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报告

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报告

20xx年上半年,我镇根据县综治委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稳定为第一责任”为契机,以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富裕群众减少矛盾、组织群众预防矛盾为落脚点,从而使基层的矛盾化解在基层,基层的困难解决在基层,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就我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报告如下: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本情况

鉴于因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突出重点排查矛盾纠纷,按照分类排查、分类化解的方法,以化解山林权属、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突出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为重点,落实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和调处措施, 使一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0xx年1—6月份,全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8起,化解成功6起,化解成功率75%。其中邻里纠纷1起,土地承包合同及山林权属纠纷2起,环境污染纠纷1起,治安矛盾1起,公路损坏纠纷2起,管理权属纠纷1起,截止目前我镇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上访案件发生。

二、从化解的矛盾纠纷发生数量来看,我镇矛盾纠纷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多样性。 在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由传统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邻里等民间纠纷扩展到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山林权属、劳资纠纷、外嫁女权益等以经济利益诉

求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矛盾纠纷。从发展趋势来看,新型矛盾纠纷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新型矛盾纠纷以利益冲突为特征,单靠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传统式调解很难奏效,易形成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二是群体性。当前很多矛盾纠纷,由于纠纷主体利益一致,诉求相似,容易形成群体性事件。如征地拆迁补偿、拖欠员工工资、外嫁女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往往“一枝动而百枝摇”,易造成群体性事件,有些群众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或者越级上访、或者堵塞交通,给社会稳定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三是复杂性。过去的纠纷多发生在个人之间,现在扩展到群体与企业之间,有些群众一旦发生纠纷就找政府解决,有时将矛头指向政府部门,导致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之间矛盾不断上升。 四是对抗性。过去要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当事人情绪较为温和,现在的矛盾纠纷多由利益冲突引发,情绪容易失控,行为较为激烈。相当一部分矛盾纠纷当事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想法,为引起政府关注而采取堵塞马路、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形式,以求问题的解决。

三、化解矛盾纠纷主要做法

(一)认识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综治、司法、派出所、土地、规划、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了以村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工作落实到位。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月

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例会。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对各村前一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化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近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的化解方案以及对调委会主任、维稳综治站长、维稳综治专干进行培训,同时部置下个月的有关工作。

(二)工作做到三个靠前。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党政主要领导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了事。二是包村干部工作靠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加大排查化解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宣传教育靠前。通过镇村普法宣传栏、广播音影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落实到位三项机制。一是管理机制。镇负责化解重大疑难和各村久拖不决的纠纷;各村负责化解本村一般性纠纷;二是包案机制。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人,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化解、包跟踪、包反馈。三是建立工作奖惩机制。实行月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每月布置的工作任务,凡是未完成的扣除相应补贴,当年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奖励。

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存在问题

(一)部分村级干部忙于农务,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够重视;部分调解员法律素质不高,工作方法单一,

工作开展不规范,缺少说服力。

(二)大部分群众法制观念不强,遇事盲目行事,容易引 发矛盾纠纷;部分群众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只讲权利不讲义 务,只争利益不负责任。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一)认真做好婚姻、家庭和邻里、土地流转、山林承包、拆迁安置等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二)加强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力度,对难点、热点及群体性矛盾隐患纠纷实行领导包案,稳控到位。

(三)加大对村级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规范调解程序、文书,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成效。

(四)加大法制宣传工作的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逐步引导群众依法办事,减少和杜绝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〇20xx年x月二十八日

 

第二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研报告

以人为本 统筹兼顾

切实做好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抚州市国土资源局

(20xx年x月x日)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是及时解决我国改革发展中群众利益诉求的成功举措。一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大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做好经验总结工作,探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机制的建立,我们对今年以来我市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予以总结和分析。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是及时解决我国改革发展中群众利益诉求的成功举措。长期以来,我局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到重要议程,思想上充分认识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性。20xx年x月,我局下发《关于印发〈抚州市国土资源机关干部参与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抚国土资发[20xx]71号),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列为我局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并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内周密部署,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具体落实”工作格局。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认真听取来访人反映的矛盾纠纷和其他问题,及时深入实地调查,能当场排查解决的应立即排查解决,不能当场排查解决的应将情况及时上报市局,由市局研究解决,不能敷衍应付,走过场。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和谁的问题谁解决的工作制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并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约束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明确了出现错案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防止出现办关系案、办人情案、大案办成小案等不良现象。

二、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排查化解

(一)深入宣传,严格执法。长期以来,我局重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和“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日活动,开展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和配套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以及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矿业市场治理整顿等相关文件精神的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办矿、依法调处解决国土资源矛盾纠纷的意识。针对国土资源矛盾纠纷问题点多面广、突发性强的特点,为避免矛盾的产生,我局要求在用地审批、用地动态巡查时,坚持依法办事,对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问题进行预测分析,一旦发生纠纷应主动提前介入,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时排查调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时期。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我局通过对全市国土资源

矛盾纠纷的梳理和分析,将排查范围确定在拒绝土地征收及发生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处理、单位之间、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历史遗留土地权属争议和单位或个人、矿山企业之间矿区范围探采争议四个方面。在具体工作中,坚持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充分发挥部门协调作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死面。在今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来临之际,我局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抚国土资发

[20xx]13号),集中重点排查赴省进京上访隐患和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今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我市未发生任何涉及国土资源的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三)积极化解,标本兼治。对排查出的问题,我局坚持做到“积极疏导、及时解决、依法依规”的原则,耐心理顺群众情绪,防止矛盾激化;满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推动解决;充分整合行政资源,保障群众权益。我局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容易升级激化、担忧普遍性的疑难复杂问题和重信重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一包到底,确保问题化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我局注重从源头上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和化解办法,达到标本兼治,使问题彻底得到解决,群众利益切实得到保护。

三、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

(一)提高综合素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人员的素质如何,关系到一个单位能否最终做好这项工作;一直以来,

我局坚持以提高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一是加强素质教育。每年都举办1-2次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素质教育培训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上级综治、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同时组织参加上级国土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举办的各类法制讲座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系统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持之以恒地抓好群众观念、群众路线、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提高系统人员亲民爱民、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把人民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来调处,使工作办得更顺利、群众更满意。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执法工作,确保不因国土资源行政许可和执法的过错引起矛盾纠纷。

(二)强化重心下移。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强化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的基础工作,通过“走下去”变被动为主动解决国土资源的矛盾纠纷问题,力求问题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主动深入群众当中,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充分考虑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前提下,对群众合理正当的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逐事逐项的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加以解决;对于目前的政策和条件一时解决不了的,认真做好解惑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使问题尽早得到解决,争取把矛盾纠纷解决

在群众家中,解决在基层。

(三)加强信访接待。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狠抓信访工作,切实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我局《关于印发〈抚州市国土资源机关干部参与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抚国土资发[20xx]71号)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参与信访、下访等工作作了明确部署,在机制上加强了信访接待。根据市联席会议统一安排,我局处级以上领导每人每月必须安排一天到市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此外,我局领导不定期组成下访工作组,通过督促检查、带案督办、座谈走访、驻点指导、调查研究,受理并及时化解群众诉求,指导推动基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

四、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市经济赶超发展的高速推进,工业园区和重点工程的建设持续升温,我市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面临一些障碍,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群众观念滞后。例如在征地过程中,有的对安置地的选择挑三拣四,有的对老宅基地的拆迁拒不执行,有的对土地补偿费漫天要价,达不到要求,就不签协议等,由此产生征地方面的一系列矛盾纠纷。

(二)历史遗留问题较为复杂。有的是几十年前的事情,既无证人,又无证据,问题难以查清;有的是多个问题互相牵连,一环扣一环;有的是经过三级终结处理,仍然不服,矛盾依然存在。

 

第三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群委〔2012〕14号

XXXX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县联席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县政法委《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迎接省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的通知》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摆在重要日程,强化组织领导,牢牢把握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使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真正取得成效,防止排查过程中出现不调处、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现象,真正使一些影响全乡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乡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近年来在发展过程中积聚的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进行了梳理、归类,理清了我乡矛盾纠纷排 1

查调处工作的形式和现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及时成立了“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文曾;副组长:胡朝;成员:林治、郑绩人、郑亚礼、马晓飞、卓文珍、胡其川、郑宜川、郑秀荣、邢向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治办,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萌芽状态,稳控重点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结合本乡实际,在开展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中,全面掌握存在的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按照县委《关于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社会维稳风险评估的实施方案》精神,凡在设计群众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项目实施前,责任单位不仅要进行经济利益、生态环境评估,还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评估,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产生;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强化措施,多管齐下,做好思想教育转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在排查期间,重点对我乡因修路占用、因土地界限不清、因旧案不清等而引发的纠纷进行排查调处,特别是去年8月发生的我乡祖路村村民与南平农场职工许远安等人打架斗殴事件,扎扎实实做好稳控工作。

共排查调处矛盾:(1)因修建祖吞路段,路面施工时毁 2

坏11户农户大树引发矛盾纠纷,已调处成功;占用墓地1宗,已做好稳控,定期拆迁。(2)因土地界限不清而引发的矛盾纠纷3宗,已成功调处2宗。(3)因旧案不清而引发纠纷2宗,尚在调处中。

三、齐抓共管,系统汇报

我乡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维稳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一是摸清情况,建立维稳工作台账;二是全力调处,加强防控,坚持边排查、边调处;三是落实责任,包干调处,对重大、复杂、疑难问题,落实领导责任制,责任到人,限时解决;四是及时报告,对发现的棘手问题和苗头及时汇报,并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同时,组织乡司法所、国土所、派出所、村调解会相关人员积极对各种矛盾纠纷进行调处,截止目前,并无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中共XXXX党委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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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统计时间段: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注:1、表中数量统计的单位为“件”

2、主要问题类别中各项排查出的数量之和须等于相应各级排查出的数量小计,各项已化解的数量相加之和须等于相应各级已化解的数量小计。 3、主要问题类别及当量一项,可根据本系统部门实际排除出的主要问题情况分类填写,不做指示和具体要求,如栏目不够,可自行增加列表。 4、联席会议各专项问题工作小组牵头单位和垂直管理的部门需按系统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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