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法制演讲稿

自觉守法 共建和谐社会

四(2)班 原苏琦

法律是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生活,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应该知法、懂法、用法。

小时侯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守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它的法律,那么就会乱成一团,矛盾和战争不断。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我想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吧,经过我一直的观察,我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我们要从小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但是,社会上的一些人不尊重法律,没有把法律放在心上,有些人做违反法律的事情,有些未成年人也走上了犯罪的路。每个人都应遵守法纪,因为法律是我们行为的约束,也是我们自由的保障。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

学法是为了守法。我们小学生就要以身作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染每一个人。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家庭就会更加美满。

 

第二篇:农村法制演讲稿

农民法制教育讲稿

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朋友们:

我今天在这里着重给大家讲讲农村普法教育的问题,讲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的意义;二是村普法教育的主要内容;三是农村普法教育的基本形式;四是农村普法教育应搞好几个结合。

第一个问题: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的意义

(一)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是农村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民主方面要达到的目标是: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切实发挥作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完善,农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不断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法制方面要达到的目标是: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制度更加完备,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形成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进一步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深入农村普法教育,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坚持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民主法制的素质,树立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增强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形成民主法制的习惯,提高当家作主的能力,才

能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创造全民素质条件。

(二)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上世纪九十年代有一部叫《被告山杠爷》的电影,讲述了一个威信高,敢说敢管的村委会主任,用游街示众的方法惩治教训一个不孝的儿媳,却逼出了人命,好心办了坏事,成了被告,引发了人们对法治问题的思考,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村庄,都要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这就是说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我国是个农业大国,近十三亿人口,八亿在农村,如果不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村级组织,既是广大群众接受法律,按照法律规范自己行为的最基层单位,同时又是国家政策、法律落实到基层的最低关口,也是检验上层建筑能不能做到依法行政的检验点。而且许多法律法规都与农民朋友有着直接的关系,农民朋友既是实践者、执行者,更是对执法者执法水平、执法作风的一面镜子。因此,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意义十分重大。

(三)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是发展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有利于保障农民和农村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自主决定其经济活动,依法维护其交易安全与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市场的运行秩序,确保农村市场的公正与安全,提高农村经济的运行质量和效率,促进物质文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有利于依靠法制手段、教育手段、管理手段解决伴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而产生的利益分配、思想道德、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等带来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许多新的问题,

促进和保障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四)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政治基础,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有利于畅通广大农民参与农村社会经济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渠道,活跃农民的民主生活,增强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创造生动活泼、团结和谐的政治局面。有利于畅通依法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的渠道,及时化解农村在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社会矛盾、经济纠纷和民事纠纷,排除非法律行为的干扰,保护农民的正当权益,建立良好的法律秩序,有利于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惩恶扬善,消除农村各种消极因素和邪恶势力,形成优良健康的社会风气。 第二个问题:农村普法教育的主要内容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去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特别是关于农村承包经营,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的同时,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宣传与农民朋友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法规。

如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以人身自由权利为例,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它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均受法律保护。在一些农村非法拘禁、捆绑、关押他人,非法侵入他人房屋、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他人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行为都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情节轻微的要受治安处罚,情

节严重的要按《刑法》制裁。这里还有一案例,讲的是某县县委派出工作组到某乡李家村进行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村民刘明学等4人出于个人目的,为阻挠工作组开展工作,于8月7日以发表演说等手段煽动不明真相的300余名群众到工作组驻地进行骚扰、漫骂、侮辱,冲击达数小时。8月31日,当得知工作组将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村委会班子时,刘明学等4人便带领少数群众冲进会场,对工作人员再次进行侮辱、漫骂、纠缠,致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9月12日上午,刘明学等人又对工作人员大打出手,致使选举工作再次中断。此案中刘明学等4人的行为违反什么法,应受什么处罚呢?刘明学等4人的行为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刑法》。县委派出的工作组,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组织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刘明学等4人暴力抗拒和阻扰,不仅妨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还触犯了《刑法》,犯下了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78条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熟练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对公民法律素质的基本要求,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一个经常性课题,必须常抓不懈。

(二)关于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森林法、草源法、渔业法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流转。某村村民汪某与周某商量,互换了一块耕地;

后来汪某又要求再换回来,周某不同意,引起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双方退还互换过的那块耕地,这是为什么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4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承包合同、转包或者更换承包经营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该转让、转包、互换行为无效。”这就是说,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互换等形式流转,但必须依法进行。农民朋友深入学习《种子法》等也非常重要。如果购买到劣种子,辛苦一年会徒劳无获,颗粒无收。学好《种子法》后,可以在购种时注意以下问题:(1)看证照,看是否有营业执照,看是否有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或委托书,流动销售商贩的种子千万不要买。

(2)识别包装:合格种子应有正规的包装,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生产商、质量指标、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生产年月、净含量等都载明在包装上,不要购买散种子和拆包种子。(3)保存购种#5@p和保留种子包装物,保护好现场,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及时向农业、工商部门报告并申请鉴定,然后可凭种子#5@p,包装物和鉴定结论依法索赔。这些法律是对农民财产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的有力保护,是农民朋友应该掌握的重要法律武器。

(三)关于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担保法等。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村民之间、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之间进行生产经营,民事经济往来,订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常有的事。因此,学习掌握合同法知识是非常必要的,

否则,发生经济纠纷,难于依法保护。如某村村民李某与本村村委会签订了18亩苹果园承包合同,承包期20年,双方约定果树为集体所有,果园要常有人看管,禁止牛羊进入果园,果树要进行修剪、追肥,保证无病虫害,收益归承包人,承包人每年交承包费2000元给村委会。过了几年后,李某不再履行看管、修剪、给果树打药治虫等合同义务,而在果园内大量种植小麦、玉米、花生等农作物,并擅自在果园内开采石场,造成果树大量死亡。李某不全面履行合同,还擅自进行破坏性和掠夺性生产经营,违反合同约定,应依法解除合同,赔偿集体的经济损失。又如商贩王某与村民江某协商购一万斤西瓜,单价每斤0.90元,正当双方要达成协议时,村民秦某以高于王某价格欲购江某的西瓜。江某于是终止了与王某的协议,答应买给秦某。第二天秦某并未来购买,江某只好以0.75元一斤的价格将一万斤西瓜卖出。后来得知秦某是受人指使故意来搅黄江某的生意,江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判决秦某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应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法律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学习掌握这些法律意义十分重大。

(四)关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信访条例等。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是发展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本保证,应继续下大力抓好这些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

(五)关于要求法律救济,保护合法权益的程序法。

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学习掌握这些法律法规知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来自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的侵犯造成损害时,能通过法律的途径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个问题:农村普法教育的基本形式

农村普法教育应结合当地实际,充分运用农村的各种宣传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村民学法用法,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根据多年的普法教育实践,可以采用的农村普法教育形式主要有:

1、建立村民普法学校,开展经常性的普法教育。以农村党员活动室为阵地,建立村民普法学校,做到有组织(成立村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有计划(制定普法教育工作计划)、有教材(订购农村普法教材资料)、有老师(明确普法主讲人)、有场地(以村党员活动室为学法教室)、有总结考评,有针对性地组织村组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利用农闲季节、阴雨天气和晚间组织村民听取法律知识讲座。

2、在村头寨尾、村民群众生产生活必经之地或平时人员集中之地建立农村普法宣传专栏或版报,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刊出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案例进行普法宣传。

3、开展法制广播宣传,把法律知识录制成磁带,通过村里的广播定期向群众播放。

4、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宣传。我州广大农村的少数民族群众能歌善舞,有条件的村可以组织法制文艺宣传队,编演一些法制文

艺节目,如苗歌、侗戏、小品、弹唱、快板、歌曲等,把法制教育富于娱乐之中,扩大普法宣传的影响和效果。

5、组织法律知识竞赛。以村为单位,编制好竞赛试题和复习资料,制定竞赛方案和规则,准备一定数量的小奖品,通过发卷答题竞赛或者组织若干个队进行现场抢答,并组织村民群众旁听,可收到良好的效果。

6、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点和村里的闭路电视开展专题性的普法宣传。

7、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十?一”国庆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和当地的民族节日集会等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既能大造普法宣传的声势,又能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

8、组织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可先编印一些简易的法制宣传单、学法小册子、农村普法百条等,开展送法到户活动,达到户均一册以上,使村民学法有教材。

9、派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或宣讲骨干到农村中小学校定期作法制教育报告,并给学生布置带法回家的任务,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来参加普法教育活动。

10、以村为单位开展村民学法用法,遵纪守法光荣户或星级文明户等的评比活动,村委会也可组织与农户签订遵纪守法责任书,建立村民学法用法档案等以此来促进村民自觉学法用法。

第四个问题:农村普法教育应搞好几个结合

(一)农村普法教育应与村民自治实践相结合。农村普法教育应结合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践,加强民主制度、民主原则、民主权利、民主程序以及民主与集中、权利与义务、自由与纪律统一性等的教育,通过一点一点地渗透,一点一点地引导,推动村民自治活动不断发展。

(二)农村普法教育应与农村改革的实践相结合。应结合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税费改革、粮食购销体制等的改革实践,组织农民学习相关政策和法律,做到既保证农村改革顺利进行,又能在实践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政策水平。

(三)农村普法教育应与发展农村经济的实践相结合。一是结合调处经济纠纷,参与经济诉讼组织学习相关法律;二是结合整顿治理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组织学习相关法律;三是结合开办新的生产项目,结合招商引资,签订经济合同等组织学习相关法律;四是结合民工进城务工,外出打工,组织学习相关法律。通过学习,提高农民在经济活动中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能力,促进和保障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四)农村普法教育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实践相结合。主要结合调解,处理民间矛盾和纠纷,把法制教育贯穿调处的全过程,依法疏导和劝解,防止矛盾激化,还要贯穿到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中,尤其要结合整顿社会治安,不断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震慑、管理等多管齐下,以保持农村稳定的治安秩序。

(五)农村普法教育与制定和完善农村各项规章制度相结合。在制定、修改和完善农村村规民约和各项规章制度时,要组织村民学习相关联的法律,依法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使干部群众在制定、修改和完善村规民约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把握制定村规民约和规章制度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和意义,从而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六)农村普法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教育村民从社会主义道德、中华传统美德的角度理解法律的深刻内涵和本质,提高人们判断是非曲直,荣辱美丑的能力,使高尚道德、法制观念融为一体,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主导作用,全面提高人的素质,表彰和奖励奉公守法,道德高尚的人和事,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导向作用,弘扬正气,树立健康向上的优良风气。同时震慑和遏制不道德行为,教育村民群众积极协助公安等有关部门打击和严惩违法犯罪,形成人人遵纪守法,崇尚良好道德的浓厚氛围,以创建“文明户”、“文明村寨”为主要形式,把法律要求和道德要求融入到文明标准里去,建立群众打分,社会投票,组织考评相结合的社会评价体系,动员和组织群众踊跃参加法制和道德实践,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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