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邦妮 老女孩 20.03.20xx

第1节:序一 成为柏邦妮(1)

序一

绿妖

成为柏邦妮

邦妮说,我绝不减肥。后来,一年中她减去三十多斤。

邦妮说,我决定一辈子不买房。现在,她住在一个一百五十多平、三室一厅、卫生间就有俩的大房子里。

而她上一个住处的样子,我还记得。那是一个小房子,有三个像鸟窝一样的卧室,还有一个同样小的客厅,里面川流不息地来往着各路人等。进门后想找个地方坐,需要在杂物堆积如山的沙发上拨拉半天。洗澡间刷了王家卫风格的绿色和紫色的漆,一边冲澡,一边往下掉漆皮儿。厨房玻璃破了,是冬天,糊一张张靓颖的大海报,画着浓重眼影的张靓颖对每一个进厨房的人傲然微笑。

有跟她谈合作的老板回去跟人说:那孩子,自己住在垃圾堆里,存钱给爸妈买房子。

那个房子却又有一种魔力,不止是困窘际遇里的王家卫和张靓颖,闪烁着北漂文艺青年的俏皮劲。它还有种下大雪的深山老林里,你迷了路,远远看到一座木头屋还生着火的那股魔力,所以,屋子虽小,客常满座,"固定人口是三个,常驻人口是五个,流动人口约等于六七个,高峰时期也曾经到达十个。"一次只买七毛钱肉的副导演李一勺、自嘲"我最擅长的就是躲开"的龙套演员、不合时宜的电影导演、听到别人放流行音乐就愤怒地放柴可夫斯基的女演员马青皮……他们多多少少都被写进这本书里。那是无数个青春、梦想的狞厉挣扎,他们来来去去,得意、潦倒、恋爱、失恋,有人永远离开北京,有人就此留下,但变成另一个人,或者至少,不再回到这里。

在一篇小说里,邦妮写一个年轻人在她家里吃饭,"他连碗底的最后一点土豆泥都用筷子刮出来吃掉,吧嗒吧嗒的咂着那点香味。我还记得白瓷的碗底,像被犁过的田,像雪橇走过的雪,最后留下的那点儿土豆泥。"--就是那种气氛,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在许多年里,像被外面的冰天雪地吓坏的迷路者,钻进这间弥漫着炖肉香的小房子里,吃一顿好饭,睡个有床的觉,再出门奔波。

那时邦妮和一个影视公司的老板讲到她的《成为夏末初》,说,是讲一个女孩子为了成名,付出的巨大代价……老板微笑说:"什么代价?不就是和人睡觉吗?"

那个微笑激怒了她。还有我。

是成长过程中这些混沌难言的得到和失去,以及,你以为是得到的失去,你以为是必然却依旧痛苦的自我修改,你给自己分娩了另一个自己,更好更成功,但你却还惦记着最初的那个我。

甚至还包括付出幸福,为了更幸福。包括离开那个粗糙恶劣的小房间,搬进大房子。包括书里出现的所有爱过的男人,邦妮没有删掉他们的痕迹,她故意的。那些痕迹,就这样不动声色汇入她写的更多人的聚散离合里,这一部分,她写的淡,像侯孝贤的电影,镜头都是远的,镜头下的感情却是浓的。还加了多愁善感青春中第一次的叹息。

第2节:序一 成为柏邦妮(2)

代价的长长的名单上,还要包括无数的悖论,比如减肥和买房,邦妮就是这样不停以今日之我,推翻着昨日。循环往复,川流不息。然而这或许就是人生必经阶段。一会儿是山一会儿不是山最后还是。只是邦妮的循环,因为她自己文字的定格,比别人分明,也因此显得好笑,还有悲怆。

可是以上都只是文字,见到邦妮这个人,你就会觉得,去它的文字,但愿所有文艺女青年都长成她这样才好:滑稽、亲切、敏感而不神经质、从心底向外散发温热。她是每次饭局在杯盘狼藉中抬起头问大家"最近看了什么好书?",一边掏出小本本记下来的人,也是文艺女青年大聚会里最奔放谈性谈欲望聊荤段子的人。她还是我所有朋友中,住最大房子的人。

说到这里,就得说说她妈妈。邦妮的妈妈,那是一朵奇葩。谈笑风生间,做好一桌菜,抽着烟跟我们聊天,她是个口语大师,讲起话来你犹如亲见。她讲自己闭上眼,宰杀一条活蹦乱跳的大鱼,一边口里念叨:鱼啊鱼,别怪我,是张姗姗(邦妮)要吃你,可不是我要吃,然后哈哈大笑,一点不像个"妈妈"。

写妈妈,没有人比邦妮自己写得更好:我的妈妈比我更像一个丰饶的大地女神。她一年四季永恒的短裙,一丝不苟地展现她修长的小腿,即便站着忙碌一整天,也不肯脱下七公分的高跟鞋,清晨五时起身化妆,多年前那么封闭也敢敞开狭长的胸襟,露出雪白的乳沟,对着小学五年级的我教诲:"要的就是这味儿!"我的妈妈,高烧到神志不清,送她去医院前,

她还要挣扎着爬起来说:"不给我化妆,我不出门!"--邦妮的沙龙女主人的范儿、她看见谁都"往家来往家来"的热情劲、她的豪爽、她对身体和欲望开放坦率的态度都来自于妈妈。

为了在北京买一套房子,妈妈重出江湖,再开饭店。开饭店是很累的,邦妮每次说到"拖累父母",都眼眶发红。可是同时,一想到妈妈又踩着高跟鞋,风风火火、嘻嘻哈哈地应酬各色人等吃客,每个人都高兴,每个人都被她安抚得服服帖帖,就觉得,那真是饱满生动的好生活。

一套大房子,背后有这么多故事。我能写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男主角的故事,也许会留到下一本书,邦妮自己写。

邦妮说:我喜欢泥沙俱下的生活。

所以,也许并没有悖论。邦妮的人和生活就像一片原野,生机勃勃,原始而磅礴。春天时开的花,和秋天的果实并不矛盾。冬天的大地冰封也并不是绝望。

有两个世界。一个是我们肉身在其中行走的世界,在那里,大房子、钱、社会地位……都是保护,避免肉身直接被生活打磨到血肉模糊;而在另一个世界里,我们扯下一切外壳,袒露肉身心脏,拿一些永恒的问题打磨自己,即使破坏生活也在所不惜。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好像一条鱼,被刮去鱼鳞时也是它全身知觉最为敏感之时。于是周期性自我刮擦鳞片、周期性自我怀疑、周期性自我厌恶。

这本书,就是邦妮的两个世界,一份泥沙俱下的生活,一个老女孩的内心。

第3节:序二 错中动人(1)

序 二

周云蓬

错中动人

听邦妮说话,仿佛跟国手打乒乓球,乒乒乓乓搞得你手忙脚乱。她是那种大悲大喜型的人,大红大绿,让人担心再过分一点就土包子了。第一次,参加她的新书见面会,底下坐着很多文艺小男女。邦妮说的正兴高采烈,突然来个急转弯,说:其实,我小时候是很自卑的。

然后就无语凝噎起来。坐在下面的我有些尴尬,台上的她倒是自然而然。后来相处多了,知道这就是她的常态。

某次,绿妖、邦妮和几个闺蜜在客厅开妇女大会,我进卧室换衬衫,邦妮举着一件新衣服尾随而入:周老师穿这件,然后站在那儿,眼巴巴地等着看我脱衣服,弄得我又尴尬了一次,多亏绿妖进来解难。她觉得自然,你就心虚自己太不自然。

一个人掉到水里,一定很狼狈,而一条鱼跳起来又落下去,就很优美。邦妮某种情况下,就是一条鱼,而我们只能是岸上替鱼瞎操心的人。瞎操心就是以爱的名义互相伤害。很久以前,她和某一任男友分手了,回家养伤,临回北京,父亲送行,正言厉色教训她:你这几年是彻底的失败。看谁谁找的男友全家都带到美国去了。邦妮对她爸爸报以不可克制的怒吼。在北京漂过的男女们,都曾和自己的爸爸这样吼过。不要互相伤害,就算出于爱也并不享有特权,这是我们的心声。

邦妮回来了,买了大房子,在书房里勤奋地写剧本,忙着健身减肥。买房子的女人,是对男人世界的温和宣战。可世界自始至终都是个不讲理的老爸,他强壮时,对你瞪眼睛,你哆嗦着反抗;等你强大了,对他又不忍割舍。你拿他无可奈何,只能写成小说编成剧本,把那些曲曲折折的生活,印在纸上,像一幅有关自己生命的手绘地图。

在艺术中错误才能很动人,艺术让错误绽放成奇葩。邦妮聪明地回收自己的不好和错处,把它们锻造加工成机灵古怪的、闪着光的优点。你来买这些错误之花吧,按照她的地图尝试走进她内心,但谁知道会通向哪儿,或许迷宫一样的世界和这张自相矛盾的地图最匹配。

不但有高潮而且是多重高潮

昨晚十二点,看的《让子弹飞》首映。很少有电影能让我这样冲动,幸好这部电影值得。

前些日子读木心,有一段话我很喜欢,他说:"宋词是唐诗的兴尽悲来,对待自然的态度转入颓废,梳剔精致,吐属尖新,尽管吹气如兰,脉息终于微弱了。"我很喜欢他提到的"气息"和"脉息"这两个词,让我想起电影。在我看来,如今的台湾电影和日本电影不免给我这种感觉:精致清新,但是脉息微弱,格局小了,不再有豪壮狂放的气象。

第4节:序二 错中动人(2)

看《让子弹飞》是酣畅淋漓的体验,整个电影院都在沸腾。每有给力台词出口,电影院

里有人大叫:"牛逼!"就像听摇滚演唱会,很难在椅子上安坐。摇头摆尾,大声爆粗,都无所谓,因为大家都差不多,跟子弹一起飞了。看中国电影很难高潮,因为不给力,因为找不到G点,如今不但有高潮而且多重高潮,真的爽到,确实不容易。

我却一直在想脉息和气息这两个词。电影一开头,土匪们纵马跃出山林,那一组日光下漂亮的移动镜头,只有黑泽明的电影里才有。最后的高潮,山林中打斗,不过寥寥数人,却觉有千军万马。李安说,电影有几个要素,思想,感情,运气,技术,最后是个性。姜文的电影全是个性。一个人怎么能这么霸道的自恋,这么自恋的霸道,这么自恋而霸道而让人喜爱呢?因为他的个性深处是敞亮和单纯。

他信奉的那些东西,久远而浪漫,比如男子应该醉卧美人膝醒斩仇人头手中刀一把快意雪恩仇,比如男儿膝下有黄金应该站着挣钱站着花钱没什么值得跪下,比如不好来的钱应该好散,散给什么人?散给世上受穷的人。这些东西,我们在古早的小说里见过,在传奇的故事里读过,小时候也在我们的血液里沸腾过,以为天经地义。那时候的英雄枭雄是穿漆黑大氅的虬髯客,是像金子一样赤诚的男子,但是后来,这种趣味不再有人认同,不知何时,英雄也变得暗淡,晦涩,落魄和龌龊,怎么就变成身份暧昧心事复杂一脸胡茬和倒霉的中间人了呢?上课时老师说,这呼应了时代精神,将英雄凡人化,人性化。但是我就是觉得,不管怎么说吧,太不给力了!

其实给力,就是气息壮,力道足,不给力,就是气息微,力道弱吧。一个国家有一个国家的气息,一个朝代有一个朝代的气息。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气息。像陈大导张大导,我的感觉是,人近老年,气息衰微,虽有外壳庄严,里面已经是入不敷出。所以把玩纠结,把玩精小,当年气壮山河,如今是江河日下。手艺还在,那股子悠悠荡荡豪豪壮壮的气,没了。

说了这么多,该有人说我只讲虚的,不见实的了。我看《子弹》,最大的感受就是,姜文真是把好刻刀啊。演员就像石材,导演就像是刻刀,印刻得好不好,要看他怎么把握材料。姜文几乎从不失手。刘嘉玲在《狄仁杰之通天帝国》里架不起一个女皇的气象万千,但是在《子弹》里演一个有情有义有欲的妓女,那么鲜活水灵,一个拧过来的背影,一个斜斜的眼风,风骚入骨。

葛优在《赵氏孤儿》里只有单一的表演,因为角色单一,但是在《子弹》里,他呈现出他最好的表演。葛优最大的特点就是,悲喜难分,在极端的悲中一转眼,滑稽相又出来,在滑稽中悲怆陡然叠加,滑稽又嘲讽了悲怆,滋味复杂难言。唯有复杂,所以丰富。葛优的复杂丰富,一直以来被低估,惯常让他演大喜,演大悲,却少有悲喜难分。《子弹》里他演的马县长,是整部电影里最精彩的人物,我觉得甚至也是本年度电影中最精彩的人物。

第5节:序二 错中动人(3)

这个小人物贪财怕死,狡黠圆滑,却又那么妩媚可爱,贴心贴肺。因为他的恶,是人性本身的恶,贪婪,好色,怕死,不是非人性反人性的恶。这种小奸小恶就像某些人脸上的痦子,生动而亲切。张麻子刚强,他柔媚,一张一弛,非常般配,再看看他们偶尔调调情,真是赏心悦目啦。而且他演活了一种有中国特色的人物:师爷。师爷是什么人物?是站步高,留步宽的人物,但是他自身没有下棋的权力,只有观棋的权力,有出招的本事。他就像乌龟一样,有时也会探头探脑一窥究竟,到了险恶之地又会立刻缩头回去,打死不出头。他们世故通达,最会揣着明白装糊涂。在中国,不会做人,就没法做事。世故即经营人际,最高明的世故是,他不全是为了人情,也不全是为了功利。在人情份上,功利你不得不给他五钱,在功利面前,人情他也替你担待三分。但也就是这三分五钱的交情,大难临头,他又是铁甲乌龟一只。

要说缺憾,我觉得是周润发演的黄四郎。土匪和师爷,妓女和县长,都是接地气的人物,唯独这个县城恶霸,却显得不那么正宗。他的手段毒辣,做派周到,亦绅亦匪,是个复杂人物。但是那时不时往外蹦的英语单词儿,那股子来自西方的绅士做派,总是透着奇怪。师爷千百年来都有,这个土匪虽然听莫扎特,但有留洋背景,也算解释通顺。但是这个绅士风度的县城恶霸,显得没有根基。我觉得要是能把官场上的一些人物,有官威也有官心的人物,写进去,就更有意思了。一匪一官一师爷,就好玩了。另外就是,故事的后半部分过分复杂,机关算尽,现实的故事开始走向荒诞,虽然说是风格一种,但是老觉得不太踏实。

最后说一句,我非常佩服本片中的土匪哨儿。操!这是怎么想出来怎么考证出来怎么编进去的啊?啸聚山林,就是这么个啸法吧!土匪哨儿一响,电影的神采多了三分!

第6节:世界是一场婚礼(1)

世界是一场婚礼

我忘记我是怎么认识老那和董董的了。他们是一群人嘛!不但有老那,有董董,还有机更,还有三毛……认识了其中一个,就认识了全部。他们变成了我们。一群流浪人,一群流浪狗。不知怎么当时大家都养狗。养那种土狗,菜狗。菜狗比土狗还笨,长得傻大傻大的,见到谁都狂欢喜。我们当时都很穷,吃不饱,狗也比我们好不了多少。经常是晚上大家凑几包方便面,下一锅,唏哩呼噜热热腾腾吃下去,剩下的扒拉扒拉都给了狗。有时有钱了,就

带着狗去找小超市,已经午夜了,狗能跟着我们走一个多小时,就为了一根火腿肠。我们住一起,就一间小屋可以上锁,有那么一张床,谁带了男人或者女人回来就睡床。其他的人就睡外面的床垫,地板上。我们说老了谁都不要结婚,我们要弄一个公社,我做教导主任。我们谁都不弄钱,机更说:"你不要管,他们会变出钱来的。"奇怪的是,总还是有钱变出来,虽然只有一点点。

老那比我们还穷,他经常没有地方住。他经常抱着一个小箱子,里面是他的全部家当,午夜了还找不到地方住。到一个朋友家里随便挤一挤。要不就到小学去,睡操场上的值班室。值班室有一个老头,总是喝得醉醺醺的,举着好大一个电筒到处照。值班室外有好几个木条箱子,住几只流浪猫。天冷了就进屋子睡,和老那一起。

老那以前不是这么穷的。他卖盗版影碟发了财,买了很多金戒指,金项链。有一天,他突然觉得很没劲,关了店,把金子都送了人。他的女朋友也跑了。老那一天到晚看电影,他看了一年,两年。醒来看电影,看电影睡着。他看电影不是为了写影评或者要拍电影,他就是为了看。他把影碟寄存在几个朋友家里。我们都看不下去了。那时我们都好年轻,虽然其实现在我们仍旧很年轻。年轻人嘛!总要做点什么呀!老那,你消耗了什么,又生产了什么?老那,你这样子是不行的嘛!老那根本不管我们,他说,他就要这个过程。他不是要一个顶针式的人生,积攒所有能量创作一个作品。他不要。他只想看电影而已。

后来我知道其实事情还有一个版本是这样的:老那认识了一个人叫牛牛。我也认识牛牛,因为牛牛追我。牛牛是一个东北傻小伙,他没有受过绘画的专业训练,但是特别喜欢画。老那的影碟店赚了很多钱,其中一大部分是牛牛的。老那要关店装修几天,牛牛就说:"老那,你就让我在你的店里画点画吧!"老那答应了。几天以后,老那再来,店里铺天盖地都是那种乱七八糟毫无章法但是充满自信过分夸张的画。从那个时候开始,老那的人生就开始了某种神秘的逆转。不久之后,整日面对这些画的老那,终于决定关店了。

老那是一个伤感的人,有一点七十年代文艺青年那种羸弱的浪漫情怀。我记得那年的除夕夜下雪,我们坐车到城里去。车里放着伤感的流行歌曲。老那带着我,一夜之间走遍了全城。他指着一个黑洞洞的窗户跟我说:"某年,我住在这里。"然后转到另一个窗口,那里已经有了人气,说:"某年,我住在这里。"那天晚上的雪一直没有停。老那跟我说,这一夜走完了他一生。老那就是一个这么伤感的人,所有关于他的故事都是伤感的。我不同情老那,因为,这种伤感正是他要的。

董董一点都不伤感,他很喜感。董董是个小孩,八零后得很。他很瘦,长头发,一米七

八。董董玩音乐,很有天分。他随便唱点什么乱七八糟的英文,也能唱得特别好听。他是那种小孩,有天突然抱回家一盆大麻,跟妈妈说:"妈!你给我好好养啊!"然后就消失了。妈妈就老实的给他好好养着,至今不知道自己养的花到底是什么。有一天,谁给了他一本摇滚乐的书,叫《伤花怒放》,看得很认真。过了一会儿,有人过去了,跟他说:"董董!你拿

反了啊!"董董不认识字。董董的爸爸自杀了,他有一个二百五的妈妈。他不想上学了,就不去上学了。所以董董没有文化。董董最喜欢老那,因为老那可以给他讲故事。老那脑子里装着不知多少部电影的故事,随便讲讲都是故事。董董最崇拜老那,说他是个艺术家!大家轰然大笑。

第7节:世界是一场婚礼(2)

董董家有一个旧房子,我们就住在那里。房子里啥都没有,只有自来水。这个房子以前是租给一个黑社会,他狡兔三窟,这算是他的一个窟。有天晚上,我们刚睡下,黑社会一脚把门踹开了。第二天我们就给房子安了锁。房子的厕所里摆着他爸爸的遗像。晚上我去上厕所,起来冲水的时吓了我一跳!一个脸色苍白的中年人,温情脉脉的看着我。脸上线条很硬,眼神却很温柔。有时我从董董的眼睛里也能看到这种眼神。

有一个事让我觉得董董很可爱。有一次,我们和董董出去玩,在海上玩皮划艇。前面突然出现一个汽艇,冲锋破浪的就过去了。董董跳起来喊:"给我划!老子要追上他!"我们就一个劲的划,拼命的划,一本正经的想要赶上人家汽艇。董董那种豪气特别好玩,就像一个小男孩骑着一辆破自行车,突然被旁边有一个胖男孩得意洋洋的骑着一辆山地车超过了,就一定要死命追上人家不可。还有一次我们去沙滩上骑马。董董看到一匹大黑马,油光水滑,很漂亮。租马的人说,从A骑到B,三十块钱。董董就爬上马背,扬鞭催马,感觉自己是个西部片电影明星一样"驾!驾!驾!"的喊个不停,眉飞色舞,自我陶醉。他从A骑到B,再从B骑到A,过了瘾下来一问,要六十块。董董想不通,为什么要六十块?我们也想不通。董董不但想不通,而且屁股痛,他耍帅,不要马鞍,把屁股和大腿的皮都擦破了。

董董养了一条特别大的狗,也不是什么名狗,是一条菜狗。有一段时间城里打狗,董董就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带着他的狗跑到城外去,很晚了再偷偷的带着他的狗跑回来。每天如此。所以,现在一想起董董,就想到一个少年人,带着他的大狗,天色迷蒙,他们疯狂的跑啊跑。

但是后来董董的狗还是被收走了。董董哭了。

再后来老那变成一个三流DV影像师,他到农村给人家拍结婚录像带。我问他,你看了那么多新娘,新娘美不美啊?他说:"我不知道为什么女人结婚那一天,要把自己打扮得那么丑。"带着他的DV参加一些亚非拉的影展,董董变成一个乐队的主唱,有时也到北京来演出。总是住在青年旅馆里,睡散铺,因为挣不着什么钱。他们的乐队叫"万能青年旅店"。这五年中国的变化好大,我们的变化也好大。我们以前老是觉得"青春很长很长",其实后来

觉得青春也没有那么长。我们那时候好年轻,虽然现在我们仍旧很年轻。

老那最喜欢讲给董董听的故事,也是我最喜欢听的故事,是讲法国一条河边上的青年人。他们都是未来的艺术家。根本算不上幸福,又有很多欲望得不到满足,年轻,饥渴,孤独,但是非常单纯,就是那么一个时代。他们也很穷,也喜欢喝酒,乱搞。他们睡在地上,在旁边挖个水沟,引点水进来,为了不被臭虫咬。他们一人举一个蜡烛,照着看书,读诗歌。他们有了一个女人,就变成了大家的女人。有一个酒吧的老板,经常赊面包给他们吃,他们用自己画的小画抵债。他们不讲道德,不管观念,色彩丰富,不拘礼节。他们只想快活地生活。有一个最检点的家伙,有一天看见一个新娘穿着婚纱骑着自行车从面前跑过,他就赶紧追了上去,和她结了婚。他们的生活就像一个婚礼,世界也是一个婚礼,一个永远在进行的婚礼。

第8节:我们家的龙太郎(1)

我们家的龙太郎

龙太郎如果活着,应也七岁了。今天我突然想起。

龙太郎来我们家的那天,正好是七月一,一个盛大的,有纪念意义的日子,有旗子降下来,也有旗子升上去。全国都在欢腾。我困倦地睡下了,夜里,妹妹回来,惊喜地把我拉拽起来:"姐姐!姐姐!"

我睡眼惺忪地挣起来一看,地上满地滚着一团白。肉肉的。我唔了一声,就又继续睡了。

那就是刚满月的龙太郎。

妹妹嚷着要弄条狗来,已经嚷了小半个月了。前两天去了乡下,这就抱回一条。我是心狠的一个人,不是我的,我不要,有种淡漠,也不会去怜爱,只是看了看,并未觉得可爱。直到后来,妹妹的家里不让养,必须放养到我家里,她哭着喊着把狗送过来的那个晚上,无人的时候,我小心地窥看它,它只是一个劲肉麻地舔我。这才放纵自己欢喜的情绪,偷偷的,不声张的。于是欢喜就又加倍。我将它抱在膝盖上,好小一只,好可爱哦!它只有我两只巴掌那么大呢!

现在,我仍爱狗。狗是所有家养的动物中,我最喜欢的。尽管宠物多少有点奴性。自然界的动物中,早前些年我特别喜欢狼。因为狼是那么忠贞,体恤,深情。这种喜欢是远远观望的,动物世界的,想当然的。狗是可以切近碰触的,可以拥有的。猫恋食,狗恋恩。狗更

温暖。我喜欢狗的眼睛,那种单纯和孺慕,会使我打从心眼儿里高兴,感动。

可是,我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去喜欢一条狗了。我偶然在路边看见一条小狗,还是会欢呼,雀跃,去抱它,亲它。可是我心里很明白,我不可能再去养一条狗了。

这名字是我妈妈随口起的,她看电视的时候,正好新闻出现了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她就说:"就叫桥本龙太郎吧!"知道的人没有不笑的。后来叫它龙太郎,有时候也叫它郎郎。晓微一家是上海人,于是她妈妈用上海话喊它:"龙塌郎!"我觉得也满好听。那时,只要新闻一播桥本龙太郎的名字,它就警觉地抬起头,四下张望,放下了手边玩耍的骨头。我们就大笑起来。

龙太郎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乐趣。包括那一身的白毛,洗干净了,尾巴像朵白菊花。包括它睡觉的样子,仰天躺着,爪子耙着,露出白肚皮--它还会伸懒腰!它也会趴着睡,四只爪子平平伸着,像一张完整的羊毛毯。它喜欢把我们每一个人的拖鞋从门口拖到沙发底下,或者床底下,让我们永远找不着。我知道基本上所有的狗都会这样,但是我们还是因此宠爱它,就像所有的孩子其实都会哭会笑,我们却总觉得自己家的特别天才。甚至因为它的笨拙,我们更加疼爱它,就像我们看到一个孩子算术,搬着手指头算了之后,就去搬脚指头。我们需要的只是一点简单的娱乐,就像看一个天真的孩子的把戏。我们都忘记了,狗也是一个生命。它不会仅仅停留在稚气淘气的童年,它也会长大,会衰老,会死掉。

第9节:我们家的龙太郎(2)

龙太郎不是一条聪明勤劳的狗。我们不需要它那样。它根本不会看门,太胖了所以跑不动,一跑就会喘气,它也不会什么才艺表演,只是热衷搞破坏。我们训练它大小便训练了很长时间。它对吃的相当挑剔,因为我们给它吃的太好,把它惯坏了。龙太郎像是一个衣食无忧的皇太子,一切都不需它操心,皇上又总是不死,一点用武之地也没有,时间一长,心思荒废,情绪也萎靡了。

是的,我到现在才开始想,我们豢养宠物,是多么残忍的一件事。因为一家子都很忙,那时候家里开着饭馆,父母回到家中都是午夜,而我在念高中,也是一样。龙太郎整整一天,都见不到一个人。它住在四楼的一小套房子里,住了好几年。夜深了,大家也都累了,几乎没有谁会带它出去溜达。因此,它总是用一切可能想窜出这个家,有时只要我们一开门,它就会箭一般地钻出来,呼呼冲下四楼,撒腿一阵疯跑。我们只好呼喝着追出去。它不认路,它连这点本能也丢了,如果找不到它,它就变成野狗了。

一个夏天的中午,下着暴雨,我还来不及换鞋,就跟在它后面追了整整五公里,等到把它一把抓住的时候,我全身都淋湿透透了。它一身的泥巴,一身的脏水。为了怕它继续逃跑,我只好一直抱着它。它很重,很沉,我一边走一边哭。我不知道是不是给累的。高中相当辛苦,我上得很憋闷,是一张绷得紧紧的弓,轻轻一弹,就会情绪崩溃。或者,只是伤心。我不知道为什么它这么讨厌我们呢?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么热情,一开门就会扑到我们身上的龙太郎,变得这么冷漠,这么麻木,这么不可接近?

大多时候,它独自闷闷地趴着。不理我们。也不感兴趣。

还有一个原因,压抑着它。我想,是性。龙太郎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至今,我还经常能在街上看到和它一个血统的狗,有和它相似的毛色和身形,连表情和模样都很相似。妹妹说它是板凳狗,我姥爷说它是西施狗。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狗,大概就是普通的土狗吧。因此,周围人家都不愿意把母狗给它交配。有时带它散步,它会一直追着那些小母狗跑,弄得我们怪不好意思的。它单独出去的机会几乎没有,所以也不可能去寻欢。平时看电视,它喜欢在我们身上蹭,喜欢谁抬着它玩,一只脚伸到它身子底下,将它的下半身抛得高高的,一下一下抬着它。后来,我突然发觉,这个游戏有这样浓重的性意味。它经常旁若无人地舔着自己的生殖器。这落在十六岁的我的眼里,觉得简直是可耻,无法容忍。我简直有些憎恶它了。

现在我想想,少女是这样一种人,格外的纯净,异常的敏感,为了捍卫自己的没有杂色的思想,可以冷酷地将世界划分成非黑即白。基本上没有回旋余地,也没有宽容的空间。对性,那种近乎白痴的天真,还有教徒似的严苛,使我厌恶起一只狗的自然本性。这是多么愚蠢呀!

第10节:我们家的龙太郎(3)

而我们一家人,就这样宁愿当它是一个孩子,去回避,就这样假装问题不存在,一直没有给它寻一个伴侣。

龙太郎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是在乡下度过。搬家,新装修,家人就忍痛将它送给了在农场开着鱼塘的小刘。他家里据说有好几条狗。这是我上大学的事了。送它走,我并没有亲见,妈妈是哭了一大场。她却总是安慰我,说那里对龙太郎好,因为自由。它有伙伴,再也不会孤单了。

妈妈这种神情,与其说是宽慰我,不如说是说服自己。她和我说起太姥姥的时候,也是

这种表情。我对太姥姥的感情,与对龙太郎有些相似。我的太姥姥,活到了九十二岁,今年过世。她的生命惊人的长,并且更惊人的是她一直疾病缠身,随时都要死掉。光是听说她快要死了,我都听说了快二十年。可是她一直没死,一直熬着,熬成所有人的负担。她的生活没有一丁点的乐趣,只有受罪。她整天躺在她有异味的床上,在幽暗的房间里,闭着眼睛养神。没有其他事情可做。她喜欢我。只要我一去,她就高兴,她的高兴是通过难过来表现的。她哭,拉着我哭,她只剩下一层布满老年斑的皮的手,抓住我,浑浊的泪水滴在我的手上。她唉声叹气地喊着我:"哎呀!我的孩子!"只要一看到她,我就心如刀割。

我妈妈的家族有自杀的血统。我的舅舅就是自杀死的。我妈妈也老说着:"活到六十就死,绝对不活成老不死!"我能理解。每当看见我的太姥姥,我就害怕。是对赤裸的丑陋的衰老的惧怕。每一回,我都暗暗跟自己发誓:我一定要经常来看她,让她高兴,我要她活得不那么痛苦。还有,我绝对,绝对,不会让我自己,老得这么难看,这么没有尊严。

可是,我并没有做到。我们都太软弱了。面对使自己难受难过的,不能承担的,我们也许宁可去逃避,去搪塞。并不是冷漠,其实,也许真是因为太柔软了,太容易动情了,于是,我们选择别开脸去。我对我的太姥姥并不怎么好,我并没有时常去探望她。于是,到了后来,她年事高了,记忆差了,对这个世界表现出惊人的冷漠来。她不记得我,也不认得我了。就像后来的龙太郎。

他们,是我永远的愧疚。我借着爱的名义去伤害的一群。他们被遗忘,被漠视,被冷落,于是就做了最后的抵抗--他们不再对我们抱有期望。他们也选择冷落我们。

妈妈和我一样。我们都知道自己力量微弱。太姥姥是妈妈哭着送去大连乡下的,实在是家里房子不够,我大了,需要自己单独的房间。我的姥爷,对他的亲娘很不好。妈妈跟我说起来,总是说,乡下也好,那边起码当太姥姥是个老人家,总能吃口饱饭吧。

第11节:我们家的龙太郎(4)

可是,他们不肯让这点空虚的宽慰解脱我们。他们,就死了。

是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的。龙太郎送去小刘家后不久,龙太郎就吃了拌着耗子药的饭,那原本是准备药耗子的。然后。

我是后来才发觉,对于一个生命来说,我所能做的,太少。而我们所谓的爱,又是多么的自私和软弱。我想尽量不去负担任何生命的重量,也不去成为任何生命的负担。但是,我

知道这样是不可能的。不管情愿与否,我们都必须和这个世界发生关系,和生命纠葛。哪怕这些爱,是这样混乱和单薄,这些生命,是这样脆弱。我只能尽量地珍惜着我身边的所有生命,有热量的,有情感的,有欲望的,讨人厌烦的。我只能将我这点爱,持续地传送出去,不管是空洞的,暂时的,微弱的,反复重复的。

除此,我别无他法。

我只能这样来纪念那些从我的生命中消失的生命。

第12节:妈妈的高跟鞋(1)

妈妈的高跟鞋

我从来没见过妈妈穿其他的鞋子,除了高跟鞋。我的妈妈永远只穿高跟鞋。她穿着高跟鞋爬花果山,她穿高跟鞋去海边。她从山上回来,鞋跟都被磨秃了;她从海边回来,鞋跟上带着有海腥味道的沙砾。小时候,我走在妈妈的后面爬楼梯,我伸手拽住妈妈的裙边。妈妈踩楼梯,永远是前脚掌。她的一半鞋子在楼梯的边缘,高高的鞋跟留在空中。有的时候,我被关在家里。我孤独地听着每一个人的脚步声。妈妈回来的声音,我像一只小狗一样听得清:哒哒哒。

我的妈妈是一位普通的工人,一个仓库保管员,一个只受过初中教育的女人。我妈妈喜欢抽烟,喜欢喝酒,喝红酒。我妈妈还喜欢《飘》,喜欢《呼啸山庄》,喜欢外国的香水和电影,我妈妈喜欢丝绒的衣服,亮片的旗袍,羽毛的披肩。我妈妈永远都化妆,从清晨五点到晚上十二点。我们没有见过妈妈没有化妆的样子,外人也没有见过。她高烧到神志昏迷的时候,爸爸带她去医院看病,她烧得从摩托车上摔下来了。就是那一回,妈妈也是化好妆去看病的。同时,穿着高跟鞋。

妈妈非常,非常的勤劳。我的意思是说,她真的很勤劳。我妈妈能干所有的活,她简直无所不能:她烧了一手好菜,这个中国东北的姑娘在结婚二十多年里,学会了一手地道的四川菜。她会织毛衣和毛裤,我十二岁以前的毛衣都是她亲手织的。我的棉袄和棉裤是妈妈做的。冬天妈妈会缝被子,歪着身子坐着,阳光下,绸缎上,那些粉红翠绿的龙凤泛着温暖的光。妈妈用牙咬断线头。妈妈把雪白的棉絮铺得平平整整。我的妈妈会打老鼠,会织渔网。我妈妈会泡酸姜,酸辣椒,酸豇豆。妈妈会灌香肠,做腊肉。我妈妈会种地,会喂猪,会打石头。妈妈的力气也很大,她年轻的时候能扛一百八十斤的石头,人称"铁姑娘"。我妈妈现在还能扛我。

我的妈妈喜欢跳舞。我八九岁的时候,全国人民都在跳舞。压抑多年的歌舞天性以及人的热情,都爆发出来。那么多的舞会,碰嚓嚓碰碰嚓嚓。不会跳舞的男人,羞涩的,宁可皮鞋都被擦扁了,也要学会跳舞。我妈妈是跳舞的高手。那时候的男人,都以能跟我妈妈共舞为荣。幼小的我,也被妈妈教会了三步四步。我在舞会里看妈妈跳舞。妈妈穿着鱼尾裙,她的小腿笔直,她穿着亮闪闪的衣服,头发盘成一个高高的发髻(我妈妈去学校里接我的时候,众女老师围着她,缠她教大家盘头),踩着一双七公分的高跟鞋。

我妈妈是一个热情开朗、精力充沛的人。她白天八个小时正常时间工作,她干三个保管员也干不过来的活,她年年都是"先进生产者"。下班之后,她在我们家的饭馆,做她的老板娘,一直工作到晚上十二点。她杰出的口才以及自来熟的天分,还有那种交际才能,让我们家的小馆子无比火爆。很多食客都是冲着她去的。她嘻嘻哈哈、风风火火地踩着高跟鞋走来走去。排场很大的小官员,婚外情的老男女,刚下山的黑道哥们,喝完酒大打出手的年轻人,吃白食的小混混,以及开了包间吸毒的瘾君子……妈妈应付着形形色色的人,无一例外,都被她安抚得服服帖帖。没有人不买她的面子--即便是在非典期间,所有的饭店门口,伙计们都在外头晒太阳扯闲篇。我们的小馆子居然还在盈利!

长大了以后,我也尝试着穿高跟鞋。只要穿过高跟鞋的人都知道,只要穿上走一个小时的路,脚掌就会火辣辣的痛。妈妈每天都穿着高跟鞋,从早晨七点到晚上十二点。她的工作,不允许她坐下来。为什么妈妈一点也不疼呢?她怎么能那么潇洒地,摇摆着,走来走去呢?后来,我一直在想这件事。

妈妈病了的时候,我们都不相信。像妈妈这样精神头很足的人,居然病了,怎么会呢?是真的。先是手麻痹,脚麻痹,接着是手臂、肩膀、小腿、大腿。然后是整个下半身。很后来的时候,妈妈告诉我,其实那个时候,有一次,她上厕所,自己怎么也站不起来了,就在厕所蹲了很久。去看病,去上海最好的医院看病。医生说,是脊髓狭窄症,七个年轻的医生都主张开刀,成功率却只有百分之四十。不开刀,病严重下去,随时都能瘫痪,开刀,如果不小心,也是瘫痪。我妈妈不能再穿高跟鞋了。

妈妈穿着平底鞋,在家里养病。开头,谁都没有告诉我。去上海看病,也跟我说是去旅游。我那时候昏天黑地地写我第一个电视剧,每日只睡三四个小时,每天写一万字以上。爸爸从上海打电话来,跟我说:"你来上海,陪我们玩吧!"我简直觉得爸爸发神经,忙都忙不来,哪里有那个闲工夫?

第13节:妈妈的高跟鞋(2)

后来,我才知道:去上海之前,妈妈把我们所有的四季衣裳洗得干干净净,一层层地收好。把家里收拾得整整齐齐。妈妈给我缝好了被子。她甚至偷偷摸摸地,给我爸爸物色了一个女人:一个三十岁的离了婚的女人。她私下里去看过,觉得模样好,性格也好。妈妈想着,如果瘫痪了,就不回来了。她不想给我们添麻烦。爸爸的反应是大怒,然后大哭。

这些事情,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妈妈和爸爸从上海回来了。没有开刀。妈妈说,一个老医生说,既然你的病一直没有让你瘫痪,大概你的构造与众不同吧?先观察看看吧!事实则是,他们俩交了住院费的晚上,两个人像孩子一样逃回家来了。他们没有跟我说。妈妈津津乐道,"上海的

东西很好吃!你爸爸带我去东方明珠了,我们在上面吃了点心!我说不好吃,你爸爸立刻说,不好吃?我们换一家!真的就带我换了一家!哇,你爸爸第一次这么阔……"

春天的时候,妈妈闲待了一个假期,还是闲不住,要求继续去上班。单位的一个农村孩子,一个临时工,告诉妈妈一个土方:用一种河边长的草,一捆一捆地晒干,然后煮鸡蛋吃。每天早上连汤带水吃一碗。不管你们信不信,就吃着这种东西,我妈妈的病似乎好了。她的手脚都不麻了,举止像过去一样轻活。隐患当然还存在我们心里:我和爸爸都害怕这仅仅是假象,也许某一日,还是会复发……但是不管怎么样,我妈妈现在又穿高跟鞋了。

第14节:永世不变的爱人(1)

永世不变的爱人

很多很多年之前,老师布置的作文,名为《我的爸爸》,我的第一句话是:在我们家里,爸爸和妈妈的差异,就像黑白照片一样鲜明。

如今,这么多年之后,重新拾起这个题目,我写的第一句话依然是这一句。

在我心里,爸爸和妈妈,像黑白照片一样鲜明。

我永远感激我的妈妈。我的自由天性都来自她。敏感,热烈,善良,纯朴,对生活充满希望,对爱情饱含憧憬,对美好事物的感恩,完整的牺牲精神,还有我一直在学习的,面对最不堪的打击的时刻,涌现出的巨大韧性。我的妈妈比我更像一个丰饶的大地女神。她一年四季永恒的短裙,一丝不苟地展现她修长的小腿,即便站着忙碌一整天,也不肯脱下七公分

的高跟鞋,清晨五时起身化妆,多年前那么封闭也敢敞开狭长的胸襟,露出雪白的乳沟,对着小学五年级的我教诲:"要的就是这味儿!"我的妈妈,高烧到神志不清,送她去医院前,她还要挣扎着爬起来说:"不给我化妆,我不出门!"

她对妆容的坚持,简直就是一种了不起的生活态度:一个女人,无论何时,都要美丽而骄傲地面对生活,高高地抬起自己的头颅。

可惜,这些,我完全没有继承下来。我活得太邋遢,太心不在焉。我的盛丽和妩媚,都只有爱才能开启:我就是《似水柔情》里的那个女人,白日里蓬头垢面,灰头土脸,在暗夜里迎接情人的时刻,穿上银白的缎子,黑发如流泉,馥郁神秘。没有得到我欢心的人,没有资格见识我的美和顺从。

我曾说,我对妈妈的爱和对爸爸的爱,是如此不同:如果我的妈妈,只是一个和我一丝血缘关系也没有的陌生女子,也毫不妨碍我欣赏她,爱她;可是,爸爸。

很长的时间,我都爱着我的父亲。

很长的时间,我都以为我不爱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在年轻的时候,是很英俊的。家里有老旧的黑白照片作证:那确实是一个好看的男人,轮廓深刻,浓眉大眼,端正而明亮,有一种坚忍纯全的气质。站在机床前,自信而满足,微笑着,全无磨砺和疲倦的痕迹。

其中有一张,是我从家里箱子底淘出来的,只有拇指那么大,镶嵌在小小的鸡心里,鼓鼓的。妈妈说,那是二十年前的玩意儿。可是我偷偷地挂在脖子上,一整个夏天。

妈妈喜欢说他们的情事。如何在大河里邂逅,如何一盘石磨定情,如何慌乱不能自持,如何面对流言飞语,如何毅然闪电结婚,如何白手起家。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一日午后,她从楼上偶遇他,他瞟过来一眼,于是一日都不能安宁,后来得知,其实他根本没看见她,全只是自作多情罢了。说到这里,妈妈哈哈大笑。

而我,却总是在一遍一遍讲述中,恍惚就站在夏日的那个楼梯口,心脏激烈跳动好似要蹦出来。想看而不敢看,匆匆一低头走过。

小的时候,总是很骄傲有一个体面的父亲,穿白色长裤白色袜子,身形挺拔,心灵手巧,无所不能。那种近乎崇拜的孺慕。

而且,我一直都很害怕我的父亲。他很严肃,不苟言笑。不常发火,但不是宽厚,他时

常忍耐郁结在心里,虚火上升,牙龈出血。喜怒不形于色,城府很深。三十岁生我,对我期望极高,因此十分严厉。在我印象中,我父亲从未称赞过我,即便是那些得奖的或者得意的文章,他也总是看不起,曾经一句"行文下流,像个文痞"的评价,使我伤心良久。妈妈的生气就像晴天下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可是父亲不一样。他生气是结结实实的,又总是小病不断,记忆中,在饭桌上说话,老是要揣测他的脸色。

随着长大,妈妈的教训对我越来越不管用。家庭教育往往落在我爸爸身上。我最最害怕的就是他要给我上思想教育课,只要他说:"我要和你谈一谈",我就像面临离婚的夫妻一样,倦怠缩避,脸色发白。父亲口才不好,翻来覆去说的无非是那几句,就像坏掉的唱片,跳不过去。我简直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父亲坐在我的小床上干巴巴地训导着我,讲一些要好好学习的大道理,叛逆少女眼巴巴地望着地面,心里想怎么还不快点结束。情景甚为奇特。现在,再也没有人教导我要怎么做,我的人生完全属于我,我突然有点怀念那种场面了。

第15节:永世不变的爱人(2)

我爸爸揍过我。是高二。一日,我的情书,塞在枕头底下的情书,被父母发现。晚自习结束,我回到家中,情书就摊在饭桌上。叠得小小的,从作业本上扯下来的纸,热烈而亲密的字句。他们一言不发地关上门,然后开始揍我。我的爸爸,抄起一把铁箍的雨伞,打击在我的背上,伞的布面破了,里面的铁骨被打断了,拉在我的脖子上,长长的一道血痕。他们叫我跪,跪了六个小时,要我认错,要我发誓再也不见他。血一涌一涌地冲在大腿上,麻木得没有知觉,我一滴眼泪也没有。我一点也不觉得我有错。我在捍卫我的爱情。我的冷漠激怒了父亲。他抓起我的头发,把我的头撞在了墙上。

这是那个从小不舍得动我一根手指头的爸爸啊,那个花了整个月工资给我买一件最洋气的滑雪衫,给我当马骑,给我做蒸汽小水车,一笔一划、在自己钉成的小黑板上,教我写"山海关"的父亲啊。

从那个时候起开始恨他。他不懂得爱情。他看《魂断蓝桥》说费雯丽活该。他不懂得艺术。他很世故。他很庸俗。尤其,他不懂得我。

记得那天是去拍护照的照片。一同去的是院子里和我同龄的一个女孩。我寒假在家,不修边幅到了极点,随意穿了件大毛衣就去了,披头散发。照相回来,爸爸激烈地数落我,说我太难看,太不会打扮,同去的女孩多么漂亮多么出众,把我说得一钱不值。我突然愤怒了。那是多么俗丽的漂亮啊,难道说,你的女儿竟然比不上这样的女人吗?如果说你的目标,是要把我培养成一个这样的女性,何苦要求我读那么好的书,何苦要浪费这么多年的时光?

我对着他,大吵一架,吵完大哭,委屈极了。

其实,后来,我才明白,我不能忍受的,不过是他,竟然用这个社会世俗的男人评判女人的眼光,来审视我。世上的男子都可以不欣赏我,蔑视我,冷落我,可是,你怎么可以?你是我的父亲啊!这世上如果只有一个男人可以毫无保留地爱我,欣赏我,难道不该是你吗?

又要到很后来很后来,我们拉锯着,撕扯着。他斤斤计较不厌其烦地叫我减肥,叫我穿高跟鞋,满屋子追着我叫我一定要穿内衣,比妈妈关心我的妆容百倍,我一步一步后退,妥协。最后,我终于发现,这个给予我生命的男人,残酷地给我上了第一课,使我认知,确乎世间男子便是如此庸俗而肤浅地看待女人,没有侥幸,没有例外。而我,只要一点点改变,就可以使他们觉得悦目顺眼。我终于可以使我的父亲满意了的时候,我也可以使大多数男人满意了。

可是,在我心底,我多么多么希望,他会对我说:"你是我最最美丽的小姑娘,小天使,无论怎么打扮,或者不打扮,你都是最可爱的!"我多么希望,他能这样来宠爱我啊!

第16节:永世不变的爱人(3)

在我十八岁之前,我和父亲没有交流。日常的对话,都只是事务对白。这在普通家庭中极其普遍。直到我考上了大学的那个夏天。我在高中的成绩烂透。出乎所有人意料,高考考了第一名。一整个夏天,家里都在大宴宾客,吃得我倒尽胃口。一个晚上,请的是我们四川的老乡,爸爸罕见的失控,喝醉了,烂醉。他对着我,喃喃地,毫不掩饰地说了又说,说了又说:"我们这些老乡的孩子里,就数你最有出息!"他像一个傻透了的老男人一样,口齿不清。

生平第一次,那种自豪席卷了我,我坐在那里,却觉得身体升腾得很高很高。我猛然觉得,其实这么多年以来,我是多么重视他对我的评价,我多么介意他对我的漠视,我是多么多么希望他能以我为荣,我突然觉得,其实我一直努力和叛逆,不过都是为了能得到他的肯定,得不到肯定,那么,只得到注意也可以。

他终于开始正视我了。小时候,我是那个被他抱高的小女孩,对视着他的眼睛,后来,我一直想跳高一点,让他看到我,可是他并不,现在,我终于长得足够高了。

我们开始对话。我们和解。我们心平气和有商有量。送我去念大学的最后一个晚上,在宾馆里,我和爸爸长谈到夜里三点。无所不谈,真正的成人那样的对话。此后,家里的大事小事都会征求我的意见。我的私事,也不再干涉。他甚至可以和我的小男朋友喝上一盅。

在我二十岁那年,我的书读不下去了。我在电话里,费力地向妈妈曲折表达这个意愿:我不想继续读下去了。我的妈妈,我一向以为最能理解我的妈妈,却带着她家庭妇女胆小和保守的本色,恐慌地拒绝我、安慰我,叫我忍耐到大学毕业再说。五一回家,这个念头不能淡,我打算寻个机会和父亲长谈一次,就像以前无数次他找我谈话一样。一个晚饭后,他却突然叫住我,非常轻描淡写地跟我说:"我想你的书还是不要念了,去北京吧。"

我的父亲,用他工人阶级朴素的智慧决定,不能继续吃亏,要另寻出路。他比我预料得远远要大胆得多。他说学位和学历都不算什么,学到东西才是真的。他的筹划和远见都使我目瞪口呆,我一言不发听从他的安排,我好似又重回那个伏在他膝下玩耍的小女孩,眼光带着崇拜。只要托付给他,什么都不用怕。

就在那个时候,我跟我自己说,我这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使他对我不失望。为了这个愿望,我什么都可以做。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突然变得不叛逆了,变得无比之听话乖巧。我发现其实很多时候大人都是对的,一味反对无益,他们亦不是没有头脑,或许世界在变,他们显得落伍和弱小,可是,有时那老一套,确实是很管用的。我知道我这就是长大了。

长大以后开始喜欢成熟的男人。一次,捧着情人的面孔,突然发现这笑容和神态都如此相熟。我仔细审视着他每一个毛孔,是了,他多么像我的父亲。那种亲切,那种温暖,那种包容和宽厚。

我突然记起小时候妈妈不在,爸爸笨拙地给我梳头、洗头,那一双舒服的大手。考体育要锻炼,每日陪我长跑,回来给我按摩。第一笔大额稿费给他买了一件卡其色衬衫,妈妈严厉指责我浪费钱,那衬衫料子不好,我委屈地哭,爸爸无言安慰我,抚摸我的头。奔忙在那间小小的饭店,扛着煤气罐,五十岁了他那脊背开始佝偻。

爸爸,爸爸。

我开始哭起来。

这世上我唯一可以毫无保留去爱的男人啊。

吴淡如的小说里,一个女人爱了一个男人三生三世都不得善终,最后一次转世,她决定

做他的女儿。父亲,我想,我就是你亏欠了三生的冤孽。

而你,就是我永世不变的爱人。

第17节:我生活的地方(1)

我生活的地方

我住在北京

上周在钱粮胡同吃烤土豆的时候,绿老师说了一段话:"我住在北京是因为你们住在北京。你住在北京是因为我们住在北京。既然我们都是因为对方住在北京的,我们为什么不一起搬到另外一个城市?"

我想了好一会儿。现在我有了答案。因为,除了北京,我想不到哪个城市,能安放我们这么多怪咔。没有哪个城市有这么多昂贵的美术馆,大而不当的电影院,绝不打折的书店,装逼的艺术家,莫名其妙的展览,狗屎的电影,敲诈血汗的影视公司,浮夸的时尚杂志……而这些让我们痛恨的东西又养活着我们。我们恨着它们,但是又爱着它们。就像我们对这个广大的城市。就像我们对我们的生活。

这绝不是最好的城市。这也绝对不是最好的生活。但是,在眼下,这却是我们能看到的唯一的生活。所以,这也几乎就是最好的了。而且,每年总也有那么一两个黄昏,从西直门地铁站走出来的时候,怀揣着豪情万丈,我觉得这是一座希望之城。

我爱北京,就像我爱我这具肥胖笨拙但是我恋恋不舍的身躯。

我住塔楼

我住塔楼。在城铁和铁路旁边。所以,每天都能听到火车呼啸,我的书桌随时都会微微地颤抖。我的床就像一张卧铺。也许,有一个乘客,坐在长途列车窗边无聊地往外看时,就能看见我家厨房的灯光。而我,深夜去厨房倒一杯茶,也会突然看见一列火车从我的菜板上飞驰而过,就像对着一个光亮的小窗口拉动了一盒胶片。

我的房子是租的。因为超级便宜所以我们满心欢喜地容忍了所有的缺点。我爱我们这间

小屋子。我爱阳台正对着的那一小片树林在一整个春夏映入我房间的绿意。我爱那些总是爬在屋脊上的流浪猫。我爱后面那片铁路沿线的平房和里面住的天南海北人。我爱那个头发花白总是笑眯眯因为我每年冬天给她酸菜的看电梯的老太太。我爱住在我们家楼下那对贫穷的宁可不交自己的暖气费也要给我们交上暖气费的房东夫妻。我爱住在我们家对面从早上七点就热热闹闹的一大家子人。我爱住在我们家隔壁当我们放摇滚音乐就愤怒地敲墙壁有时听见马青皮拉小提琴就愤怒地也拉起小提琴协奏曲来对抗的古怪邻居。

第18节:我生活的地方(2)

如果我有一百万,我也绝对不买车和买房。我觉得那些东西,不是什么财产。有那么多的钱,我就去环球旅行,用我赖赖叽叽的英语,或者开一所我喜欢的电影教室。

嗯,我决定一辈子不买房。也许你说,是因为我才二十五岁。

那么,咱们走着瞧吧。

我衣食住行不出海淀区

昨天我发现香山居然也算在海淀区里,我就更爱海淀区了。在这之前,我爱祖国我爱人民我爱党,我爱宇宙我爱正义我爱光,我爱金五星我爱动物园我爱电影学院。虽然,我每次去动物园就是去被羞辱,谁叫今年流行的衣服就是瘦瘦长呢。最近,我一直自称"我是动物园的M"。

除了一周去一次影视公司开会,一个月去一次钱粮胡同,我基本不出我们家周围的两条街。我爱我家周围的街区。我家周围是一块宝地。不仅因为贾樟柯的工作室离我家只有十分钟,开黑车的司机坚持说赵薇住过他们家的房子,我的房东给我讲过程青松的悲凉爱情故事。

我活在书桌旁边

其实,我不太想写我的书桌的。我想写我的衣橱。我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以写字为生。按照马青皮说的,我只要买两套衣服就行了:一套是家居服,让自己舒服;一套是晚礼服,用来领奖。我没听她的话,我总是买了太多我不能穿的衣服,并且总是事后才发觉。比如,我现在突然想到,我为什么要听故事的话,买了一件埃及艳后式的大露背的黑色薄纱香艳睡裙?足足比我的体型小了两个号?

咳,还是说我的书桌吧。我的书桌同时也是我的餐桌。我铺了二十张一次性塑料桌布,然后又铺了一张紫色的棉布桌布。每次吃饭的时候,我只要移开电脑,把紫色桌布掀起来就行了。

我的书桌是上一个房客遗留下来的。

我书桌上总是有很多书,经常哗啦啦倒下来。总是有一袋小核桃。总有一杯残茶。经常还有一些润唇膏明信片海报袜子镜子内裤安全套……什么的。最近还有一只白色的猫。她喜欢趴在我的右手边,枕着手机,微微地眯着眼睛。我没见过这么大的镇纸。她是我桌旁的天使。

当然,我还有一个厨房

厨房的地板好干净。是用洗洁精洗过,用抹布擦过的,才那么干净。有一只果绿色的垃圾桶,从来不留隔夜的垃圾。案板上有一把张小泉的刀,总是磨得很锋利。柜子里有火锅底料枸杞莲子银耳红枣西洋参冰糖蜂蜜百合八角桂皮香叶甘草炖肉料意大利蝴蝶面腊肉木瓜干阴米黄豆绿豆黑米紫米……我有一只不错的砂锅。还有一只不错的屉锅,锅底已经烧得很薄了,只剩一个把手。我们想买一只高压锅。

这是非常寒碜的一个厨房。

最好的厨房,我知道在哪里。是每次我们去逛大型超市,看着一排一排的酱油:干贝酱油,鱼露酱油,草菇酱油……他一个一个给我讲具体的用途;是看见一排一排的刀具,他说以后的家要摆一面墙的刀。

我还有一个会用厨房和打扫厨房的男人。他不是那么的好,可我还想和他过下去。

第19节:愿每个人都能被温柔善待(1)

愿每个人都能被温柔善待

秋天的一个上午,我们去松堂临终关怀医院。去之前,和家人商量,遭到了一致的反对。"为什么要去那种死气沉沉的地方?""医院都有各种细菌,何况是临终医院,万一染上什么

回来!""临死的人毕竟是临死的人,有一种不好的东西,会影响你的心情……"其实,坦白说,这些顾虑我也都有,对于死亡,我像每一个人一样,怀着本能的恐惧。生,虽然伴着母亲巨大的疼痛,但是毕竟是一场欢喜;死,就算再多的美化也让人觉得凄惨和悲伤。没有人愿意将死亡的阴影带进自己的小生活,因为我们积攒一点小幸福也并不容易。

但是我还是想去。

我没有亲历过任何一场死亡。从小到大,家人将我保护得很好。我的亲人过世的时候,他们不让我参加葬礼。九岁的时候是爷爷,十五岁的时候我的二舅舅自杀,二十五岁的时候,是我高寿但是遭罪的太姥姥,二十六岁的时候,是我的奶奶。我没有参加过任何一场葬礼。我的猫死掉的时候,我付钱给动物医院,请他们代替我埋葬。我很好的一个朋友离世,她的儿子说想见一见我,我说我太忙了。其实我知道,是因为我不敢面对死亡。

死亡对我来说是一些只言片语,离我很遥远。奶奶的葬礼当晚,四川的风俗是请人唱歌,通宵卡拉OK。爸爸给我打电话,叫我点一首歌。我很反感葬礼上搞这些俗套,没有答应。爸爸喝得有些多了,没有挂电话,我就一直倾听着爸爸的沉默,没有哭出来的哭声以及黄腔走板的流行歌曲声。那个电话,持续了很久。那是我离死亡最荒诞的一次。

二十七岁的那一年,死亡几次迎面而来。一个朋友自杀不成,给我打的电话,意外的是,我出奇的镇静。站在她家楼下,我不断地跟自己说:"不怕!不怕!"地板上没有血,但是有几块钝刀片,一把小刀。我给她包扎伤口,将那把带血的小刀揣进口袋。有段时间,那把刀一直在我的那件外套口袋里,比一把刀要沉得多。

二十七岁的春天,妈妈突然心脏病发,险些离世。我也比我自己预计的要镇定得多。送去医院急救的路上,我没有哭,挂上水了,情况稳定了,我去厕所哭了几下。第二天,缓过劲儿来,一直在哭。总的来说,我比我预想得要勇敢,要冷静。

这篇文章不需要我讲述如此种种,是离题万里了。但是我想写这些,因为是这些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让我走进了临终关怀医院。

第20节:愿每个人都能被温柔善待(2)

我梦见我的太姥姥,养育过我、临死前叫着我的名字的太姥姥。光头,短短的白发茬,目光平静如水地看着我。

我开始后悔为什么我没有去参加她的葬礼,他的葬礼,他们的葬礼?我非常后悔。为什么我那么软弱,那么怯懦?为什么我自动过滤了让我悲伤的场面,屏蔽了让我震动的时刻?没有黑暗的光不是光,是人造的幸福。我一直希望自己生活在一个小幸福里,但是世上没有这样的小幸福。大幸福是要面对生命的真相,即便遭受创痛和折磨,即便不能陶醉和沉溺。

死亡不是一道阴影,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死亡不可回避。我想面对死亡、接受死亡,我想在下一次遭遇死亡的时候,更勇敢一些,不至于让自己永远的后悔和愧疚。

进去临终关怀医院的前一刻,我突然觉得非常害怕。进去了一看,其实是很普通的一个小院子:左边是普通医院的病房,右边是仿古建筑,亭台楼阁,假山假石。上午太阳好,几十把轮椅,老人们听着音乐,晒着太阳。副院长后来告诉我们,这是医院里身体较棒的,最棒的老人可以下地走,大部分老人躺在床上。

医院里确实有一种难闻的气味。不像一般医院,消毒水的味道遮盖了一切,这里有大小便失禁的味道、老人的体味,以及,死亡的味道。

幽暗的走廊两侧,有许多病房,确实大多数的老人都卧倒在床。我们去的其中一间,一个老人瘦得一把骨头了,身上盖着一床小毯子。护士长说,他原本身体下侧都是溃烂,如今已经渐渐擦洗好了。病房里有一个护工,大多数房间里,还有一个小电视。声音开得不大,就是一个俗世的响动。

我之前没有接受过临终关怀的培训。但是我读了几本书,看了一些博客,其中张大诺的博客对我帮助很大。我总结了一下,面对临终的老人病人,最重要的一条是:平静。不需要悲伤、同情、震惊、激动、感慨。平静地和他相处,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一个生命走到尽头的人。第二条就是耐心。

耐心容易,平静很难,尤其是面对那些孩子。来之前,我没预计会遇见孩子,遇见年轻人。如果说看见临终的老人我们尚可平静,看见孩子,实在难以克制。房间里有三个孩子,护士长说,这是同期最少的一次。上个月,还有八个。这些医院已经放弃治疗、判了死刑的孩子,会被送到临终关怀医院来。大多数的孩子父母,再也不会露面。我想,他们未必是冷酷,也许就像我一样,是软弱。他们不敢面对那道伤口。

但是,还活着的孩子,不是一道已经完结的伤口啊!他们还活着。这些孩子比同龄的小孩要弱小一些。一个小男孩,两只圆圆的对眼,嘴巴总是微微张开,眼睛不由自主地流泪,非常可爱。他没有小舌头,两只脚不能伸直。"他活下去是没问题的!"护士们都说。孩子的表情非常丰富,非常开心。另外一个女孩,则显得悲伤很多。只有两岁,剃着光头,长得很

好看的女孩子,睫毛长长的,皮肤也白净。她是癫痫,从来不肯下地走。女孩一直用手捂着嘴巴,脸上闪过成人才会有的、厌世的表情。

第21节:愿每个人都能被温柔善待(3)

我们去抱他们,他们的体重很轻。我去握那个小女孩的手,她突然紧紧地,紧紧地攥住了我的手。

我不知道什么样的父母能忍心放开这双小手?

护士长是一个开朗稳健、精干乐观的中年女人。她一直在笑,和每个病人都熟,有时问一句:"老王,气色好多了哇!"有时和一个老太太顶一个脑门,有时像对孩子一样故作严肃:"你这样可得受批评啊!"我们都佩服她,因为常年面对病痛和死亡,她还能这样坚强。她将我们领到一位老人床前,说老人很传奇。

他确实很传奇。他是溥仪最后一任护卫官。在和我们聊天的时候,他在挂水,端坐在病床上,仍挺拔而高大。他用日语和我们说话,说:"在日语里,我就是五月蝇!招人讨厌!"编辑问他:"一辈子最快乐的日子是什么时候?"他却说:"最惨就是19xx年征兵!惨!"老爷子心里跟明镜似的。护士长说,他身体没问题,就是活得不痛快了。人有病,不一定是身子病了,有时是心病,有时甚至不是心病。护士长跟老爷子说:"枪林弹雨您都活下来了,不能输给自己,要好好活!"老爷子大声地、傲然地说:"没兴趣了!"

这一句话给我的震动很大。活着,对大多数人来说,包括我,都谈不上兴趣,就是忍耐。一个人出于兴趣而活着,失去兴趣了就不想继续,这是多么稀罕的气概,多么清高的心劲儿。他年事已高,但是并非苟延残喘。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一种难得的生命尊严。

因为对于临终关怀,我懂得太少,我只是坐在他身边,不住地揉搓着他的手。看得出,老人的兴致是高的,他给我们唱了一首日文歌。我用我仅有的几个日文单词和他瞎聊,也许给他助了兴。

临终关怀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并不太知道,但是我想,大概就是帮助病人抵抗病痛,让他们痛而不苦,让他们还保存一些希望,让他们在最后的这一段日子,回想自己的一生最美好的时光,肯定自己的价值,让尊严重回自己的心头,将无助和无用的沮丧都放下。如果说

漫长的一生就是一部超长的电影,我们就是在帮着他们剪辑出一个精彩的短片,然后,让他们枕着入眠。

好朋友水木丁看《入殓师》深受感动,写了这样一句话:"愿每个人都能被这个世界温柔善待。"

死亡时受到的对待,彰显了我们生命的价值。甚至可以说,最后的一段日子,能提升我们的生命价值。善待每一个生命,善待这最后一段旅程。因为,他们的生命,最终会叠加成我们的生命。

第22节:北京的滋味

北京的滋味

那个女孩叫芳芳,是个健身教练。有一阵子商场流行表情超级夸张,大笑如岳敏君小人的塑料模特,她长得就是那个样子。她大笑着教我们跳肚皮舞,以及女上位时如何利用肚皮舞的腰力扭动外S和内S;大笑着领一些陌生男人回家,男人的恩惠也许仅仅是买了一瓶酸奶给她;大笑着做饭。我从她那里学会了一道菜:扁豆焖面。将切条的扁豆和瘦肉丝一起爆炒,多多地搁辣椒,多多地放酱油。炒至入味以后,把最细的面条轻轻地,均匀地铺上。利用水蒸汽,将面焖熟。焖面筋道,哏而耐嚼,扁豆肉丝辣香。这个菜很容易。

芳芳在北京混不下去了,离开得也很容易。

那个男人我叫他大哥,面团团气质憨厚,农人一般的寡言,极通人情世故,待人厚道热忱,烧得一手好菜。将茄子手撕成块儿,青椒切块,和鸡同炒,浇啤酒。最好吃的是茄子,入酒味,入肉味,滋味厚重。买廉价的鱼子,与鸡蛋爆炒,最后放一点点蒜薹末,奇香无比。冬天炖羊汤,切去肥羊肉炼油,酥一碗辣子。大片羊肉炖白菜。出锅时淋一勺羊油辣子,点睛之笔。

大哥和他的女友和我们住在一起。恩爱,甜蜜,日子在大哥的好菜好饭中过得热气腾腾。然后是吵架,分手,伤筋动骨。大哥的女友离开了北京,走得不容易。

那个男人我叫他老师,是我的电影启蒙老师。贵州人。精神贵族,斯文而白皙,清高自持。我记得他爱烧一两个贵州菜,叫我一起吃,用辣得可以当子弹的贵州野辣椒,烧一锅羊肉。用斧子跺腊肉蹄膀,斧头脱柄而去,引得我们又叫又笑。酸汤鱼,酸汤是野西红柿制成,

蘸水用糊辣椒,滴木姜子油。吃完饭,必定一起饮乌龙茶。他和妻子暂居的小房子,一居室,收拾得窗明几净,一架书,一架碟,一只猫。

老师的志向是艺术电影,于整个时代潮流中渐显尴尬。先是师母回贵州,渐渐地,老师也暂别了北京。

那个男人我们叫他李一勺。因为太抠门,买菜爱买六毛钱的芹菜,两块钱的肉丝,只够一勺烩,所以有这个雅号。李一勺是个猛男,有漂亮的六块腹肌,一个倒扣篮球般的翘臀,两胯上方,有两块小把手似的肌肉条,我们称之为"性爱肌"。他的习惯是光着上身做饭,一年四季。他拿手菜是小炒鸡,将鸡肉切成极碎极碎的小块,用大量的葱姜蒜辣椒,以把锅底炒糊的架势,耐心地爆炒。他的小炒鸡,吃了女人愿意跟他领证,所以也叫领证鸡。另外一个原因也是,帅哥做菜和做爱都一样认真,一丝不挂,一丝不苟。

李一勺是个演员。为了生存,做过健身教练,参加过健美比赛,差点沦落为鸭和AV男优和男脱衣舞演员,曾经有著名同性恋导演叫他脱光看条,帅哥坚决不允。于是帅哥沦为副导演,在各个剧组之间漂荡。帅哥的六块腹肌已经浑然一块,不抡炒勺久矣。

那个男人是一个流浪歌手,在地道中唱歌。黝黑,矮小,非常爱笑,话也多,谈兴很浓。他说他在北京各个地道中转战,东单的地道最好,混响效果绝对。哥们最爱唱的歌是《凭着爱》,唱歌没啥技巧,全凭肉嗓子,但是极其真诚,那种傻逼呵呵的真诚非常动人。

哥们给我们烧了一锅黄豆炖猪手。猪手在火上烧过,燎尽了细毛,再洗擦去黑灰。烧过的猪手有一股无法言喻的焦香。和黄豆一起炖,炖得趴烂,黄豆出浆,汤汁雪白。哥们跟我们说起他吃过最好吃的东西。夏天,他在地道里唱了两个小时,没有一分钱。两个小时是地道唱歌的极限,不可恋战,否则第二日嗓子劈掉不能唱。那天口干舌燥时,一个老太婆过来,给了他一个梨。他说,他一边吃梨一边流泪。

这个哥们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也许还在北京的某个地道中吧。

我学会了他们教给我的这些菜,我会做扁豆焖面,羊肉汤,炒鱼子,茄子啤酒焖鸡,酸汤鱼,小炒鸡,黄豆炖猪手。这些萍水相逢的人,把这些菜留给了我。

我还漂在北京。

第23节:手中失去,心底爱抚

手中失去,心底爱抚

亲爱的克莱德:

现在下起了小雨。这个时候,想回到一个温暖的地方去。有一个明亮的厨房。有一个晚上的时光,来煲煮一锅好汤。能有一本书,消磨一个晚上。能有一个人,可以呆在我身旁,说不说话都可以,陪着我。

单人房,双人床。终究等着我的,是我的小屋子。是我的孤独。它就像一头艳兽,它一直横在那里等我。我甚至觉得,我的孤独就像是独立出我而存在的,另一个我。

这个时候,你要拖着疲倦的身躯,回到什么地方去呢?

我们不能属于彼此。我们所有的痛苦都来源于此。我们的灵魂彼此归属。这是我们的幸福。我老觉得我们之间的情感,像是那些古典时代的爱情--终极一生,遥遥相望。一切都不古典了。我们的时代太迅捷,我们的选择太多杂。我们原本可以那么轻易就匆匆错过。而我们那么神奇地遇见,电光火石。

一切都是偶然,不是命运。

如果不是我喜欢阿飞姑娘,搜到了马桶,我就不会在那里发贴。

如果不是我随手写下了我的号码和联系方式。

如果你先去西祠,你便不敢来接近我。

我们彼此是发洪水时母亲忍痛放生的那只澡盆,里面睡着婴孩,最后的希望。然后,一只手,把那个木盆,轻轻捞到了岸边。轻轻把孩子抱了起来。

亲爱的克莱德,你害怕的是我的未来。一个替代你的人的存在。而我害怕的是已然发生的过去,你的过去。使得你的现在已然没有我的位置。

亲爱的亲爱的克莱德,这个下着小雨的傍晚,我忍不住要流泪。我们彼此能给对方的位置,只能是在心里。我藏着你,你藏着我。我们默默无语,毫无指望地相爱。

可是我的克莱德,你就把我藏好了吧。藏在你心的缺口。藏在你的口袋。藏在你的鞋子

里。藏在你能藏我的任何一个地方。我就安安静静地呆在那里。

而我的心,总有你的容身之处。只要你愿意。

有时候,我有点不明白:为什么邦妮和克莱德的爱情是这样子的呢?不是应该是大胆热烈,杀人放火,无所畏惧,天涯海角也追随着一同流亡的吗?

或许,我这个版本的邦妮和克莱德,只能是这个样子的吧。

黑头发的邦妮,只能选择这样子来爱克莱德。

克莱德,请不要难过。我并不觉得这样爱你是卑微的。因为你给了我一个高得不能再高的坐标,我坐在上面,昂着头,你的心给了我一座高高的秋千,我是自由的。

人可以活得非常规矩,严谨,活得非常波澜不惊。可是人的心可以有多自由?我们的心是没有藩篱的。一个奴隶也可以在心里拥有一个王国。这是人生存唯一的意义。

我们的手不能握在一起。我从心里长出一只手来,温柔抚摸着你的心。你拿你的心偎贴我。

你不喜欢君子之交淡如水的说法。你要是知道我对古典爱情的向往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了。这样的爱是非常骄傲的,固执而且坚强的。对抗着时间,空间,肉体,一切的世俗的意见和概念。你不觉得这样的爱,是非常伟大的吗?

我一想到,我们将要把这样的爱实践下去,就会一扫所有颓丧,变得激动又倔强。我又变成雄赳赳的邦妮女郎了。

第24节:寻欢作乐,只争朝夕(1)

寻欢作乐,只争朝夕

亲爱的克莱德:

我记得一年前,我的好朋友新跟我说:要找到一个男朋友,得先把我弄成一朵小交际花,出席在各种场合,把自己弄得美美的。我苦笑地打消了主意。

可是我现在就觉得我快变成交际花啦!前天和昨天,我马不停蹄地在饭局之间赶来赶去。绿妖看见我的时候,吓了一跳,说我像个美作。我穿着红色的上衣,(绿妖第一句话是:好丰满啊你),好几层的小裙子,高跟鞋,脖子上戴着黑色皮条,上面装饰着绿色羽毛。这是我第一次见绿妖。

前天晚上,我第一次见了我的编辑薛。这条我很喜欢的皮条就是她送给我的。她穿衣裳和我风格很像。细长脸,特别像张爱玲小说,一家有四个女儿的一篇,里面所形容的大女儿:一管希腊式的鼻子,端凝而高贵。还有冷眼锯,最先看见的是她,非常少女,活泼大方。原本以为会是一个沉静的中年女子,因为她的留言都是那么成熟的呀!

再来就我的可爱的朋友新。我中午去她的杂志社探她,见面先来了一个热烈的拥抱。她扎着马尾巴穿着白衬衫,非常像高中生。我们唧唧喳喳地讲个不停,一路上一直在交流感情体会,连站在公车上都不例外,我们站着讲,隔着座位讲,并排坐着讲。还有分别看到的电影。电影和男人是我最喜欢的话题。

菜是淮扬风味,比较清淡。一道平桥豆腐是很不错的。喝了很贵的苹果醋。吃饭时能看出人:我一边吃饭一边说话一点都不耽误,新最后仔细检查了帐单,找出了两个错误。

吃饭后,冷眼锯坚持要把我送回家。我请她在我杂乱得像个猪圈的小屋子里坐,我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她是个非常有趣的人,但愿以后有机会我能跟你讲讲她。当然,要得她同意。

昨天吃饭要更热闹一些。因为所有的人我全认识,都还很熟。三好,绿妖,倚马,还有我带去的一个同学,她叫发条橘子。绿妖我是初见。只见她瘦瘦小小的,果真像传说中的一般,肤如凝脂,看起来不太起眼,像她说的,"唯恐引起别人注意",但是她唱起歌来,却另有一种味道。她喜欢万芳的歌,调子都不好唱,不琅琅上口,但是歌词都相当别致,有小情怀。她的歌声往后往上走,不是卡在嗓子里那种,不甜,有几分低沉。能唱特别高的歌。能听出几分骨子里的傲气来。让我非常喜欢。

第25节:寻欢作乐,只争朝夕(2)

她唱的一首《孩子气》里,有一句歌词说:you are my childish king。这句歌词使我心动。你是我的孩子王。真的,你身上那种可爱,我没有在另外一个人身上见过-不是年少无知,是懂事的天真,像我似的。

三好是半年不见了。见她的时候,还是在南京。她在我那里小住了几天。目睹了我和小亚的重逢,因此,在意念中觉得彼此忧欢与共过。她瘦了好几圈,实在让我羡慕。她的头发是大波浪,我记得当初我跟她说:"像海藻般的长发",让讨厌安妮宝贝的三好,掉了好几身疙瘩。我再接再厉地说:"妩媚中见端庄。"她大叫一声,抱头就跑。

只有她留意到我唱歌的时候眼角的泪光。

倚马最后来。她是著名的甜歌皇后,会唱各种经典和生僻的歌,还有黄梅戏和地方小调。我见过一次她醉酒后随性而唱,简直把我震住。麦霸还需要麦吧?她根本不用,清唱。那个千娇百媚呀!一个女子,自由自在唱歌,居然是这么风情万种的。声音又亮又甜,高低自如。这一回,我又见识了一回,还是两个字:拜服。

我为你唱了那首《明天你是否依然爱我》。我打开手机让你听。大家都笑我肉麻。我也怪有点脸红的。尤其是我唱得并不好。这首歌对我对你是特殊的。好多次,我听你唱,都会流泪。因为,我听到你的心在哭。

亲爱的克莱德。我听那首《流光飞舞》,里面有句歌词真是好,说:"跟有情人做快乐事,莫问是劫是缘。"当然,你对得也很好,"在无边路唱生命歌,只管大喜大悲。"我想,这大概就是心心相印吧。我们彼此都有飞蛾扑火的觉悟。

最后一曲,我们几个女生高唱《沧海一声笑》。非常豪迈雄壮。大笑三声离去。

晚饭吃到十点半,谈谈笑笑,尽情尽兴。更生是晚饭才匆匆赶到的。我没法子一一细数我们那些精彩的谈话,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气氛热烈,绝无冷场。此时我强烈感觉到,我回到北京了。我回到了我的朋友们中间。还有故事,还有悦然。总有一天,我们都会在一个城市,那时,就是我和你放出的狂话:江湖是我们的江湖了。

绿妖给了我很大的惊喜。她一点也不严肃,非常之搞笑。她怎么那么好玩呀?我听她说,拍郭晶晶的时候,她跟摄影师说:"你看过《甜蜜的生活》吗?过去翻译成《露滴牡丹香》的?里面有个女郎走进喷泉里去……"摄影茫然。她继续说:"那你知道《蓝》吗?咱们能拍成那样吗,靠在白墙上,蓝色的波光粼粼映在她脸上?我们能不能不直接拍游泳池,含蓄一点?"摄影告诉她租一个电影用灯要好几千,她立马说:"还是直接进游泳池吧!"这样的段子,她说了好多,我们都乐得合不拢嘴了。

第26节:寻欢作乐,只争朝夕(3)

她是那种远远去拿水壶倒水,给每个人分完米线再吃的人。

我对她唯一的不满意,是她说我笑容像陆川!为什么呢!我回家照了半夜的镜子,怎么也看不出来!你帮我说说,你觉得我像吗?我真是憋屈死了。

亲爱的克莱德,我原本以为,谁也不能影响我的写作情绪。任何情人都不能。可是,我发现,前天晚上,我难过的时候,写的东西就非常差。今天早上你给我电话,让我非常舒心,我就写得很顺。这让我害怕。你无形地影响着我的整个生活,像一只幕后黑手。你今天和我说,我们的感情是圆满的。我当时并不这么想:我们有太多的不圆满。可是现在我觉出你的意思了--兴来今日尽君欢。对爱的渴求,求而不得的怨恨,焚烧着我们,就让欲望灼烧吧,让我真正接受充满快乐和痛苦的生活。如果这个世界给于我们的爱,是千疮百孔的,那我就一针一线地补辍起来,用我的字我的笑我的眼泪。但愿我们最终能和命运和解,不必战胜,只要和解。但愿我们历经追问,发现人生惨淡的真相,还能拥抱着取暖,还仍然拥有爱的能力。

寻欢作乐,只争朝夕。

ps:今天我和你说的那首诗是这样写的:

君问归期未有期,

巴山夜雨涨秋池。

何当共剪西窗烛,

却话巴山夜雨时。

ps:明天去上班,你大概就能收到我寄去的礼物了吧?希望你能喜欢。我想象着那些小东西,在箱子里静静等待着你拆启,就像我一样。你今天跟我说,真正的邦妮并不好看,真正的克莱德原来是性无能。亲爱的,你不是就行了。再说,即便是,我也不在乎。那句话,就是这个意思啊--像邦妮一样爱你。

第27节:我让我自己害怕(1)

我让我自己害怕

亲爱的克莱德:

今天我是非常不可爱的。我一脑子的坏念头,我想缠着你,霸占你,哭闹你,让你不得安生,让你焦头烂额,让你无心工作。什么也别想和我争夺你,哪怕是工作。我想去闯祸,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以为这样就能得到大人的关注。

这样的我自己,让我害怕。起先,我以为我是个天使,在爱的光环里的天使,我可以非常善解人意,可以非常温顺可爱,可以非常宽宏大量。我像扮演一个完美的女人一样,扮演着我自己。我陶醉在爱的幻象里,你使我看见一个比我更像我的女神--可是,现在我发现我根本就是个披着黑披风的老巫婆。

我内心的恶,别扭,歇斯底里,斤斤计较,自卑和受挫,像阿拉丁神灯里的巨人一样,被我的孤单和怨恨召唤而来。我又像十七岁那时一样不懂事了。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深刻检讨我自己,是我把他逼走的。是我又哭又闹又不体谅,把他逼走的。我要成熟,要宽大,要默然无语,不要耍小脾气,这些都是幼稚的表现,对爱一点好处也没有。我在心底里对自己施加咒语,我强迫自己相信:只要我能改掉这些毛病,我的爱就会回来。谁也不会抛弃我,谁也不会离我而去。

即便我没有爱了,起码我还有我的骄傲。

可是,如果我没有爱,我要那些骄傲又有什么用呢?

我看徐静蕾的《我爱你》,一个爱到偏执疯狂的女人,我太理解了,我也太熟悉了--这就是我。这就是我竭尽全力隐藏的自我。我小心翼翼地把这个女人藏起来,像锁在高塔里的神经病,午夜里号叫,我却听而不闻。因为,我要好好地爱,我不要她来捣乱。

可是,今天,她还是跑出来捣乱了。

我开始作怪了。我一边试探你,一边折磨自己,一边刺激你,一边伤心--我知道我在做蠢事,但是我停不下来,我在心里大声喊:看着我!看着我!看着我看着我看着我看着我……

我不能肆无忌惮地胡闹,这使我难过--我是那个一边胡闹,一边看着你脸色,害怕真的让你不高兴的小孩。我不是存心要给你惹麻烦的。我只是太爱你了。我没心思自己玩了,我要你陪我。没有你陪我,我什么也做不了。

多可笑,是吗?以前你每次早上发短信给我,我都不理,继续睡觉;随后,我开始学会一边睡觉一边回短信的神功;而现在,我没有你的短信,已经睡不着了。没有你的打扰,我就不能清静。

我突然想起一开始,你不能确定我的时候,表现出强烈的患得患失。那时候,我甚至觉得有点奇怪。为什么呢?我无心的一句话,能给你那么大的刺激,让你那么难受;我仅仅是一夜没来,你就生气,生很大的气;我的手机停了,你为此怪我,我无辜得要命。你也有这样的时刻,是吗?

你也有软弱的时刻。

我们并不像我们所想,坚强,智慧,掌控,魅力,懂得爱的艺术。我们在爱中,在爱面前,如此软弱。

我们爱一个人,就是交给这个与我们对峙的世界一个人质。我爱你,就是将我自己交给你,把我自己当成人质交给你,从此,你有伤害我的权力,你有抛弃我的权力,你有冷落我的权力。别的人没有。这个权力,是我亲手给你的。千辛万苦,甘受不辞。

我们把自己,交给了对方--并且不后悔。

亲爱的克莱德,我中了一个咒语。十七岁的咒语,我觉得一切都是我的错。可是你今天对我说:你闹没关系,不过先说好,我要是没理你,绝不是生气,肯定是工作的原因。还有,最重要的,闹完了要和好。

克莱德,我的克莱德,你把我的咒语破了。我在离你几千公里之外的城市里流泪。你宽恕了我,不仅仅是现在的我,还有过去的我--那一切都不是我的错--这就是你对我说的。那些束缚着我的怨灵,顷刻灰飞烟灭离我而去。那个锁在高塔里的女人终于可以走出来了,她和我有一样的面容,她哭丧的脸擦干净了,也是可以很好看的,她知道即便是她的哭,也是可以很好看的。

第28节:我让我自己害怕(2)

我和她,都可以站在阳光下面了。

亲爱的克莱德,我不再害怕了。我知道终于有一个人,可以接受完完整整的我了。一点碎片都没有,一点装饰也没有,丑陋或者可爱的我了。我要冒我出生以来最大的险,我要完全站出来--

我知道我可以任性一点,再任性一点,多爱你一点,再多爱你一点。

因为你,对我,是安全的地带。

给正在加班埋头工作的克莱德。

你一定不知道现在我在写什么。

第29节:神啊,请多给我们一点时间(1)

神啊,请多给我们一点时间

亲爱的克莱德:

你不太爱听我讲我过去的情事。换我也不爱听。这是个大忌讳,谁会想和自己现在喜欢的人讲过去喜欢的人的事情呢?可是我想把我二十二年生命里的事情都和你讲一遍。

我像个小女孩,她没有爸爸,也没有哥哥,她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去寻找亲人。她穿着破破烂烂的裙子,裙子里兜着她沿路搜集的破破烂烂的宝贝。她现在终于找到她的亲人了。她想把自己受过的甘苦都跟亲人讲一遍,把自己裙子里的宝贝都献给他。

我就是这样来爱你的。

我这么和你说的时候,你哽咽了。电话里,我听得很清楚,你呼吸得浓重,说话停顿。久久没有声响。我想问你哭了没有,又怕你不好意思。我不觉得亏心,你为我流泪,这不是第一次,也将不是最后一次。就像我为你流的泪一样,是没有尽头的。

我们流完眼泪,或者含着眼泪,顾不上擦干净脸,我们要好好抱一抱。我们吵架从来不过夜。我一定会跟你闹,跟你说我不高兴,我很不高兴,直到你把我哄高兴,我才肯真正地笑出来。我一笑,你就感慨冰雪融化,屡试不爽。我们像一对小儿女。痴痴笑笑。

为什么,我们总能在一天之间,一夜之间,将喜怒哀乐,都纵情一遍?就像等不及什么,就像赶不上什么。我们似乎仅仅是为了验证对方能激起我们多少种复杂的情感,欢喜、悲哀、无奈、绝望、兴奋、安慰、希冀、失落……我们也征战,不是和对方,是和自己,是和我们追赶不上无力抗拒的命运,和现实,和琐碎的凡俗的细节,我们检讨,代替无形的法官批判,我们苛责,我们难受,我们疼痛。我忍耐,我克制,我克制不住的时候,我跟你发泄,跟你抱怨,你任凭我发作,说,

你说--你是在替我宣泄。憋住你,就是憋住我了。

我说--我不放手。即便是如此地痛,我也不撒手。因为,我们是合谋。合谋的意思是,谁都不能撂挑子。

然后,我们就抱在一起,我们被命运,被现实揉捏得无法喘气的时候,我们就抱在一起,默默忍耐,默默承受。我们的时间太短暂,怎么舍得花在赌气、争执上?我们切切地原谅,痛彼此的痛,不敢真的对吵。我们从不对吵。我们是连面对面,大吵、撕闹、撒泼,都没有机会的啊。

我曾经以为爱应该是不染尘埃的,像新娘的白纱。我以为爱就该是爱,爱战胜一切,爱解决所有问题,就像所有的好莱坞爱情电影所歌颂的一样。现在,我发现,其实,即便是我的眼睛,必须看到一些不美好,不浪漫,不甜蜜的东西,这并不能说是爱掺杂着杂质。爱的时候,我不能逃避,我们依旧只是一对凡俗的男女,会为最最简单,最最难的金钱而发愁。亲爱的克莱德,这并没有什么不好。生活本是如此。

爱情,不是生活上方洒落的金粉啊。我宁可它是我们脚下的泥土,无处不在。

亲爱的,我答应你,我再也不占卜我们的爱情了。今天晚上我被那些塔罗牌弄得心情很糟糕。你说,我是在自我暗示。我以前不知道我能喜欢一个理科生,因为思维完全不同。可是我现在喜欢你的思路了,即便每次,哪怕我只是问你"全世界你是不是最喜欢我",你都要假设两种情况,做到最精密解答。我不要再去相信那些劳什子破牌了。即便算出人神共弃的命运,我也认了。认命,是为了抗命,我不从,不从,抵死不从。

你昨天说了一句使我很感动的话。我跟你说,在我眼里,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我们",一种是"他们"。对他们,我放弃沟通,不求理解。你说,在你身边,无所谓"我们"。因为全是"他们"。而我,我就是你的"我们",那一整个世界。

你说你耿耿于怀,我付出太多。其实,如果,真有亏欠这一说,那么,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既然已经无法偿清,你无需再担忧;如果根本爱,就没有亏欠,你又何必担忧,何必难过?

亲爱的,我们昨天策划见面的时候多开心啊。简直像是计划去春游一般,兴高采烈。你说,是罗马假日,我是出巡的公主。可是,计划到了具体时间,就沉默了,就搁浅了。你说,让我看看,让我想想办法。我知道,是没办法可想的。我突然就怨恨起来,咬牙切齿地怨恨,我要的不多,仅仅是两天,或者,就一夜,可是,我们竟然连两天都没有!

我们的生命中有多少个两天可以虚度?有多少情侣在一起只是打发时间?又有多少人,能像我们这样爱?可是,我们,如此相爱的我们,竟然连两天都没有!我真想去跟谁抢,抢时间,跟命运乞讨,讨时间,去哭,哭一个时间,去挤,去咬,去跟冥冥中的上苍大喊:神啊!请多给我们一点时间!

就一点点,就好。

今天,我们平静下来。继续探讨细节。你说,你来北京的话,大概几点到,从机场到我住的地方,大概是一个小时。多少个小时之后,你能见到我。我只是安安静静说,我去机场接你。这样,从机场到我家,我们就又多了一个小时在一起了。

第30节:神啊,请多给我们一点时间(2)

分秒必争。和你在一起,每一秒钟,都是珍贵的。

亲爱的,我这样子,算是贪心吗。

有像我们这样的情人吗?在一起,会自然说到结束。你给我数的每条路,都是绝路。你说,现在是只在此山中,希望我最爱你,只爱你,以后,即便知道不是我生命中的最爱,亦觉得感恩。因为,能这样汹涌去爱,是幸运,是奇迹。你是在宽慰我,宽慰你自己。

可是,没有结束的。爱的反面,不是恨,是遗忘。我不会忘掉你,你也不会忘记我。只要这些记忆都在,爱都在,都在心里,在血液里,在心脏拐角偷藏的缺口里,那么,我们就不会结束,永不结束!

谁,能用一只手,掏进我的心里,血淋淋把你挖出来呢?谁又能把你抹平,宛如一切没有痕迹?

谁也不能。

我突然就笑了,有点凛然有点皮实地笑。因为,我不怕了。最多不过是分开,可是分开也不能使我不爱你。那么,我还怕什么呢?

我们真该多笑笑的。如果不是现实如此残酷,我们是多会找乐的一对啊。我们在一起,就像两个蹲在地上挖了一个沙子城堡的孩子,完全自得其乐,和外界无关。我们总能有开不完的玩笑,我们总能心领神会。就比如你说我是水桶腰,后来被说成油桶,后来变成啤酒桶。我说:"哼,你再说一个桶看看?"你说:"腰。"我说:"什么?"你说:"妖娆,就算你是水桶,也是妖娆的水桶。"

你看这个马屁拍得多有才气啊。

亲爱的,我前天又被谭永麟打败一回,那首《除了我还有谁》实在太感人了。我知道,那些谭永麟、高明峻的歌,是你的青春记忆。所以我也把《圣斗士星矢》的歌传给你,让你知道我的成长记忆。当你跟我说,你还为我去看漫画,并且是BL漫画的时候,我乐不可支。我想着一个三十二岁的男人,对着日本漫画不知道上下左右从何看起的样子,感动坏了。

昨天你说,想把地图上你的城市剪下来,贴在北京的郊区。今天又说,你的锁骨可以盛一杯红酒给我喝。亲爱的克莱德,你是一个诗人。爱把你变成了一个诗人。我愿意饮干你,涓滴不剩。

ps:你真的不介意我把你的名字写进我的恐怖片?我当时只是顺手写进去的,觉得好玩。你要是不高兴,我就改掉。

ps:今天我和那个哥特女友去吃饭了,我说,昨天看见一人说,我操这个时代,真不知道从何操起。她说,她有一个朋友说,要操上帝,她就问,从前面操,还是从后面操?操完了麻烦你告诉我。时代、人民、世界,真是假大空。说完我们大笑。你看,我们和真正的小愤青,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ps:我和晓微说要去刺青。她问我刺什么。我说就刺"恋"吧。她说,那就再刺一个"和平",爱与和平,是世界永恒主题,不担心落伍。^_^别数落我,我就只是说说。

第31节:藏起泪眼,只用笑容相送(1)

最后,亲亲你,亲你头上的包,亲你不整齐的牙齿,亲你的手指,亲你完美不完美的一

切。

藏起泪眼,只用笑容相送

亲爱的克莱德:

我写字的这个时候,非常希望你的胃已经不痛了。今天夜里也千万不要痛。以后都不要痛。你要好好地,哪里都好,无病无灾,平安顺遂。爱不爱我,比较起来,却是相当不重要的事情。

看山水时,会衷心领会:我在,是一种多好的意境。天地都在,时空都在,云雀在,山泉在,我在。如今对我来说,更美好的境界是--你在。我们同在。

所以,你一定要好好的。

不要不听话。今天你跟我说所有对胃痛的叮嘱你都知道,都办不到。那么,你想想我,前天开的那么多药,好,我不吃,就放在那里。你会不会生气?会不会着急?

都不是小孩子了,不要任性。

耐住性子,再听一回我的话:不要吃麻辣刺激的(我知道不可能,尽量少吃),不要吃烫的冷的,饭前不要喝水,米饭吃煮得软一点的,加班要记得自己带点零食填肚子,不要老吃快餐!还有,还有,吃饭要按时的。

其实听说你胃痛,我很紧张,也很歉疚,因为我觉得前段时间你没休息好全是我的原因,我赖不掉。不过这种歉疚没持续太久,我和你不客气的,只是心里暗暗决定以后不再拉你午夜聊天了,天知道我们又是那么能聊的,总有那么那么多的话可说,总能一回又一回觉得感情又深了一层,理解又高了一阶。情人,是难得;知己,更加可贵。我这么说你不要不开心,其实,很多时候,我都更庆幸你是我的知己--荷尔蒙可能是一时糊涂,我们的心灵智慧不会一直发烧的。

有多少知己,还能是情人?在彼此欣赏之上,还互相爱慕?亲爱的,我很满足。你说我是你的理想,同样你也是我的。我们不但彼此喜欢,还能尽数为何喜欢--你说喜欢我成熟智慧融合着天真热烈,而我喜欢你宽厚温暖兼无敌可爱。你说你多想在我写东西的时候坐在我背后的桌子上写程序,或者无声在我房间里随意找书来读。你可知,这也是我多年在心底想象的景象。

相隔千里,有时我觉得呼吸相闻。这种感觉不可说,或者别人不可信。但是我分明能感

觉到,有时,你真就在我手边的桌子边,或者,就站在我身后。伸出双臂,环绕着我。你老爱拿《人鬼情未了》来说我们的空间距离。我心里暗暗笑你老土,小题大做。今天早上我刷牙时,怔怔站了十秒钟,突然觉得不再可笑。

今天又回到北京,很是仓促。这次回家,一直没能陪着父母。他们看到的景象,就是我不分昼夜地上网,午夜躲在沙发上煲电话粥。吃饭都是匆匆几口,拨完算数。有时出外吃饭,我都推掉,实在不舍得,我们那一点点相处时间,再被饭局占据。直到临走,在车站,我倦倦地靠在爸爸肩膀上,才觉得,这一个假期,真是冷落了他们。妈妈说我:"三天有不得,三天无不得。"自从爸爸学会了发短信,时常发给我只字片语,从天气冷热到月经状况,看了有时真想落泪。只能粗粗地回应。

第32节:藏起泪眼,只用笑容相送(2)

晚上去看话剧《生死场》。我四年前在南京看过。如今再看,眼光和心境都不同,自然不如以往那么震撼。开场前等更生,我和小车一起去旁边的必胜客买了提拉米苏,就站在剧场外吃完。看的时候,有一瞬间泪水涌出,却是和革命主题一点关系都没有:赵三的女儿怀了私孩子私奔,半夜里听到娘叫唤,回到村头,正逢娘服毒出殡,颠簸之下,娘醒了,说:金枝,你的孩子生下来,娘给你养!

你知道么,我妈妈和我说过,孩子,如果你犯了错,千万要回家。妈妈爸爸再骂你,还是会收留你,疼你。你千万不要自己瞎解决。那时我只有十八岁,听得糊里糊涂。如今才发觉,父母的爱,能是多么宽大呵。

下午小车来找我的时候,背着好大的一个包,三月见她,在南京,一个乖乖的娃娃头,齐齐的刘海,像极了日本人偶娃娃。现今却剃了一个男孩子一样的寸头,那张清秀的脸上多了傲气和英气,像一个好看的小男生。现在她躺在我的床上睡着了,睡在她随身带的睡袋里,呼吸均匀。我真的希望,所有像她一样个性突出,不走寻常路的孩子,能走得好,走得稳。我时常矛盾,我一直以来觉得教育,中国的教育,是很没必要的,束缚大过教导;但是,有时又觉得,即便如此,教育仍有存在的必要--比如,告诉像我这样的人,世界上还有和我不一样的人存在,并且还不少。学习如何与他们相处,是多么重要的一课啊!常识,有时比知识重要。虽然教育泯灭个性,但是你看我,依旧是没被打磨光滑的顽石。个性,如果轻易被教化,被同化,那就不是个性。

下午和小车一起戏弄你,好像有点过分啦:)我一说他是小帅哥,你就那么紧张,真的让我很开心。不过,这次你的态度有进步喔!值得表扬。你跟我说,你生气,很生气。告诉

我你的态度,真实的想法,是好的。我不要你忍耐,不要你伟大。你想占有我,尽管来占有我好了,只要你能使我爱你,爱得分不开一点目光,转移不了一点注意。那么,我就是你的。

亲爱的克莱德,昨夜我照旧不能入睡,在颠簸的火车上给你写字。见面虽被推迟,但是我没有忘记。那些苦痛仍旧在我心里,虽然我选择,要用微笑来面对,继续快快乐乐生活下去。我们谁也不要被压垮,好不好?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相见,短暂相聚,再匆匆离开,我们谁也不要哭,好不好?就像那句歌词:藏起泪眼,只用笑容相送。

我从现在起,就开始对着镜子练习微笑。我觉得我一定可以笑得像《苏州河》里殉教般跳河的周迅一样好。如果我没练习好,请你不要拆穿我,只当作没有看到,亲爱的,答应我,好不好。

第33节:你也令我痴痴醉(1)

ps:今天是我们认识三个月。我中午想起来了,你想起来了吗?

你也令我痴痴醉

亲爱的克莱德:

我一向不羡慕任何人。我不羡慕比我更有才分的人,看得眼热也有,但知道不是自己的。冷静后,还是写自己的字去。我不羡慕长得比我好的人。十九岁的时候痛恨过自己的平庸形貌,向老天请求能否收走我一点点才华给我一双笔直长腿或者迷人大眼。后来发现还是算了,我的眼睛努力睁一睁还是可以混珠的。(其实算蛮小的,我以前戴隐形眼镜总是很吃力,后来只好去买直径比较小的。)

这些是玩笑话。老实说,不羡慕任何人,是因为窥见过光鲜后的落寞,光环下的阴影。我的一个女老师,是我见过最成功的年轻女人,可是你要知道她那个压力、她那个累!她跟我说,一个夜晚,她坐在马路牙子上哭起来,不知道生活为什么是这样子。太不容易了。去年是我最顺利的一年,我的写作事业像一条笔直的直线一样向上冲,可是我选择了离开北京,去南京修整半年。我想那种繁重而成功的生活大概不是我现在想要的,我并不羡慕。于是推掉一些活计,离开一个环境,去养身子,养心。所幸上天很厚待我,在南京所发生的一切都那么意想不到火花四射,把我的生活塞得满满的。现在想起来,真的很怀念我丹凤街的小房子,怀念我阳台上的柠檬草、窗台的风铃,怀念那段清静碧绿又生机盎然的日子。

我只羡慕一个人。你知道的,我的好朋友琥珀腰。我羡慕她有一个那么好的男朋友。高中同学,一直恋到大学。家里都知道了,处得甚好。男孩子是我见过最好的一个,挺拔、高大、端正、不卑不亢、一直微笑、说话有见地。品味也好。也肯出力帮忙。价值观光明正确。这些都和她一样,所以是一对好人儿。我特喜欢和他们在一起,请他们吃饭也乐意。谁不愿意看见幸福的人呢?有一两次,吃完饭,她穿外套,他就自自然然地拿起围巾,替她围上,再亲昵地打一个结。还有一次,看电影出来,她的鞋带松脱了,他就弯下身子,跪下去给她扣鞋带。我在一旁看得做声不得,痴了过去。

羡慕。

少年情侣老来夫妻。是我最不能见,最不忍见的人。以前最讨厌看见情侣在公众场合亲热调笑,觉得忒没素质。可是我们在机场接吻那么自然,并不为了炫耀。知道自己是眼热,是心绪坏了,是羡慕。羡慕总也总也轮不到,得不到。我是羡慕那些平凡的幸福的。爱不能总置于绝壁之上,我知道,因为,太高了。

有时,我再三说服自己,我们爱得无与伦比,可是,仍旧不能尽数驱遣我的寂寞,比如此刻。我不能升腾我的情绪,像我们在一起的许许多多时候,那多么容易,兴高采烈或者柔情蜜意。可是我现在低落着。亲爱的,我不想回避。

第34节:你也令我痴痴醉(2)

或者,真的痛苦才驱使我拿起笔。前半个月分分钟只想待在电话旁边,说也说不完的话,笑也笑不完的笑。也有误解和曲解的时候,我们像陷在巨大语言迷宫里徒劳摸索,我们都气闷、无奈,讨论到口干舌燥、筋疲力尽。但都没有怀疑过彼此的爱,不会因为自己的失望和受伤挫败就去恶意地攻击另一个人。我们就是疼痛的时候也急切地想护住对方,顾惜不了自己。这总使我又难过,又感动。

升华。每一次的痛,每一回的闹,最后总是升华,能升华到更高。倾心相处,我们能。亲爱的,这多么好啊。如果是造化,我感谢;如果是我们本身能量如此,就能彼此激荡,我庆幸。

我,依旧和第一天一样,全心全意地感激能够爱上你,被你所爱,在爱上你的同时被你所爱。永不后悔。

现在,又是我自己了。虽然你说我们一直一起在。可是我真的有点感觉不到,有点沮丧。晚上去跟父母吃饭,谢谢那个让丈夫在日本给我买到安娜苏的阿姨--一家三口,很普通的,席间说起的,也不过是小孩子脸上的皮肤不好,总是有红斑,诸如此类而已。可是,又触痛我了。

我从不唾弃凡俗生活中的琐碎细节。我愿意和你一起领受,哪怕激情不再,哪怕面目蒙尘,哪怕彼此埋怨,哪怕平淡如水。只要能和你,从俗,或者超脱,又有什么区别呢?都是恩典。

只要和你在一起。

可是我们不能够啊。

你说你的生活被分成三个空间,有时能融合,有时生生撕裂。我想,恐怕我是不能成为你的全部了。虽然,你就是我的唯一。不是我真的甘心如此,而是我不能忍心去撕裂你。那么,就让我的痛苦和我的寂寞撕裂我吧。

我独自忍耐默默承受。

亲爱的克莱德,你要知道,我不是想责怪你什么。或者抱怨。毕竟,大多时刻,我都很快乐。或者,有时,我不是那么快乐,我只是坚持,不肯让痛苦掠夺了我的快乐。我不给痛苦涂脂抹粉,也不想顾影自怜,在自己的疼痛里面快慰,痛,是痛,血,是血,我不想假装一切不存在,就像我永远不能回避我们不能在一起一样。可是,痛,就痛吧,它不违背快乐。快乐也不违背它。它们是纯粹的,不扭曲。

它们组成了我们的爱。

我想,我要学会从点滴里体会你对我的爱。比如你昨夜写到三点半的、给晓微的作业。比如你午夜临走前匆匆留言,告诉我我是你生命中的奇迹。比如清晨在公车上的短暂电话,想听我睡梦中的声音。我知道你心心念念挂住我。但愿你也知道我这样牵挂你。

有时,你微笑着而不对我说什么,我觉得这就是我已经等了很久的。

第35节:你也令我痴痴醉(3)

你。

我站在这里等你已久。

现在我在听《风继续吹》。那夜公车最后一排的位置上,你唱给我听,一句句翻译成普通话。只有那一句我抢先听明白了,是说:"我已令你快乐你也令我痴痴醉,你已在我心不必再问记着谁。"

痴痴迷醉。

ps:以前念高中,每一年的一二·九都要演讲的。我喜欢参加这样的活动,最后一次,已经和他分手,就借着演讲告白,说,在历史书上有一页不敢随意翻过,因为太沉重太疼痛,(下面一句我给忘了)有一个名字无法轻易说出口,因为一旦说出口,血会逆涌,泪会滴落。现在提起来,不太是怀念,反而是得意。在所有老师和全校学生面前,借着革命说爱情。你看我胆大包天。

第36节:老天的一颗好珍珠(1)

老天的一颗好珍珠

亲爱的晓微:

我现在是在火车上给你写信。卧铺车厢的人都睡下了。只有一点微弱的光。我的电脑只有不到一个小时的电了。我高高地爬到上铺去,手足并用狼狈万状。亲爱的,我想给你写点字。天亮了之后我们就能见面了。我是为你才匆匆回家的。但是现在我就想给你写点字。在黑暗里我在想要给这封信一个好题目。你知道我的想象力是很贫乏的。但是这几个字就在我黑沉沉的脑海里一亮一亮的。晓微,我想你是老天给我的一颗好珍珠。

晓微,这五天的假期会是你最后的暑假了。你说要赶在七月一日之前就去上海的公司工作,我晓得你是想新鲜人,想勤恳一点。可是亲爱的,你再也不会有假期了。职场的茫茫大海,你跳进去,再也不会有个头了。所以,别着急吧。

为了回来见你,我推掉了章子怡的采访,可能也要错过张震的。最近要写的稿子是关于赵丹的,我准备回家以后就要开始找他的电影来看。《十字街头》《马路天使》《林则徐》。不能随便瞎写的。他是老前辈。外国的明星可以乱扯,但是写这样的老前辈要是出了错,是

会被笑话的。而且我喜欢他。

晓微,最近半个月漫长如年。我经历了一场与我无关但搅乱我生活的死亡。与其等待动荡,不如一手促成它,并且在动荡中安心寻找。我促成了一段动荡。我亲眼看见了一场绝望。我最终得到了答案,虽然不是我想要的那么好。爱死灭了。我坚强地面对了,尽我所能,没有崩溃。我用自己的双脚把自己支撑着走了回来。亲爱的,请为我骄傲。我病了,昏昏沉沉地躺了三天,瘦了七斤。我在一周之内把体重吃了回来。接触我所能接触的所有朋友,我汲取所有暖。我把生活过得像万花筒一样。朋友支撑了我,而我也支撑她们。我没有向任何人诉苦。当她们来看望我这个病人时,我坐在床上兴高采烈地讲段子讲个不停,我觉得我就该这样子,也不该瘫在床上哼哼唧唧。

现在,我又要站到你面前了。每一回见你,我都要重新审视自己。因为自己一天比一天成熟世故而感到难受,又因为能够有你,能贴近你,能找回过去的自己的一点纯真,而觉得庆幸。晓微我喜欢你的和谐。你几乎一点都不挣扎地就从学校走到了社会。也许,你内心也是有蜕变,挣扎和成长的,有时我有点委屈我感觉不到。但是有时我又想,或许你也同我一样,只想把我所熟悉的你自己带到我的面前。和你在一起,我才算休假呢!我整年都在放假,整年都在工作。已经丧失了周日和平常的概念,也对一切节假不再敏感。可是我还坚持像在校的学生一样作息,坚持给自己过寒假和暑假,一定回家。别人嘲笑我,干吗一定要和学生挤火车呢?我就BAGA地傻笑,说不出原因。

晓微我只想在你面前说我累。有时我真的觉得自己很累呢。就是病还没好利索,我在家边的一间宠物店里,和店主聊天的时候,突然接到制片人的催稿电话。因为生病,我有那么几天完全没写。我没敢说没写,就硬着头皮编造说已经写到多少多少了。然后挂上电话之后,紧张害怕地哭了起来。我就坐在宠物店里,大哭起来。怕得不行。晓微,我不害怕很多东西:我不怕蟑螂老鼠,我现在知道我也不怕死魂灵。但是那个时候我怕了。就好象遥远的高中时代,明日就要考试可是书一点都没念,那种发自内心的慌啊。像是饿。空空地挖心挖肠地饿。我哭了一会儿,就回家去了。一口气写了好多,才觉得渐渐心安起来。

晓微,为什么最近每个人都在问我接下来要干吗呢。他们明明知道我没有想。我就像三年前一样,知道自己一定会写下去的,至于写什么或者怎么写,或者一些写作计划和人生步骤,我完全没有想。在日本,像我这样的年轻人叫做FREET。是他们生造的词。没有想过要长久地工作,不想进大的单位,没有目标地漂浮着。说我们将是未来社会的最大隐忧,将造成社会竞争能力的下降。真好笑,我明明觉得我有好大一个理想,却成了所谓游手好闲的人。

自由职业,大概在别人看来就是无业吧!今天一个旅游公司打电话来做市场调查,也就是推销。听说我的职业是"自由职业",立刻热络的口气冷到了南极。我可不想傻兮兮地追加说:"其实我养得活自己啦!"那才像个白痴。

晓微,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又能静下心来读书,也能好好看电影了。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着。这么长久以来,我非常想看,并且主动去找看的电影是《杀人的记忆》。一旦开始,就不能停止。我蹲在地上翻找我的箱子,发现我居然屯了那么多好电影在那里,却自己默然迟钝地搁浅了它们。我一点也不记得我买了《名誉受损害的卡特琳娜》、《疯狂夜》、《生命宛如幽静长河》、《神甫》。这些都曾经是我朝思暮想的好电影。对电影的热爱,好似在我心底慢慢苏醒过来。因为马青皮要去考研,她整日严谨苦读,无意中也给了我好的带动。我又能啃得动大部头的电影理论书籍了。虽然说,我不太肯让这些理论苍白我的文字,禁锢我的看法,但是,我敢说,它们还是有些用处的。

第37节:老天的一颗好珍珠(2)

没有爱情了。好象也没有了激情。我再写字的时候,觉得羞愧。我想象着我光裸着站在我的读者面前,我觉得羞愧。对不起,你们所期望看到的,在我身上获得的力量,爱的能量,现在缺货了。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你们。我对你们感到无比抱歉。这使我不敢轻易下笔了。我时刻处在无爱的恐慌中。我每天都问自己:"是暂时这样吗?还是会永久这样?"我拼命告诉自己,拿自己过往的丰富经历告诉自己,会好的会好的,但是我底气不足,摇头叹气。如果没有了爱,我还能写什么呢?我知道我还能写一切。我从来不是只写爱情软趴趴的言情女作家。我还有我那一点点智慧。但是一个只有智慧没有情感的女人该是多么可憎啊。

晓微,我知道你该说我傻了。你要告诉我说,我的力量都还在我的心里。我对写作的热爱从来都没有熄灭过。我的那些爱,不断被损伤受挫折的爱,只要给它们一点点光,它们就会迎风迅猛地长大膨胀。它们会像午夜里偷来的豌豆一样,一直长到月亮上。它们会像星星一样,像熟透的无花果一样静静地落到地上。我心里的那口处女泉,就会在那个时分悄悄漫溢出来。而我现在所需要做的,只是安心等待。

晓微,我知道,青春还在。我还是决心,宁可被毁灭,也不要被打败。什么东西都不能和青春相比。有时我认真怀疑,青春究竟有什么好的?我们说了一卡车一卡车的傻话,做了一火车皮一火车皮的蠢事。我们任由情欲指引,我们听从内心冲动。我们不想"该不该",只想"愿意不愿意"。结果就是这样--我受了一次又一次的重创。可是此时,我仍旧觉得没有什么能与我眼下的青春相比。中年人成了生活的抵押品。老年人被扔进了破烂杂货间。青春可是生活的主宰。青春有一个等待他去统治的王国。我们每一个人生下来都是国王,可是太多人像许多国王一样,死在流亡中。他们的疆土,至死也无法抵达。

我不用挽回我的青春。这已经使我比许多人都更幸运。我已经挥霍过了,总觉得还有大

把可以继续浪费。但是我宁可眼下节制一些,珍惜一些。我想,这是我还不算太蠢的结果。该呐喊的时分,我知道我还是会喊破喉咙。人是很难改变本性的动物。但是好在,成长若也有好的一面,那就是我们慢慢会学习甄别。

不是所有口号,都值得呐喊。就像不是每场革命,我们都要投身。爱情,和革命一样。

晓微,那些怨恨已经渐渐在我心里消弭了。我不再记恨,是为了让自己放下。我不能永远在心里养着一条毒蛇。我不能每夜起身,在我的花园里栽种荆棘。即使谁也不需要我的宽恕,我也要宽恕。我为了我自己。即使我没有一个人可去爱,我仍旧要爱。为了我自己。我每天都跟我自己说:"今天我必须把爱留存心间,否则今天我怎么过?"我仍旧发自内心地热爱现在的我,爱我自己所有的光荣与梦想,爱我自己所有的错误和耻辱。我仍旧像一个战败的老兵一样骄傲地站着:你们看!我仍旧拖着伤残的躯体,站着!那面满是炮灰和洞眼的旗帜仍在,我仍站着。

是的,我是一个可耻的理想主义者,一个注定要不断失望的唯美主义者,一个信奉爱为宗教的人,……一个酸溜溜的文艺女青年,一个愚蠢的家伙。管怎么称呼我都好。

而我,乐观的时候,我相信我还能奔跑。我才二十三岁。我的颠峰没有来到,生命中最好的年代还没有来到。爱人肯定会有的,我的要求一向不高。我肯定能滔滔不绝地写下去,就像我打生下来就无法改变我滔滔不绝的说话一样。

晓微,明天就能见到你了。我想继续抒情,继续排比,继续激情满怀,可是我的苹果要没电了。我可不想,它像一张绝望的脸,缓缓在我面前闭上眼睛。有时生活就是这么扫兴。不过好吧,让我们一起原谅它。晓微,无论如何,我也想做你旁边的一颗好珍珠。人生如海,病蚌成珠。让我内心的苦难总有一日暖暖发光。而你,生来就是珍珠。你不需要苦难。

第38节:完美的夏天转身而去(1)

完美的夏天转身而去

亲爱的晓微:

现在是早上三四点钟。男人们聚集在我的屋子里看世界杯,我躲在一个小角落里给你写信。刚才下了一阵小雨。我整夜开着窗,不怕那些蚊子的袭击,只为了能吹到那些夜空气。这种夜晚使我想起我的家乡,想起我们家楼下那些合欢花。在这样的夜里一定粉红的开着,

被雨水击打了一地。

我特别喜欢北京下雨。这个干枯的城市,除了尘暴,缺乏一切自然景观。另外一种东西,比如说,政治的力量,似乎威慑了一切。吞食了自然的法则,自然的力。所以,我喜欢看见狂风暴雨,看见下午微晴的天空。这天气如此的反常,像一个脾气暴虐的人,让我开心。这么湿润,这么多的雨,这么晴朗,加在一起,简直让我觉得我是在云南了。

你说你现在看不到我的博客了,这真让我遗憾。不过也不是很大的损失,最近我写博客不是很来劲。没法子,自从博客得奖以后,他们给我寄了一个协议。详细规定了我应该最少多少天更新一次??这让我老大的不高兴。多少天写一条博,是我自己的事。爱写不写,是我的自由。怎么说呢?写博本来是不务正业,是偷着写的,像偷情一样隐秘又刺激,好家伙,你现在给我规定了一个法律义务似的东西,一下子就变得没劲了。

不说这个。我的毛病一直是写得太多。所以,我不担心我偶尔少写一些:就当是暑假休息好了。并且,我的剧本,正以这两年罕见的速度在行进。我又开始可以疯狂叫嚣我是西直门外第一快手了。呵呵!

写什么呢?日记。无外乎是周边的事。不外乎是我的家人,我的男人,我的猫。之前,我最最恨那些整日贴自己宠物照片的人,好没意思!之前,我最最烦那些整日嘴巴里都是自己男人的人,好没出息!

第39节:完美的夏天转身而去(2)

近来我正变成了这样没出息和没意思的家伙。

怎么办呢?世界八大奇迹,五千年的文明,凡高或者毕加索的真迹,雷若阿的电影……这些,都比不上狭小丰足的二人世界。不,我们是三个人。

猫是非常聪明的。它有自己的表情,习惯,兴趣和作息。并不因为人而改变。很多人喜欢猫,就是因为它的个性。我们日常唤它,它从来不理会我们。我一直以为,它可能还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但是在外头,我们喊它,它立刻就来了。它其实还是知道的。

对了,我们几天前,在后海消磨了一个完美的下午。我的男人和我的猫。给大家发了短信,希望大家都来玩……却发现全世界这么悠闲的,也只有我们两个人而已。大厨给胡美丽头上用眉笔写了一个王字,它就真的以为自己是老虎??对着一条大狗就扑了过去??让我

们跟着胆战心惊。

我到底是忙,还是不忙呢?说起来,应该说,在一段时间内,其实是非常忙的,但是眼下,总是不算很忙的状态。但其实还就是闲人。比如说,每天,我一定会和胡美丽玩大半天,一定会和大厨聊大半天。玩的时候袒露着肚皮。

说到肚皮,我最近真的是胖到了让我自己都看不下去的地步。无关乎美丽与否,已经到了我自己给自己设置的体重的上限。但是大厨仍旧今日轻松地做出了之前没有做过的菜,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那么诱人……我的天。我不提减肥这两个字。太矫情了。没有比喊着减肥同时吃个不停更罪恶的了。

人家说,太安逸的生活才会让人发胖。太过幸福的爱情才会让人发胖。本质上,带一点苦的爱情才最让人疯狂。我基本上同意。我讨厌发胖,讨厌安逸。我一直欣赏痛苦和疯狂。我吃的苦头太多了。我也已经动荡了太久。眼下,我就像一个流浪者一样,对我的安逸,我的不知短暂或者长久的安逸,充满了抱怨,同时充满了感激。

即便是在他身边,我也分秒不停地想我们之间的事。到底是幸福,还是不幸福呢?被博客省略掉,藏匿掉的,无疑有许多生活的真相。那些真相都是沉沉压在我心头的石头。我无法抛弃掉。写出来的,在缝隙里逃窜出来的,都是轻,都是轻飘飘的东西,我们称为"幸福"。我用很多时间自问,我并不知道答案。

我只知道,我不算不幸福。这大概就是幸福。

或者,就像我的生活,我并没有过到我理想的生活,但是,我也并没有过到我并不愿意过的厌弃的生活。我曾经在几年前说:"我要永远保持对生活不满意转身就走的勇气。"我想,我现在没有那么任性了。

生活,不是两分法可以解决的问题。幸福?或者不幸福?还是有一点点幸福?还是比较幸福?

第40节:完美的夏天转身而去(3)

对于我身边的男孩。我总是不想说太多关于未来的事。因为我还是在害怕的。那些生活的默契,总是让我在幸福的同时害怕。因为我知道,那种默契就像你的皮肤一样,血淋淋的扒下来的时候,该有多可怕。我们,太亲密的我们,和那种一周只见一次去看电影的情侣,

是不一样的。我们是在过日子呵。

晓微,我真的很想对克莱德说,我理解你了。第一,因为寂寞和别人在一起,不是可耻的。没有什么比寂寞更强大了。第二,我想说,我明白了,生活伴侣也是很重要的。谁说爱情最伟大呢?

其实,在我脑海里,我想了无数回,如果我遇见一个更加优秀,一个更加懂得我和懂得艺术的男人或者男孩,我该怎么办呢?我想,起码是现在,我是无法放掉我身边的男孩。我不能丢掉他不管的。真的。那种叫做责任的东西,我过去一直鄙视和逃避的东西。它真的在那里。当你把一个人接纳进你的生活,当你放任自己成为他生活的重心。相对的,你就需要承担一些责任。

所以,我很难说我在"爱"这个男孩。爱这个字,曾经被我那么轻易地说了无数次。我对他的感情,实在是太复杂了。有时像对我的孩子。有时像对我的兄弟。有时他是一个陌生人。有时他是一头小野兽。他当然是我的情人,可是有时他也似我的姐妹。他安于在我身边这乏味的生活,他乐于为我做的那些改变。他给了我数不清的拥抱和烦恼。我不愿意用"爱"来形容我们之间发生的,以后也不愿意。我们在一起,这就够了。

其实,晓微,我想你知道我其实是悲观的一个人。并不是那些失恋把我变成这样的。不如说,是我的悲观造就了我的那些失恋。而后,那些失恋助长了我的悲观。我满心猜疑。忧心忡忡。所以,每一个恋人,能够让我再度开始相信,让我相信这个人真的在乎我,已经是越来越不容易。他能使我相信。最低的要求,我总是对我自己说:起码,我真正快乐过这阵子。

晓微,真高兴你说我写得比以前好。我知道你不会对我说谎。最难过我自己这一关。我一直觉得我写得不如以前了。我一直担心那种最真实的最勇敢的东西,已经从我的油嘴滑舌里失去了。我无法停止大量的写字,同时,我无法停止我的害怕。过去写一篇自己满意的文章,满足感能持续的时间,远远长于现在。但是我拿出过去的文章看,即便是很得意的,我也觉得写得很差。读者们夸奖我,我知道,是因为他们喜欢我。我特别怕他们是出于善意,不愿意打击我。所以,你的肯定对我来得特别重要。你在我心底,一直是近乎信仰的一种力量。我相信你的眼光。我相信你不会说谎。就像我相信我自己,会永远喜欢你一样。

第41节:完美的夏天转身而去(4)

那天你给我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开一个冗长的剧本会。八个小时的漫长时间,还必须默

默微笑频频点头,真是把我搞崩溃。就像一个上下午一起上的考前总动员一样??中途偷偷出去吃了几块曲奇。回来已经是三点,所以没有给你打过去。但是那天晚上,我一直和大厨说你的事,说我们的事。

我想,我真的可以自豪地说,只要是我爱过的和爱过我的每一个男人,都一定熟悉你的名字!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你在电话里说到近期的沮丧。说到这种工作的无聊。以及企图改变又不敢舍弃的生活。你说,你想以后每个礼拜都给我打电话。想叫我鼓励鼓励你。我才发觉,其实,就像我把你当作某种梦想的一部分一般,你也把我当作支撑自己的力量。这让我特别感动,特别高兴。好似我的存在更接近你的理想一般……光是意识到你这么想,我就很高兴了!

可是亲爱的,我鼓励你什么呢?我知道你一直很努力地活着。堂堂正正地,不损自己原则地活着。我知道你一直在看自己喜欢的东西,那些各个国家最好的电视或者电影。你也有在听音乐。你经常和以前的同学或者朋友一起出去。你最近给流浪狗组织递交了义务劳动的申请(虽然人家不见得搭理你)。可以积攒一大笔钱,买一样真正值得买的东西。或许,你这样的生活不是什么理想的生活,但是在我看来,你是一个一直活得很地道的家伙!比很多家伙,地道上一百万倍!

我想,也许,我的生活,在我看来垂头丧气的生活,在你看来,也是如此。这就让我更高兴啦。

说到生活令人失望的部分--编写无聊的电脑程序,和编写自己都不相信的剧情,你觉得哪一样更没劲呢?

生活最让我失望的,莫过于暑假已经不存在了,这个事实。没有你在的暑假,就不是暑假。即便我可以一厢情愿的回老家去,给自己放两个月的假。但是没有你一起吃龙虾,没有你陪我晚上去借漫画,没有你和我挤一张小床,没有你和我一起去音像店买CD……暑假还叫暑假吗!!!

我无限怀恋我们在一起度过的那些真正的夏天。

理想的夏天,就是我们一起去游泳,还有一条狗。你叫我赤豆棒冰,我叫你芝麻饼脸。我的小猫菜同学,我怀念我们一起去的室外的充满了氯气味道的游泳池胜过一切。为什么那时那么轻易得到的东西,如今却变得这么艰难呢?你在我身旁睡着,而我点着灯读漫画的感觉,仿佛就在我身边。我似乎都能看到你吹气的嘴巴,安详的睡脸。我似乎就能在清晨起来,一起去买菜,你做素菜,我做荤菜,用一个丰盛的水果罐头做一个甜汤,我们招呼了一整桌客人。还有你们家楼下劣质的碟店,我们一起看《美国往事》,我睡着了,你说我不够专业。

亲爱的晓微,完美的夏天就在我们记忆里触手可及的地方,转身而去。

第42节:后记 NEVER SAY NEVER(1)

后记

NEVER SAY NEVER

我一直觉得,我的上一本书是《像邦妮一样爱你》。也就是说,那是七年前的事了。七年前,我写了一篇文,叫《一百个从未》,列举了一百件从未做过的事,七年来,我每年删除掉一些。这个轨迹很有意思。

"从未",其实包含了一些"不曾",也包括了一些"永不"。包含了一些"不不不",也包含了一些"要要要",还有那些,以"不"的名义隐藏的"要"。我是个二逼摩羯座,喜欢画很多框框给自己,然后觉得安全,还非得把这些"不"和"要"大嘴巴啦啦地嚷出来,结果就变成了笑柄,让我那群姐们儿嘲笑。

曾经我以为,"我只是""我必须是""我不可能是""我不是"……如今这些设定都不再在我心里。生命是一个敞开的旅程,我不断地定义、界定,又不断地推翻、重写,直到这些词融化成一片,密不可分,一片混沌。"我也许是""我也可以是""为什么我不能是""管他妈的是不是"……哪有什么清晰确定的答案,我们的生命都是试纸,只是颜色深浅不同罢了。我把这些试纸含在嘴里,慢慢地吃掉。

你看到的那些字,就是试纸上深深浅浅的颜色。它们一直在变。如果你也含着它,看着它变换了颜色,以你的生命与我的生命对照,就是它们存在最大的意义。

我们都会老,都会死。真希望最后那一天,能说:我从未做过的事,就是从未。我从不做的事,就是不做。一直在做,就是我活着的意义。

进行时,是我生命的姿态。

一百个从未

从未像三好一样,押了别人的手机强行要拿走别人才买了一天的宝蓝色猫眼石的一百八

十块的好看小镜子。

从未像更生一样,抓着人问,"你说我爱不爱他?""你觉得我爱他吗?""其实我觉得我不是爱他。"对着每一个人倾诉,挣扎反复,乐在其中。

从未像车车一样,说:"我是一个性冷淡,我要找一个性冷淡,你们谁认识性冷淡,介绍给我吧!"

从来只是想把自己疯狂地给出去,但从未有人接住过我的全部。(删除,姐们现在自己接着自己!)

从未写过一部自己真正喜欢的剧本,并且亲眼看着它一步一步实现。(还从未,惭愧。)

从未真的恨过任何一个人,在我最最厌恶的人身上,我也能看到自己,到后头,厌憎的是不宽容的自己,怜悯的是自己。并且原谅。

从未和一个男人同居过。(删除!!!)

从未买过超过一千块的衣裳,超过五百块的鞋子,超过两百块的化妆品。(删除。倒是会花很多钱买东西,但是购物的乐趣也降低了。)

第43节:后记 NEVER SAY NEVER(2)

从未烫过头发。(删除,经常。)

从未剪过大秃瓢。(删除!05年夏天干了一回)

从未看完过任何一部塔可夫斯基,一部伯格曼。(删除!伯格曼现在是我的挚爱)

从未读完过任何一本托尔斯泰,一本普鲁斯特。(继续从未)

从未使用过安全套。(嘿嘿,删除……)

从未真正喝得烂醉如泥,不省人事。(我常常喝,但很少烂醉)

从未赌过钱,打过牌,几乎没有摸过麻将。

从未上过一天班,没有领导发过话,没有开过工作会议。(删除,从08年开始,我自己主持很多会,担任策划和统筹)

从未谈过一场正常又正经的恋爱,从未在阳光下满心欢喜牵手散步。(删除!!!我高喊)

从未蹦过极。

从未潜过水。(哈哈,删除,我在马尔代夫潜水啦~)

从未在学校开学典礼上,在校长喋喋不休罗嗦的时候,被一个帅哥一把拉起来,在众目睽睽之下,奔出会场,奔向远方。(我估计这辈子这都必须是从未了)

从未在午夜坐过男生的机车,把摇滚放得很响,极度招摇。

从未考完过一次完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删除!我都毕业了)

从未体育及格过。

从未刻意设计,挖苦,陷害过任何一个人。从未有心伤害任何一个人。(删除,我也进入所谓的职场了)

从未放弃过内心理想。

从未失去过真正自由。(真正的自由是什么?)

从未想过要利用自己的爱情得到任何现实的好处。

从未真的觉得自己有什么了不起。

从未真正摆脱内心的自卑阴影。(我真的很想删除,我不是特别确定,我只知道,我越来越接受自己了)

从未减肥成功超过一个月。(哈哈哈哈!牛逼轰轰地删除!)

从未暗恋过一个人:我暗恋任何人都会满世界说,自以为他不知道,其实地球人都知道。

(恩,我学会了真正的暗恋,在心里进行的那种。直到他向我出柜,成了我的GAY蜜)

从未动过手术,躺上手术台。小时候住过院。

从未亲眼目睹一场死亡。(我还是那么不勇敢)

从未真的歧视任何人。倒是鄙视过一些人。

从未经历过所谓生死关头。

从未打过电子游戏超过一个小时,从未过完过任何一关。(删除!)

从未跟父母索要过什么东西--也没要过钱,从来没有。(删除)

从未向任何人索要过什么东西--暗示的生日礼物不算。

从未认识过五线谱。

从未学会过任何一种乐器,连竖笛和口琴都不会。

从未学会过吹口哨!连小狗撒尿那种都不会。

第44节:后记 NEVER SAY NEVER(3)

从未学会游泳换气,虽然我年年都去游泳,不,浸水。(删除!我去年学会了游泳)

从未被一个人热烈追求,我是说真正热烈的那一种,从未享受过其他女子的艳羡,浑身酥麻麻的。(删除!我曾经在一个酒吧里,那个人为我单独跳舞,光芒四射,所有的女孩子都羡慕地看着我,我兴奋得满脸发光)

从未出过国,未看过非洲沙漠。从未单独旅行过。(删除)

从未穿过超过七公分的高跟鞋,从未穿过膝盖下十公分的裙子。(哈哈!今年我穿了一双十公分的高跟鞋,走十米路用了十分钟。)

从未吃过榴莲,从未吃过煮鸡蛋,鸭蛋,鸽子蛋,鹌鹑蛋。(删除,吃过榴莲啦)

从未和喜欢的人一起看过一场午夜电影,看困了就睡着。

从未照过好看的裸照,虽然曾经做过油画的人体模特儿,恩,是一丝不挂那种。(我希望在今年的生日能删除这一条,我已经约好了摄影师,买好了白色内裤,并且开始积极地减肥,好吧也许还不够积极,但是今年必须得删除!)

从未觉得自己的身体好看过。(我总觉得这个从未在不远处就会删除)

从未主动脱个精光,说:"看!我美不美?过来抱我!"(同上)

从未在浴缸内做过爱。从未在海滩或者游泳池做过爱。(删除,在浴缸里做爱感觉神奇,在水中时间凝固,如果浴缸再大一点就更不错啦!)

从未真正觉得敬佩一个男子,并且爱上他。(删除)

从未爱上过艺术青年,文学青年,摇滚青年,愤怒青年。(删除,小文艺青年那份真诚的矫情和温柔的较真还是很可爱的我说)

从未爱上过一个有钱人。(悲催!为何还是从未呢?)

从未露宿过。

从未站在他宿舍下,大声喊:"谁谁谁,我爱你!"(你们看看我可笑的少女情怀!)

从未站在他学校门口,在人群中,静静看着他走过来。(删除这个心愿,我已经完全不再有这个念想了)

从未畏缩过--从未后退过,任何机会,我都把握,我都会冲上去,实在冲不上去了咱再说。

从未真的为我所做的一切选择后悔过,我对青春无悔。

从未腰围小过一尺九(成年以后),基本上这几年从未小过二尺二了。(删除,哈哈哈!)

我从未放过任何一个我爱上的,我喜欢的,我动心的,我仰慕的男人--我很自豪。(不好意思,我不得不放过我动心的男人,没法子,人不能太贪婪。)

我从未装过处女,装过清纯,从未在感情问题上撒过谎,什么时候问我,我都说实话:"没错!在你之前我爱过许多人,在你之后或许也是,但是我现在只爱你!"(老娘继续牛逼,继续从未!)

第45节:后记 NEVER SAY NEVER(4)

我从未脚踩两条船过。(删除,可耻,我知道。)

我没收下过使我心虚的馈赠。

我从没装过性高潮。(老娘一辈子从未!)

我没有对着任何一个人破口大骂过。真不爽。我没扇过任何人狠狠一个耳光。(不,我想起来了,我扇过我最喜欢的男孩。打得还挺狠。)

我没有真的挨过饿。节食不算。

我从未讨过饶--这活儿我干不了,这事儿我顶不住了,求求你,饶了我吧。我从未说过这样的话。(删除)

我从未真正哀求过:"来我身边,我没有你不行,我爱你。"我没有。很多时候我恨我的理智和坚强。

我没有使用过下流的手段。

我没有剽窃过别人的文章。

我没有跟别人追要过我借出的钱,书,或者碟。(倒是有人问我追着要我借人家的书和碟。哈哈!)

晓微从未使我失望过。我也从未背弃她。我从未动摇过这样一个想法:如果能使她永远幸福,我可以去死。(我爱晓微,永远!)

我从未自杀过。(但是我在心里把自己杀死了很多次)

从未听过自己喜欢的歌手的演唱会。(删除!我听了周云蓬的演唱,我挺喜欢。)

从未写漫画脚本,做漫画家助手。(哈哈哈!去年我写了漫画脚本,而且是色情的!)

从未报复过任何人。后来发现,我报复的都只是自己。(删除,我报复了一个人,只是为了不想显得那么好欺负。)

从未想过要当自我陶醉的中年妇女--要我活成那样成功又那样无聊我简直想死。(对不起各位,年轻的我太那啥了,成功又无聊当然挺好的,仅次于成功又有趣,而你们知道那几乎不可能)

从未矫正过牙齿。(还是没有矫正牙齿,我一辈子都不矫正牙齿)

从未看低过自己,放弃过自己,从未真的觉得我是NOBODY。我就是这么的矛盾。

从未有人问过我:"你想被怎么样的宠爱?"由不得我。真的。没人关心过。(删除,我想说,我被深沉地爱过,我被精美地爱着。)

从未勾搭过外国人。(删除!哈哈哈!老娘在机场用一本怪物书勾搭了一个巨帅巨帅的英国帅哥~)

从未坐自行车后座脚跟不小心绞进去过。

从未得过风疹、麻疹、水痘。

从未吃过各种动物的鞭、球,诸如此类啦。(删除,我现在吃过……)

从未穿过粉红色内衣,哈哈哈。(从未穿过有海绵的内衣,哈哈哈!)

从未穿过亮片比基尼,哈哈哈。(删除,我穿啦,哈哈哈!在去马尔代夫之前,卖比基尼的大妈给我选了一件,说:"好好穿上,为国争光!")

我从未真的习惯过孤独。我从未习惯过独身。却独身了那么那么久。(恁么久了我说亲爱的,你一直没闲着好吗?~)

我从未在深夜痛哭醒来的时候,有一双我想要的臂膀拥抱过我。(我幸福地删除……)

说真的:我从未觉得我真的坚强。我只是努力告诉自己,我很坚强。(删除,我现在越来越觉得,其实我远比我想象的更坚强,更好。)

我从未觉得写电视剧是我的事业。我只是觉得在趁钱。(删除,现在逐渐认真起来了。)

我真的从未觉得写小破散文是没有前途的。(可是我已经很久不写散文了。)

我从未潇洒放下过,从未能把练得无比熟练的台词说出口:"不必道歉,没爱上我,不是一件值得后悔的事。"(删除,我做到了。如今一个人不再对我敞开一道门,我不再会使劲地敲门,我会告诉自己,那是一堵墙,我们不会去敲一堵墙的。)

我从未改掉任何一个恶习--比如吃手,比如迟到,比如不爱卫生。(删除,我现在很少迟到了,我一直习惯于稍微早到。--删除,今年我戒掉了吃手。而我窃以为我现在已经算蛮卫生的一个女银啦!)

从未采访过一个女明星。(删除,我现在采访了很多很多)

从未做过枪手。

从未要过预付稿费,然后拿了钱就跑。

从未要过任何一笔退稿费。我不要。(是的,我还是这样。你可以说我傻,但是我就是要争这口气)

从未怀疑过--爱,是我们唯一的道路。爱和勇气,永不失败。

从未匿名或者用假名,任何时候,我都说:我叫柏邦妮,我二十二岁了,(哈哈哈哈!),我是一个写字的女生,魔羯座O型,我很不错喔!(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