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考试总结

第一节 建筑分类

1、工业建筑:单层、多层及高层的厂房和仓库,火灾危险性:为甲、乙、丙、丁、戊类;

2、民用建筑:单层、多层及高层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分为一类和二类。 检查内容:

1、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不需计入建筑高度。

2、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不计入建筑高度。

注意: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内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火灾危险性类别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1)、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

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

3)、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地防火措施时,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4)、当可燃包装的质量大于物品本身质量的1/4或可燃包装的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仓库的火灾危险性按丙类确定。

第二节 建筑耐火等级

是由组成墙、柱、梁、楼板等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最低耐火极限决定的,分为一、二、三、四级。

一、检查内容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1)、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主要构件都是不燃烧体;

2)、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主要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体外,其余构件都是不燃烧体;

3)、 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主要构件,除吊顶和隔墙体为难燃烧体外,民用建筑的屋顶承重构件还可以采用可燃烧体;

4)、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主要构件,除防火墙体外,其余构件可采用难燃烧体或可燃烧体。以木柱承重且以不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建筑,其耐火等级按四级确定。

注意:(1)、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多层丙类厂房的屋顶承重构件和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的梁、柱、屋顶的承重构件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

(2)、一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厂房(仓库),当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有效保护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构件的全部部位时,其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3)、民用建筑的中庭和屋顶承重构件采用金属构件时,可通过外包覆不燃材料、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喷涂防火涂料等措施,保证其耐火极限不低于相应的耐火等级的要求。

2 . 耐火等级与建筑分类的适应性

1)厂房、仓库

(1)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和物品时,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油浸变压器室、锅炉房、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单、多层丙类厂房;多层丁、戊类厂房;单层乙类仓库;单、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

(4)、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独立的甲、乙类单层厂房,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2的单层丁类厂房,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4t/h,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

2)、民用建筑

(1)、地下、半地下建筑(室)、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当为一级,

(2)、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3)汽车库和修车库

(1)、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Ⅰ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为一级;

(2)、Ⅱ、Ⅲ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4)、Ⅳ类汽车库、修车库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

3.最多允许层数与耐火等级的适应性

1)仓库、厂房

(1)、三级耐火等级的丙类厂房建筑层数最多为2层;

(2)、甲类仓库、三级耐火等级的乙类仓库只能为单层建筑;

2)民用建筑

(1)、单层或多层的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时,建筑层数最多为5层;

(2)、商店、医院和电影院、礼堂等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其建筑层数最多为2层。

第二章 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检查

第一节 总平面布局

在防火检查中,消防安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检查。

一、城市总体布局的消防安全

1)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甲、乙、丙类液体、液化石油气储,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等布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位于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不应布置在城市的建成区内。

3)街区道路布置和市政消火栓的布局能满足灭火救援需要;街区道路中心线间距离一般在160m以内;市政消火栓沿可通行消防车的街区道路布置,间距不得大于120m。

4)对于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和棚户区,要建造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对一时不能拆除重建的,可划分占地面积不大于2500m2的分区,各分区之间留出不小于6m的通道或设置高出建筑屋面不小于50cm的防火墙。对于无市政消火栓或消防给水不足、无消防车通道的区域,要结合本区域内城市给水管道的改建,

增加给水管道管径和市政消火栓,或根据具体条件修建容量为100~200m3的消防蓄水池。

二、常见企业总平面的布局

(一)石油化工企业

1.企业区域规划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地方或全厂性污水处理场等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区或丘陵地区,须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

2.主要出入口

出入口不少于两个;工艺装置区,液化烃储罐区,可燃液体的储罐区、装卸区及化学危险品仓库区按规定设置环形消防车通道。

3.企业消防站

消防站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车迅速通往工艺装置区和罐区,宜位于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且避开工厂主要人流道路。

(二)火力发电厂

1.厂区选址

厂址布置在厂区地势较低的边缘地带,安全防护设施布置在地形较高的边缘地带。对于布置在厂区内的点火油罐区,检查其围栅高度不小于1.5m。当利用厂区围墙作为点火油罐区的围栅时,实体围墙的高度不小于2.5m。

2.主要出入口

人口不少于两个;主厂房、点火油罐区及储煤场周围设置环形消防车通道。

(三)钢铁冶金企业

1.厂区选址

储存或使用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明火或散发火花以及产生大量烟气、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的车间,必须布置在厂区边缘或主要生产车间、职工生活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围墙的设置

当总容积不超过200 000m3时,罐体外壁与围墙的间距不宜小于15.0m;

当总容积大于200 000m3时,罐体外壁与围墙的间距不宜小于18.0m。

3.储罐的间距

净距均不得小于2.0m。

4.管道的敷设

氧气管道不得与燃油管道、腐蚀性介质管道以及电缆、电线同沟敷设,动力电缆不得与可燃、助燃气体和燃油管道同沟敷设。

三、防火间距

防火间距不足时的处理:

1)改变建筑物的生产和使用性质,尽量减少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2)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和库房所储存物品的数量;调整部分构件的耐火性能和燃烧性能。

3)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成防火墙。

4)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适用性不强且与新建建筑物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

5)设置独立的防火墙等。

四、消防车通道

设置形式、消防车道的净高、净宽、转弯半径和回车场地及承受荷载的检查。

(一)检查内容

1.消防车通道形式

1)对于高层厂房

(1)、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

(2)、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甲、乙、丙类仓库

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形式为环形,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2)对于高层民用建筑,

(1)、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

(2)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

(3)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展览馆等单、多层公共建筑。

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形式为环形,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对于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的建筑,

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通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四周设置环形消防车通道。

对于设有短边长度大于24m的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通道;当建筑物临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4)汽车库、修车库消防车道的设置形式为环形。

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通道。

5)对于占地面积大于30 000m2的可燃材料堆场,应设置与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消防车道,消防车通道的间距不大于150m。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内的环形消防车通道宜设置连通的消防车道。

2.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和净高

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小于4.0m,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3.消防车通道的荷载

一般轻、中系列消防车最大总质量不超过11t,重系列消防车最大总质量15~50t。

4.消防车通道的最小转弯半径

轻系列消防车大于等于7m,中系列消防车大于等于9m,重系列消防车大于等于12m。

5.消防车通道的回车场

环形消防车通道至少有两处与其他车道相通,对于尽头式消防车通道,应检查其设置的回车道或回车场。

1)、回车场面积一般不小于12m×12m

2)高层民用建筑的回车场面积不小于15m×15m,

3)3)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回车场面积不小于18m×18m。

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一)检查内容

1.消防车登高面的设置

高层建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对于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面可间隔布置,间隔的距离不得大于30m。

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

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5<X<10;坡度不大于3%,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小于15m和8m。对于建筑高度不小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均不得小于15m。

第二节 平面布置

一、厂房

1.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2.办公室、休息室的布置

1)对于甲、乙类厂房,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得设置在厂房内

注意:必须设置时只能与厂房贴邻建造,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2)丙类厂房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注意: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厂房隔开,并应至少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要开相互连通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中间仓库的布置

1)甲、乙类仓库要靠外墙布置,储存量不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

2)甲、乙、丙类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3)设置丁、戊类仓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进行分隔。

4.中间储罐的布置

厂房内的丙类液体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量不应大于5m3。设置中间储罐的房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进行分隔,门采用的是甲级防火门。

二、仓库

1.是否设置员工宿舍(严禁)

2.附属办公室、休息室的布置

1)对于甲、乙类仓库,严禁在仓库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得贴邻建造。

2)对于丙类仓库,在仓库内可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库房隔开,并应至少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要开相互连通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三、民用建筑

1.营业厅、展览厅

1)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应设置在二层或首层;设置在

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内,应设置在首层。

2)地下、半地下营业厅、展览厅不应经营、储存、展示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

3)当地下商业营业厅总建筑面积大于20 000m2时,必须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进行分隔,对确需局部连通的相邻区域,检查是否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和防烟楼梯间等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2.托儿所、幼儿园、医院、疗养院

1)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1)、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2)、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3)、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应设置在首层。

3.剧场、电影院、礼堂

1)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如必须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

2)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建筑内,观众厅宜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确需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2。

3)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不宜设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

4)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时,宜设置在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不应大于1000m2。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面积不得增加。

5)高层建筑内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宜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确需布置在其他楼层:一个厅、室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不宜大于400m2;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幕布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厅、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筑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为乙级防火门。

2)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宜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3)确需布置在地下一层,地下一层的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得大于10m。确需布置在地下、4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00m2。

5.消防控制室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可设置在地下一层或首层的靠外墙部位,如单独建造,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

2)与其他部位的防火分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为乙级防火门。

6.消防水泵房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楼层内;如单独建造,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为乙级防火门。

第三节 救援设施的布置

一、消防电梯

(一)检查内容

1.消防电梯设置的数量

通常,消防电梯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1台;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可共用1台消防电梯。

2.消防电梯前室的设置

需要注意的是,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不允许采用防火卷帘。

3.消防电梯井、机房的设置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他电梯井、机房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隔开;隔墙上的门为甲级防火门。

5.消防电梯的排水

消防电梯的井底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小于2m3,排水泵排水量不小于10L/s;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应设置挡水设施。

二、屋顶直升机停机坪

建筑高度超过100m且标准层面积超过2000m2的公共建筑的屋顶宜设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主要检查内容为:

1.与周边突出物的间距(不宜小于5m)

2.直通屋面出口的设置

数量不少于2个,且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宜小于0.90m。

3.消防设施的配置

直升机停机坪四周必须设置航空障碍灯、应急照明设施和消火栓。

三、消防救援口

主要检查内容为:

1.消防救援口的设置位置

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

2.消防救援口洞口的尺寸

消防救援口洞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分别不宜小于0.80m和1.00m,其窗口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

1.20m。

3.消防救援口的设置数量

消防救援口沿建筑外墙逐层设置,设置间距不宜大于30m,并须保证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2个。

4.专用消防口的设置

洁净厂房与洁净区同层外墙设置通往洁净区的专用消防口,其宽度不宜小于0.75m,高度不宜小于

1.80m,并应设有明显标志。

第三章 防火防烟分区检查

第一节 防火分区

一、防火分区的划分

(一)检查内容

1.防火分区面积

1)工业建筑:根据火灾危险性类别、建筑物耐火等级、建筑层数等因素确定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2)民用建筑:根据建筑物耐火等级确定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3) 建筑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层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常规要求增加1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局部面积增加1倍计算。

4)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水泵房、污水泵房、水库、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烧的房间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面积;避难走道不划分防火分区。

2.防火分隔完整性

1)对防火分区间代替防火墙分隔的防火卷帘,检查是否采用以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如不以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其卷帘两侧应设置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小于3h。

2)对设在变形缝处附近的防火门,应检查其是否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且门开启后不得跨越变形缝。

3)对建筑内的隔墙,包括房间隔墙和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应检查其是否从楼地面基层隔断砌至顶板底面基层。

(二)检查方法

防火分区建筑面积测量值的允许正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

二、电梯井和管道井等竖向井道

(一)检查内容

1.竖向井道设置

1)建筑的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均须分别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井壁上的检查门为丙级防火门。

2)垃圾斗应设在垃圾道前室内,该前室的门为丙级防火门。垃圾斗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能自行关闭。

3)电梯井独立设置。井壁除开设电梯门、安全逃生门和通气孔洞外,不开设其他洞口。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并同时符合相关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

2.缝隙、孔洞的封堵

1)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必须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2)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必须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三、建筑幕墙

(一)检查内容

1.楼板外沿墙体的设置

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1.2m,可以是不燃性实体墙或防火玻璃墙;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该部分墙体的高度不应小于0.8m。对于设置双层幕墙的建筑,当外墙体耐火极限低于1.00h时,幕墙中靠室内一侧的幕墙耐火极限不得低于1.00h,可开启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或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C类防火窗。

2.每层缝隙的封堵

防火封堵材料。

3.消防救援口的设置

四、中庭

(一)检查内容

防火分区面积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超出规定:

1.防火分隔措施

采用防火隔墙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采用防火玻璃时,耐火的完整性和耐火的隔热性不应低于1.00h,采用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非隔热防火玻璃时,应检查是否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采用防火卷帘时,耐火极限不得低于3.00h;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均为甲级防火门、窗。

2.消防设施的设置

高层建筑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3.中庭的使用功能

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

4.与中庭连通部位的装修材料

建筑内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装修材料燃烧等级应为A级,其他部位可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五、变形缝

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等。

(一)检查内容

1.变形缝的材质

变形缝的构造基层、表面装饰层的必须为不燃烧材料。

2.管道的敷设

变形缝内不得敷设电缆、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必须穿过时,应检查在穿过处是否加设不燃材料制作的套管或采取其他防变形措施,并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对其进行封堵。当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时,应检查其两侧是否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第二节 防烟分区

一、防烟分区的设置

(一)检查内容

1.防烟分区的划分(按用途、面积、楼层划)

具体检查要求为:

1)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2)有特殊用途的场所,如地下室、防烟楼梯问、消防电梯、避难层间等,必须独立划分防烟分区;不设排烟设施的部位(包括地下室)、净空高度大于6m的区域可不划分防烟分区。

3)防烟分区的长边一般不大于60m;当室内高度超过6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长边可不大于75m。

2.防烟分区的面积

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不宜大于2000m2。

(二)检查方法

测量最大防烟分区的面积,测量值的允许正偏差不得大于设计值的5%。

二、挡烟设施

挡烟垂壁、隔墙和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500mm的梁等。

(一)检查内容

1.挡烟高度

挡烟高度即指底部与顶部之间的垂直高度,要求不得小于500mm。

2.挡烟垂壁

主要对挡烟垂壁的外观、材料、尺寸与搭接宽度、控制运行性能等进行逐项检查。

(二)检查方法

1)查看挡烟垂壁的外观。

2)测量挡烟垂壁的搭接宽度。卷帘式挡烟垂壁挡烟部件由两块或两块以上织物缝制,搭接宽度不小于20mm;单节挡烟垂壁宽度不满足要求,采用多节垂壁搭接,卷帘式的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00mm、翻板式得不得小于20mm;宽度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

3)测量挡烟垂壁边沿与建筑物结构表面的最小距离,此距离不得大于20mm,测量值的允许正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

4)观察活动式挡烟垂壁的下降,测量挡烟垂壁下降的运行速度和时间。

5)模拟火灾报警信号,或由消防控制中心发出控制信号,观察防烟分区内的活动式挡烟垂壁是否能自动下降至挡烟工作位置。

6)切断系统供电,观察挡烟垂壁是否能自动下降至挡烟工作位置。

第三节 防火分隔措施

防火分隔设施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固定式的,如建筑中的内外墙体、楼板、防火墙、防火隔间等;另一种是活动式(可启闭式)的,如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等。

一、防火墙

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实体墙。

(一)检查内容

1.防火墙设置位置

1)设置在建筑物的基础或钢筋混凝土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的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结构层的底面。

2)设置在转角附近的防火墙,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4.0m,当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距离可不限。

3)不会导致防火墙倒塌。

4)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距离可不限。

2.防火墙墙体材料

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一般要求为3.00h,对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用于防火分区分隔的防火墙耐火极限应保持不低于4.00h。防火墙上一般不开设门、窗和洞口,必须开设时,须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3.穿越防火墙的管道

防火墙内不得设置排气道、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对穿过防火墙的其他管道,应检查其是否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道之间的空隙紧密填实;对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检查其是否采用不燃材料;当管道为难燃及可燃材料时,还应检查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的防火措施。

二、防火门

(一)检查内容

1.防火门的选型

对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优先选用常开防火门,其他位置均采用常闭防火门。

2.防火门的安装

对设置在变形缝附近的防火门,应检查是否安装在楼层数较多的一侧,且门扇开启后不得跨越变形缝。

3.防火门的系统功能

主要包括常闭式防火门启闭功能,常开防火门联动控制功能、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功能和现场手动关闭功能的检查。

(二)检查方法

1)查看防火门的外观,测试门扇开启力。(不得大于80N)

2) 防火门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关闭后应具备防烟性能。当前防火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密封条未达到规定的温度则不会膨胀,从而不能有效阻止烟气侵入,该问题是导致一些场所(如宾馆、住宅等)人员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3)触发常开防火门一侧的火灾探测器,使其发出模拟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门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

4) 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常开防火门电动关闭装置,常开防火门应能自动关闭,并能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三、防火窗

(一)检查内容

4.防火窗的控制功能

活动式防火窗的控制功能、联动功能、消防控制室手动功能和温控释放功能。(活动式防火窗在温控释放装置动作后60s内应能自动关闭)

四、防火卷帘

(一)检查内容

1.防火卷帘的设置部位

防火卷帘常见的设置部位有自动扶梯周围、与中庭相连通的过厅和通道等处。对设置在中庭以外的防火卷帘,应检查其设置宽度: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宜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宜大于20m。

2.防火卷帘的设置类型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仅符合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防火卷帘类型不宜选用侧式防火卷帘。

3.组件的安装质量

防火卷帘的控制器和手动按钮盒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

(二)检查方法

7)感烟、感温探测器分别发出模拟烟、温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卷帘自动启动。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用于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当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由上限位一次降至下限位全毕,并向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动作信号。

②用于疏散通道、出口处的防火卷帘,当感烟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由上限位降至1.8m处定位,并向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中位信号,当感温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由中位降至下限位全闭,并向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全闭信号;或防火卷帘控制器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控制防火卷帘自动下降至距地面1.8m处停止,延时5~60s后,继续下降至全闭,并向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各部位动作信号。

五、防火阀

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时当管道内气体温度达到70℃时关闭。

(一)检查内容

1.防火阀的外观

2.安装位置

防火阀主要安装在风管靠近防火分隔处。

防火阀的设置:穿越防火分区处,穿过通风、空调机房的房间(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的两侧以及竖向风管与每一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每个防火分区的通风、空调独立设置,水平风管与竖向风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

公共建筑的浴室、卫生间和厨房的竖向风管,未采取防回流措施,支管上设置。

公共建筑内厨房的排油烟管道,在竖向风管连接处的支管上设置。

设置防火阀处的风管要设置单独的支吊架,在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及其绝热材料采用不燃材料。

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端面不大于200mm。

3.公称动作温度

公共建筑内厨房的排油烟管道与竖向风管连接的支管处设置的防火阀,公称动作温度为150℃。其他均为70℃。

4.防火阀的控制功能

主要检查防火阀的手动、联动控制功能和复位功能。防火阀平时处于开启状态,可手动关闭,也可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自动关闭,均能在消防控制室接到防火阀动作的信号。

六、排烟防火阀

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时当管道内气体温度达到280℃时自动关闭,通常安装在排烟风机入口处、与垂直排烟风管连接的水平风管和负担多个防烟分区排烟系统的排烟支管上。排烟防火阀与防火阀不同之处主要是安装管道和动作温度不同,防火阀安装在通风、空调系统的管道上时,其公称动作温度为70℃,而排烟防火阀安装在排烟系统的管道上时,其公称动作温度为280℃。

七、防火隔间

(一)检查内容

1.建筑面积

防火隔间的建筑面积不小于6.0m2。

2.防火分隔

防火隔间墙为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门为甲级防火门;不同防火分区通向防火隔间的门的最小间距不小于4m。

3.内部装修材料

燃烧性能均采用A级材料。

4.使用用途

防火隔间不得用于除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

(二)检查方法

防火隔间面积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

第四章 安全疏散检查

第一节 安全出口与疏散出口

一、安全出口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一)检查内容

1.安全出口的形式

利用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作为安全出口时,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与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等因素紧密联系。

2.安全出口的数量

安全出口的数量与安全出口总宽度、安全疏散距离有直接关系。

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

当仅有一个安全出口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公共建筑

(1)、首层: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单层、多层公共建筑,建面积≤200M2且人数<50人。

(2)、中间层:按规定。

(3)、地下、半地下: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防火分区面积不大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

2)住宅建筑

(1)、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每个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小于650m2且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小于15m;

(2)建筑高度大于27m,小于等于54m,每个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小于650m2,且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小于10m。

3)厂房

(1)、甲类厂房的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

(2)、甲类厂房的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

(3)、甲类厂房的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

(4)、甲类厂房的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

地下或半地下厂房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15人。

4)仓库

(1)、仓库占地面积不大于300m2;

(2)、仓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m2;

(3)、地下、半地下仓库或仓库的地下、半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m2;

(4)、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安全出口的宽度

1)地上建筑内下层楼梯的总宽度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如一座二级耐火等级的6层民用建筑,第4层的使用人数最多为400人,第5层、第6层每层的人数均为200人。计算该建筑的楼梯总宽度时,根据楼梯宽度指标1.0m/百人的规定,第4层和4层以下每层楼梯的总宽度为4.0m;第5层和第6层每层楼梯的总宽度可为2.0m。

2)地下建筑内上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下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3)首层外门的总宽度按该建筑疏散人数最多的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确定,不供其他楼层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疏散人数计算确定。

4.安全出口的间距

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m。

(二)检查方法

安全出口的宽度、间距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

二、疏散出口

疏散出口主要指的是疏散门,即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门、直接开向疏散楼梯间的门(如住宅的户门)或室外的门。

(一)检查内容

1 . 疏散门的数量

1)公共建筑内房间疏散门的数量不少于2个。

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下列可设一个疏散门: ①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对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对于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其建筑面积不大于75m2;对于其他建筑或场所,其建筑面积不大于120m2。

②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m2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0m,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

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可设置一个疏散门。

2)剧院、电影院和礼堂的观众厅的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250人;当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400人。

3)体育馆的观众厅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一般不超过400~700人。

2.疏散门的宽度

对于公共建筑内的疏散门和住宅建筑户门,其净宽度不小于0.9m;对于观众厅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其净宽度不得小于1.4m。

3.疏散门的形式

1)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门,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需要注意的是,电影院、剧场的疏散门应采用甲级自动推闩式外开门。

2)仓库的疏散门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但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墙的外侧可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

4.疏散门的间距

每个房间相邻的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m。

5.疏散门的畅通

(二)检查方法

疏散门的宽度、间距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对于有防火要求的疏散门,还须现场核查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国家市场准入要求的检验报告与消防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三、安全疏散距离

(一)检查内容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主要包括房间内任一点至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之间的距离、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厂房安全疏散距离即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需要注意:

1)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规定增加25%。

2)建筑内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可按规定增加5m。

3)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按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型走道两侧或尽端时,按规定减少2m。

(二)检查方法

安全疏散距离测量值的允许正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

第二节 疏散走道与避难走道

火灾时用于人员疏散的走道有疏散走道和避难走道,其中,避难走道主要用于地下总建筑面积大于20 000m2的防火分隔;解决大型建筑或人防工程疏散距离过长或难以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直通室外安全出口等问题。

一、疏散走道

疏散走道通常作为火灾疏散时的第一安全地带。

(一)检查内容

1.疏散走道的宽度

疏散走道的宽度一般应根据其通过人数和疏散净宽度指标经计算确定。

检查要求为:

1)厂房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

2)单、多层公共建筑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小于1.10m;高层医疗建筑单面布房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双面布房,1.50m);其他高层公共建筑单面布房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小于1.30m(双面布房,1.40m)。

3)单、多层住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小于1.10m,高层住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小于1.20m。

4)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小于1.00m,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小于0.80m;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小于3.00m,并直通宽敞地带。

2.疏散距离

3.疏散走道的畅通性

疏散走道内不得设置阶梯、门槛、门垛、管道等影响人员疏散的突出物和障碍物。

4.疏散走道与其他部位分隔

疏散走道两侧隔墙的耐火极限,一、二耐火等级的建筑不低于1.00h;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低于0.5h;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低于0.25h。

5.疏散走道的内部装修

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其顶棚装饰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其顶棚、墙面和地面的装修材料均采用A级装修材料。

(二)检查方法

计算确定每层疏散走道需要的最小宽度,实地测量疏散走道宽度,宽度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

二、避难走道

指设置防烟设施且两侧采用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分隔,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疏散时人员只要进入避难走道,就可视为进入安全区域。

(一)检查内容

1.直通地面出口的数量

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得少于2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避难走道只与一个防火分区相通且该防火分区至少有一个不通向该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时,可设置一个直通地面的出口。

2.避难走道的净宽度

避难走道的净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容纳人数最多的一个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各安全出口最小净宽度之和。

3.避难走道入口处的前室

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所设前室的面积不得小于6.0m2,开向前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4.消防设施的设置

避难走道内应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的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

5.避难走道的内部装修

避难走道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A级。

(二)检查方法

计算综合确定避难走道需要的最小宽度。实地测量疏散走道宽度,宽度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

第三节 疏散楼梯间

疏散楼梯间(竖向疏散通道)

一、检查内容

1.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

封闭楼梯间是用建筑构件配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是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防烟前室,或设有专供排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可以作为辅助的防烟楼梯。

1)厂房、库房。甲、乙、丙类多层厂房和高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高层仓库采用封闭楼梯间。

2)民用建筑。

①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应采用封闭楼梯间。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疏散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

②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均采用封闭楼梯间。

③建筑高度不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可采用敞开楼梯间;与电梯井相邻布置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仍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建筑高度大于21m、小于等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采

用敞开楼梯间;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④3层及以上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可采用封闭楼梯间。

3)汽车库、修车库。室内疏散楼梯采用封闭楼梯间,建筑高度超过32m的高层汽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2.疏散楼梯的平面布置

封闭楼梯间:靠外墙布置,并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开设其他门、窗、洞口;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厂房楼梯间的门为乙级防火门;首层如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防烟楼梯间:首层如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防烟楼,可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公共建筑不小于6m2;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为乙级防火门;除楼梯间及前室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剪刀楼梯间: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楼梯间的前室应分别设置(共用,不得小于6.0m2);楼梯间的加压送风系统不应合用。

3 . 疏散楼梯的净宽度

一般多层公共建筑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小于1.10m,高层医疗建筑疏散楼梯净宽度不小于1.30m,其他高层公共建筑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小于1.20m;住宅建筑疏散楼梯净宽度不小于1.10m。

二、检查方法

1)当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与地下或半地下层的出入口处,必须检查是否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乙级的防火门隔开,并须检查是否设有明显提示标志。

2)在设计人数最多的楼层,选择疏散楼梯扶手与楼梯隔墙之间相对较窄处测量疏散楼梯的净宽度,宽度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

3)测量前室(合用前室)使用面积,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

4)测量楼梯间(前室)疏散门的宽度,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核查防火门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国家市场准入要求的检验报告和消防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第四节 避难疏散设施

一、避难层(间)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避难层。常见避难层的类型有敞开式、半敞开式和封闭式3种。

(一)检查内容

1.设置位置

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大于50m,且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

2.可供避难的面积

避难层的净面积按5.00人/m2计算。

3.疏散楼梯

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使需要避难的人员不会错过避难层。

4.消防设施

避难层设置消防电梯出口;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消火栓和消防卷盘、防烟设施。

5.使用功能

是否需要设置避难层还是避难间,主要根据该建筑的不同高度段内需要避难的人数及所需避难面积确定。当需要设置避难层时,该避难层除用于火灾危险性小的设备用房外,不能用于其他使用功能,且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当建筑内的避难人数较少而无须将整个楼层用作避难层时,可以采用防火墙将该楼层分隔成不同的区域,但要设置防烟前室。

(二)检查方法

测量可供避难的使用面积,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设计值的5%。

二、病房楼的避难间

高层病房楼在二层及以上各楼层应设置避难间。

(一)检查内容

1.设置位置

避难间位置靠近楼梯间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得超过2个。避难间可以利用每层的监护室,也可以利用电梯前室,但合用前室不适合用作避难间,以防病床影响人员通过楼梯疏散。

2.可供避难的面积

避难间的净面积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m2确定。

3.消防设施

避难间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以及防烟设施。

(二)检查方法

核查防火门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国家市场准入要求的检验报告和消防设计文件的一致性;测量可供避难的使用面积,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设计值的5%。

三、下沉式广场

(一)检查内容

1.广场的开敞区域

不同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开口,其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3m。室外开敞空间除用于人员疏散外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供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其中用于疏散的净面积不得小于169m2。

2.广场直通地面的疏散楼梯

直通地面的疏散楼梯不得少于1部。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不得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室外开敞空间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3.广场防风雨棚的设置

防风雨棚不得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要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不得小于室外开敞空间地面面积的

25%,开口高度不得小于1.0m;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口面积的60%设置。

4.使用功能

作为人员疏散区域的下沉广场,不得布置任何经营性商业设施和用于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

(二)检查方法

实地测量可供疏散的净面积、直通地面疏散楼梯的净宽度时,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设计值的5%。

第五章 防爆检查

第一节 建筑防爆

一、检查内容

1.爆炸危险区域的确定

爆炸危险区域按场所内存在物质的物态不同,主要分为爆炸性气体环境和爆炸性粉尘环境。检查中主要判定爆炸危险环境类别及区域等级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有爆炸危险厂房的总体布局

主要检查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总(分)控制室和相关设备用房的布置位置。

检查要求为: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

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需独立设置;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时,可贴邻外墙设置。

3)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宜布置在厂房外的独立建筑内,且建筑外墙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0m。对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布置在厂房内的单独房间内时,需检查是否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3.有爆炸危险厂房的平面布置

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楼梯间、室外楼梯或与相邻区域相连通,应设置门斗等防护措施。门斗的隔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门采用甲级防火门并与楼梯间的门错位设置。

第二节 电气防爆

一、检查内容

1.导线材质

爆炸危险环境的配线工程,不得选用铝质的,而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铜芯导线或电缆的截面面积在1区为2.5mm2以上,2区为1.5mm2以上。

2.导线允许载流量

允许载流量不得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1.25倍。

3.线路的敷设方式

主要检查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是否与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气的密度相适应。检查要求为:

1)当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气的密度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应敷设在高处或埋入地下(架空敷设或电缆沟敷设)。

2)当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气的密度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敷设在较低处或用电缆沟敷设。

4.电气设备的选择

当存在两种以上易燃性物质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时,应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选用防爆电气设备。爆炸性粉尘环境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根据粉尘的种类,选择防尘结构或尘密结构的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5.带电部件的接地

为了防止带电部件发生接地产生火花或危险温度而形成引爆源,所以在爆炸危险场所内仍须接地。接地干线宜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的不同方向,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相连。

第三节 设施防爆

一、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

(一)检查内容

1.空气调节系统的选择

2.管道的敷设

3.通风设备的选择

4.除尘器、过滤器的设置

5.接地装置的设置

二、供暖系统

主要检查内容为:

1.供暖方式的选择

2.供暖管道的敷设

供暖管道与可燃物之间保持的距离应满足以下要求:当温度大于100℃时,此距离不小于10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当温度不大于100℃时,此距离不小于5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3.供暖管道和设备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

对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建筑内的供暖管道和设备的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4.散热器表面的温度

在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散热器表面的平均温度不得超过82.5℃。

第六章 建筑装修和外保温系统检查

第一节 建筑内部装修

一、检查内容

2.装修工程的平面布置

主要检查由疏散楼梯、疏散走道、防火分区组成的立体疏散体系是否完整与畅通,其中,疏散楼梯间要检查其设置形式、数量及梯段净宽;疏散走道要检查疏散距离、疏散宽度;防火分区要检查分区面积的大小、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的设置等。

3.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不同建筑类别、建筑规模和使用部位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要求不同,主要分为A(不燃性)、B1(难燃性)、B2(可燃性)和B3(易燃性)4个等级。

5.装修对消防设施的影响

消火栓门不得被装饰物遮掩,门的颜色与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有明显区别;建筑内部装修不得遮挡消火栓箱、手动报警按钮、喷头、火灾探测器以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出口标志等消防设施。

6.照明灯具和配电箱的安装

检查要求为:

1)开关、插座、配电箱不得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安装在B1级以下的材料基座上时,必须采用具有良好隔热性能的不燃材料隔绝。

2)白炽灯、卤钨灯、镇流器等不得直接设置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

3)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时,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得低于B1级。

二、检查方法

当顶棚或墙面表面采用多孔或泡沫塑料时,其厚度不得大于15mm,且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积的10%。

第二节 建筑外墙的装饰

一、检查内容

1.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

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材料,当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可采用B1级材料。

2.广告牌的设置位置

3.设置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墙体的燃烧性能

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不得直接设置在有可燃、难燃材料的墙体上。

第三节 建筑外保温系统

一、检查内容

1.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

根据燃烧性能等级的不同,主要有A(不燃性)、B1(难燃性)、B2(可燃性)三个等级。

2.防护层的设置

建筑外墙采用内保温系统: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采用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材料时,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屋面)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B1、B2保温材料时,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mm,其它层不应小于5mm。

3.防火隔离带的设置

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A级材料)。当建筑的屋面和外墙的外保温系统均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屋面与外墙之间应采用宽度不得小于500mm的不燃材料设置防火隔离带分隔。

4.电气线路和电器配件

电气线路不得穿越或敷设在非A级保温材料中;对确需穿越或敷设的,应检查是否采取穿金属导管等防火保护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不得直接安装在难燃或可燃的保温材料上。

二、检查方法

现场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测量防护层的厚度、水平防火隔离带的高度或宽度时,不允许有负偏差。

第三篇 消防设施安装、检测与维护管理

第三篇 消防设施安装、检测与维护管理

主要内容:

第一章 消防设施质量控制、维护保养与消防控制室管理

第二章 消防给水

第三章 消火栓系统

第四章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五章 水喷雾灭火系统

第六章 细水雾灭火系统

第七章 气体灭火系统

第八章 泡沫灭火系统

第九章 干粉灭火系统

第十章 建筑灭火器配置

第十一章 防烟排烟系统

第十二章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配电与电气防火

第十三章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第十四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第十五章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一章 消防设施质量控制、维护保养与消防控制室管理

第一节 消防设施安装调试与检测

一、略

二、消防设施现场检查

产品合法性检查、一致性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查。

(一)合法性检查

消防产品合法性检查,重点查验其符合国家市场准入规定的相关合法性文件,以及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二)一致性检查

消防产品到场后,根据消防设计文件、产品型式检验报告等,查验到场消防产品的铭牌标志、产品关键组件和材料、产品特性等一致性程度。

(三)产品质量检查

主要包括外观检查、组件装配及其结构检查、基本功能试验及灭火剂质量检测等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对其设备及其组件进行外观检查。

2)水系灭火系统(如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的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对其设备、组件以及管件、管材的外观(尺寸)、组件结构及其操作性能进行检查,并对规定组件、管件、阀门等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泡沫灭火系统还需按照规定对灭火剂进行抽样检测。

3)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除参照水系灭火系统的检查要求进行现场产品质量检查外,还要对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充装量、充装压力等进行检查。

4)防排烟设施的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检查风机、风管及其部件的外观(尺寸)、材料燃烧性能和操作性能;检查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及其驱动装置、控制装置的外观、操控性能等。

三、(略)

四、技术检测与竣工验收

质量验收判定: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划分为严重缺陷项(A)、重缺陷项(B)和轻缺陷项(C)。

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A=0,B≤2,且B+C ≤ 6,竣工验收判定合格;

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A=0,B≤检查项的10%,且B+C ≤ 20%,竣工验收判定合格;

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A=0,B≤2,且B+C ≤ 检查项的5%,竣工验收判定合格;

2)泡沫灭火系统:功能验收不合格,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3)气体灭火系统:验收项目有一项不合格,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第二节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内容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包括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

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1)明确管理职责。

(2)制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维修管理技术规程。

(3)落实管理责任。

(4)实施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

(5)故障消除及报修。

(6)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档案。

(7)远程监控管理。

三、维护管理各环节工作要求

(一)巡查

消防设施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设施设置场所(防护区域)的环境状况、消防设施及其组件、材料等外观以及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消防水源状况及固定灭火设施灭火剂储存量等。

1.巡查要求

1)明确各类消防设施的巡查频次、内容和部位。

2)巡查时,准确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

3)巡查发现故障或者存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故障处置,消除存在问题。

2.巡查频次

1)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每2h组织一次综合巡查。并保证每日至少对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巡查一遍。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至少对消防设施巡查一次。

3)其他社会单位每周至少对消防设施巡查一次。

(二)检测

消防设施检测主要是对国家标准规定的各类消防设施的功能性要求进行的检查、测试。

1.检测频次

消防设施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2.检测对象

检测对象包括全部消防设施系统设备、组件等。检测过程中,如实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的相关内容。

第三节 消防控制室管理

一、(略)

二、消防控制设备的监控要求

1)消防控制室设置的消防设备能够监控并显示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能够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传输相应信息。

2)根据建筑(单位)规模及其火灾危险性特点,消防控制室内需要保存必要的文字、电子资料,存储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能够及时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3)大型建筑群要设置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并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分消防控制室,以实现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消防安全监控模式。

4)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能够对系统内共用消防设备进行控制,显示其状态信息,并能够显示各个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具备对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及其所控制的消防系统、设备的控制功能。

5)各个分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之问,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不能互相控制消防设备。

三、(略)

四、消防控制室的管理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要求

1)实行每日 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持有规定的消防专业技能鉴定证书。

2)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的相关规定。

3)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的设备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4)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控制位置(或者通电状态)。

(二)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

1)接到火灾警报后,确认火灾。

2)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准确报警。

3)值班人员立即启动单位应急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灭火预案,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

第二章 消防给水

第一节 系统构成

消防给水系统主要由消防水源(市政管网、水池、水箱)、供水设施设备(消防水泵、消防稳压设施、水泵接合器)和给水管网(阀门)等构成。

消防给水系统分按水压分类: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第二节 系统组件(设备)安装前检查

一、消防水源的检查

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应无污染、无腐蚀、无悬浮物,水的pH值应为6.0~9.0。给水水源的水质不应堵塞消火栓、报警阀、喷头等消防设施,影响其运行。

(一)市政给水管网作为消防水源的条件

1)市政给水管网可以连续供水。

2)市政给水管网布置成环状管网。

3)市政给水厂至少有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给水管网输水。

4)有不同市政给水于管上不少于两条引入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引入管应仍能保证全部消防用水量。

(二)消防水池(消防水箱)作为消防水源的条件

1)消防水池有足够的有效容积。

2)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井)。

3)在与生活或其他用水合用时,消防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被挪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4)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还应采取相应的防冻措施。

5)取水设施有相应保护设施。

(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条件

1)利用天然水源设计枯水流量保证率宜为90%~97%。采取防止物质堵塞消防设施的技术措施。

2)在枯水位也能确保消防车、固定和移动消防水泵取水的技术条件;若要求消防车能够到达取水口,则能够设置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回车场或回车道的条件。

3)利用井水作为消防水源时,水井不应少于两眼,且当每眼井的深井泵均采用一级供电负荷时,才可视为两路消防供水;若不满足,则视为一路消防供水。

二、消防供水设施(设备)检查

(一)消防水泵

1 . 消防水泵的结构要求

1)泵的结构形式应保证易于现场维修和更换零件。紧固件及自锁装置不应因振动等原因而产生松动。

2)消防泵体上应铸出表示旋转方向的箭头。

3)泵应设置放水旋塞,放水旋塞应处于泵的最低位置以便排尽泵内余水。

2 . 消防水泵的机械性能要求:

1)消防水泵的型号与设计型号一致,泵的流量、扬程、功率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轴封处密封良好,无线状泄漏现象。

(二)消防增(稳)压设施

消防增(稳)压设施由消防稳压泵和消防稳压罐组成。各部件技术要求如下:

消防稳压罐:

气压罐的出水口公称直径按流量计算确定。应急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其公称直径不宜小于100mm,出水口处应设有防止消防用水倒流进罐的措施。

(三)水泵接合器检查方法和技术要求:

1)查看水泵接合器的外观、形状尺寸和安装尺寸。

2)查看水泵接合器的型号、名称是否准确、一致。

3)水泵接合器的设置条件是否具备,其设置位置是否在室外便于消防车接近和使用的地点。

4)检查水泵接合器的外形与室外消火栓是否雷同,以免混淆而延误灭火。

5)检查水泵接合器组件(包括单向阀、安全阀、控制阀等)是否齐全。

三、给水管网的检查

给水管网包括室外管网和室内管网,包括消火栓给水管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泡沫灭火系统的给水管道、室内的水喷雾灭火系统管道等。

通用阀门的检查:

按照阀门在系统中的用途,可将阀门分为截断阀、止回阀、安全阀、减压阀等。阀门的选用,应当根据阀门的用途、介质的性质、最大工作压力、最高工作温度,以及介质的流量或管道的公称通径来选择。

1)所选用阀门的型号、规格、压力、流量符合设计要求。

2)所选用阀门及其附件配备齐全,没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性损伤。

3)对减压阀、泄压阀等重要阀门在现场要逐个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第三节 系统安装调试与检测验收

一、消防水源

(一)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施工、安装

在施工安装时,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的外壁与建筑本体结构墙面或其他池壁之间的净距,要满足施工、装配和检修的需要。无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0.7m;有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1.0m,且管道外壁与建筑本体墙面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宜小于0.6m;

钢筋混凝土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的进水管、出水管要加设防水套管,钢板等制作的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进出水等管道宜采用法兰连接,对有振动的管道应加设柔性接头。组合式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的进水管、出水管接头宜采用法兰连接,采用其他连接时应做防锈处理。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出水管或水泵吸水管要满足最低有效水位出水不掺气的技术要求。

(二)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检测验收

检查水池容量是否符合要求,观察有无补水措施、防冻措施及消防用水的保证措施,测量取水口的高度和位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查看溢流管、泄水管的安装位置是否正确。

对水箱需测量水箱的容积、安装标高及位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查看水箱的进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水位指示器、单向阀、水箱补水及增压措施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查看管道与水箱之间的连接方式及管道

穿楼板或墙体时的保护措施。

观察检查水箱溢流管和泄放管应设置在排水地点附近,但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

(三)其他消防水源的检测验收

1)天然水源取水口、地下水井等其他消防水源的水位、出水量、有效容积、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天然水源的水量、水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应验证其枯水位、洪水位和常水位的流量符合设计要求;地下水井的常水位、出水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4)消防水泵直接从市政管网吸水时,应测试市政供水的压力和流量能否满足设计要求的流量。

二、消防供水设施、设备

(一)消防水泵

1.消防水泵的安装调试

(1)安装前要对水泵进行手动盘车,检查其灵活性。

(2)泵房主要人行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2m,电气控制柜前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5m。

(3)水泵机组基础的平面尺寸,无隔振安装应较水泵机组底座四周各宽出100~150mm;有隔振安装应较水泵隔振台座四周各宽出150mm。

(4)水泵机组基础的顶面标高,无隔振安装时应高出泵房地面不小于0.10m;有隔振安装时可高出泵房地面不小于0.05m。

(5)水泵吸水管水平段偏心大小头应采用管顶平接,避免产生气囊和漏气现象。

(二)消防增(稳)压设施

1.气压水罐安装要求

1)气压水罐宜有有效水容积指示器。

2)气压水罐安装时其四周要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宜小于0.7m,消防气压给水设备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宜小于0.6m。

2 . 气压水罐验收要求

有效容积、调节容积、气侧压力。

(三)水泵接合器

1.水泵接合器的安装要求

1)水泵接合器接口的位置应方便操作,安装在便于消防车接近的人行道或非机动车行驶地段,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m。

2)设计无要求时,墙壁水泵接合器的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0.7m;与墙面上的门、窗、孔、洞的净距离不应小于2.0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

3)地下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0.4m,且不应小于井盖的半径。

4)水泵接合器与给水系统之间不应设置除检修阀门以外其他的阀门;检修阀门应在水泵接合器周围就近设置,且应保证便于操作。

2.水泵接合器的检测验收

1)水泵接合器的安全阀及止回阀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阀门启闭应灵活。

2)水泵接合器应设置明显的耐久性指示标志,当系统采用分区或对不同系统供水时,必须标明水泵接合器的供水区域及系统区别的永久性固定标志。

3)消防水泵接合器应采用消防车车载消防水泵进行充水试验,且供水最不利点的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有分区供水时应确定消防车的最大供水高度和接力泵的设置位置的合理性。

三、给水管网

1 . 有振动的场所和埋地管道应采用柔性接头,其他场所宜采用刚性接头,当采用刚性接头时,每隔4~5个刚性接头应设置一个挠性接头,埋地连接时螺栓和螺母应采用不锈钢件。

2 . 采用沟槽连接件连接管道变径和转弯时,宜采用沟槽式异径管件和弯头;当需要采用补芯时,三通上可用一个,四通上不应超过两个;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不宜采用活接头。

3 . 配水于管(立管)与配水管(水平管)连接,应采用沟槽式管件,不应采用机械三通。

4 . 消防给水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要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小于墙体厚度,或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材料填塞,管道的接口不应位于套管内。

5 . 消防给水管必须穿过伸缩缝及沉降缝时,应采用波纹管和补偿器等技术措施。

6 . 设计的吊架在管道的每一支撑点处应能承受五倍于充满水的管重,且管道系统支撑点应支撑整个消防给水系统。

7 . 管道支架的支撑点宜设在建筑物的结构上,其结构在管道悬吊点应能承受充满水管道质量另加至少114kg的阀门、法兰和接头等附加荷载。

8 . 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穿梁处宜作一个吊架。

9 . 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①配水管宜在中点设一个防晃支架,当管径小于DN50mm时可不设。

②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15m,每15m长度内应至少设一个防晃支架,当管径不大于DN40mm时可不设。

③管径大于DN50mm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一个防晃支架。

④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自重再加50%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不产生永久变形。 10 . 架空管道每段管道设置的防晃支架不少于一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立管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

11 . 消防给水系统干管与水灭火系统连接处设置独立阀门,并保证各系统独立使用。

12 . 消防给水系统流量、压力的验收,应通过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和末端试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系统流量、压力和消火栓充实水柱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四节 系统维护管理

一、消防水源的维护管理

1)每季度监测市政给水管网的压力和供水能力。

2)每年对天然河、湖等地表水消防水源的常水位、枯水位、洪水位,以及枯水位流量或蓄水量等进行一次检测。

3)每年对水井等地下水消防水源的常水位、最低水位、最高水位和出水量等进行一次测定。

4)每月对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等消防水源设施的水位等进行一次检测。

5)冬季每天要对消防储水设施进行室内温度和水温检测。

6)每年应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蓄水设施的结构材料是否完好。

二、供水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一)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规定

1)每月应手动启动消防水泵运转一次,并检查供电电源的情况。

2)每周应模拟消防水泵自动控制的条件自动启动消防水泵运转一次。

3)每日对稳压泵的停泵启泵压力和启泵次数等进行检查和记录运行情况。

4)每日对柴油机消防水泵的启动电池的电量进行检测,每月应手动启动柴油机消防水泵运行一次。

5)每季度应对消防水泵的出流量和压力进行一次试验。

6)每月对气压水罐的压力和有效容积等进行一次检测。

(二)水泵接合器的维护管理规定

1)查看水泵接合器周围有无操作障碍的物品。

2)查看水泵接合器有无破损、变形、锈蚀及操作障碍,确保接口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

3)查看闸阀是否处于开启状态。

4)查看水泵接合器的标志是否还明显。

三、给水管网的维护管理

1)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

2)每月对电动阀和电磁阀的供电和启闭性能进行检测。

3)每季度对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进行一次检查,并应核实其处于全开启状态。

4)每天对水源控制阀进行外观检查,并应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5)每季度对系统所有的末端试水阀和报警阀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并应检查系统启动、报警功能以及出水情况是否正常。

6)在市政供水阀门处于完全开启状态时,每月对倒流防止器的压差进行检测。

例:水泵机组基础的顶面标高,有隔振安装时,可高出泵房地面不小于( )。

A . 0.05

B . 0.10

C . 0.15

D . 0.20

233网校答案:A

第三章 消火栓系统

第三章 消火栓系统

消火栓系统是以水为介质,用于灭火、控火和冷却防护等功能的消防系统。

一、室外消火栓系统

组成:市政供水管网或室外消防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和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按安装形式不同可分为地上式和地下式两种,地上式室外消火栓适用于温度较高的地方,地下式室外消火栓适用于寒冷地区。

二、室内消火栓系统

组成:消防给水设施、消防给水管网、室内消火栓设备、报警控制设备及系统附件。

一、室外消火栓

(一)室外消火栓的分类

按进水口连接形式分:承插式(1.0MPa)和法兰式(1.6MPa)。

按进水口的公称通径分:进水口公称通径为100mm的消火栓,水带出水口应选用规格为65mm的消防接口。进水口公称通径为150mm的消火栓,水带出水口应选用规格为80mm的消防接口。

(二)室外消火栓的检查

1.产品标识

2.消防接口(铜质材料)

3.排放余水装置

4.材料

打开室外消火栓,栓阀座应用铸造铜合金,阀杆螺母材料不低于黄铜。

二、室内消火栓

室内消火栓的检查:

1.产品标识

2.手轮

标示开关方向的箭头和字样,手轮直径应符合要求,如常用的SN65型手轮直径不小于120mm。

3.材料

三、(略)

四、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接口

(一)消防水带的分类

按承受工作压力分:0.8MPa、1.0MPa、1.3MPa、1.6MPa、2.0MPa、2.5MPa。

(二)消防水带的检查

1.产品标识

2.织物层外观质量

3.水带长度

水带长度小于水带长度规格1m以上的,则可以判为该产品为不合格。

4.压力试验

截取1.2m长的水带,平稳加压至试验压力,保压5min,检查是否有渗漏现象。在试验压力状态下,继续加压,升压至试样爆破,其爆破时压力不应小于水带工作压力的3倍。如常用8型水带的试验压力为

1.2MPa,爆破压力不小于2.4MPa。

(三)消防水枪的检查

1.表面质量

2.抗跌落性能

3.密封性能

封闭水枪的出水端,将水枪的进水端缓慢加压至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保压2min,水枪不应出现裂纹、断裂或影响正常使用的残余变形。

一、室外消火栓系统的安装调试与检测验收

检测验收:

室外消火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消火栓的选型、规格、数量、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同一建筑物内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栓口及配件。

3)室外消火栓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固定标志。

4)室外消火栓水量及压力应满足要求。

二、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安装调试与检测验收

检测验收:

1)室内消火栓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室内消火栓的选型、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同一建筑物内设置的消火栓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栓口、水枪和水带及配件。

③试验用消火栓栓口处应设置压力表。

④室内消火栓处应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设按钮保护设施,与按钮相连接的控制线应穿管保护。 ⑤当消火栓设置减压装置时,检查减压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⑥室内消火栓应设置明显的永久性固定标志。

2)消火栓箱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o角,栓口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②如设计未要求,栓口中心距地面应为1.1m,但每栋建筑物应一致,允许偏差±20mm。

③阀门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操作使用,阀门的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

④消火栓箱门的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60o

一、室外消火栓系统的维护管理

(一)地下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地下消火栓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保养,重点部位消火栓,每年应逐一进行一次出水试验,出水应满足压力要求。在检查中可使用压力表测试管网压力,或者连接水带作射水试验,检查管网压力是否正常。

(二)地上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1)每年开春后入冬前对地上消火栓逐一进行出水试验,出水应满足压力要求。在检查中可使用压力表测试管网压力,或者连接水带作射水试验,检查管网压力是否正常。

2)定期检查消火栓前端阀门井。

3)经常检查消防水泵各种闸阀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消防水池水位是否符合要求。

二、室内消火栓系统的维护管理

(一)室内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室内消火栓箱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或其他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

(二)供水管路的维护管理

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应每个季度检查一次,核实其处于全开启状态。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

例:消防直流水枪的喷嘴规格有( )。

A . 13mm

B . 15mm

C . 16mm

D . 19mm

E . 22mm

233网校答案:ACD

例:室内消火栓每( )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

A . 月

B . 季度

C . 半年

D . 年

233网校答案:C

第四章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一节 系统构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洒水喷头、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报警阀组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为便于正常使用、检修维护,通常还在系统中设置泄水阀(泄水口)、排气阀(排气口)和排污口;为控制因建筑高差较大造成的超压,通常采用分区供水或者在系统相应管段上安装减压阀,以控制管道静压;通常在系统相应管段上安装设置减压孔板或者节流管,以控制管道动压。

一、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构成

按照系统的用途和组件配置,通常分为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

二、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按照系统用途和组件配置,通常分为雨淋系统和水幕系统。雨淋报警阀启动装置通常采用电动系统、液动或者气动系统等;电动系统由火灾探测器、电磁阀和联动控制系统组成,液动或者气动系统由充水或者充气的传动管、闭式喷头、压力开关等组成。

第二节 系统组件(设备)安装前检查

一、喷头现场检查

(一)检查内容及要求

1.喷头装配性能检查

检查要求:旋拧喷头顶丝,不得轻易旋开,转动溅水盘,无松动、变形等现象,以确保喷头不被轻易调整、拆卸和重装。

2.喷头外观标志检查

3.喷头外观质量检查

1)喷头外观无加工缺陷,无机械损伤,无明显磕碰伤痕或者损坏;溅水盘无松动、脱落、损坏或者变形等情况。

2)喷头螺纹密封面无伤痕、毛刺、缺丝或者断丝现象。

4.闭式喷头密封性能试验

检查要求:

1)密封性能试验的试验压力为3.0MPa,保压时间不少于3min。

2)随机从每批到场喷头中抽取1%,且不少于5只作为试验喷头。当1只喷头试验不合格时,再抽取2%,且不少于10只的到场喷头进行重复试验。

3)试验以喷头无渗漏、无损伤判定为合格。累计两只以及两只以上喷头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该批喷头。(试压泵、压力表、秒表)

5.质量偏差检查

检查要求:

1)随机抽取3个喷头(带有运输护帽的摘下护帽)进行质量偏差检查。

2)使用天平测量每只喷头的质量。(天平精度不低于0.1g)

3)计算喷头质量与合格检验报告描述的质量偏差,偏差不得超过5%。

二、报警阀组现场检查

(一)报警阀组检查内容及要求

1.报警阀组外观检查

检查要求:

1)报警阀的标志齐全,阀体上有水流指示方向的永久性标识。

2)报警阀的规格型号符合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3)报警阀组及其附件配备齐全,表面无裂纹,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2.报警阀结构检查

检查要求:

1)阀体上设有放水口,放水口的公称直径不小于20mm。

2)阀体的阀瓣组件的供水侧,设有在不开启阀门的情况下测试报警装置的测试管路。

3)干式报警阀组、雨淋报警阀组设有自动排水阀。

4)阀体内清洁、无异物堵塞,报警阀阀瓣开启后能够复位。

3.报警阀组操作性能检验检查要求:

1)报警阀阀瓣以及操作机构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

2)水力警铃的铃锤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

3)水力警铃传动轴密封性能良好,无渗漏水现象。

4.报警阀渗漏试验

测试报警阀密封性,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的静水压力,保压时间不小于5min后,阀瓣处无渗漏。

三、其他组件的现场检查

包括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末端试水装置等。

(一)检查内容及要求

1.外观检查

检查要求:

1)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末端试水装置等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识和产品说明书。

2)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识;末端试水装置的试水阀上有明显的启闭状态标识。

2.功能检查

(1)水流指示器。

检查要求:

1)检查水流指示器灵敏度,试验压力为0.14~1.2MPa,流量不大于15.0L/min时,水流指示器不报警;流量在15.0~37.5L/min任一数值上报警,且到达37.5L/min一定报警。

2)具有延迟功能的水流指示器,检查桨片动作后报警延迟时间,在2~90s范围内,且不可调节。

(2)压力开关。测试压力开关动作情况,检查其常开或者常闭触点通断情况,动作可靠、准确。

(3)末端试水装置。

检查要求:

1)测试末端试水装置密封性能,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1倍,保压时间为5min,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关闭,测试结束时末端试水装置各组件无渗漏。

2)末端试水装置手动(电动)操作方式灵活,便于开启,信号反馈装置能够在末端试水装置开启后输出信号,试水阀关闭后,末端试水装置无渗漏。

第三节 系统组件安装调试与检测验收

一、喷头

(一)喷头安装及质量检测要求

①直立型喷头连接DN25mm短立管或者直接向上直立安装于配水支管上。

②下垂型喷头连接DN25mm的短立管或者直接下垂安装于配水支管上。

③边墙型喷头根据选定的规格型号,水平安装于顶棚(吊顶)下的边墙上,或者直立向上、下垂安装于顶棚下。

④干式喷头连接于特殊的短立管上,根据其保护区域结构特征和喷头规格型号,直立向上、下垂或者水平安装于配水支管上,短立管入口处设置密封件,阻止水流在喷头动作前进入立管。

⑤嵌入式喷头、隐蔽式喷头安装时,喷头根部螺纹及其部分或者全部本体嵌入吊顶护罩内,喷头下垂安装于配水支管上。

⑥齐平式喷头安装时,喷头根部螺纹及其部分本体下垂安装于吊顶内配水支管上,部分或者全部热敏元件随部分喷头本体安装于吊顶下。

⑦喷头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加设喷头防护罩。

⑧当喷头的公称直径小于10mm时,在系统配水干管、配水管上安装过滤器。

⑨梁、通风管道、排管、桥架宽度大于1.2m时,在其腹面以下部位增设喷头。

二、报警阀组

报警阀组安装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组织实施。

(一)报警阀组安装与技术检测共性要求

1.报警阀组安装要求

1)报警阀组垂直安装在配水干管上,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水流标识与系统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的安装顺序为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

2)报警阀阀体底边距室内地面高度为1.2m,侧边与墙的距离不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

3)报警阀组安装在室内时,室内地面增设排水设施。

2.附件安装要求

1)在报警阀与管网之间的供水干管上,安装由控制阀、检测供水压力、流量用的仪表及排水管道组成的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其过水能力与系统启动后的过水能力一致;干式报警阀组、雨淋报警阀组安装检测管路时,水流不得进入系统管网的信号控制阀。

2)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采用热镀锌钢管,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20mm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0m。

3)安装完毕的水力警铃启动时,警铃声强度不小于70dB。

4)系统管网试压和冲洗合格后,排气阀安装在配水干管顶部、配水管的末端。

(二)湿式报警阀组安装与技术检测要求

1)报警阀前后的管道能够快速充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发生误报警。

2)过滤器安装在报警水流管路上,其位置在延迟器前,且便于排渣操作。

(三)干式报警阀组安装及质量检测要求

1)安装完成后,向报警阀气室注入高度为50~100mm的清水。

2)充气连接管路的接口安装在报警阀气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充气连接管道的直径不得小于15mm;止回阀、截止阀安装在充气连接管路上。

3)安全排气阀安装在气源与报警阀组之间,靠近报警阀组一侧。

4)加速器安装在靠近报警阀的位置,设有防止水流进入加速器的措施。

5)低气压预报警装置安装在配水干管一侧。

6)报警阀充水一侧和充气一侧、空气压缩机的气泵和储气罐以及加速器等部位分别安装监控用压力表。

(四)雨淋报警阀组安装及技术检测要求

1)雨淋报警阀组可采用电动开启、传动管开启或者手动开启等控制方式。

2)需要充气的预作用系统的雨淋报警阀组,按照干式报警阀组有关要求进行安装。

3)压力表安装在雨淋阀的水源一侧。

(五)预作用装置安装与技术检测要求

1)系统主供水信号蝶阀、雨淋报警阀、湿式报警阀等集中垂直安装在被保护区附近,且最低环境温度不低于4℃的室内,以免低温使隔膜腔内的存水冰冻而导致系统失灵。

2)将雨淋报警阀上的压力开关、电磁阀、信号蝶阀引出线以及空气维持装置上的低气压开关、电接点压力表引出线分别与消防控制中心控制线路相连接。

3)水力警铃按照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要求进行安装。

4)预作用装置安装完毕后,将雨淋报警阀组的防复位手轮转至防复位锁止位置,手轮上红点对准标牌上的锁止位置,使系统处于伺应状态。

三、水流报警装置

水流报警装置根据系统类型的不同,可选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及其组合对系统水流压力、流动等进行监控报警。

(一)水流指示器

1.安装与技术检测要求

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方可安装水流指示器。

1)水流指示器电气元件(部件)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与水流方向一致。

2)水流指示器安装后,其桨片、膜片动作灵活,不得与管壁发生碰擦。

3)同时使用信号阀和水流指示器控制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信号阀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问的距离不小于300mm。

(二)压力开关

1.安装与技术检测要求

1)压力开关竖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安装中不得拆装改动。

2)安装管网上的压力控制装置。

四、系统冲洗、试压

管网安装完毕后,组织实施管网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

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水、空气或者氮气作为介质分别进行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系统试压完成后,填写冲洗、试压记录,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和试验用管道,并核对记录是否无误。

五、系统调试

系统调试要求及功能性检测:

1.报警阀组

(1)湿式报警阀组调试时,从试水装置处放水,当湿式报警阀进水压力大于0.14MPa、放水流量大于1L/s时,报警阀启动,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在5~90s内发出报警铃声,不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15s内发出报警铃声,压力开关动作,并反馈信号。

(2)干式报警阀组调试时,开启系统试验阀,报警阀的启动时间、启动点压力、水流到试验装置出口所需时间等符合消防设计要求。

(3)雨淋报警阀组调试采用检测、试验管道进行供水。自动和手动方式启动的雨淋报警阀,在联动信号发出或者手动控制操作后15s内启动;公称直径大于200mm的雨淋报警阀,在60s之内启动。雨淋报警阀调试时,当报警水压为0.05MPa,水力警铃发出报警铃声。

预作用装置的调试按照湿式报警阀组和雨淋报警阀组的调试要求进行综合调试。湿式报警阀组、干式报警阀组、预作用装置、雨淋报警阀组采用压力表、流量计、秒表、声强计测量,并进行观察检查。

2.联动调试及检测

(1)湿式系统。

1)调试及检测内容。系统控制装置设置为“自动”控制方式,启动一只喷头或者开启末端试水装置,流量保持在0.94~1.5L/s,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及时动作,并有相应组件的动作信号反馈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2)干式系统。

1)调试检测内容。系统控制装置设置为“自动”控制方式,启动一只喷头或者模拟一只喷头的排气量排气,报警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及时动作并有相应的组件信号反馈。

(3)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

1)调试检测内容。系统控制装置设置为“自动”控制方式,模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输入各类火灾探测信号,报警控制器输出声光报警信号,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采用传动管启动的雨淋系统、水幕系统联动试验时,启动一只喷头,雨淋报警阀打开,压力开关动作,消防水泵启动,并有相应组件信号反馈。

六、系统竣工验收

系统各组件的抽样检查和功能性测试。

(一)管网验收检查

1.验收内容

1)测量管网排水坡度(0.002~0.005),检查辅助排水设施设置情况。

2)测试干式灭火系统管网容积,系统充水时间不大于1min;测试预作用系统管网容积,系统充水时间不大于2min。

(二)报警阀组验收检查

1.验收内容

1)验收前,检查报警阀组及其附件的组成、安装情况,以及报警阀组所处状态。

2)启动报警阀组检测装置,测试其流量、压力。

3)测试报警阀组及其对系统的自动启动功能。

2.合格判定标准

1)经测试,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小于0.05MPa;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声强不小于70dB。

一、(略)

二、系统周期性检查维护

1 . 下列项目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1)电动、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水泵(增压泵)启动运行测试。

2)喷头完好状况、备用量及异物清除等检查。

3)系统所有阀门状态及其铅封、锁链完好状况检查。

4)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水位测试;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水位及消防用水不被挪用的技术措施检查。

5)电磁阀启动测试。

6)水流指示器动作、信息反馈试验。

7)水泵接合器完好性检查。

2 . 下列项目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1)报警阀组的试水阀放水及其启动性能测试。

2)室外阀门井中的控制阀门开启状况及其使用性能测试。

3 . 下列项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查与维护:

1)水源供水能力测试。

2)水泵接合器通水加压测试。

3)储水设备结构材料检查。

4)过滤器排渣、完好状态检查。

5)系统联动测试。

三、系统年度检测

(一)报警阀组

1.湿式报警阀组

1)开启末端试水装置,出水压力不低于0.05MPa,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动作。(干式:1min)

2)报警阀动作后,测量水力警铃声强,不得低于70dB。

3)开启末端试水装置5min内,消防水泵自动启动。

4)消防控制设备准确接收并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及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2.预作用装置

1)模拟火灾探测报警,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火灾后,自动启动预作用装置(雨淋报警阀)、排气阀入口电动阀及消防水泵;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动作。

2)报警阀动作后,测量水力警铃声强,不得低于70dB。

3)开启末端试水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火灾2min后,其出水压力不低于0.05MPa。

4)消防控制设备准确显示电磁阀、电动阀、水流指示器及消防水泵的动作信号,反馈信号准确。 3 . 末端试水装置

检查末端试水装置的阀门、试水接头、压力表和排水管。

四、系统常见故障分析

(一)湿式报警阀组常见故障分析、处理

1.报警阀组漏水

(1)故障原因分析。

1)排水阀门未完全关闭。

2)阀瓣密封垫老化或者损坏。

3)系统侧管道接口渗漏。

4)报警管路测试控制阀渗漏。

5)阀瓣组件与阀座之间因变形或者污垢、杂物阻挡出现不密封状态。

(2)故障处理。

1)关紧排水阀门。

2)更换阀瓣密封垫。

3)检查系统侧管道接口渗漏点,密封垫老化、损坏的,更换密封垫;密封垫错位的,重新调整密封垫位置;管道接口锈蚀、磨损严重的,更换管道接口相关部件。

4)更换报警管路测试控制阀。

5)先放水冲洗阀体、阀座;拆卸报警阀阀体,检查阀瓣组件、阀座,存在明显变形、损伤、凹痕的,更换相关部件。

2.报警阀启动后报警管路不排水

(1)故障原因分析。

1)报警管路控制阀关闭。

2)限流装置过滤网被堵塞。

(2)故障处理。

1)开启报警管路控制阀。

2)卸下限流装置,冲洗干净后重新安装回原位。

3.报警阀报警管路误报警

(1)故障原因分析。

1)未按图样及要求进行调试。

2)报警阀组渗漏通过报警管路流出。

3)延迟器下部孔板溢出水孔堵塞,发生报警或者缩短延迟时间。

(2)故障处理。

1)按照安装图样核对报警阀组组件安装情况;重新对报警阀组伺应状态进行调试。

2)查找渗漏原因,进行相应处理。

3)卸下筒体,拆下孔板进行清洗。

4.水力警铃工作不正常(不响、响度不够、不能持续报警)

(1)故障原因分析。

1)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安装调试不符合要求。

2)控制口阻塞或者铃锤机构被卡住。

(2)故障处理。

1)更换水力警铃;重新进行安装调试。

2)拆下喷嘴、叶轮及铃锤组件,进行冲洗,重新装合使叶轮转动灵活。

(二)预作用装置常见故障分析、处理

1.报警阀漏水

(1)故障原因分析

1)排水控制阀门未关紧。

2)阀瓣密封垫老化或者损坏。

3)复位杆未复位或者损坏。

(2)故障处理

1)关紧排水控制阀门。

2)更换阀瓣密封垫。

3)重新复位,或者更换复位装置。

2.压力表读数不在正常范围

(1)故障原因分析。

1)预作用装置前的供水控制阀未打开。

2)压力表管路堵塞。

3)预作用装置的报警阀体漏水。

4)压力表管路控制阀未打开或者开启不完全。

(2)故障处理。

1)完全开启报警阀前的供水控制阀。

2)拆卸压力表及其管路,疏通压力表管路。

3)按照湿式报警阀组渗漏的原因进行检查、分析,查找预作用装置的报警阀体的漏水部位,进行修复或者组件更换。

4)完全开启压力表管路控制阀。

(三)雨淋报警阀组常见故障分析、处理

1.自动滴水阀漏水

(1)故障原因分析。

1)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2)安装调试或者平时定期试验、实施灭火后,没有将系统侧管内的余水排尽。

3)雨淋报警阀隔膜球面中线密封处因施工遗留的杂物、不干净消防用水中的杂质等导致球状密封面不能完全密封。

(2)故障处理。

1)更换存在问题的产品或者部件。

2)开启放水控制阀,排除系统侧管道内的余水。

3)启动雨淋报警阀,采用洁净水流冲洗遗留在密封面处的杂质。

2.系统测试不报警

(1)故障原因分析。

1)消防用水中的杂质堵塞了报警管道上过滤器的滤网。

2)水力警铃进水口处喷嘴被堵塞、未配置铃锤或者铃锤卡死。

(2)故障处理。

1)拆下过滤器,用清水将滤网冲洗干净后,重新安装到位。

2)检查水力警铃的配件,配齐组件;有杂物卡阻、堵塞的部件进行冲洗后重新装配到位。

(四)水流指示器

打开末端试水装置,达到规定流量时水流指示器不动作,或关闭末端试水装置后,水流指示器反馈信号仍是动作信号。

故障原因:

1)桨片被管腔内杂物卡阻。

2)调整螺母与触头未调试到位。

3)电路接线脱落。

例:闭式喷头密封性能试验的试验压力为( )。

A . 2.0MPa

B . 2.5MPa

C . 3.0MPa

D . 3.5MPa

233网校答案:C

例:为了防止管路堵塞,在湿式报警阀的报警水流管路上( )安装过滤器。

A . 压力开关前

B . 延迟器前

C . 水力警铃前

D . 任意位置

233网校答案:B

例:预作用和雨淋系统的管道充水时间不大于( )。

A . 0.5min

B . 1.0min

C . 1.5min

D . 2.0min

233网校答案:D

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维护中,属于季度检查维护项目的是( )。

A . 电磁阀的启动测试

B . 喷头的完好性

C . 报警阀组的试水阀放水及其启动性能测试

D . 室外阀门井中的控制阀门开启状况及其使用性能测试

E . 水泵接合器完好性检查

233网校答案:CD

例:预作用系统报警阀漏水的可能原因是( )。

A . 排水控制阀门未关紧

B . 阀瓣密封垫老化或损坏

C . 复位杆未复位或损坏

D . 水源的供水不足

E . 报警管路测试控制阀渗漏

233网校答案:ABC

第五章 水喷雾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是由水源、供水设备、管道、雨淋阀组、过滤器和水雾喷头等组成。

(一)喷头外观检查

1)商标、型号、制造厂及生产日期等标志齐全,喷头的型号、规格等符合设计要求。

2)喷头外观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喷头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现象。

(二)阀门及其附件的检查内容及方法

1)阀门的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应齐全,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还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4)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5)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传动轴密封性能好,无渗漏水现象。

6)报警阀应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保压时间不应小于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

一、系统主要组件安装

(一)报警阀组安装

1)报警阀组安装前应对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安装顺序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

2)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

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3)报警阀组安装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报警阀组可采用电动开启、传动管开启或手动开启。

②报警阀组的观测仪表和操作阀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观测和操作。

③报警阀组手动开启装置的安装位置应在发生火灾时能安全开启和便于操作。

④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的水源一侧。

二、系统调试方法

①报警阀调试宜利用检测、试验管道进行。自动和手动方式启动的雨淋阀,应在15s之内启动;公称直径大于200mm的报警阀调试时,应在60s之内启动;报警阀调试时,当报警水压为0.05MPa,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铃声。

②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

③采用传动管启动的水喷雾系统联动试验时,启动一只喷头或试水装置,雨淋阀打开,压力开关动作,水泵启动。

④调试过程中,系统排出的水应通过排水设施全部排走。

三、系统检测与验收

报警阀组的验收:

①报警阀安装地点的常年温度应不小于4℃。

②水力警铃的设置位置应正确。测试时,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应小于0.05MPa,且距水力警铃3m远处警铃声强不应小于70dB。

③控制阀均应锁定在常开位置。

喷头验收:

设置场所、规格、型号;

安装间距、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

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品,其数量不应小于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不应少于10个。

1)每天应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外观检查,并应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2)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应每月检查一次,消防水泵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电磁阀应每月检查并应作启动试验,动作失常时应及时更换。每个季度应对系统所有的试水阀和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检查系统启动、报警功能及出水情况是否正常。

3)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当有破坏或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4)寒冷季节,每天应检查设置储水设备的房间,保持室温不低于5℃。

例: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报警阀组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 )。

A . 0.6m

B . 1.2m

C . 2.0m

D . 2.4m

233网校答案:B

例:维护管理人员每月应对水喷雾灭火系统进行检查的项目有( )。

A . 电磁阀启动

B . 水泵启动

C . 消防水池

D . 消防水箱

E . 水源供水能力

233网校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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