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总结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回头看”小

根据《江西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常任发[20xx]4号)、《江西省林业厅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赣林厅

[20xx]225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及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赣林办发

[20xx]23号)要求,我局开展了往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回头看”总结活动,现将有关内容汇报如下: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自20xx年,我局作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协办单位,需要办理的案件有:《科学划定保护区,加大鄱阳湖、“五河”源头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力度,做到不准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山采石采矿和建设有碍景观的项目》;《加大鄱阳湖、“五河”源区及重要区位的湿地生态保护力度》;《关于在鄱阳湖保护区推行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关于保护与研究东方白鹳在鄱阳湖繁殖的建议》;《关于给予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群众生态补偿和生产扶助的建议》;《关于在鄱阳湖保护区推行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国家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保护候鸟天堂》;《关于加大鄱阳湖候鸟保护投入的建议》;《关于尽快制定《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建议》;《关于增拨鄱阳湖区越冬候鸟、野

猪等野生动物对农作物等所造成损害的补偿经费的建议》;《关于增拨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经费的建议》;20xx年—20xx年提案,我局已经按照要求协助主办单位上交了协办意见。

20xx年—20xx年,我局作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协办单位,协助厅野保局、厅计财处出具了以下协办意见:

1、根据赣林办发[20xx]27号文件——关于下达《政府工作报告》及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要求,我局协助野保局局办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加强疫源疫病监测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的工作任务。我局已按要求向野保局呈报了一年来在“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加强疫源疫病监测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方面的协办意见--关于“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加强疫源疫病监测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协办意见的函。

2、根据赣林办发[20xx]27号文件——关于下达《政府工作报告》及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任务的通知要求,我局协助野保局办理《政府工作报告》中禁止在鄱阳湖核心保护区和“五河”源头保护区搞开发建设的工作任务。因我局给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关于“禁止在鄱阳湖核心保护区和‘五河’源头保护区搞开发建设”协办意见的函。

3、根据《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分工表》的要求,我局协助野保局局办理007号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增拨鄱阳湖越冬候鸟、野猪等野生动物对农作物等所造成损害的补偿经费的建议”。出具--关于办理“增拨鄱阳湖越冬候鸟、野猪等野生动物对农作物等所造成损害的补偿经费的建议”的协办意见函》

4、根据朱乐耕等10位政协委员提出的4293号——《关于加强保护鄱阳湖候鸟力度,禁止残酷猎杀》提案,我局出具《关于加强保护鄱阳湖候鸟力度,禁止残酷猎杀》的提案回复。

5、我局对省十一届五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建议第

[008]号《关于增拨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经费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协助厅计财处出具了《关于回复省第十一届五次人大会议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函》

二、我局对需要再次答复提案的办理情况

针对需再次答复的20xx年政协提案:国家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保护候鸟天堂;关于保护鄱阳湖区候鸟安全过冬的建议,及需再次答复的20xx年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大鄱阳湖候鸟保护投入的建议,我局协助野保局及时出台了《国家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保护候鸟天堂》协办意见函;《关于保护鄱阳湖区候鸟安全过冬的建议》;关于《加大鄱阳湖候鸟保护投入的建议》协办意见函上报省野保局。

三、我局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下一步打算

我局今后在处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工作中,按照建议要求,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协办意见。

 

第二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结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下午好,首先对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委员的到来表示欢迎,感谢各位领导、代表、委员一直以来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下面,我向大家汇报一下今年来交通工程建设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逐年加大,20xx年全市交通建设投入**亿元,20xx年投入**亿元,20xx年投入**亿元,20xx年投入**亿元,先后建成了**等一级公路160公里,**等二级公路102公里,先后对部分县乡道路进行了路基强度提升,总里程195公里,建成农村四级公路2116公里,新建和改造农村危桥400多座。这些重点工程和惠民工程的建成通车,极大的改善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出行条件,同时也大大改善了我市的投资环境,促进了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20xx年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又将计划投入**亿元,1-6月,已完成投入**亿元,今年的实际投入量将可能突破**亿元,主要围绕以下几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围绕“十一五”建设规划,做好“八横八纵”干线三项扫尾工程。一是111省道东段工程,长9.5公里,一级公路标准,双向四车道,总投入2亿元。目前,水稳施工基本结束,路面全部贯通。二是111省道工程,长17.5公里,一级公路标准,双向四车道,投入3.14亿元,计划除大桥外,道路部分12月底建成通车。目前,已完成清表、便道。三是工程,长12.528公里,二级公路标准,投入1.6亿元,计划12月底建成通车。目前,开始

水稳首件施工,预计6月底竣工通车。

二、围绕打造公、铁、水、港大交通格局,做好三大节点工程和三大工程准备。立足沿海沿江开发,高点规划,加快大通道、大走廊、大枢纽,实现公路、铁路、航道、港口互补共赢,形成衔接有序、联网畅通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三、围绕快速连接,抓好两大接轨工程。全面接轨,交通要先行。

四.围绕提升港口开发开放功能,做好两项工程的争取和准备。

五、积极实施三大惠民工程,建设和谐交通。一是继续实施农村通集中居住点道路工程,二是继续实施危桥改造工程,三是实施汽车客运总站搬迁工程。

虽然我市交通事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着,但随着人们生产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仍无法完全满足广大群众的要求,近几年来,我局受理的建议、提案的数量仍居高不下。20xx年我局共受理人大代表建议56件,政协委员提案36件,合计92件,关系到的代表和委员共192人。为办理好此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我局党委高度重视:

一、明确职责,不断规范办理程序。

我局从人秘科、工程科、运管处、铁路办等相关科室和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建议提案办理组,具体负责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并于4月x日专门组织召开了交通系统建议、提案办理交办会议,将所有建议、提案责任到部门、到人,责任部门、责任人负责建议、提案的推进直到全部办结。在办理过程中,我局又不断规范办理的方式方法,提出了先调研、后答复的具体工作方法,

即要求工作人员按照各自分工,在办理前必须先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形成第一手资料,再根据调查结果形成书面答复。同时为确保答复意见的质量,局规定了对答复意见初稿的层层审阅把关制度,即书面答复初步意见形成后,先由各分管科、站、所、处领导审阅把关,再由局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进行阅批,然后交具体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局长审阅,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审,形成最终答复意见,以信件的方式寄送给代表、委员。为及时得到代表、委员们的回复,我们对每一份寄出的建议、提案答复意见都附有邮资信封一并寄给代表、委员。

二、多办实事,力求代表委员满意。

今年我们建议提案的主办件88件,涉及到交通工程的74件,占受理承办总数的84%。其中有关道路建设、管养的52件,桥梁改建的22件,所有建议提案的办理,我局力求做到实事求是,有据可依,不做文字游戏。今年,代表、委员建议或要求改建的桥梁有20座,目前已有15座桥梁正在改造或已被列入今年的计划,即将改造。4座被列入明年的改造计划,基本满足了代表、委员的要求。

涉及交通行业管理的建议、提案共14件,内容以公交营运和运输市场秩序管理为主。随着去年村村通公交工程的实施,目前全市20个镇(区),300个行政村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公交目标。村村通目标基本实现后,我市运管处又通过严格的跟车跟班监管、考核,并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村村通公交线路、发车班次进行多次调整,缩短候车时间,使得农村群众的出行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就是在办理一些暂无法实施的建议、提案时,我局也不是简

单的一答了之,而是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向他们进行详细解释说明。如在办理张委员提出 “要求修建交界处道路”的提案时,我局在与镇政府联系沟通的基础上,又主动与张委员进行见面答复,向其解释我市目前农村通达工程的建设情况,并与其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们的办理态度,务实精神得到委员的充分肯定。

今年所有建议、提案的答复意见,我们已于6月x日前以信件的形式寄送给代表、委员们,现正陆续收到代表、委员们的反馈意见。

虽然我局想方设法解决代表和委员们提出的问题,但有些建议、提案,如一些道路的建设,桥梁的改造等仍无法得到圆满的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道路、桥梁建设责任主体已有明确的界定。道路建设方面,作为县一级的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市统一规划的骨干公路的建设、管养,并根据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市域范围内的重点工程建设提供矛盾协调和服务保障。各镇、开发区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农村公路的建设;桥梁建设方面,除市规划骨干道路上的公路桥梁外,各镇、开发区辖区内的桥梁均属于农村桥梁,按照市政府34号文件精神。各镇、开发区为所辖区域内的农村桥梁建设的项目法人,对所辖区域内的农村危桥改造负有组织、指挥、实施、协调的职责。各镇、开发区组织实施的桥梁由市、镇共同承担,交通部门对其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管,并代表市政府实行“以奖代补”。我局在收到有关农村公路和桥梁的建议、提案后,都会在第一时间与有关镇进行沟通协调,向他们转达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我们的改造意见,但各镇往往苦于资金压力无法

完全实施,对此我们只能向各位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

二是资金问题是交通持续发展的瓶颈制约。目前交通部门负债较多,再加上目前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政府融资性平台正在清理整顿过程之中,在清理整顿期间,所有金融机构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一律不予借款。这些负债,仅靠一个部门是无法正常链接的。对此,我们只有在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的同时,鼓励各镇广辟财源,解决农路、农桥配套资金问题。

对于以上这些问题,还请各位代表委员予以谅解,并帮助我们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解释。我们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好答复工作,向每位代表、委员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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