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之狼》观后感

《华尔街之狼》观后感

华尔街之狼>观后感

《华尔街之狼》这部电影令我感到很失望,可能是我对它期望太高了,总以为能嗨到不行、让我爽翻天,以片中角色难以言表的人格魅力、异常丰富的想象力和那惊世骇俗的超凡智商,震撼我、深深地震撼我,打倒我、使我拜倒在这部作品的脚下、深深的迷上它,不能自拔。可是它没有,它只是通篇充斥着像我现在正写着的这样的烂屁废话然后冒个华尔街的幌子,躲在我面前的电脑屏幕后面夸张的、放肆的、大张旗鼓的夸夸奇谈,挑逗我、欺骗我,以为它是真实事例改编就可以让我相信它所呈现的>故事就是当年真实事件的面貌,我告诉你太自以为是了太笨了,瞎扯淡整个剧情就是在瞎扯淡、是个人都能看出来完全没有现实感,完全看不到细节描写。你现在看着我写的这段话烦吗?什么感觉?是不是很傻比、是不是很弱智?好,我告诉你,《华尔街之狼》给我看着就这感觉?《华尔街之狼》里面的台词,写的就是这个水平??这是再恰当不过的比喻了。

依我看来,《华尔街之狼》这部电影的名字并不适合这部电影,它应该取一个更为贴切的名字,那就是“狮子的故事”。

《华尔街之狼》里面并没有狼,有的只是一只狮子,这只狮子在影片中多次出现过,在电影刚开始影片就用了这只狮子来比喻片中男主角,也就是这位所谓的“华尔街的狼”,可是这只大狮子忘记了化妆、直接就跑进画面来了,导演和工作人员觉得放之狼在画面里太难看了、形象不好看,狮子就狮子吧、就通过了,后期剪辑的人员也就这样无可奈何的剪了进去。于是,事情破败了,“华尔街之狼”露出了自己的本来面目,一只狮子。我就想不通了,就算放只狼形象不好看,影响画面美观,你可以不放呀?你非要放只狮子进去代替狼,这是逗乐吗?之后电影讲了我们的男主角他如何有才能,并运用自己的才能找来了一大帮子蠢货为自己赚钱,也就是在讲这只狮子多么有权威用自己的权威抓来了一大堆奴隶为自己工作,在这里这帮子蠢货多么蠢我看出来了,可是男主角多么有才我是真没看出来?这不禁让我想起同为莱昂纳多主演的另外一部电影《了不起的盖兹比》,行了伤心话就不说了?看过的人自然明了。再讲了这只狮子拉拢了一大群奴隶而组成了一个犯罪团伙之后,电影又描述了男主角是如何无视法律、如何纵欲成性、如何痛斥美国,干违法乱纪的勾当,跟美国政府对着干?也就是讲述了,这只狮子,如何利用自己捕获的奴隶们滥性纵欲、贪图享乐、与人作对,并大获全胜,但是这一次它找错对象了?它惹上了比它聪明、比它强大的人类,也就是美国政府。因此我们可爱的男主角遭了秧,这一次他没有逃过法网,虽然这只狮子跑去了瑞士的野生动物保护区想保护自己,可是最终还是没有逃过影片中那无所不能的美国政府的法网,最终这可怜的狮子还是被人类抓了起来。为了自由,狮子交出了自己所有的奴隶,然后它被人类关进笼子里,为了对外公布时显得更公正,人类说关起来的不是狮子而是恶狼,不过狮子确实犯了法这点不假。狮子被关起来后,被人类放进动物园,让人们来参观,通过人们的参观人们可以意识到这就是违犯法律的下场,想生不义之财是不现实的、是要受法律的制裁的。就像片中男主角被抓起来以后,政府还叫他四处给人们做演说,教授人们如何进行推销,当然不是教他曾经的那套真正能赚钱的违法的推销方法,而是教数千万人都在探索并尝试的并不怎么能赚钱的推销方法。这时镜头摇向正上方,露出穷苦的人民

群众那一张张痛苦、而迷茫的脸,画面景别由中近景转变为大全景,体现出穷苦的守法公民的数量极为庞大、他们的处境相互类似,表达出那些守法的穷苦人民巨大的内心痛苦和巨大的生活压力,力量强大、效果颇为震撼,这时影片的主旨被强化出来,相对于男主角这只狮子来说,政府不更像是一头狮子吗?森林之王,统领着万物众生,男主角与之相比充其量也只不过算是只土狼罢了,而那些在镜头中挤得密密麻麻的、穿的破破烂烂的、脸上皱皱巴巴的正听着男主角的推销讲座的守法的穷苦的人名群众们,此时只不过是一群奴隶,只不过是换了主人罢了,他们不再是狮子的奴隶,他们是比狮子更大的真正的狮子的奴隶了。这就是影片表达的,守法?我们当然要守法,可对于那些因违法而富裕了的人们,他们永远都是最穷者,在那违法的狮子面前他们永远都是政府的奴隶,因为他们不像狮子那么强大,没有能力去获得更大的自由,所以他们平庸、他们平凡、他们平穷,而此时的男主角却代表着那拥有着难能可贵的伟大反抗精神的狮子,他身上所具有的反抗的狮子精神使得他那么超凡、那么与众不同,虽然此时他只是一只被真正的狮子俘虏了的狼。

这就是影片所讲的故事,也是影片所讲的主旨和主题,还不错吧?是挺不错的,我也觉得挺好的,这一点还是应该赞扬的、该赞扬的确实应该赞扬,本片在结尾的主题、主旨升华这方面做得非常好、十分到位,点明主旨、总结全片,带给人些许回味之感。可是既然如此,为什么前面还把这部电影狠劲的贬呢?要知道,贬是贬、可是不是全贬,本片在结尾处的主旨表现方面还是做得很到位的,这点我没有贬,我贬的是影片的其它方面。可以说影片虽然主旨点明的好,可是表达方式却很不好,它只是在结尾处点明了主旨,但是在前面那两个多小时中完全是在瞎扯淡、乱放屁啊,剧情写的一段比一段坑爹、台词写的一句比一句无聊,废话连篇。影片的剧情很狗血,完全是一些观众全然不感兴趣的、无关紧要的内容,什么嗑这个药、那个药多爽;一群人满地都是玩群P开性交派对;华尔街的老板必须一天打两次手枪,都是噱头、用来逗观众开心、骗观众玩的。大量繁琐的重复这些东西有意思吗?太幼稚了?马丁斯科塞斯怎么会喜欢展示这么无聊的东西呢?还有影片喜欢表露有钱人的糜烂生活就拿出点儿震撼人的、让人大开眼界的场面啊,你看看影片里描述的都是些什么琐碎无聊的小事,有意思吗?观影趣味在哪里?还有就是影片台词,很多关键桥段、和剧情转折都是通过台词来过度的,比如男主角的演讲、和同时的对话等等,都是在台词里交代剧情、在台词里装逼,所以说台词在本片中的作用和地位是及其重要的,可以说台词是本片质量的一大保证,可是你看看电影里都是些什么胡七八糟的台词啊?太劣质了吧?废话连篇诶从头到尾,这估计某位老太太写的吧?你们看我这篇文章写得话是不是感觉很病态、很繁琐又很无聊、废话连篇还夸夸奇谈,对,我就是跟《华尔街之狼》学的,我就是刚看完这部电影,用它的风格写的,该感受到此片的优劣了吧?说完本片的剧情和台词,再谈谈我对本片其它方面的看法吧。

首先镜头,我对影片中三个镜头印象特别深,其中第三个就是我刚上面说的影片结束是的那个镜头,我以说过这里就不重复再说,还有两个镜头一个就是影片开始后没多久,有一部男主角开车停到一矮房边,然后走出车门,这里导演没有连贯的拍摄男主走出门的过程,而是用了一个剪辑手法也可以称之为跳跃蒙太奇,把中间那开门、下车的一秒减掉了,或说跳过了?这我还是出生以来第一次见到这种拍摄手法,以前从没有见到过跳过如此短的动作间歇的叙事镜头,这是第一次见,觉得真的很新颖、很独到。这种镜头给我的感觉是传达出这个人,开门下车的这个人他很精干、很忙,精干到不浪费一分时间、即使是开门下车的时间,忙碌到不空闲一分时间、即使是那开门下车的一瞬

他也要抓紧;加快了影片的节奏,就这么短短一秒钟的间隙都要跳过,以至使这么一个从车里走出画面这么一个完整的动作过程中出现了一点中断,其它的叙事场景那就可想而知了,更得要抓紧步伐、不能拖沓缓慢了,这无形间就加快了影片的节奏,同时这样的快节奏又怎能不对观众产生一定的心里影响呢?使观众的神经紧张起来,是观众对人物的感情复杂起来,因此这短短的一瞬,又何尝不是一种心理蒙太奇呢?这是这个镜头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还有一个镜头就是影片中男主首次到瑞士银行中会见瑞士那个银行里管事儿的哪位帮凶的时候,镜头连续切换他俩的近景画面,而两人的背景却不同,瑞士银行家的后面是一个较小的鱼缸、呈蓝色,而男主角身后则是整面墙那么大的蓝玻璃,玻璃外>景色的面积比鱼缸内景观的面积大,玻璃外景色所呈现和代表的复杂度比浴缸内景观所呈现和代表的复杂度高,这样就通过对比蒙太奇,显示了男主角和瑞士银行家两人的角色地位和才干实力的悬殊差距,这个镜头对我这个初学分析镜头的学生来说留下了印象。对于色调,影片选择的是蓝色偏白的色调,对于驾驭和配合影片节奏、适当抒情和表现人物也许是有一定好处,但是由于我影片的情节和表现方式以及节奏就很不喜欢,也谈不上什么对影片色调的喜好了。对于灯光,我只记得有一个镜头给我留下印象,男主角在飞机上因嗑药而放肆后,在下飞机时被安保人员叫进办公室等候,交警把什么牌子交给男主角示意他可以走了时,男主角脸上打的光是刚好照亮了一半的脸,一面亮、一面暗的,这样酷似双面人的脸之造型,给人一种亦正亦邪的的感觉、突出了男主角的乖张形象、象征着男主角的阴暗人格,而坐在男主角对面的警官的脸上大的光却更亮,照亮了他两面脸,这样就和男主角那阴暗的形象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人物正邪两边的立场。这里是用到了灯光的作用。对于声音,此片有一个用拍打胸腔来发声的人声音乐,我觉得在其中是为了做个标志、就像个道具一样,但是根本不够吸引人,想法幼稚、以致流于装逼,效果并不理想。其它的声音我就记得有个配乐来着,用的是很有名气的乐曲,所以配起乐来就找到共鸣,配的比较好,但是我忘了是什么歌、什么调了?对>电影艺术制作方面的评价就说这几点吧,总之觉得不怎么称赞,比如影片对于可要有大量描写,可是重点描述嗑药感觉的时候明显拍的不如《猜火车》,影片还有对华尔街股票推销办公楼里面人们纷纷忙碌工作的场面的描写,可是做的明显不如《抢钱大作战》或《华尔街》?再加上影片节奏的把控我实在是欣赏不来,所以不怎么喜欢本片总体的艺术处理。

总而言之,对于《华尔街之狼》这部电影,我除了看好影片结尾和那个跳过下车的镜头还有演员的表演外其它的方面都不怎么喜欢。

 

第二篇:真实的“华尔街之狼”

真实的“华尔街之狼”

首先要指出,看奥斯卡入围影片《华尔街之狼》之前,请不要期待能看到一部类似《华尔街:金钱永不眠》或者《大而不倒》那样的金融题材电影。事实上,马丁?斯科塞斯和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联手打造的这部《华尔街之狼》,基本上可以说和华尔街一词所指代的金融业没什么关系,更像奢靡的生活方式的“礼赞”片。

但电影《华尔街之狼》的主人公原型乔丹?贝尔福特—他也是《华尔街之狼》一书的作者—确实是一位相当成功的金融骗局制造者。 23岁的乔丹?贝尔福特在自己的肉类生意失败之后,便去了股票经纪公司,学会了金融世界的一些基本规则,之后他便买下一家名为Stratton Oakmont的股票经纪公司,于19xx年开始“创业”。 乔丹?贝尔福特和自己的小伙伴们做的事情非常简单,方式与一种被许多人称为“拉高出货”的经营策略很相似。这家公司先怂恿不知情的投资者购买低价的垃圾股,以推升垃圾股的股价,

真实的华尔街之狼

然后抛售自

己持有的股票,进而谋取巨额利润。而投资者却很可能会在股票崩盘时一无所有。

骗局的逻辑很简单,所以重在“执行”。贝尔福特拒绝聘用任何有经验的股票经纪人,反而将原来为他开卡车的一批年轻热血的销售员招至麾下。他向他们传授了自己拿手的陌生电话推销技巧—“柯达推销术”—首先不要提及某只无名的场外交易股票(低价股),而是吹捧一只蓝筹股(比如柯达)。在投资者接受了蓝筹股这个诱饵并开始信任经纪人之后,经纪人才会推销垃圾股。据相关人士回忆,当时贝尔福特的座右铭就是:“别让客户挂断电话,除非他们接受或者扭断脖子。”

此外,为了刺激这些渴望财富、愿意奋斗的年轻人,贝尔福特开着法拉利跑车上班,每天要对员工进行两次演讲,打造对自己的个人崇拜。当然,贝尔福特也不会亏待自己的小弟。根据《福布斯》杂志19xx年的报道, Stratton Oakmont的经纪人每年可以赚到大约8.5万美元,而此前他们可能只是一个负责铺地毯的普通蓝领。上世纪90年代,贝尔福特在其巅峰期聘用了1000名股票经纪人,涉及的股票发行总额超过10亿美元。

不得不说,在销售技巧和为员工洗脑这类事情上,贝尔福特天赋异秉。FBI检察官丹?阿隆索在调查贝尔福特的案件时,被贝尔福特的口才深深吸引,并邀请他到曼哈顿区检查院为检察官们演讲。

19xx年,贝尔福特被起诉,罪名是因为欺诈和哄抬股价导致投资者损失近2亿美元。但他利用自己“讲故事的能力”再次“翻身”—“自传”《华尔街之狼》一书大卖,还吸引了莱昂纳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