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守法用法演讲稿

知法·守法·用法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能站在这个舞台上发言,我感到很荣幸。今天,就来谈谈“知法·守法·用法” 这个主题。

说到法律,给人以一种威严的感觉。那么,什么是法律呢?简单地说,法律就是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它同道德、习惯、宗教和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的行为。

我认为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在这个法制社会中,任何人违反法律的规定,都将追究其应有的责任;通过法律的形式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惩治违法犯罪的人,从而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

这,称为知法。

“违法犯罪”这词语听起来似乎距离我们很远,但却又那么接近。

那是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的事例。当我还在上初中时,忽然有一天听说,母校有个小男孩儿不幸被违规超速驾驶的车辆夺去生命的消息时,不禁颤然怦动。想着那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儿,转瞬间就这样消逝??

责问:难道那车就不能开慢一点吗?就算天大的事也敌不过生命的宝贵。要知道,这场事故不只夺去男孩的生命,它摧毁的是一个家庭。

多少血淋淋的教训,却不能唤醒那群无知盲目的飙车党。在寻求刺激的时候,可曾想过,生命可贵?就因为一时冲动好强,而葬送无辜的性命,这值得吗?

生命诚然可贵,尊重自己的生命,也尊重他人的生命。请记住:遵纪守法。 在知法、守法的基础上,也要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下面这个事例发生在佛山市高明区。

于20xx年3月,李先生在高明区某家私有限公司购进一套沙发, 在20xx年6月时,他却发现沙发表面严重剥落,于是怀疑该沙发是假冒伪劣产品,要求商家进行退换。但商家意见不一,消费纠纷一时无法解决。

后来经过调解最终要求商家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李先生索回了货款5350元人民币。

但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消费者因为自身维权意识淡薄,或迫于压力而最终向损害方妥协,或是还未把握自己享有哪些具体权利、而不能在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面对侵权行为,怎能沉默?怎能让自己合法的权益被侵犯?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人们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因此,我们要知道法律的重要性、遵纪守法,学习、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

2013-3-25

 

第二篇: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学生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是我们对自由的向往,但是自由是相对的,没有束缚,自由也就无从谈起。“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坚守社会文明的最后一道底线;法又是一把无情的利剑,它令犯罪分子胆颤心惊,无处逃逸;法就像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维系着社会的安定,护卫着人们的安宁。

如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率逐年升高,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说脏话、抄袭作业、顶撞老师、撒谎、欺负小同学等等。还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现在违纪,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违法的事。曾经就有过这样的案例发生:

19xx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6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某(17岁)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

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一些难以改正的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在平常生活中只 有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我们不能因为“年幼无知”而放纵自己、伤害他人,否则我们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在我们的心里,从小根植,精心呵护,茁壮成长,直至根深蒂固。 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从构建和谐班级开始,从构建和谐级部开始,从构建和谐校园开始,逐步扩展到构建和谐社会,让法律深深扎根在我们的心中!

谢谢大家!

初一(3)班

20xx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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