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纪演讲稿

迈好军旅生活第一步(全文下载)第四课 英雄的军队 钢铁的纪律--做遵纪守法的好战士

20xx年02月26日 20:14

一、军队为什么要有铁的纪律

首先,铁的纪律是构成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古今中外,一切有战斗力的军队,都是纪律严明之师,而作风松散、纪律松弛的军队必然是毫无斗志的乌合之众。新战友们都知道100多年前的中日甲午海战,当时,作战双方的武器装备可以说是不相上下,在个别舰船的性能上,清政府的北洋水师甚至超过日本海军,特别是花巨资从德国购进的“定远舰”,号称“遍全球一等之铁甲舰”,在当时海军中的地位,相当于今天的航空母舰。l 8 9 1年为了炫耀武力,清政府派“定远舰”第二次访问日本横滨军港。担任横滨海军基地司令官的东乡平八郎大佐(也就是后来的日本海军元帅),他上舰参观时,却发现“定远舰”连主炮都没有擦干净,炮筒上还乱七八糟地晾晒着一些水兵的衣裤。东乡平八郎由此推断,这是一支纪律松弛的舰队,不可能有很强的战斗力,一旦开战,必将不堪一击。三年后,准备充分的日本海军悍然发动了甲午海战,东乡平八郎的预言不幸成为现实,北洋水师最后全军覆没。后人总结北洋水师失败的教训,原因很多,但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治军不严、纪律松弛。我军是一支新型的人民军队,历来以纪律严明著称于世。正是由于建立在官兵高度自觉基础上的严格纪律,使我军始终保持了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早在建军初期,毛主席就亲自为红军制定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最后发展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并谱成歌曲传唱,成为一代又一代官兵的言行准则。2 0 0 6年.全国全军上下隆重纪念了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新战友们都知道红军长征爬雪山、过草地所经历的磨难。夹金山是巾央红军长征途中遭遇的第一座雩山,高寒缺氧、险象丛生,当地有一句民谣:“鸟儿飞不过,神仙也不攀。”当年,红五军团第3 7团的官兵克服千难万险,好不容易翻过了这座雪山,正当大家怀着激动的心情准备与山下的兄弟部队会师时,突然接到军委命令,要他们重返夹金山南麓,阻击尾随之敌。受领任务后,已经是疲惫不堪的3 7团指战员没有任何怨言,忍受着饥饿、寒冷和极度的疲劳,重新翻越大雪山,胜利完成了阻击任务,保证了主力部队的顺利转移。正是因为“军令重于山,纪律严似铁”,我军才能战胜各种艰难险阻,成为打不垮、冲不散,攻必克、守必同的胜利之师。所以毛主席说,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

其次,铁的纪律是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的重要法宝 战争需要民心民意的支持,需要道义的支撑。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得人心者才能得胜利。秦朝末年,楚汉争霸,项羽在兵力上占了四比一的压倒性优势,但最后为什么被刘邦夺得了天下?这里就有一个得民心者胜、失民心者亡的教训。公元前2 o 6年,刘邦打进关中后,对自己的军队严加管束,史书记载是“秋毫不敢有所近”。什么是秋毫呢?秋毫就是鸟兽秋天新换的绒毛,比喻极其细微的东两。“秋毫不敢有所近”,用现在的活说,就是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秋毫无犯”这个成语,就是从这儿来的。正是因为刘邦的军纪严明,一时问“秦人大喜(老百姓高兴得不得了),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牛啊羊啊送到哪里去?全送到刘邦的部队来了),“唯恐沛公不为秦王”(巴不得刘邦能留在关巾做王)。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项羽的军队人城后,却是屠咸阳、烧秦宫、抢货宝、掠妇女,“所过无不残破”。

这样的军队老百姓怎么能支持呢?丧尽了民心,也就丢掉了天下。

我军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自诞生之日起,就把遵守群众纪律作为建军的重要内容,被称为“人民的子弟兵”。红军时期,群众中就流行着这样的歌谣:“红军纪律真严明,行动听命令;爱护老百姓,到处受欢迎。”2 006年,《解放军报》的记者在宁夏同族自治区彭阳县青石嘴村,采访到了这样一个故事:l 93 5年l O月7日,一支红军队伍打完仗后进村休息。有个叫马云龙的小孩把一名十四五岁的红军小战士迎到家里,拿出半个荞麦馍硬塞到他手里。小战士打了一天仗,饿极了,就啃了一口,正巧被连长碰见。连长看着又累又饿的小战士,心里虽然很难过,但还是批评他:“你不付钱就吃老乡东西,要按纪律处分你。”村里的一些老人知道后,纷纷跑来求情,有的甚至给连长下了跪。连长连忙扶起村民,并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铜板,让小战士交给了马云龙。红军离开时,村民十里相送,纷纷送夫送子参加红军。这件事已经过去了7 O多年,但直到现在,村里的老人讲起它

的时候,还是泪流满面。

和平建设时期,严守群众纪律的优良传统得到了全军官兵的继承和发扬。’9 8抗洪的时候,参加抗洪抢险的某导弹团在江西省永修县钩璜村的小学里宿营,村里有个叫胡炳生的老大爷,看到官兵们买日用品不方便,就在小学里开了个临时小卖部。可胡大爷又要种地,又要抗洪,不能老在小卖部守着,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把价格表贴到墙上,让官兵们自由出入,小卖部也就变成了“无人超市”。当时战士们守卫大堤是“三班倒”,白天黑夜都有人来买东两。过了一段时问,胡大爷一清点,发现战士们买走的货和留下的钱对不上账,钱给多了。跑到部队一打听,原来是有的战士找钱时,发现桌上的零票不够,干脆就险巾,我们的官兵不仅是面对这个“无人超市”能够做到毫厘不取,就是面对银行里的巨额现金,也同样是毫不动心。2 004年9月,四川省渠县暴雨成灾,县银行的同志毫不犹豫地把金库钥匙交给赶来抢险的武警部队保管,官兵们在转移现金的过程中,肩挑背扛,多次倒手,几经周折,1 0多亿元现金分文不差。地方的同志深受感动,说:“不愧是人民的子弟兵,纪律比金钱更宝贵。”听了发生在抗洪抢险巾的这两个故事,我想新战友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抗洪大堤上,来慰问部队的群众会源源不断;为什么在部队撤离时,老百姓会追着军车往战士手里塞东西。事实证明,无论时代怎样发展,环境怎么变化,纪律严明,秋毫无犯,始终是我军赢得人民群众拥护支持、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法宝,再次,铁的纪律是确保官兵成长进步的重要保证新战友们来到部队,都想有所作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纪律与我们每个人的成长进步是紧密相连的。如果目无法纪,我行我素,再好的理想和抱负难以实现,弄不好还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l 9 3 7年1 0月,发生在延安的“黄克功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黄克功十几岁就参加了红军,在井冈山斗争和长征中立下了很多战

功,到延安后担任抗日军政大学六队队长。但他却居功自傲、无视法纪,在追求陕北公学女学生刘茜遭到拒绝后,一怒之下开枪把刘茜打死。陕甘宁边区政府高等法院对黄克功依法逮捕,毛主席亲自批示对他处以极刑。黄克功作为一个很有前途的红军年轻将领,由于不遵纪守法,从一个人民的功臣沦为人民的罪人,也

印证了一句古话:“欲生于无度,邪生于无禁。”就是说,无所顾忌、无所约束,就会让人私欲膨胀、丧失理智。这样的人是不可能有

所成就的。体会看,也有一条规律,凡是在部队能够发展进步、有所作为的官兵,无一不是遵纪守法的模范。我当排长的时候,我们排担负着某国驻华使馆的警卫任务。经常有办出国签证的人员找我们的哨兵要求提供方便。我们排里有一个新战士叫方强,有一次,他的舅舅去办签证,看到排队的人太多,就想叫方强给开个绿灯,没想到外甥没答应,把他舅舅气得够戗,说:“你这孩子连这点小事都办不了,还有什么出息?”方强耐心地和舅舅解释:“您要想让我在部队有出息,就不能逼我违反纪律。”于是这爷俩一个在这边站岗,一个在对面排队。正是由于方强同志严格遵守执勤纪律,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被支队评为了“十佳使馆哨兵”,荣立了三等功,后来又当上了班长,被保送人学深造。所以咱们新战友要想在部队建功立业,也要像方强那样,自觉遵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逾越纪律这条红线。

通过以上讲解,新战友们初步了解了铁的纪律对军队建设发展和个人成长进步的重大意义。那么,作为一名士兵,我们应该遵守哪些纪律呢?

二、士兵需要熟悉和掌握的纪律规定

我军的《纪律条令》明确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包括:执行中国共 产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是我军纪律的总要求。结合我个人的学习体会,我感到与我们大家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关于军人义务的规定。我国的宪法、国防法、兵役法以及有关条令条例,对军人的义务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六项内容:一是依法服兵役;二是依法捍卫国家安全;三是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四是保守军事秘密,爱护武器装备;五是遵守战争法的有关规定,如作战巾不能攻击平民或民用物体,保护伤员、病者、战俘等;六是其他义务,包括军人一般不享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不得参加任何宗教活动等。

这里,我重点讲一讲依法服兵役的问题。

依照法律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任何逃避兵役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法规的处罚。根据有关规定,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私自离队时间较短的,或者经劝说即归队的,进行批评教育,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对以不再归队为目的,屡教不改或离队时间较长的,应实施劳动教养;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以逃离部队罪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说,作为一名革命军人,我们不仅要有当兵尽义务的自豪与光荣,更要有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意识和法纪观念。

(二)关于军人职责的规定。我军的《内务条令》从八个方面规定了士兵的一般职责,主要有: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刻苦训练,熟练掌握手中武器装备;努

力学习政治,提高思想觉悟;严守纪律,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艰苦奋斗,爱护公物;学习文化,提高素质;锻炼身体,增强体质;遵守安全规定,保守军事秘密。这八个方面规定了士兵的基本职责,明确了士兵执勤、训练、工作等活动的标准和要求。为什么说军人履职尽责要有更为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呢?就是因为军人的职责是无比神圣的,它牵系着国家兴衰和人民安危,来不得半点

含糊。为了保证军人履职尽责,我国刑法专门规定了“军人违反职责罪”,对军人违反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比如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泄露军事秘密,战时违抗命令,以及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等,分别作出了刑罚处罚规定。我们新战友从走进军营的那天起,就要时刻牢记,在履行职责的问题上,九分不行,九分九也不行,必须要十分。

(三)关于军人日常行为的规定 我军的《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和《队列条令》,从起居休息到军容风纪,从训练执勤到内外关系等,都作出了具体的规范。人们常说“穿衣戴帽,各有所好”,但我们军人着装就得严格执行条令规定。就拿穿鞋子来说,军人着军服穿便鞋时,只准穿黑、棕两种颜色的鞋子,并且鞋跟的高度,男军人不得超过3厘米,女军人不得超过4厘米。再比如说,#f@1、网吧、歌厅、夜总会这样的场所,地方青年可以随便出入,但你现在是一名军人了,按照规定就不能再去了。这些规定虽然细小,但都是保证部

队整齐划一,培养军人优良作风的需要,事关人民军队的形象,事关部队的战斗力。

(四)关于军人权益的规定。我们新战友除了要知道法律法规对军人的约束性规定外,也要知道我们还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军人的一些特殊权益。军人表现突出,成绩卓著,可以获得与军人职业相关的光荣称号。主要有嘉奖,一、二、三等功,荣誉称号和优秀士兵、优秀士官等。义务兵的待遇主要包括津贴、公费医疗、救济等。士兵退出现役,要发放退役补助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妥善安置。义务兵在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革命烈士的家属、因公牺牲或病故军人的家属,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抚恤。认清军人的权益,有利于我们深刻感受党和人民对军人的关心和厚爱,进一步激发履行义务、爱军习武的热情和动力。

以上,我从四个方面讲了需要我们军人掌握的法律法规。大家要知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必须进一步加强依法从严治军。军委胡主席反复强调,要适应军队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加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要求官兵严格落实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作风纪律养成,不断增强纪律性。那么,怎样才能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好战士呢?

一是要强化法纪观念,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这段时间,《传奇皇帝朱元璋》正在电视上热播。历史上的朱元璋有一次召见从各县选拔来准备任用的官员,提了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样的人最快乐?”官员们七嘴八舌,有的说“金榜题名最快乐”,有的说“功成名就最快乐”,有的说“还是有钱最快乐”。朱元璋听后大失所望,连连摇头。这时候,有个叫万钢的官员说了五个字,朱元璋一听

拍案叫绝,当即就任命他为广平府佐官(相当于现在一个地级市的副市长)。这位“万副市长”说了哪五个字呢? “畏法度者乐!”——就是说敬畏法纪的人最快乐!

为什么这么讲呢?道理很简单,“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一个人敬畏法纪,他就不会去做违法乱纪的事,也就不用整天提心吊胆,自然就活得很潇洒快乐。这句话也说出了纪律和自由的辩证关系。俗话说:“纪律是个圈,自由在里边。”要想获得真正的自由,就必须严守法纪。这就好比火车在铁轨上可以自由奔驰,轮船在航线上可以自由航行,一旦偏离轨道和航线,火车和轮船就会失去行动的自由,造成车翻船沉的悲剧。据《空军报》报道,某部山两籍战士小李接到父亲的电话,说在自家的庄稼地里挖出了煤,马上就要发大财了,小李立即告知父亲私自滥挖煤矿是违法行为,极力劝说父亲填封了煤井。不久,地方相关部门就对那些私自非法开挖的“小煤窑”进行了坚决取缔和关闭,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了法律制裁。小李的父亲感慨万千:“要不是儿子懂法,要不是听了儿子的劝告,恐怕财还没发,自己就已经进‘班房’了。”这件事还告诉我们,学法知法才能守法。从20xx年开始,全军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新战友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国家的宪法、民法、刑法等基本法律,学习部队的条令条例,掌握基本内容,不断增强法制意识,真正做到“牢记于心、贯之以行”。

二是要注重点滴幂成,培养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遵纪守法,贵在自觉,重在平时点滴养成。只有从日常工作、训‘练、管理、生活巾的点滴小事做起,严格按法纪规定办事,才能逐步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和高度自觉的组织纪律性。我原来所在的使馆警卫部队,执勤环境非常复杂,有人总结了四句话:“岗台对着吧台、哨位对着摊位、操场对着商场、军歌对着情歌”,面对这样的环境,我们的哨兵从不越雷池一步。我们新战友要像使馆哨兵那样,时时、处处、事事用纪律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做到“四个一样”,就是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军营内与军营外一个样、单独执行任务与集体行动一个样、平时与正课 一个样。

三是要自觉维护;去纪规定, 勇于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 作为军人,不仅要学法、知法、守法,还要勇于维护法纪的严肃性。我军《纪律条令》规定:“当发现其他军人违反纪律时,应当加以规劝和制止;当发现他人违法行为时,应当挺身而出,采取合法手段坚决制止。”我军官兵是人民群众信赖的人,享有崇高的声誉,无论是在集体行动还是在个人活动中,都有责任同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我的手头有这样一个案例。某仓库保管员小王有一名在部队驻地打工的初中同学,俩人关系很好。有一天,同学开着一辆奥迪车来找他,说要把车子暂时存放在仓库里,不白放,给你5 0 0 0元保管费。小王觉得很蹊跷,问来问去,这个同学才给他露了底,说车子是偷来的。小王一听,就赶紧劝说同学把车子还回去。可这个同学就是不肯。小王感到这个事情很严重,在反复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决定报告上级。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顺藤摸瓜,一举查获了一起十多人的偷盗犯罪团伙。这个案例告诉我们,面对违法违纪,特别是当事人是自己的老乡、同学、朋友时,一定要出以公心,讲法纪不讲情面,讲原则不讲“关系”,不怕伤“和

气”,不怕得罪人。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个方式方

法的问题。在制止他人违法违纪行为时,不能简单粗暴、以错对错。尤其是当自己的家人、亲属受到不法侵害时,更不能头脑冲动、感情用事,要相信地方政府,依靠组织,按照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新战友们,以上我围绕着“纪律”,和大家谈了遵纪守法这个话题。“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须躬行。”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认真学法,严格守法,善于用法,自觉践行“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让自己的军旅人生在正确的轨道上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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