因此,上级党委应健全用人机制,对精神状态明显滑坡的同志应坚决采取组织措施,消除干部不思进取、甘居平庸,无所作为的颓废思想,强化无私奉献的奋斗精神,促进从严治警落实。

(三)坚持与时俱进,把握治警规律,构建和谐警营。 首先,要深入探讨新形势下从严治警的特点和规律,切实把这篇“大文章”做好。要研究战士出现的新变化,针对独生子女多、入伍前经历复杂、思想比较活跃、民主意识比较强的特点,探索从严治警的管理规律;深入研究环境发生的新变化,针对“灯红酒绿”影响较大,信息传播交流快、对外联系交往多,探索改革开放环境中的从严治警规律;深入研究政策体制调整出现的新变化,针对社会分配制度多元化,劳动用工制度多样化、干部和兵役制度不断调整改革的特点,探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从严治警规律。

其次,严格按照条令条例规范干部骨干的言行,对待在内部 - 7 -

关系上出现的问题,严肃查处,防止有错不罚,重错轻罚,搞下不为例。同时,提高干部骨干事业心责任感,使干部骨干做到勤知兵、深爱兵,不断提高运用条令条例带兵的能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管理与说服教育的能力。还要教育战士强化命令意识,服从意识和奉献意识,自觉尊重干部骨干的教育管理。

最后,处理好法与情的关系,坚持依法行政,以情代兵,做到严而有情,严而有爱。只有严格在管教中,才能把士兵培养成“四有”新人,真正的严就是一种爱,真正的爱必须体现在严中,严格管理不是简单粗暴,更不能惩罚主义,做到严中有爱,愈爱愈严,才能达到从严治警的目的,才能增强部队凝聚力,提高战斗力,才能融洽内部关系,构建和谐警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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