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

蒙西中心卫生院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

为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20xx年鄂托克旗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鄂卫发〔20xx〕228号)的精神,特制定本院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

1、根据《20xx年鄂尔多斯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加强抗菌药物处方质量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

2、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组织临床、药剂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工作;医务科定期组织临床、药剂科负责人对处方、医嘱进行专项点评。

3、每个月组织对50%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份处方、医嘱(医师处方、医嘱数量不足者按实际数量点评)。重点抽查Ⅰ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手术治疗病例。并做好相应记录。

4、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前3名医师予以全院公示表扬,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前3名医师进行勉励谈话,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其上级医生和科主任负连带责任,处方医生、上级医生和科主任按照医疗缺陷相关管理规定分别给予处罚。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及医师

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5、医务科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6、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反馈至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7、处方点评小组将每月专项点评结果上报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其审核后向医务科和分管院长汇报。定期公示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并按《处方点评处罚标准》予以处罚;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向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汇报。

8、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根据处方、医嘱专项点评结果制定相应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9、本制度所指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抗结核药、抗寄生虫药、抗病毒药、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在此不列为抗菌药物。

鄂旗蒙西镇中心卫生院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及实施方案,为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请相关科室遵照执行

1、由医院医政科监督,药剂科主任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院临床科室医师的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

2、药剂科每个月组织对临床科室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重点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及一类切口手术的病例。内科每名医师的处方和医嘱不少于50份,妇产科每名医师30份外科30份,点评结果上报医院。

3、医院根据卫生部规定,将处方点评结果给予奖罚和公示,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前3名医师,提出表扬并在全院公示和奖励,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3名的医师在全院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遵照上级部门的规定,医院今年将加大抗菌药物处方查处力度,对出现抗菌药物超长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予以警告,限期整改,依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2次以上超长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将视情依法、依规予以取消其处方权、降级使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处方点评依据及规定见附件1)

中信中原医院(陇海中心)

20xx.8

附件1

卫生部规定: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合理范围

1、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处方比例不超过20%,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静滴处方比例不超过20%。

3、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

4、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