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合同签订地:

合作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第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合作人: ,住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作宗旨

为了规范合作人的行为,保护合作人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就合作人共同投资规格矿、碎石……等的加工与销售项目,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甲、乙双方在行政许可经营范围内,共同合作投资经营规格矿,碎石……等的加工销售。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至乙方提供加工生产的场所搬迁时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不少于人民币 万元。占总出资额的51%; 用于购买原矿及加工生产之周转资金。

2、乙方以现有加工生产场所,机械设备及生产技术的方式出资,折合人民币 万元,占总出资额的49%。

3、各合作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失。

4、未合作出资约合人民币 万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害割。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及利润分配时

1、盈余分配:以销售结算后到帐盈余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作债务由甲、乙双方各按50%的比例承担。

3、利润分配时间为:

4、甲、乙双方合作前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不能影响现在的合作进程。否则违约方负全责。

第六条 出资的转让

合作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需经合作人同意,否则,出资不得转让。

第七条 合作的权利

乙方负责对甲方购进交付的原矿进行加工、生产;

1、甲方负责:①购进常用货物及原材料;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③出售合作的产品;④支付合伙债务;⑤对甲方购进交付的原矿进行加工、生产;

2、甲、乙双方其它权利:①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作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作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作重大的事项。

3、其他: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③履行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④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一方未经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的,给另一方合作人造成损失的,由自行退出合作人向加一方赔偿包括律师费在内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合作事项有况争的业务。

2、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合作协议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协议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作期届满;②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③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务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清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资比例承但。

第十第 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务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各合作人签字即生效。

第十二第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

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志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第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作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二020xx年x月

 

第二篇:合作协议

幼儿园合作经营协议

单位名称:沈阳市铁西区博苑家宝贝幼儿园

法人代表: 黄丹丹 (简称甲方) 性 别 女

身份证号 21xxxxxxxxxxxx

住 址 沈阳市铁西区马壮街7号

单位名称:辽宁绿立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国贤 (简称乙方) 性 别 男 身份证号

地 址 新民市大民屯镇

第一条:合作宗旨

1-1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合作开办幼儿园。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方式

2-1经营项目:幼儿园、教育发展公司

2-2经营方式:合作经营

第三条:幼儿园地址、园舍面积,名称及合作年限

3-1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11-4号3-7门

3-2名称:沈阳市铁西区博苑家宝贝幼儿园

3-3合作年限:xx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3-4园舍建筑面积约790平方米。

第四条:投资金额、投资方式及期限

4-1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貳拾万元整(¥120xx00.00元)。其中甲方出资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元),

占出资总额的62.5%;乙方出资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占出资总额的37.5%。

4-2乙方将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11-4号4、5、6、7门房屋作为幼儿园园所建设用房,不计费用。铁西区建设东路11-4号3门160平方米房屋租赁费用算在总投资金额当中。

4-3甲、乙双方的出资,于合同签订 10日内将投资款打到统一帐户中(全称:黄丹丹 账号:622xxxxxxxxxxxx76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蒲河支行)。

4-4合作期间,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4-5幼儿园存续期间,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幼儿园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幼儿园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幼儿园的登记注册

5-1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指定甲方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六条 财务管理

6-1幼儿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幼儿园的财产、会计制度。

6-2幼儿园会计、出纳分别由甲、乙双方各委派一人担任。

第七条:盈余分配

7-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

7-2 幼儿园的利润是指除去一切开支和管理方提成后的金额。 7-3按学期进行利润换算和分配,每学期税后利润的 50% 双方分配; 50% 用于资金积累及幼儿园发展和提高福利待遇。

7-4每学期结束后次月由幼儿园会计提供财务决算明细报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进行分配。

第八条:事务执行

8-1甲方代表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并享有事务管理10%的提成。

8-2成立幼儿园理事会,组成人员为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 8-3乙方有权对共同投资事务执行提出异议,如有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和幼儿园理事会商议决定。

8-4执行人对共同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幼儿园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3)拟定幼儿园组织的大型活动策划;

(4)拟定幼儿园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5)制定幼儿园内部管理机构的设臵方案;

(6)制定幼儿园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7)提出聘任幼儿园的管理人员;

(8)制定增加幼儿园出资的方案;

(9)每半年向其他合作人报告幼儿园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10)对幼儿园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50%以上的理事会成员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作人有裁决权。

8-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给共同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1)处分幼儿园不动产;

(2)改变幼儿园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幼儿园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聘任合作人以外的人担任幼儿园的经营管理人员;

(6)新合作人入伙及合作人的退伙;

(7)合作人与本幼儿园进行交易;

(8)合作人增加对幼儿园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9)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8-6共同投资人商议的重要决策须于2日内得出结果,否则视为默认。

第九条:投资的转让及禁止事项

9-1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9-2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或者退股其出资额的,按当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9-3以幼儿园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9-4未经合作人同意,禁止私自以幼儿园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9-5严禁挪用幼儿园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动,利用职务收支中提取回扣,虚报支出,少报收入,构成贪污的行为。

第十条:合作终止及终止后事项

10-1合作因下列情形终止

(1)合作期届满;

(2)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终止;

(3)因国家政策变化不让办园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 10-2合作终止后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人按股份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与纠纷解决

11-1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各位共同投资人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个人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人承担。

11-2合作人之间如有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二条:其他

12-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2本协议经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

月20 20xx年月20 6日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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