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就付诸行动读后感300字

我现在就付诸行动读后感300字

有个广告中有这么一句:心动不如马上行动。就是这样,人总会想许多许多,但有的只是空想,光想是毫无价值的,目标永远达不到。

作者奥格·曼狄诺举了许多生动的例子,如一张地图,不论多么详尽,比例多么精确,它永远不可能带着它的主人在地面上移动半步。这使我联想到另一个道理,不是说,读万卷书不如走万里路吗!书上的东西即使精彩,但世上万物更加生动,而且都在不断变更。拿着地图,光想外面的世界如何姹紫嫣红,是如何的不真实。为什么就不亲自去感受一下?移动你的脚步,加入行动一族的行列吧。

要知道,动而失败,总比坐以待毙好。作者是这样告诉读者的。行动也许不会结出快乐的果实,但是没有行动,所有的果实都无法收获。

我们都有许多的理想、梦想、幻想,这三样东西有什么区别吗!应该有的,何谓理想,有的人想以后成为工程师,只要他现在努力,肯行动,这个理想一定能实现。至于梦想,我听过这样一句话:“就是因为无法实现才叫做梦想”。梦想是难以实现的。所以呢,我们不能整天沉迷于幻想世界中。

[童批:开花总让人心动,结果总须人行动。]

 

第二篇:读后感大全

鲁宾逊漂流记》读后感

《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小说写得真实自然,富有传奇色彩。主人公在孤岛上种庄稼,搭木屋,吃了千辛万苦,生存下来。但回家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结果还是失败了,最后终于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 。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时,我想我真的被震撼了,那是一种心灵上的震动。一个个问号不由地萦绕在我的心头,假如我是鲁宾逊……

假如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

在鲁滨逊认为,天底下没有什么人类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人类充分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双手,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同时,还必须在做好每一件事后力求精益求精。

狼王梦读后感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猪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们人类。

作者很擅长说故事,情节紧揍,环环相扣,绝无冷场。例如一开始,紫岚的生产,便是

在大白狗的追逐下完成的。之后他运用关于狼的知识,把狼充满挫折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巧设悬念,引人入胜,而且他在情节的处理上谨守客观原则,没有加入人类的温情喧宾夺主,构建了一个荡气回肠、震撼天地的狼的精神世界。

《一个人的善良》读后感800字

最近读了一篇文章《一个人的善良》,部分摘录如下:“用心对待所有的学生,好不和不好的学生,都能接受,都能去喜欢,不去和学生斗气,不去对讨厌的学生置之不理,农村的都是留守儿童,多多爱。”

其时我正沦陷在一堆急需上交的表格中,一不留神就忽略了我应该有的回应。至少,我应该给一个表情的。至少,我应该及时让他懂得,我感谢他所传达的善意和信任。至少,我应该告诉他我触摸到了一种人性的温度。可是事实上,手机随手一丢,我就怎么也找不到了。我在三尺陋室内毫无道理地忙着,忙得好像我能赚多少银子,忙得好像我在经营一所规模宏大的大学,忙得好像我在搪塞所有人。

然后,继续收到他的信息,继续收到表扬,继续收到鼓励,让人有这样美好的误会,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反正,我觉得我欺世盗名了,我觉得不能不澄清了,不能不省去一切美丽的想象,还原一个生活的真相-------关于楚木湘魂的,关于烛剪西窗的,也关于所谓刘老师的。

如果我正独自坐在庭前喝一杯含混不清的茶,如果我正在仰望云卷云舒,如果我正心如湖水不染尘埃,那么,我会和你一样,五十二个学生是盛开在心尖的五十二朵花,每一个学生都是心尖上的柔软。我会认为分数最低的孩子,才是最堪怜爱的孩子。我会以父母的心肠,去体贴每一张脸的欢喜悲伤。然而,所有这些柔情万千,都需要一个特定的背景,一个特定的情境。当背景置换成教室,当情境置换成对抗,当心如湖水置换成心涛澎湃,当情绪找不到出口,但凡天下老师会做的,我一样都不落下。从菩萨到魔王,就是半步之差。所以,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好老师,一直不是。有的,只是一颗想做好老师的心。有时候,我觉得我就是那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前次让学生用“气呼呼”造句,孩子的心到底是无遮无拦的,他们反馈给我一面镜子------“我上课的时候吃东西,老师气呼呼的。”“我昨天迟到了,老师气呼呼的。”“我没做家庭作业,老师气呼呼的。”诸如此类,几乎详细的罗列了我种种气盛之情状,听得我哑然失笑。所以,我不是学生心目中的天使,我经常会气呼呼,有时候,还会变成老虎或狮子。当一天的课程落幕,当我又安静地坐到庭前闲看车来车往,当一天所郁积的尘埃被剥离,我又会对我有过的愤怒后悔和自责,生活便是如此循环往复。

也许是国境线之外的教育理念和方式触动了中国的神经,课改像一种流行风,它被赋予了阳春白雪的高度,所有的老师被勒令皈依于它。我愿意皈依课改,但不是将自己塞进一种全国统一订制的模子-----几块小黑板,桌子的摆放方式,15分钟的讲课时限。诗词尚有婉约派和豪放派之分呢。田园派尚有王维和孟浩然的风格之别呢,课改,不应该只是一种模式的模式吧。每次观摩公开课就像欣赏一场已经反复彩排好的表演,而我向往的是真实的常态课啊。既然课改的圣

旨高踞于供人顶礼膜拜的神龛,既不容反驳也不容置疑。那么我姑且相信,改比不改好吧,在这条路上,我还停留在蹒跚学步。

“留守”这个词,是天底下父母钝钝的痛,想当初,我亦是因为囡囡而奋力转身的。其实这

个政府应该负一些责任,如果没有该死的户籍歧视和地域歧视,如果可以异地高考,大概也没有这么在辛酸和无奈中挣扎的父母和孩子吧。我原本打算对全班所有的留守儿童作一次家访摸底,然后记录每个孩子的碎碎念。然而我怎么觉得,家访就像上门吃饭似的,又兼着自己出奇的懒,这计划便成了清宫里的太监。不过现在看来,这计划也许还得继续,因为班上的一个学生,几乎不说话,成绩又沉在海底里,无论你多么春风和畅还是山雨欲来,总是一双大眼睛无辜地瞪着你,瞪得让人觉得天地苍茫,瞪得叫人抓狂,抓狂的结果,就会滋生与暴力有关的语言。后来偶然知道他是单亲孩子,父亲在他襁褓期间亡故,母亲异地打工,负着一座房子的债务。并且,他是被收养的孩子。张爱玲说过“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但凡我早知道这些,该不会这么愤怒了吧。

如果我能,我当然愿意用爱去俘虏人心。我喜欢并且享受从学生眼睛里流露出来的由衷的赤祼祼的喜悦,那是一朵怎样的盛世奇葩。可是我的爱心似乎总是撑不到下课的最后一刻,每次在放学之前就把耐心耗完。于是,以恨铁不成钢的名义,在一群绵羊中嚣张,于是,在嚣张中迷失了方向。

所以,我不清淡如水,更不可能明媚如花,这些纯粹都是与文字有关的误会。我有欲望重重的心,以及被欲望重重和重重岁月耽搁了的脸。但温暖舒适是有一点点的,就譬如你的邻居阿嫂。而且,承受了你的信任和委托,也将使我沉淀去一点点的杂质,尽可能的,尽可能再多一点舒适温暖。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800字

一部感动苍天的著作,如不是亲眼所见,恐怕我也不会相信这个事实。它记载了100多年前出生在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小城镇——塔斯喀姆比亚一个不幸而又万幸的女子,在19个月时因一次高烧而失去了听力、视力,从而面对的是死一般的黑暗。然而,就在这时,安妮·沙利文小姐来到了海伦的身边。从此,海伦的命运也由此改变,安妮让海伦在黑暗中看到了可贵的光明。原本爱发脾气的她,也在光明的净化下,变得活泼开朗起来。此后,在安妮的帮助下,海伦又艰难的学会了说话,此时的海伦,总算和别的小孩没什么两样了,甚至还可以看到别人无法看到的东西??

海伦·凯勒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的确十分可贵,这真的是给人有一种无法形容的震撼!这种在黑暗之中度过了约86个春秋岁月的女子,依然如常人一样活下去,没有一丝的抱怨,这也是多亏了沙利文小姐在她背后的教导,并一步一步的成为时代之中的“巨人”。

“黑暗将使人更加珍惜光明,寂静将使人更加喜爱声音。”

“只要朝着阳光,便不会看见阴影。”

“人生最大的灾难,不在于过去的创伤,而在于把未来放弃。”

????

是啊,如果没有安妮·沙利文的精心指导,就没有如今海伦辉煌的一天。为此,我们应该向这位女士致敬,因为,是他培养了海伦,让海伦在逆境之中成长起来。是安妮造福了海伦,也从此在小海伦心中种下了文学种子,并以自强不息的顽强毅力,在安妮的帮助下,掌握了英、法、德等五国语言。完成了她的一系列著作,并致力将自己所有的爱,所有的钱财都为和她自己一样的残疾人所造福,并建立慈善机构等等。这是多么神圣而又伟大的事啊!为此,她还曾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美国十大英雄偶像,荣获“总统自由勋

章”等奖项。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第一眼想看的就是我亲爱的老师。”

这是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部自传中所看到的。不错,海伦她与安妮老师有着十分深厚的感情,如果不是她,也不会有今天。这时的我,也不禁升起一股浓浓的敬意。

海伦·凯勒以坚韧不拔的精神感动苍天,值得人类所崇拜、学习。在我们的生活之中,如果再多些像海伦·凯勒这样的人,那么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坚固。

海伦·凯勒,她以坚强的意志告诉我们,要珍惜周围的一切,珍惜上帝所给的生命,不要想别人有的,要做到别人没有的。或许,再一次比赛之中没有排得名次,但只要以乐观的态度,正确面对就好。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许多。朋友,当你发现还有一个在黑暗中创造出奇迹的女子,怎么还不再一次的努力呢?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但有梦想的人,又有多少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所以,不要小看了这位盲哑人,她能在黑暗中所实现梦想,这是一个充满困难充满挑战的事。既然这位盲哑人如此坚定的实现了她的梦想,我们比她幸运多了,还可以在学习方面放松吗?当然不可以!因此,从今天起,我要发奋图强,不要再想过去,重新开始,争取完成我的梦想!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800字

一次偶然机会读到这本小说,虽然我的少年时代远比作者书中所写更加懵懂,更加完全被各种各样的考试、升学压得喘不过气来,虽然我们或许从未曾向一个女孩表达心意,但是我们都曾经小心翼翼的把她藏进自己心里的某个角落,在某个时刻,偷偷地捧出来寄托自己最卑微的想念。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一个陪自己走过少年时代的女孩,可能未能勇敢追求,但是陪伴了你青涩的青春期...

现在,当你身边有了一个珍爱你的人,你们之间有了一段可以共同回味的故事之后,再来回想在你心里陪着你走过那些年的女孩,或许已为人妇,或许已不知现在何方,但是你心中仍充满感激,感谢曾经的那些日子,有她陪你走过,让你成长为一个像样的男子汉。而你现在能够做的,就是好好珍惜眼前的女孩,再多喜欢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 ----------------------------------------------------------------------------------------------

每次无法亲近我最珍视的爱情,都有不同的理由。实话说我无意收集各式各样自己被拒绝的理由——那种癖好太悲情,也太变态了。

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却是我人生的味道。

越是深沉的痛苦,代表我曾经爱得越饱满。

每尝过一次爱情,我都能获得无与伦比的勇气,在跌倒的时候吹拂伤口,然后重新站起。 总是以祈求着“永远在一起”的心意追求喜欢的女孩,是我的爱情之道。正因为如此,当我昨晚对女孩告白时,尽管还是被婉转拒绝了,我依旧能义无反顾信仰着我独一无二的热血爱情。

正在当兵的廖英宏打了通电话安慰我,聊着聊着,廖英宏提到了他与喜欢的女孩“花莲、台南”两地相隔的苦境。他们小两口仅仅靠著书信、网络、电话,小心翼翼筑起了彼此喜欢的小小期待,却因为一直都没有见过面,感到惶恐与不安。

“柯腾,我现在好烦,远距离恋爱真的很可怕??我真的很想立刻过去台南找她。我想见她,看着她跟她说说话。”廖英宏的声音,充满害怕失去女孩的焦虑。

“该边,我刚刚突然明白一件事。”我看着刚刚被发好人卡的MSN画面,鼻子还酸酸的。 “什么?”

“我们以前在喜欢沈佳仪的时候,可曾因为任何理由退缩过?”

“??没有。”

“如果我用所有的力气拜托你不要跟我争,你会退出吗?”

“不会。因为是沈佳仪。”

“一点也没错。因为是沈佳仪。”

是啊,可曾因为任何理由退缩过?身高?成绩?距离?

每个女孩都是我们人生的烛火,照亮了我们每段时期疯狂追求爱情的动人姿态,帮助我们这些男孩,一步一步,成为像样的男子汉。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再多喜欢那女孩一点。再多一点,再多一点一点。

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办不到的等待。就可以一直靠信仰爱情,坚持下去。

“柯腾,我希望可以给这个女孩幸福。”廖英宏的声音再度充满元气。

“不是尽力,是一定要做到。”我握拳,眼泪还是忍不住落下了。.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800字

即使这本书破旧不堪,但我仍为它迷醉。即使看了千万遍,我仍然百看不厌。我的双手紧紧握着这本书,梦想着自己也拿着魔杖——念一个咒语......

哈利·波特,一位有着特殊身份的男孩,也许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落到如此下场:一岁时,哈利被黑魔王伏地魔杀害,父母双亡。自己被母亲的爱所拯救,头上落下了一道疤,使他一生不平凡。之后又被讨厌他的姨父姨妈收养,他的表哥达力更是对他态度恶劣,使他过了一个不愉快的童年。就在他11岁那年,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一个叫海格的巨人让他知道了自己是一名巫师,而且要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去学习魔法,于是,哈利开始了自己的魔法之旅。在去魔法学校的火车上,哈利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头傻脑的罗恩·韦斯莱,另一个是聪明伶俐的赫敏·格兰杰,可是他并没有意识到伏地魔已经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布下了天罗地网,而是乐观的迎接自己的魔法生活。在学校里,哈利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情,一个处处针对他的男孩儿德拉科,让他丢掉了格兰芬多学院150分。走在路上,旁观的人也会纷纷议论他,可善良的哈利并不以自己逃出了伏地魔的魔爪为荣,而是希望自己是个普通的人,简简单单的和爸爸妈妈生活在一起。

最终,他和罗恩、赫敏来到了保护魔法石的一道道关卡,罗恩战胜了巨大棋盘,但也倒下了。赫敏为哈利喝下了倒退进口的魔药。在朋友的重重保护下,哈利终于来到了拥有魔法石的房间。可惊讶的是:在房间里的人并不是斯内普,而是——奇洛,可是哈利没有退缩,独自一人战胜了伏地魔,并把格兰芬多第四名的成绩拉回了第一名,赢得了学院奖杯。故事虽然惊险,但与我们的生活处处相关。如果哈利的母亲在最后时刻没有保护哈利,那么哈利

怎么可能活到明天?如果赫敏那个时候没有用火烧斯内普的长袍,那么哈利也许早就从飞天扫帚上掉下来,摔得粉身碎骨。如果最后没有罗恩和赫敏的保护,哈利怎么可能面对奇洛,摧毁伏地魔的美梦?答案是否定的。

这一系列的书都在告诉我们,爱是这个世界上最最深奥的魔法,即使在最黑暗的时候也不要放弃爱与希望,它们可以驱走黑暗,因为爱和希望比死神更强大!

《盗墓笔记》800字

——总述。

放下《盗墓笔记大结局》的那一刻,心中有很久的空白,仿佛在我面前合上的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整个世纪,恍如隔世。

接触《盗墓笔记》之前,我不会想到有这样一部小说在我心目中可以超越之前读过的所有小说。它到底比其它小说好在哪里?我说不上来。其它小说我都可以从很多方面评价甚至用上我所学不多的文学理论知识,可是对于这部小说我潜意识里觉得它不该用之前的方式去欣赏。如果非要让我概括一下对它的感觉,那就是“超好看”,一如那本杂志的名字。

三叔说过:“一切不以好看为目的的小说都是耍流氓”,看到这句话忽然领悟到了什么。一部小说,不管文字多么优美,运用了多少写作技巧,塑造了多少鲜明的人物,设置了多么庞大复杂的结构,如果因为它不好看而让读者没有阅读下去的愿望,那都不能算是一部成功的小说。以前我总是想我若是写小说喜欢什么样的风格,现在我可以说,就是三叔这种风格! 在此,我先为南派三叔喝一声彩,期待他以后写出更多好看的小说。

虽然不愿意去考虑一些文学性的内容,但是不得不承认,《盗墓笔记》在人物塑造方面是非常成功的,下面来举例分析:

——铁三角。

虽然不是一个人,但我还是想写下来,毕竟有了它才有了书中大部分故事。

这是一个很奇妙又和谐的组合,他们的相遇是缘分也是命运。一个头脑聪明但是天真无邪,一个身手不凡就是太少言,一个看起来很不靠谱关键时刻却不掉链子。

综观整个故事,最多的情景是这样的:三人一起下斗,发现棺材,胖子怂恿吴邪开棺,吴邪开棺遇粽子,小哥秒杀粽子,三人活着出斗。这样的场景重复再多次也看不腻,甚至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险境,只要想到他们三个还在一起就十分欣慰。

所以《秦岭神树》是我看得最痛苦的一部,因为少了铁三角的生死与共。

——吴邪。

他是主人公,我们看到的都是他的所见所闻所想。

三叔说他就是一个普通人。的确,他跟我们大部分人在整体上没有什么不一样的,除了那些离奇诡异的经历。可正是这些经历造就了今天的吴邪,承担了痛苦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小三爷。 他是对于钱财相当精明的小古董商,但是为了别人可以一再不顾自己经济能力的破费;他是个倒斗菜鸟,却多次险中求胜;他懂得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却看不透人心险恶;他擅长与各种人打交道,只是面对闷油瓶时情商会直线下降(小哥恰好相反:情商比较低,遇到吴邪后有所上升,可惜还是达不到正常水平。所以这两人相处起来略显苦逼)。

这就是我们的天真无邪小同志。

——小哥。

这是整本书里我最爱的角色,所以私心想给他多写一些。

关于他的描述,最准确的莫过于吴邪给他取的“闷油瓶”这个外号了,就是“闷声不吭的拖油瓶”的意思。这种闷乍一看似乎有点呆呆的味道,因为他对外界的人事物表露出的反应甚少。然而我们知道他是把一切都看在眼里的,只是毫不上心,依旧为了自己的目标独自前行。内心和所为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却突兀地跟随在人群中,看起来真有些像拖油瓶。

说到这里又想起另一个“失踪专业户”的称号了。他的目的与所有人都不同,而且必须去做,因此任何人都无法跟他一路同行。但这并不代表他会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损害其他人的利益,每次众人发现他失踪都是脱离险境之后,也就是说他是考虑过别人的安危的。最让人欣慰的是,他总是会在危急时刻突然出现,仿佛从天而降,挽救一大批人,带给你无限的惊喜与安全感。仿佛只要有他在就没有什么危险值得害怕,三叔自己也承认有他在的篇幅总能写得格外轻松。胖子那句话说得好:“家有一哥,如有一宝。”

三叔在后记里评价他说:“这是一个强大得犹如神佛一般的男人。”不仅是指他的身手,也包括他的心灵。淡淡地看着世间百态,却不悲不喜,在斗里像神佛普渡众生一样救同行的一干人等于危难之中。现实点说,他更像一个医生。看惯了生离死别,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救助每一个有生命危险的人,却从不对此产生悲悯的情绪。

其实有时候,我们认为他是不幸福的。因为除了吴邪和胖子,便没有人是真正了解和关心他的想法和作为一个“人”的情绪的,虽然他自己觉得这些对他是没有必要的。我想,他对吴邪和胖子的感情一定是发自内心的很真诚的。从没有期望得到却意外收获了的感情,大概也会让他有一丝受宠若惊吧。这样看来,他又是幸福的(这点在后面瓶邪感情分析中会详细写,先说到此)。

我不能说我很了解他,但我一直在尝试体会他的各种举止中反映的真实内心想法。 ——胖子。

他是个开心果,书里大部分的笑料都是他贡献的。

他的所作所为让很多人觉得不靠谱,但在没有小哥的篇幅中,他也起到了一定的安心作用。不靠谱却也实力不凡,大大咧咧其实胆大心细,有时候他简单的思考方式反而能找到真相。即使是满嘴跑火车的荤段子,在最紧张的时刻也缓解了很多气氛。最难得的是,铁三角的另外两个成员要由他从中插科打诨。

他,就是铁三角之一的王胖子。我私下里还认为他充当了“媒婆+真相帝+电灯泡”的角色(笑~)。

——潘子。

一直认为除了铁三角他就是最重要的人物,他也是主角。

有很多次他都濒临死亡却奇迹般的挺过来了,我以为他会一直走到故事的最后。可他在张家古楼里还是离去了,以一种很惨烈悲壮的形式。让他的小三爷泪流满面,也让读者红了眼眶。然而他已经完成了他的使命,誓死效忠三爷,保护小三爷。在最后唱那支歌的时候,他应该是满怀欣慰的吧。

如果说我对小哥的感觉是爱,对吴邪是萌,那么,对潘子就是一个“敬”字。他是个真爷们儿!

——吴三省﹠解连环。

这两个我写下来纯粹就是用来膜拜的啊。

两个人内外串通,一个地面一个地下,双生子一般,二十年如一日,联手搞垮组织。当然,他们付出的也太多了。

《盗墓笔记》最牛逼角色非他们莫属!

我不是一个话痨,写文章时也是,通常拼凑了很多天才写出一个前言不搭后语的短篇。敲这篇评的时候却是下笔千言但不离题万里,大概是感情到了心里就有无尽的语句一行行跳跃到屏幕上,平时还需要绞尽脑汁挤出词汇现在似乎不需要了。于是乎有了下面这段: ——瓶邪。

这是我最想写也是全书最让我震撼的感情。

他们的感情不能简单的用友情、亲情和爱情来定义,因为他们之间这三者兼具,然而又超越了这三者。这仅仅只能说是一种“感情”而已,似乎只是出于本能。

他们比朋友的关系更深,多了些依恋;他们又比兄弟家人疏远,少了些亲密无间;他们跟爱情相比,多了精神上的默契,少了肉体上的需要。

这是最复杂也最简单的感情,没有任意一种单纯的感情能替代它,也没有哪一种感情能表达得这样简单直白。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读后感800字

一次书荒,寻遍小说页面,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书来排遣时间,将要放弃时,看到《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因为书名过于熟悉,所以点开看了简介,瞬间被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底叹服! 一个栖居姑苏的淡雅女子,擎着油纸伞行走于烟雨江南的青石板上,青砖黛瓦白墙间,看透世间繁华后的落寞,粲然后的薄凉。落梅山庄,一扇雕花轩窗;一只秃笔;一杯清茶,一个怎样的女子竟可以写出如此唯美情真的言语却不差分毫的表达出这些个凡人心中所想。她说:“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她亦说:“此生愿做布达拉宫石阶上的朝圣之人,三跪九拜,惟愿山河安稳、岁月静好”,白落梅,一个朦胧如诗的女子,用清雅的“白氏文字”带我走过林徽因的传奇人生??

喜欢林徽因多过于张爱玲或是张小娴,也许是因为林作为一个著名的建筑学家,但是并没有受到思想束缚,而是在时代的熏陶下,也许更准确的说是在徐志摩的影响之下,对新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的诗总是更让人觉得真实一些。她是当世才女,亦是许多人梦中的白莲。林的一生,得到了三个优秀男子的爱,她也爱过这三个男子,但是她爱得清醒,爱得平静。才子徐志摩为她徜徉在康桥,建筑学家梁思成与她携手走过千山万水,文学泰斗金岳霖为她终身不娶。当爱情接踵而至,她会做短暂的停留,却又以为反顾的转身。正如她说的:“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

在最朦胧的年纪,在细雨微微的伦敦,她遇到了生命中的第一个男子--徐志摩。那个年纪的女子对爱情都是怀着浪漫的憧憬,康桥之下,撑一支竹篙,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处放歌,毫无悬念的,林徽因陷入与徐志摩的热恋之中,可现实总不是尽如人意,偶然之下,徽因得知,徐志摩已有家室,伤心过后,毅然与其父返回国内,立在甲板上,看着匆忙赶来的徐志摩,也只是轻挥衣袖,是再见,也是再见!

观念总是随着时间有所改变,正如一开始对徐志摩,总觉得有句话形容他合适不过“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不管他是因为为了出国深造不得不遵从父母之命,与张幼仪完婚,还是说他在有家室的情况下在伦敦肆无忌惮的与林徽因康桥热恋,都不敢苟同他的思想,也许有人说他是个有思想的人,可是我觉得他是个没有责任感的人,无论与张幼仪再没有感情可言,但她终究是你的妻,张幼仪之后到伦敦与徐志摩生活在一起,徐志摩却因林徽因要与之离婚,而且还是在其有身孕的时候提出这一要求,林徽因回国,徐志摩也追回国内,把一个足不出户的张幼仪留在无依无靠的伦敦??当看到《人间四月天》刘若英饰演的张幼仪的

用拳头握紧钢笔写信给她二哥的时候,心酸无言,那一瞬间,鄙视徐志摩所谓的爱情自由,思想自由。张幼仪,挺敬佩的这个女子,这个痴傻女子!一生只爱徐志摩一人,即使与徐离婚之后也没有丝毫怨恨,习惯了在身后默默守候着,与世无争,心无波澜的女子对待任何人都是淡淡的,他不怪徐志摩的转身离开,不怨徐将她留在孤独无助的伦敦街头,不恨徐志摩在林徽因之后,与陆小曼那一段飞蛾扑火近乎疯狂的爱情??但是却对林徽因有过埋怨,为她的冷静、决绝,为她的逃避??也许,徐志摩与张幼仪的结合如果不是封建思想下的父母之命,哪怕是在街角的一次邂逅,徐志摩也许会对这个温文尔雅的女子一见倾心,而这,也只是也许??

林徽因与梁思成的结合,是家族愿意看到的,也许是她为了逃避与徐志摩之间的情感纠葛,这样一个过于冷静的女子,不允许自己的爱情有丝毫的瑕疵,她也是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宁可转身,也不要扑火,林徽因要的始终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平淡生活,而不是每日琴棋书画诗酒花的烟火生活,所以他选择了梁思成,她曾说过梁思成给她的感觉就像是阳光下的尘埃,可以清晰的感触到,而徐志摩的爱情,就像是细雨下的伦敦,永远是那么浪漫、唯美却不真实。这一点和冯程程的选择倒是很相符,许文强再优秀、再有能力,可是生活就是生活,冯程程最终的选择却是那个能为她削梨的丁力。。。

金岳霖,文学界的泰山北斗,却为林徽因终身不娶!至今还是不明白是什么信念给他这么坚定的决定,林徽因与他没有暧昧,没有一个字的承诺,也许只能说金岳霖,你真是千年不遇的情种啊!遇到林徽因,是你的幸运,也是你的不幸!林徽因逝世后,她一定也不会想到那个曾与她携手走过千山的梁思成在垂暮之年迎娶了他的学生。。金岳霖有一天将老友都请到北京饭店,没有讲任何理由,一众人云里雾里,酒至半酣处,金岳霖起身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朋友皆沉默不语。金岳霖的一生爱得坦荡,爱得隐忍,爱得彻底,爱得心疼。

读《海底两万里》有感800字

当我看到一望无际的大海的时候,在感受海水的流动的时候,在触碰光滑的水草的时候,总会有一个问题碰进脑海:平时我们看到的只是大海的表面或浅层.那大海深处,海底,海沟又是什么样子的那?

海洋其实是很美的,近看是蓝色的,在往远处看,在海天相接的地方,就是碧青色的,时不时有条海鱼冲出海面,嗖的划处一条条白色的水花.虽然人类对海洋的好奇与探索不亚于对太空的好奇和探索,但是目前为止,人类只探索了百分之5的海洋.至于其他百分之95的海洋领域,仍然是个迷......

在《海底两万里》里面,让我们跟着阿隆纳克斯教授一起作个交易.跟着他一起登上"林肯"号,一起伴随孔塞依和尼德.兰一起追寻神秘的“海洋怪物”

1886年,海洋里出现了一个不知名的危险的怪物。在科学界高度关注下,发现了怪物的体型为长条状,有时还会放射银白色的鳞光,体积和游动的速度远远超过鲸。这种怪物的出现,引起了航海者的恐惧,也对航船带来了影响。

一天晚上,“林肯”号遭到怪物的袭击。也因此,阿隆纳克斯教授,孔塞依,尼德。兰三人进入了“鹦鹉螺”号,开始了海下的奇趣生活。

其实这样精彩的科幻小说并不多。他们在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蜘蛛、鲨鱼、章鱼、博斗,反击

土著人的围攻等等。必须承认,尼莫船长是我在书里所然认识的最勇敢,最坚强,也最奇怪的船长,我每次在读的时候,都会觉得尼莫船长其实对陆地还是有感情的,只是以前因为某种原因,他对陆地上的不幸者怀有同情,并时时帮助他们。这种种的一切反映出他的善良的一面。

尼莫船长安静,沉稳。对他的手下和大海怀有深深地感情。他对着为了救大幅,导致头颅裂开的船员,流下眼泪。使在一旁产看情况的教授异常惊奇。而教授对于船长的评价很模糊。潜水船是尼摩用假地址委托全世界的大零件公司,帮他做零件。再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

这本书已经存在了100多年。但至今,仍是一部科学巨著。读《海底两万里》有感800字 读《海底两万里》有感800字

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一本书《海底两万里》,受到了很大的启迪。

1866年,人们发现海上有只巨大的不明生物游戈,这个消息在欧美传播的沸沸扬扬。美国军舰“林肯”号前去捕获这只怪物,在捕捉的过程中船上的博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他的仆人康赛尔和加拿大捕鲸手尼德兰纷纷坠入水中,却意外游到了这只“怪物”的脊背上,他们惊奇的发现:这只惊动一时的“鲸”原来是一艘名叫“鹦鹉螺”号的潜水艇,船身坚固,设备先进,速度惊人,以海洋发电为动力,是一位叫尼摩船长和他的伙伴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尼摩船长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但又隐隐约约的和陆地上的某些人存在着某种特殊关系,他在“鹦鹉螺”号所用所需的一切都来源于大海。潜艇对俘虏很优待,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做海底旅行。他们以太平洋为起点,途经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然后进入大西洋,他们吃过许多美味的海洋食物,看到过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其间,他们漫步在海底森林观察了海底煤矿,看到了“生活”在贝壳里的价值连城的大珍珠,游历了“消失”了的大陆亚特兰蒂斯......“鹦鹉螺”号也曾遇险,但是,凭着潜艇的精良构造和船长的超人智慧,种种险境,均被化解,终于完成了海底行程,最后当潜水艇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知道所有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

这本书不仅仅说阿龙纳斯、康赛尔和尼德兰的海底冒险,他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有不断探索,才会有所发现。

在我们的身边就经常发生类似的事情。一位医生有一天看到他的儿子在睡觉的时候,眼珠在不停的转。他立刻把儿子叫醒,问他刚才在干什么。他的儿子说:“我刚才做了一个梦,然后就被你叫醒了。”医生感到很奇怪,一直在想他的儿子眼珠为什么会在睡觉的时候会转?难道是因为做梦的原因吗?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他,他决定做个实验。他找来了朋友和邻居,他反复实验。实验结果证明:人在睡觉做梦的时候,眼珠的确在转。

这件事足以说明:只要不断探索,去了解未知的世界,创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让我们的祖国变得更加富强!读《海底两万里》有感800字

读《海底两万里》有感800字

凡尔纳用他绚烂的笔触,编织出了一个属于未来的富丽堂皇的缤纷多姿的梦。这个梦更似一朵等待开放的花,它的名字沁人心脾,叫幻想.

这朵名为幻想的花在”幻想之父”的手中发芽.怀中孕育.

在幻想的怀中有艘庞大的潜艇____诺第留斯号.潜艇中有许多人:学富五车的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勤勉忠诚的生物学家仆人康赛尔;鲁莽却勇敢正直的捕鲸手内德.兰德;不可忘得还是那个充满着正义感,智高人胆大的尼摩船长.到如今,我人记得他那红彤彤的,洋溢着爱国热枕地脸.那张脸上用岁月的刀刻满了忠诚.你是否还记得?

你是否还记得,那日尼摩船长带领他们深入“海底森林”去领略那海洋的啊挪多姿?我却记得。恐怕,我今生都难忘那变化不一的叉形虫,孤独生活的角形虫,纯洁的眼球虫,拿或黑色或褐色的水草??那种海底生物的美丽多姿与生命的执着,我将深深铭记。至今,那初见

画中胜景的样子人恍如昨日,回忆,仞满口生香。

你是否还记得,那只硕大可怖的大章鱼及尼摩船长们的合作?我却记得。我仞不忘当大章鱼扑向尼摩船长时,是我一直鄙夷的捕鲸手以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扑向大章鱼。尼摩船长死里逃生。内德.兰德,YOU ARE MY HERO!更令我震撼动容的是那份执着,那份团结,那份惺惺相惜的真情!

你是否还记得。结尾是尼摩船长随着他的潜艇消失了?我却记得。我铭记属于尼摩船长的最后一个镜头。他的微笑挥之不去??我坚信,梦还未结束,探索之帆才刚刚扬起,幻想之舟才刚刚启航!

或许我们真正应该铭记的是似尼摩船长一类的人,应学习的是科学与正义的精神。

若说那时的《海底两万里》是梦,是那个等待绽放的花骨朵儿,是幻想。那么,现在的“海底两万里”是花开时刻的绚丽缤纷,是梦想照进现实的烂漫无敌。这一花开时刻,叫做科学。 科学的花要常开不败;科学的路要勇往之前;科学的舟已启航:让我捎上你,去追寻“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亲手编织的梦??

——那时,我们在等待花开;如今,已到那花开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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