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三种人”资格审查的总结报告

“工作票三种人”资格审查的总结报告

一、本单位“工作票三种人”应具备的资格;

1、本单位正式职工,有三年以上生产一线工作经验者。

2、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每年体检一次)。

3、熟悉本单位升压站设备的布局、各设备的位置、编号名称。

4、熟悉电气设备的工作原理,一次主结线连接、运行方式。

5、熟悉风电机组设备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6、具备从事专业工作所需的基本常识,具备工作现场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的业务知识。

7、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8、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二、本单位“工作票三种人”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结果:

1、对“工作票三种人”进行了资格考试,根据考试结果及平时的工作能力、经验重新认定。

2、检查风电场“两票”的执行情况,“两票”合格率情况。

3、检查“工作票三种人”在工作中是否认真履行各自

的职责,工作中是否按照各自的职责监护、监督到位。

4、检查公司安生部在“工作票三种人”认定过程中是否认真监督到位,是否组织审查三种人资格考核培训内容及考试题目,是否按规定、程序对“工作票三种人”认证进行公布、上报及下发。

5、检查公司对“工作票三种人”的考核、奖罚制度是否合理、完善。

6、本单位“工作票三种人”名单。(见附件“工作票三种人”的人数统计和人员名单)。

三、本单位“工作票三种人”的权限和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审查所要签发的工作必要性。

(2)认真审查、考虑所要签发的工作是否安全。

(3)认真审查工作票上所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2、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职责: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

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3、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必要时还应加以补充;

(5)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6)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四、今后加强“工作票三种人”管理的具体做法:

1、抓好“工作票三种人”的选拔关,在选拔时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选拔的人能胜任工作。

2、强化“三种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素质。

3、公司对经认证的三种人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对其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暂停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资格。

4、制定、落实工作票三种人的责任,加强管理。

5、安生部要加强监督、审查三种人资格考核培训内容及考试题目及资格认定工作。

6、加强监督三种人的工作责任,由于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原因造成事故的,停止有关责任人的认证资格并

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篇:工作总结关于个人所得税检查的专项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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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税检查的专项总结报告

我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8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于**年x月x日全市财政地税工作会议上,全面布置了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通过专项检查共查补税款3187万元,其中自查查补税款560万元,重点检查查补税款2627万元。现将此次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宣传有力。

检查前,我局成立了由周时悌副局长及相关处室处长组成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召开各地税分局局长会议,明确“一税为主,各税统查”的指导思想,制定检查方案和检查重点,下发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地税二〔**〕31号),印制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自查表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各地税分局也成立了以分局长牵头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进行了周密部署,并主动向当地区县领导汇报,取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同时大力开展税法宣传工作,在纳税申报大厅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公布税法咨询电话,利用有线电视网进行宣传等等。我们还深入各地税分局,对税务干部普遍进行了业务培训,并成功举办了个人所得税法知识竞赛,收到良好效果。各地税分局也根据代扣代缴单位实际情况,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特点,对纳税户进行了多种形式的辅导。通过各方面的努力,确保了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方法明确,重点突出。

按照总局的要求,结合我市情况,确定了“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一税为主,各税统查”的方法。

(一)全面发动自查。从**年x月x日至9月x日为自查阶段。要求所有纳税人和代扣代缴单位对**年以来执行个人所得税法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自查表》,于9月x日前全部收回。各地税分局将自查情况汇总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局。通过自查,增强了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熟悉程度,申报率大大提高,共查补税款560万元。

(二)开展重点检查。从**年x月x日至10月x日为重点检查阶段。各地税分局认真组织力量,确保检查质量,重点检查面都达到或超过所管户的30%。检查重点为:金融保险、房地产开发、证券市场、各类承租承包企业、邮电通讯、科研单位、新闻广播、广告、涉外企业以及自查无问题单位。重点检查中发现了一批偷逃税案件,对违法者进行了严肃处理,共查补税款2627万元。

(三)一税为主,各税统查。此次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正值我市财务税收大检查工作之前,若单一布置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后又紧跟布置财务税收大检查,势必会造成重复检查,所以我局将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融合到财务税收大检查中一并推动进行。各地税分局打破科所界限,保证每个检查小组中都有一名熟悉个人所得税业务的干部,这样各税统查,每查必查个人所得税,分别开立税票,保证检查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税收收入。

三、遇到问题,及时解决。

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我们遇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通过各方面的努力,都已妥善解决。

(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征管漏洞较大。如对卫生系统进行检查时,发现大多数单位都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有的单位甚至拒绝接受检查。针对这种情况,我局加大对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税法宣传力度,并向党政领导汇报,取得他们的支持,逐步建立和完善代扣代

缴制度。并对一些事业单位提出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都耐心地给予解答。如司法系统对其特岗津贴征税问题存有疑问,我们多次向其解释政策,终得到他们的理解和配合。

(二)计算繁杂,工作量大。由于检查个人所得税时,要核算每个人的收入和税额,工作量很大,特别是对人员较多的单位,工作量成倍增长,检查人员力不从心。为解决这个困难,我们采取了“先检查,再辅导自查,最后抽查”的办法,即先对大型单位的某一部门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对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辅导培训,然后由他们在整个单位进行全面自查,最后由税务人员进行抽查。这样就大大减轻了检查人员的负担,增加检查数量,提高检查质量,也使被检查单位的办税人员进一步熟悉了税法和有关政策,提高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某些行业征管漏洞较大。检查中发现,由于个人行医经营分散,收入隐蔽,不易控管,造成税收漏洞较大,我们及时研究情况,制定有关政策,堵塞征管漏洞。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出现了一些新兴行业,如何对他们进行有效的管理,成为我们面临的主要任务之一。如我市出现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我们在深入调查,认真听取纳税人和部分分局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相关政策,提高了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增加了税收收入,取得较好效果。

四、奖罚分明,从严治税。

一方面,为了鼓励先进,在社会上树立依法纳税的好典型。和平、南开、塘沽区等地税分局根据检查结果,评选出历年来执行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较好的单位,授予“扣缴个人所得税先进单位”称号。和平区地税分局还召开扣缴先进单位座谈会,交流扣缴经验,堵塞征管漏洞,解答企业提出的政策问题,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另一方面,我们对检查中发现的大案、要案,从严进行处罚。在对微型汽车厂检查时,发现该厂为职工办理储蓄性养老保险时,未按规定扣缴税款,同时以免费就餐形式每月向个人发放补贴80元,也未扣缴税款。我们对此进行了严厉处罚,共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198万元。并根据此线索,对长途电信局查补税款88万元,内燃机厂查补34万元。在对某自行车厂检查时,发现该厂1994-**年度累计集资1137万元,共计发放利息、红利102万元,漏缴个人所得税20.4万元,我们除令其限期追缴外,还给予处罚。通过严肃查处,震慑了违法者,教育了广大纳税人。

总之,今年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进一步完善了代扣代缴制度,处罚了违法者,教育了纳税人,为**年的税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更好地完成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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