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读后感

-- 老子读后感

前言:道德之意

一、什么是道?

“道”的本义是指人们循它而行以便达到某一目的地的“道路”。处理事务就像是穿行一片事件的丛林,遵循怎样的方式在运行可以比喻地说成沿着怎样的“道路”在“行走”,所以,“道”又借指各种行为体(如一个国家、一个企业、一支军队、一个人等)运行之所遵循,引伸为人们行为处事所遵循的行为规范、行为准则、处事方法、一般系统的组织范式、运行的程序规则,以及各种存在物的运动规律等。这是中国古代思想中“道”的通常涵义,也是老子道论中“道”的基础涵义。老子道论所提出的“大道”、“常道”、“天道”、“可道”、“人之道”等的“道”字保持着“道”的通常涵义,其具体所指由它的前缀修饰决定。

由于存在物都有它的存在方式,事物之运行总伴随着它的运动规律,所以,有其物则有其道:物有物之道,人有人之道,天有天之道……同样,进入特定的行为领域则有相应的行为之所遵循,所以,治国有治国之道,持家有持家之道,为人有为人之道,企业经营有企业经营之道等等。就道的通常涵义讲,天下万物都是“有道者”,它们所奉行的道可以各有不同,又可以互有相通。在这些既可不同又可相通的众道之中,有些道只为极少数的存在物所奉行或只能在很小的领域中奉行,有些道可以被广大的存在物所奉行或可以在广大的领域中奉行;有些道被存在物在绵长的时间里遵循,有些道只能在很短的时间里暂时用用;有些道据说被天所奉行,有些道则不为天所奉行;有些道因某种功用而值得我们大力倡导,有些道则相反……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就适用范围的广与狭以及持守时间的长与短而言,千差万别的道就有了一定的等级之分。值得在广大的领域中予以推行的道就是老子所说“大道”,值得在绵长的时间里予以遵循的道就是老子所说的“常道”。某道在广大领域值得推行说明此道值得行为者在涉足广大领域时恒常持守,某道值得恒常持守说明它在行为者所遭遇的广大领域普遍适用,所以,“大道”与“常道”是一致的,既可无所不包覆又可长且久的“天道”就是这种一致性的代表。我们可以发现,这个以“天道”为代表的“大”而“常”之道就是老子劝道五千言所要大力标榜倡导,并主张在各种具体行为中(如治国、统军、持家、为人处事等)予以推行贯彻的理想范式。在老子道论的特定语境中,除了用作动词时另有含义外,别无前缀修饰的“道”或某些仅属强调性修饰的“道”就特指该理想范式。文中所说的“有道”、“无道”、“几于道”、“非道”等的“道”都是该特指意义。这时如继续把这些“道”字理解成它的通常涵义,相应的表述就变得毫无意义。这与汉语中“理”字的情况是一样的:就理的一般意义而言,有其物则有其理,天下万物都是“有理”或“合理”的。但平常所说的“有理”、“合理”的“理”则不是这种意义的理,而是有其特指意义,在大谈其理的理学家中情况则更是如此。这种特定语境对普通概念的特指在日常语言中是很正常的,一般构不成理解的障碍。

但老子道论的特指意义的“道”还兼指宇宙的本源,世界的本体,比如说“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之为物,惟恍惟惚”等。这就造成了通常被指斥之为“没有分清物质实体与物质运动规律之不同” 的玄妙用法。这是怎么可能的

呢?理解其中的奥妙而不把它简单地归结为古人思想的混乱乃是理解老子“道”概念的关键之所在。

就像拙劣的程度规则会使计算机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而良构的程序规则则可以使计算机更趋智能化一样,不同的行为方式或系统组织机理可以使行为体产生不同的行为表现,呈现不同的存在形态,并导出不同的行为结果。就此而言,行为方式或系统组织机理是一般行为体的重要组成“要素”,堪称系统的“灵魂”,发挥着关键的主导作用。由于道论所讨论的主要对象是道而不是物,所以,各种行为方式或某一一般行为体的理想范式就成了道论语句的最常见的主语。当道论把特指意义的“道”作为主语而谈论某一理想范式可以使奉行它的人或一般行为体怎么样的时候,听起来就好像是在说某一被称之为“道”的“东西”或某一被称之为“道”的“存在物”可以使人或一般行为体怎么样。这就使“道”有了可以被拟实化的倾向,有了“道体”的意味,就像计算机程序有了“软件”的叫法,某些方针原则可以说成是“克敌制胜的有力武器”一样。由于不同的行为方式导出不同的行为结果,行为结果就可以看成是道所结的“果”,所以,道在母子之譬中就有了母本的含义;由于设想绝对无差别的世界之本是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绝对之“无”,是道的差别分化在绝对均衡的背景中呈现出纷纭的形态,而某物从“无”中循某道呈现则决定了某物作为具体存在的具体性,所以,具备被拟实化倾向并能结“果”生“子”的“道”就被老子与世界的母本合而为一,宛然成了笼护整个世界的宇宙精神,无远弗届,亘古如一。有了这样的基础,老子就顺势推出了他的劝道五千言所必然要推出的最高行为楷模,并推行了一种把理想范式的确立通过一个理想典范的确立而确立,把对理想范式的倡导通过对理想典范的描述赞誉而推行的劝教手法。这样一来,道体的宇宙本源地位就可以说明理想范式能使行为者达成系统的主控地位,宇宙本源的无限化育能力则可以借以显示理想范式催生事业功果的良好功效,“道”因此轻而易举地超越了神帝的拘管而成了宇宙的“太上”。

道被拟实化之后,某些良好的行为方式在一般行为体所发挥的良好功用就可以说成是道体所发挥的作用。理想范式可以同时在很多行为体中产生良好的功用,因此道体也就显得无所不在,成为分身于各种行为体的“神魂”。在宇宙层次,道体俨然成了生养一切,主导一体的“上帝”。由此更进一步,老子大可借这“上帝”的出口言谈来劝教天下,就像一般宗教之所为。但老子却截然相反,他反复强调道体是虚无,它是“不言”的,从不打算借着摩西、耶稣或其他的什么“先知”来向世人传达它的意志和喜恶。相比于上帝的大威大权与大能,道显得无威无权又无能。它既不来管教我们,也不来救助我们,更不对我们造成任何阻碍;它不是一个我们可以把自己的生存投靠在它的有意识的介入干预之上的主宰者,而只是我们可以把自己的生存维系于对它的成功仿效之中的理想典范。除了可以作为典范而予以感念仿效之外,它并没有事实的存在意义,也永远不会成为一个可以与我们能所相待的对象物而与我们遭遇。相关说法如“道冲”、“谷神”、“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博之不得”、“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道隐无名”、“道大似不肖”等。这些说法常常让人觉得神妙莫测,招来了“神秘主义”、“虚无主义”、“故弄玄虚”、“自己也没弄清楚”等等的批评。但是,如果我们明白了道体不过是理想范式的拟实化,这些神妙莫测的

表现就显得很容易理解:这只不过是“道”的拟实化的反动,是把一个并非实在的“东西”作为实在物作表述之后所必然导致的自我否定,是虚无返归于虚无。这是老子道论的精义之所在,它使老子免于走向立神帝以设教的老路,使崇道不依附于神帝的权威或任何现实的力量而完全出之于人本的理性自立。

综上所述,在老子道论中,道在经由被特指、被拟实,最后又被化为虚无的系列演变之后,“道”仍然仅指某一理想范式。道论对这个很像“上帝”的“神魂”所发挥的作用的表述都是对某一良好的行为方式在一般行为体中所发挥的良好功用的例示,并不是指人或一般行为体获得了身外的某一物质性或精神性存在物的实际帮助,更不是力图确定该物质性或精神性实在物的真实存在及其运动规律以教导我们怎样去应对。注意老子把怎样的理想范式拟托给这虚无的楷模,然后又怎样把这理想范式推行贯彻于人类的现实行为,是理解道论思想的基本点。

二、什么是德

古人说:“德者,得也”。德指行为者在行为方式方面之所得:行为者使自己的行为方式或行为情态接近于某一理想境地或某一典范标准就说行为者有所得,有所得就说“有德”,反之,则说“无德”、“失德”。德位的上下高低或含德的深浅厚薄对应于所得的多与少,它们体现了与理想境地或典范标准相接近的程度的不同。所以,“德”是综合行为者的行为表现以衡量它合乎理想的程度的综合度量,如果以习常的“得分”来表示的话,“德”就意指行为者在行为表现上的综合“得分”。

各种领域有一定讲究的综合行为都有一个与某一理想境地或某一典范标准相接近的程度问题,行为者在某一领域的行为表现与该领域的理想境地或典范标准相比较而显示的水平都可以说成是行为者在该领域的“所得”。伦理道德领域的“品德”就是依一定的伦理标准而评定的行为者的“所得”,说“人要讲道德”即“人要尊重社会的伦理标准并争取使自己的综合行为在这个评估体系中取得较高分”的意思。而在其他领域,“德”的高低就不一定是对人的伦理行为的评定,而是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古人仅说“德者,得也”,就说明各种处世行为在行为方式方面有所得都可以说“有德”,所得的相异就表现为“德”的相异,所得的趋同则表现为“德”的“交归”。所以,“德”概念原先是可以拥有广义而灵活的外延的,只不过现代汉语已习惯于把它局限在伦理道德领域罢了。在理解老子思想时,我们就必须以“德”概念原先所可拥有的广义外延来理解老子对“德”概念的运用。

老子所说的德相对于他所确立的理想典范——道体而言。德位的高低对应于行为体的行为方式或行为情态与道的理想范式之间的差距,差距的缩小意味着德位的高升——由“下德”升为“上德”——差距的逼近于零就意味着德位的无限高上,无限高上的德就是“玄德”。由此可见,老子的“德”概念是通常的“德”概念的自然延伸,只不过是“评分”的标准有所不同罢了。通常的以“仁”为“全德(即”“满分”)的德侧重于对人的伦理行为的评定,而老子的以道的“混沌”或“慈”为“玄德(即”“无限高分”)的德则是对一般行为体的行为表现的比较宽泛的综合评估。“得分”越高,说明行为者的行为方式、行为情态越是接近于道,也就越是拥有像道那样的巨大能耐,以及象道那样的存在地位。因而,“进道”就意味着“积德”,“得道”的功效也就表现为“德”的效能——德能。 由于德是以行为体的综合行为表现为对应的综合变量,所以,它也会像其他系统的综合变

量(比如物理系统的“能量”)一样常常引发人们的把它看成是某种“类流体”的征象化想象。比如德位的升降被设想为这种“类流体”的涵蓄与流失,德位的上下高低被设想为该“类流体”的蓄藏量的深浅厚薄等。这是中国古代思想常把水作为德的象征的原因所在,类似隐喻在儒释道思想中随处可见,不胜枚举。在这样的征象化想象中,德成了某种游离的“东西”。这种“东西”的蓄藏可以使行为体靠近道,这种“东西”的流失则使行为体远离道,这种“东西”加之于某一行为体就使该行为体呈现出进道所具有的系列效能。由于向道的靠近意味着更好的生机与活力,所以,这种“东西”就被设想为一种对一般行为体都有“普泽润养”作用的类能物。究其所自来,这样的征象化比喻并不能看成是对世界的某一客观实在物的确认。有兴趣的读者如果拿“德”与作为"哈密顿量"的物理系统的“能量”,特别是考虑到负熵因素的可用能量作比较的话,将会得到更深入的理解,并进而看到,在老子道论中,德之高上与能之高强达到了何其的完满统一。

在老子道论中,关于德的判断有时是关于德的作用与地位的判断:如德位是离道距离的考量则说:“失道而后德”(即离开道才作此距离考量之义),德位降低到一定程度可以使行为体趋于某种境界则说“失德而后**”,不仅道具有广泛的生养作用,而且有所得于道同样具有这种作用则说“道生之,德畜之”,不仅道值得尊崇,而且有所得于道同样值得看重则说“尊道而贵德”,德能可以应对怨艾则说“报怨以德”等。有时是对某行为方式或行为情态所对应的德位的判断,如“是谓玄德”“是以无德”等;有时是对对应于某一德位的行为表现的判断:如“孔德之容,唯道是从”、“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上德若谷”、“下德为之而有以为”、“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有德司契,无德司徹”等。有时则是对某些行为方式将导致的德位升降趋向的判断,如“其德不离”、“其德不忒”、“其德乃足”等。在“无德”与“玄德”之间的不同德位中,某些德位可使行为体恒常则称“常德”,某些德位可使行为体行广则称“广德”,某些德位可使行为体富有建树则称“建德”,某些德位可使人不争则称“不争之德”。行为体向道的靠近是真实的则说“其德乃真”,所积之德自足有余则说“其德乃余”,可致事业绵延则说“其德乃长”,可致进一步丰厚则说“其德乃丰”,进一步丰厚可致德能的普泽则说“其德乃普”。这些表述所涉及的“德”概念是脉络清晰并且内在一致的,不存在明显的歧义性。

三、什么是道论

明白了什么是道与德,也就容易明白什么是道论:道论就是关于道与德的论述,是围绕着理想范式而进行的对行为的评说,是关于人或一般行为体该如何选择“道路”以便更好地达成目的的探究——在其中,对“道路”的选择主要是指行为者对自身行为方式的选择,而不是对身外之世界规律的把握;是对在途规范的取舍,而不是对路况或环境的挑拣。它的着眼点在于考察各种行为方式与各种不同的行为情状以及不同的行为结果之间的关联,以便确立一个一般行为体的理想范式,然后予以推行,并不是讨论世界或客观存在以何方式运行的实证问题。作为一个着眼于回答“怎么”而不是“什么”的行为规范论,它属于一般方法论的范畴。

纵观老子道论,它基本上由述道、论道、行道三方面组成。述道是对道本体、合道典范(即天地、圣人、水、朴等“善为道者”)的模范行为的描述与赞誉,目的是树立一些召人仿效的行为楷模。论道是对理想的行为方式该是怎样的论述,试图通过一系列正面的例证或反面的教训以警

醒人们在行为方式上做出正确的选择,这是老子道论的主体之所在。行道是在各种具体行为中对理想范式的推行与贯彻,是老子道论的原初动机与终极目的。由于客观实在的运行规律(物之道)并不见得就是值得我们仿效的理想规范(按客观规律办事与模仿客观规律是两码事),所以,述道所描写的道是否是世界实际的运行规律其实是无关紧要的,论道所确立的理想范式才是道的立身根基,而理想范式之成其为理想则要取决于行道所获得的实际功效。因此,述道、论道、行道在老子道论中并没有明确的分界,而是紧相伴随。老子以一种信步漫游的思想旋律,时而述道,把它所崇尚的理想典范高高举起,时而论道,为他所崇尚的理想典范打下理性的根基,最终又都归结于行道之中,使虚无缥渺的道显示出人间的现实意义。他把宇宙的本体设想为一个理想的行为典范,以这个理想典范为参照而评论一般行为方式的德,并借对无限接近于这理想典范的“玄德”的推崇而鼓吹一种合于道的理想行为方式,或合于道的系统组织机理;推之于社会政治领域,这种鼓吹就成了对某一理想的统治方式的推崇以及某一理想的社会组织形态的向往;推之于一般的统而治之之道——人对各种事务的介入操控都可以说是一种“统治”、一种“君临”,每个人在走向自己的生活目标的进程中都是无可旁贷的“领导”——它就成了对一般的系统组织管理艺术的探讨。当他把“永久在途”本身作为在途 所要追求的最高目标的时候,它又成了对人类一系列普遍行为规范的大力推崇,达到了功利诉求与道德主张的完满统一。在它进一步的发展形态中,它已超出了一般方法论的层面而成为东方精神对宇宙人生的深刻感悟。

我们可以看到,在老子道论中,一个人该如何选择“道路”可以比拟类推出一个国家该如何选择“道路”,宇宙系统以怎样的运行范式而取得理想的存在形态可以比拟类推出一个社会该以怎样的方式组成,一个社会该如何修明它的政治可以类推出一个人该怎样修治其身,而一个人修身证道所获得的体验又可以引发对理想宇宙的深刻感悟。这种在一般系统之间作广泛的比拟类推就是道论思维展开的基本方式,它构成老子之道在各种行为体之间的一般套通性。此外,老子道论所讨论的是“大”而“常”之道,是在广泛的领域和绵长的时间里都值得奉行的行为范式,是行为者履历一切“事件丛林”都值得恒常持守的普遍行为规范。它不深入讨论针对具体的“丛林路况”的具体因应之策——用老子的话说,这样的因应之策是“肖”而“细”之道——而是广泛地讨论相对于各种可能的或不确定的“丛林路况”的普遍在途规范。这种超越于具体的“丛林路况”之上的普遍在途规范的探究就构成老子之道的恒常普适性。老子之道的一般套通性是老子道论所具有的广泛而深远的类比发挥潜力的基础,老子之道的恒常普适性使得道论着眼于讨论人类永久地行走于广阔天地的立身之本。由此走向的“道本主义”思想相对地贬低了威权、成智、神帝、明君、鬼妖,或什么特殊质料的地位,在中国历史上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这一切将会随着我们开始走入这一思想圣殿而逐渐看清。

四、本书简介

本书是侧重于方法论层面切入的对老子思想的解析。每章一般由原文、解释、译文、评析四部分组成。原文以通行本为主,吸收一些学者的研究成果而略有校勘,个别地方则作了探讨性的改动。解释部分是关键词句的释义,以及相关的思想观点的解释。译文部分是原文的今译。评

析部分是章旨大意及其与道论整体思想之内在联系的提示,着重于老子思想的系统化理解或某些问题的展开探讨。作者看到,老子之道的一般套通性对应于现代系统理论中系统模型的一般套通性,老子之道的恒常普适性对应于现代系统理论在探究系统如何在各种可能的干扰环境中(意味着遭遇之范围的“大”)保持内稳态(意味着生存的“常”)时所获得的系统方法的普遍性。总是拿生命体作比拟隐喻的老子思想与缘起于对生命系统内稳态之惊奇的现代系统理论具有某种天然的可沟通性,只要我们注意形象化的比拟隐喻与抽象数学语言的明晰表述之间的某种对应,我们就可以看到这种可沟通性背后的统一背景。因此,本书将尝试对比现代系统理论(即一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博弈论,耗散结构论、突变理论以及计算机科学等)的某些论述来解读《老子》,力图揭示老子之说作为一个堪于与现代系统理论所衍生的一般科学方法相譬美的“一般行为体的普遍行为规范论”所具有的深远意义。作者觉得从这个角度解读《老子》,其思想迷宫的内在线路有望得到梳理,老子思想将可以回复其原本具有的清澈流畅,我们将可以借助现代系统理论所具有的广泛展开潜力去把捉一个看似东拉西扯的任运漫谈的内在旋律。拂去那些转说转玄,越解越离谱的附赘,我们可以看到许多我们正在努力培育的东西的弥足珍贵的萌芽,老子思想的重新开发将有助于引来一股相适应的本土源流而使之成长壮大。当然,作为一个“一般行为体的普遍行为规范论”,老子道论所具有的广泛而深远的类比发挥潜力乃是本书所未能充分展示的,相信读者将可以从这对于无论什么人﹑什么路都可能适用的普遍在途规范的探究中获得自己所要行走的人生路的深刻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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