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总结

红花岗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

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庆典活动,根据市司法局相关文件安排,结合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的要求,我局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行动”。现将“百日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百日行动”纠纷排查调处的基本情况

开展迎国庆保稳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行动”,从7月x日起至10月x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共排查各类民间纠纷 181 件,调处181 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164 件,调解成功率91%。矛盾纠纷类型主要表现在:山林水土纠纷19 件、婚姻家庭纠纷49件、邻里纠纷26件、生产经营纠纷4 件、 土地征地纠纷11件、房屋宅基地纠纷8件、其他纠纷64件。

二、“百日行动”纠纷排查调处的具体做法

(一)、抓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动员会,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及各时间段的具体工作安排,提高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行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成立了矛盾纠纷大调处“百日行动局领导小组,各镇街也及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扎实地开展了“百日行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通过精心组织,使全体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律师、人民调解员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为“百日行动”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抓深入一线。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进入第二阶段以后,区司法局及时抽调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机关干部、司法助理员以及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人员成立若干工作组,以各司法所所长为小组长,根据所辖乡镇不同情况采取分片分组的方式,主动走乡串寨,深入一线,结合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开展工作。从讲法律,讲政策入手,注重方法,积极引导,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从而达到息讼止纷,化解矛盾,把纠纷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的效果。对在工作中产生的法律援助案件和法律援助事项,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要主动承担,简化程序,做到了应援尽援,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抓制度落实。此次“百日行动”中,我局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同时狠抓落实。首先,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将此次活动工作成效作为局对各司法所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其次,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排查出来的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镇街司法所,再由各镇街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再次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对已经存在的矛盾没有排查出来,或对排查出来矛盾纠纷调处不力,造成矛盾激化,产生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抓重点调处。为切实做好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庆典活动。我局从实际出发,有重点分步骤加大排查调处力度。针对容易引起矛盾激化、进京上访的征地拆迁、道路建设、医患纠纷等难点、热点问题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排查调处。南门关司法所协同各部门,在区维稳办、街道办的领导下,奋战三天,成功调处了一起“抬尸闹事索赔”的群体性事件;中华路司法所与综治办集中力量,及时调处了锦江酒楼40多名消费者食物中毒案,防止了矛盾激化;延安路司法所在多部门的联调联动下,成功调处了骨科医院一起重大的医患纠纷。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司法所信息报送不及时,未按要求进行周报;二是排查出来的很多纠纷仅靠街镇、司法所的力量无力调处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指导镇街司法所、村(居)调委会做好“百日行动”矛盾纠纷调处的总结工作,提炼经验,树立典型;二是进一步协调综治、司法、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把“百日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和不安定因素上报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及时参与调解,把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调解在始发阶段,有效地控制民间纠纷的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遵义市红花岗区司法局

二00九年x月二十五日

 

第二篇:“百日行动”总结

“百日行动”总结

罗源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20xx年x月

附小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总结

根据罗教(2013)114号转发《罗源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从6月x日起至9月组织开展了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我校“百日行动”的深入开展,有效地推进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特将我校“百日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得到辖区有关领导的大力支持

6月下旬综治副校长谢建茂(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走访我校,深入了解学校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对学校提出的建设附小治安岗意向表示大力支持。

6月21日城关派出所教导员欧强同志带领蔡群凡等有关干警走访学校密切开展暑假学校后进生的帮教工作和学生矛盾调解工作及“二公开一监督”工作。

6月24日闽凤社区叶小文书记,郑海燕主任、治保主任叶凤鸣一行莅校调研,深入了解我校闽凤社区共建工作情况,并对整合社区、学校力量,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安全环境建设工作作出安排。要求街道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学校开展“百日行动”。

6月30日谢建茂(学校综治副校长)、蔡群凡(学校法制辅助员)莅校作期末交通安全教育报告和遵纪守法教育报告。

9月1日闽凤社区、城关派出所、城管监察大队等有关部门领导莅校检查指导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

三、积极提升学校安保机制

1、根据福州市教育局文件要求,我校成立保卫处,以进一步完善学校保卫机构和加强学校安保力量。

2、进一步提升校园治安技术防范系统建设

⑴、为加强校门口治安情况监控,我校在6月下旬在东校门口治安岗上方增设警方联网可视探头。

⑵、更新校园治安防范视频系统。

3、增加保安力量

为加强校园保安加量,开学初我校与县保安公司协商,增派一名保安进驻执勤。目前,我校有县保安公司派驻保安员四名,上放学时间段校门口及罗川中路主干道交通协管员四名。

4、进一步完善“二公开一监督”机制

为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和提高治安岗工作效率,我校经与城关派出所联系,重新调整校园治安“二公开一监督”有关人员,并“二公开一监督”宣传从校园扩展与社区。在学校治安岗室门口设置“二公开一监督”宣传专栏,以提升师生员工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5、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⑴、规范学校门卫值班和日常安保执勤管理。我校增加校长和中层干部巡校值日制度以加强日常安保执勤的现场指导管理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

⑵、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张贴在门卫室、治安岗、平安校园宣传栏等处。

⑶、每学期组织开展校园应急疏散演练。

四、积极整改安全隐患

在百日行动中,我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予以整改。

我校通过开展“百日行动”,进一步强化领导综治维稳的第一责任、职能部门的岗位责任、学校内部安全稳定的主体责任。学校自身治安防控能力得到加强,建立健全学校保卫机构,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和防卫器械,规范校园门卫值班和日常管理。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防范和自救自护能力明显增强,学校内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学校安全保卫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完善学校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校园周边治安状况明显改善,努力做到无涉校涉生暴力事件,无治安刑事案件发案,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无个人暴力犯罪极端案件,使学校成为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和谐平安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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